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特别提出戒学的杀、盗、淫、妄等四种根本大戒(四清净明诲),作为教导我们进入三摩地的修学妙门,以戒助定,免招魔障,免生退屈。由是可知四清净明诲,对于我们学佛修行的重要性。如果说:三无漏学是学佛必修的课程,四清净明诲,就应该是学佛必修课程的根本。
第一清净明诲——戒淫
阿难:云何摄心,我名为戒?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
文珠法师
戒律|清净明诲|戒淫|戒杀|戒盗|戒贪|妄语
http://www.fjdh.cn/article/2008/03/0916301550.html
-
,讲者听者,皆得智慧;大乘经中有律,如法华经四安乐行品,楞严经四清净明诲,此经十重四十八轻,大乘是全美之经,经律具足,所以能灭一切业。
疾病由业而生,国难、贼难,共业所感,父母兄弟和尚阿阇黎亡...
圣一法师讲述
|菩萨戒|戒律|
http://www.fjdh.cn/article/2010/01/08204996334.html
-
欲了生死首须断淫,佛制五戒,戒杀第一,盖五戒全者能得人天有漏福果,若欲出离三界,唯尽淫欲方得能出。《楞严经四清净明诲》云:“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失菩提路。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断心淫,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一决定清净明诲。是故阿难,若不断淫,修禅定者,如蒸砂石,欲成其饭,经百千劫,只名热砂。何以故,此非饭本,砂石成故,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纵得...
贤首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http://www.fjdh.cn/wumin/2009/04/23280739885.html
-
使行者受魔熏习日深,邪见日增,正见日减,终至菩提种智完全消灭断绝,永为魔侣,将堕阿鼻地狱,这是魃鬼年老成魔扰乱修定人。 《楞严经》四清净明诲中言:“我灭度后,敕诸菩萨及阿罗汉,应身生彼末法中,作种种...魔通、鬼通、妖精通、魑魅魍魉通,全称之为“神通”。但愚痴无智之人,为魔鬼、妖魅所役便沾沾自喜,到处炫惑,佛弟子应当以此文所示和四清净明诲勘验之。 总之,上述想阴十种魔境,是受阴已尽,为想阴所覆之修定者...
祥镱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http://www.fjdh.cn/wumin/2009/04/07121749638.html
-
生。《楞严经四清净明诲》云:“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 本出尘劳,淫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淫, 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诸魔,亦有徒众, 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炽盛世间, 广行贪淫,为善知识,令诸众生,落爱见坑,失菩提路。汝教世人修 三摩地,先断心淫,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一决定清净明诲。” 是故...
慈德撰写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http://www.fjdh.cn/wumin/2009/04/07071348950.html
-
佛陀开示四清净明诲,重申戒学以拂拭,促使众生脱离生死病苦,识达本心之举,得以速成。此法门虽是自力解脱之径,佛陀的教诲不可不循,但是由历劫之宿业,多生之宿习,以及众魔之侵扰,独靠自身力量难以降伏,...四圣等万法差别之相。所谓披毛从此得,作圣亦由它,可见,十法界诸法,皆依此心之体为本。万物非天生地长,皆一心所现,我们现在这个色身,也没有逃出这心的范畴。既然如此,世上还有何法不能生?故《华严经》云:“...
满靖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http://www.fjdh.cn/wumin/2009/04/07125049723.html
-
辨之。 据元惟则法师之《楞严经》序云:“《首楞严经》者,诸佛之慧命,众生之达道,教网之宏纲,禅门之要关也。”又云:“教以摄心轨则,安立道场。”如此,则何得谓为邪说?又《楞严》四清净明诲,戒淫杀盗妄,...姓,颇罗堕是氏,为何不能并举?吕文谓:“不知分别。”说为伪,是故意挑剔。 吕文三十三 六大之说源于六界,谓士夫色心之所本也。今经益以见大为七。见本属根,根即清净四大为性,安有别法?且大谓周遍,本经...
释愍生法师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http://www.fjdh.cn/wumin/2009/04/07061248788.html
-
成为三涂的苦恼众生,这“修道同居不结婚”之谬论更是不辩自明了。 欲了生死首须断淫,佛制五戒,戒杀第一,盖五戒全者能得人天有漏福果,若欲出离三界,唯尽淫欲方得能出。《楞严经四清净明诲》云:“若诸世界六...之中,多此魔民,炽盛世间,广行贪淫,为善知识,令诸众生,落爱见坑,失菩提路。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断心淫,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一决定清净明诲。 是故阿难,若不断淫,修禅定者,如蒸砂石,欲成其饭,经百千...
慈德居士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http://www.fjdh.cn/wumin/2009/04/071045494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