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台中市房屋专供祭祀用的宗祠,宗教团体供传教布道的教堂及寺院,免征房屋税。此外,寺院供信徒住宿的房屋,如果查明系无偿供香客住宿,由香客自由捐献或仅收管理费、清洁费等非以营利为目的者,乃至属于宗祠、宗教团体附设供民众免费阅览的图书馆,亦属于免税范围。
佚名
|房屋税|宗教团体|
权益的法案,都在修订当中。诸如土地、税务、建筑等,都涉及宗教,但这类公共议题,却乏人关心。譬如去年(九十年七月)公布修正的房屋税法,以前提供作宗教用途的大楼讲堂,原不用缴纳房屋税,改为产权需登记于宗教...
林蓉芝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