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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略说南北朝时期的僧官制度

    上另有僧局的建立,凡是僧尼犯戒,或重受戒,大多报请僧局处理。《比丘尼传*寺宝三十四》记载:“以泰始元年,敕赤寺主;二年,又敕为都邑僧正。甚有威风,明断如神。”又载:“永徽二年,法颖律师于晋兴寺开《十诵律》题,其日有十余因下讲,欲重受戒,乃建僧局,赍命到讲座,鸣木宣令诸尼,不得辄重复受戒。若年岁审未满者,其师先应集众忏悔竟,然后到僧局。僧局许可,请人监检,方得受耳。若有违拒,即加摈斥。因...

    洪丕谟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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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宗教与文化背景论寺院经济与僧尼私有财产在华发展的原因

    斋,(道)照初夜略叙百年迅速,苦乐参差,必由因果。帝言善,别嚫钱三万(页四一五下)。  比丘尼传卷二寺宝传略云:  宝(四○一 ── 四七七),(晋)孝武(帝)雅相敬待,月给钱一万(页九四一...乞士”,而“比丘尼”   p. 161  的“(?ī)”则为梵文标示此乞士属女性的语根。因此,出家人是要以乞食为生的[2]。由于印度社会视僧尼跟其他宗教的教士一样;是出家的圣人之一[3],故俗世之人...

    曹仕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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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历史上的比丘尼(2)

    乘”,“权倾一朝,威行内外”,曾为殷仲堪谋得荆州剌史。刘宋业首尼则受“宋高祖武皇帝雅相敬异。文帝少时从受三归,住永安寺,供施相续”。寺宝“操行精修,博通禅律,宋文皇帝深加礼遇,供以衣食。及孝武...有比丘尼入选为僧官者。如宝“以泰始元年(四六五年)敕为寺主。二年(四六六年)又敕为都邑僧正。甚有威风,明断如神,善论物理,屈枉必释,秉性刚直,无所倾扰”。这时的僧正(可称都邑僧正)就是最高的...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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