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们就可以认为它本身就是一个具有真实意义的行为主体与人格主体。在《杂阿含经卷第二十五(六三八)》佛陀临灭度时淳淳告诫弟子:“当作自洲而自依(自依止),当作法洲而法依(法依止),当作不异洲不异依(...央掘魔罗经卷第四 注2:大正1:No.1-1/4c:长阿含经*大本经 注3:大正2:No.99-25/177a:杂阿含经卷第二十五 注4:除有两、三条与“无我”的具体含义全然无涉外,本文将引述其余...
释青平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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