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综合专题>> 佛教机构>> 佛学院>>正文内容

武昌佛学院介绍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7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未知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武昌佛学院是我国佛教教育事业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一代宗师太虚大师于1922年用现代教育方式创办的第一所最为正规、最具影响的佛学高等学府。原址于武昌通湘门外千家街。武汉解放后,学院经济无着,学院停办。1953年,院址因建立炮兵学校被征用,馆藏文物及佛经佛像分别移交文物部门和归元、宝通、三佛等寺院。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佛教教育、培养僧才逐渐提上议事日程。1992年,中国佛教协会于上海召开了全国汉语系佛教教育工作座谈会,对整个佛教界人才培养进行研究。赵朴初提出“佛教当前最重要最迫切的事情,第一是培养人才,第二是培养人才,第三还是培养人才”的卓识远见。此时原武昌佛学院最后一批学员:新加坡隆根法师、张仪模、徐浩、刘野农(本乐法师)、张康临等,也极力呼吁恢复武昌佛学院。
  武汉市佛教协会积极响应中国佛教协会号召,从1992年开始,经过一年多筹备后,1993年,投资40万恢复武昌佛学院。福建厦门南普陀寺妙湛捐赠人民币1万元及教学磁带若干盒,苏州西园捐赠图书百余册及教学磁带一套(160盒),新加坡隆根、台中南普陀寺佛学院广化等也捐款捐物支持佛学院办学。在省市各级领导、昌明、道根(已故)、慈学以及海内外诸山长老印顺、茗山(已故)等大德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武昌佛学院预备班于1994年4月8日,在武昌洪山宝通寺举行开学典礼,招收近60人,学生分别来自湖北、江西、浙江、四川、江苏等十多个省市,分两个班,男众班在宝通寺,尼众班在莲溪寺。昌明、慈学、明玉、常乐、常愿、万松亭、朱志刚等长老大德参加了开学典礼,湖北省武汉市有关部门的领导赵崇辉、周启新、周斌盛、熊继汉等到校表示祝贺。昌明法师以“培育人才,继佛慧命”为题致词。经过试办,于同年8月31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办函[1994]85号文批准正式恢复办学,学制三年。
  在课程设置上,以中国佛教协会的教学大纲为指导,佛学课以教授经、律、论、史及各宗基本理论为立足点,做到戒定慧三学并重,大小兼容,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经典方面有《心经》、《遗教三经》和《无量寿经》;律学方面有《戒律学纲要》;论藏方面有《八识规矩颂》、《俱舍论》、《百法明门论》和《佛学概论》;佛教史方面有《印度佛教史》和《中国佛教史》;其它方面有《丛林知识》、《二课合解》、《禅门日诵》、和《梵呗》。时事政治、文化基础课方面有:《宗教工作普法读本》、《古汉语》、《中国历史》、《书法》、《财会》、《英语》以及《微机》。武昌佛学院复办第一届佛学专业课由张仪模、徐浩、刘野农、张康临等老师担任;社会文化课由童勉之、吕有祥、张跃生等老师担任。
  一、 性质   
  武昌佛学院经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办函[1994]85号文批准恢复办学,在湖北省和武汉市宗教事务部门的领导下,由湖北省佛教协会和武汉佛教协会联合主办的汉语系佛教专业院校。   
  二、 培养目标   
  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和造就一支热爱祖国、拥护党和政府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继承传统、适应当代、开拓未来,与时俱进,有佛教专业知识,立志从事佛教事业的中高级寺庙管理人才和弘法人才。   
  三、 学制、课程及招生名额   
  1、 学制二年;   
  2、 课程设置分佛学专业课和时政、文化基础课两大系。   
  3、 男众班和尼众班各招生40名。   
  四、 报考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党和政府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青年僧尼;   
  2、 身体健康,六根俱足,无残(隐)疾病和传染病,无婚姻或恋爱关系,具有初中文化以上程度或初级佛学院毕业者;   
  3、 信仰坚定,严持律仪,熟悉五堂功课,并在寺庙出家一年以上;   
  4、 年龄在十八至二十八周岁之间,在寺中担任执事者可适应放宽。   
  武昌佛学院复办历届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一览表   
  职务界别 院 长 副院长 教务长 副教务长   
  第一届 昌 明 道根 慈学 万松亭 魏仁山 张康临 隆 醒 贞 净   
  第二届 昌 明 道根 慈学 万松亭 魏仁山 依 正 印 宗   
  第三届 昌 明 能利 依正 印宗 能静 正慈 能 利 印 宗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289号宝通寺内 电话:027-87860084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香港,澳门,台湾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沪ICP备05002419号

办公地址:北京昌平区望都新地三单元501室 办公电话:010-81754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