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 简略地说: (一)首先应该选择明显并且易于长时间以正念观照的目标。 (二)观照应被祛除的明显障碍。如:嗔恚、掉举、恼等等。 (三)其次是很显著的目标,如剧痛。 (四)如果几个次要目标都显得系统的显著,修禅者应优先选择身内的目标,如“坐姿/触点”,而外在的目标如“声音”应避免,因为无助于培育较深的定力。 (五)当正念能够持续,及心念轻快柔和...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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