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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有为法与无为法观念 姚卫群 (北京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871) 摘 要:有为法和无为法是佛教对一切事物或一切现象进行分类时所使用的基本概念。这两个概念既涉及佛教对自然现象的...:佛教;佛教哲学;印度宗教;有为法;无为法 中图分类号:B9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19(2005)01-0133-07 佛教关于有为法和无为法的观念涉及该教理论体系的...
姚卫群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http://www.fjdh.cn/wumin/2009/04/07030948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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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串习错觉可借精妙的有为法去做 越尘居士 假123: 我觉得最近最大的收获,就是懂得了不落有、不落无、不落有无。不落有无也不是。因此不思量,不思量也不思量。懂得了即有(空有)、即无(空无)...是因长劫妄执串习造成的错觉。破除这种串习错觉,却可借精妙的有为法去做。不是不做自会了的。止做任灭四病中,对初学人,任病最恶。相反,对初学人,做不是病而是药。 从明不变来说,想不想一样。从凡夫自觉不...
越尘居士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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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尽头只能是堕落,会合的尽头只能是别离,诞生的尽头只能是死亡。”
虽然世尊只说了四类有为法的边际,但实际上一切有为法最后的结局都是坏灭,并无坚固的自性。因此,在这三有世间哪里有一种能真正安住不坏...
益西彭措堪布讲
|无常|轮回|坏苦|变苦|
http://www.fjdh.cn/article/2011/03/22315114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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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有为法与无为法,有何差别 ?
答:
有为法就是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理法。
无为法就是无因缘造作的理法,也就是无生灭变化而寂然常住之法。
这是有为法与无为法一般之见识,有为法可说事相方面而言,无为法可说理体方面而言。
若站在中道实相义而言,有为法与无为法是不二的,离开有为法就没有无为法,离开无为法就没有有为法,有为无为不一不异,何以故?因为无为法建立在有为
如本法师
佛教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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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怎样理解? 徐恒志答:“一切有为法”,即“凡所有相”,“如梦幻泡影”,即“皆是虚妄”,含义相同。总的说明,一切有为事物,都像梦、幻、泡、影般的不实。
徐恒志
|佛|
http://www.fjdh.cn/fjask/2007/07/14063911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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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叫有为法?什么叫无为法?两者关系如何? 徐恒志答:凡各种条件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都叫有为法。本来就是这样,不是因缘和合而生的,叫无为法。真如、实相、法性、圆觉都是无为法。但无为对有为而说,如果执取“无为”,取相分别,又成“有为”了。
徐恒志
|佛|
http://www.fjdh.cn/fjask/2007/07/140925113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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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有为法如梦幻泡影,无为法就不如梦幻泡影吗? 徐恒志答: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叫有为法,都是虚妄不实,如梦幻泡影。离因缘生灭,无所造作之法,叫无为法。既无所造作,岂还有梦幻泡影之相?《百法明门论》立六种无为法,前五种无为,是按照法性所显差别之相;后一种“真如无为”,是说明法性之体,即是涅磐。六种所立的都是假名。
徐恒志
|佛|
http://www.fjdh.cn/fjask/2007/07/14533611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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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叫有为法,都是虚妄不实,如梦幻泡影。离因缘生灭,无所造作之法,叫无为法。既无所造作,岂还有梦幻泡影之相?《百法明门论》立六种无为法,前五种无为,是按照法性所显差别之相;后一种“真如无为”,是说明法性之体,即是涅盘。六种所立的都是假名。
佚名
佛教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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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胜义谛
●释智德
胜义谛是宇宙人生的实相,有为法的共相,是菩提、涅槃,大圣佛陀圆满成就的真实性,如所有性。他是平等一味,远离一切虚妄相,甚深甚细的,所以《法华经》云:“唯佛...究其原因,是由于对胜义谛愚昧不晓,一无所知。当知胜义谛虽是离言无性,却可以通过断惑证真而证得他。
胜义谛与诸有为不是一体。因他不随诸有为法的染污而染污,无论诸有为相如何的千变万化,百转千移,他都保持如...
智德法师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http://www.fjdh.cn/wumin/2009/04/23481768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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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七章观三相品邓是揭示有为法与无为法具不存在。所谓三相,是指有为法的生、住、灭三相。凡夫众生执假为真,执虚为实,而佛法目的就是为了对治凡夫垢病妄想,所以观三相品主要以观破有为法三相,来说明有为法实不存在。在破了有为法存在之后,相对于有为法的无为法,为对治有为而立,所以无为法也同样不存在。在否定了有为法无为法真实存在之后,明示了一切法如幻、如梦、如海市蜃楼般虚幻不实而自性空。诸法如此,诸法的生、住...
圆礼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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