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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湾省台中市专供宗教团体传教布道的寺院免征房屋

      台湾省台中市房屋专供祭祀用的宗祠,宗教团体供传教布道的教堂及寺院,免征房屋。此外,寺院供信徒住宿的房屋,如果查明系无偿供香客住宿,由香客自由捐献或仅收管理费、清洁费等非以营利为目的者,乃至属于宗祠、宗教团体附设供民众免费阅览的图书馆,亦属于免税范围。

    佚名

    |房屋|宗教团体|

    http://www.fjdh.cn/bnznews/2008/07/09153226651.html
  • 当代台湾佛教政教关系的再检讨

    权益的法案,都在修订当中。诸如土地、税务、建筑等,都涉及宗教,但这类公共议题,却乏人关心。譬如去年(九十年七月)公布修正的房屋税法,以前提供作宗教用途的大楼讲堂,原不用缴纳房屋,改为产权需登记于宗教...

    林蓉芝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http://www.fjdh.cn/wumin/2009/04/214646647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