上报四重恩,为哪四“恩”
在佛法上要报的恩有四种:一是三宝恩,二是国家恩,三是父母恩,四是众生恩。
第一种是“三宝恩”
其实三宝恩是无法报的,而三宝本身也不需要我们报恩,只是我们以“报恩”为目标来修行。
第二种是“国家恩”
今天我们能够在此安居乐业,这都是国家的恩惠所赐,如果国家不安定,我们又如何能平安度日呢?所以,我们希望国人不要作奸犯科,制造动乱,也没有来自外国的欺凌和侵略,愿政府有贤明的官员来领导,人民个个健康,社会处处安定;这些我们都可以用“修行”来祈祷,使我们的国家风调雨顺,国泰民安。这是我们报答国家恩的方法。
第三种是“父母恩”
父母有现世父母和过去世的父母。过去世的父母,我们无法知道,但现世的人,纵使是孤儿,也由父母所生,并有人将其扶养长大。所以,还是要报父母恩。
普通人只在父母去世后,才遗憾父母在世时未能尽孝;能够于父母健在时,即已思及父母年迈,来日无多,必须好好照顾和孝顺的人,实在是太少了。所以“清明报恩佛七”,除了超度过去世的父母外,也要为现世的父母祈求健康。我们可用三宝和共修的力量为父母祈福,这是办得到的。
个人修行犹如一根纱,很容易被扯断,如果许多人一起修行,就像许多纱结合在一起,变成坚韧的绳索,那力量就很大了。其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因此得整体的力量。因此,我们为报父母恩,还是以“共修”的方式,功德最为殊胜。
第四种是“众生恩”
“众生”是什么人?可能是你的儿女、亲友、部属,甚至冤家以及其他的人;凡是对我们的生命过程有过帮助的都是。我们常听人说:“遇到贵人。”而“贵人”往往只是普通的人,只要他曾替你解决问题,启示过你,以致转变了你的命运,他就是你的贵人。因此,我们要报“众生恩”,必须将所有的人,都视为恩人。
想想我们从小到大,不知接受过多少人的恩惠;佛法说:“众缘和合所生。”任何事的完成,都是集合了许多人的力量,个人所能提供的,实在很有限。所以,在寺院用斋后,都要感谢所有布施的施主,并祝福他们“有愿必成”。
至于在家居士是否也有施主呢?或许有人认为他的一切都是自己用钱买的,但是人类社会是一个互助的环境,虽然是用自己的钱买的,也还是要有感谢心;若是别人不卖东西给你,你有钱又如何呢?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对自己所得的存有感谢心,则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是善人和菩萨。因此,报“众生恩”时,眼中无一是仇人或坏人。世上只有坏事,没有坏人。人做了坏事,只要以后不再犯,仍然是好人。因此,佛法对任何一个人都不失望,这就是将所有众生都视为“恩人”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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