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宗教信仰心理观:宗教、信仰及其起源
宗教信仰,是人类普遍具有、长期具有的一种心灵现象,其历史几乎和人类的文明史一样悠久。以往数千年来,宗教在全球各地一直高踞君临绝大多数人精神王国的神圣地位,直到科学昌明的今天,全世界仍有五分之三以上的人是各种宗教的信徒,其余非信徒者也或多或少不无宗教观念和宗教心理。宗教信仰显然与自然压迫、社会压迫及政治、文化传统、习俗有关。但自然压迫、社会压迫等,仅仅是产生宗教信仰的外因,宗教信仰的内因,无疑深藏于人心、人性的深处,需要从心理学角度予以研究。
从近代心理学奠基人冯特开始,心理学便十分重视对宗教信仰心理的研究。冯特的学生斯塔伯克首次出版了题为《宗教心理学》的专著。威廉.詹姆斯的《宗教经验种种》(1902)一书,对各种各样的宗教体验从心理学角度作了描述和解析。精神分析学派心理学家尤其重视宗教心理,有《人类心理与宗教》(荣格)、《精神分析与宗教》(弗洛姆)等研究成果。宗教心理学(religion psychology)已成为当代心理学一个比较重要的分支学科、边缘学科,有多部专著出版。
宗教、信仰及其起源
现在通常所说的“宗教”一语,为拉丁语religio或ligare的意译,原意为(人与神)连结或敬神。在古汉语中,“宗”指祭祀神祗、日月星辰、江河海岱和祖先,“教”谓教化。给宗教下一个准确无争议的定义是相当困难的。尽管有宗教是对超自然力量的敬畏崇拜、宗教是对高于我们本身的力量的服从、宗教是具有机构化或传统仪式的信仰系统、宗教是提供安身立命之本的信仰体系等界说,但都不足以准确地概括出所有被认为是宗教的现象之共性。关于哪些体系属于宗教,世界各国的判别标准并非完全一致。总的看来,一般所谓宗教现象,包括以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图腾崇拜等为内容的原始宗教、巫术,及具有教义、教团、教仪,为各国政府承认为合法的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等世界宗教和印度教、耆那教、锡克教、道教、神道教等地区民族宗教,还有不断涌现的各种新兴宗教和欺世害人的非法邪教,甚至还包括一些具有信仰性质的学说、主义、思想、政党。所有这些被认为可包纳于宗教范围的现象,在心理上的共同特质,大概可以“信仰”二字总括之,其所信仰的对象,以具有某种超越性、超现实性为特征。当然,这一界说,也非十分准确。
关于各种以信仰为特质的宗教心理的起源或宗教的心理起源,是宗教心理学所研究的重大问题,西方学者对此有不少说法。或从认知的角度,说宗教源于对自然现象的无知,如斯宾塞说先民认梦为真实经验而产生了灵魂不死的宗教观念;列维.布留尔和列维.斯特劳斯说原始人因无力以理性认识世界,而以神话和仪式等象征系统表达其认识世界的愿望。或从情感角度,说宗教源于对自然力量、死亡、孤独等的恐惧和心理错觉,如留芭认为宗教源于类似服用致幻剂所产生的某种神秘经验;弗洛伊德说宗教出于幼时因软弱无助、恐惧而产生的对父亲的依赖敬畏心理,乃集体的神经官能症,其产生环境与儿童神经官能症产生的环境类似;马克思.缪勒说宗教源于面对强大、神秘、无限的自然时,所产生的敬畏、恐惧和无限的感觉。或从意志的角度,说宗教源于人内心深处获得力量以支配自然及永生不死等欲望或需要,如蒲鲁特认为宗教源于个人和社会群体超越自然的需要。或从人性角度,说宗教出于人心灵深处的本能,如贾斯特罗认为宗教本能(religious instinct)是人天性的一部分;荣格认为宗教深深扎根于人的无意识中,为先天具有的一种原型;伯霍据遗传学、神经生理学,说宗教信仰来自与情感反应密切相关的大脑中原始的纵深层次。这些说法,都不无其一定的道理,然亦各具片面性,不足以圆满解释所有的宗教现象。
尽管“宗教”一词在中国佛典中出现频率不太低,但其含义与今所言宗教颇有不同,仅仅指佛教内部的禅宗(宗)与其它宗依佛经(教)成立的宗派如天台、华严、唯识等。佛典中几乎没有相当于今所言宗教尤其是拉丁语religio原意的概念。今所言宗教,可包括于佛书中的“道”和“教”,前者指有关人生大本的思想体系,后者指社会教化体系。“道”与“教”被分为内学与外道。内学指佛教之学,有“专究内心的学问”之意味;外道(梵语ti^rthaka或ti^rthika)指佛教以外的一切宗教和思想学说,有“在正道之外”、“心外求法”的意味。内学外道,作为一种在人类历史上出现的文化现象,从佛法的缘起观看来,都是内外诸多因缘和合的产物,都会经历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即佛教也不例外,佛经中多次预言:佛教将经正法、像法、末法三大阶段,从兴盛走向衰落,终致消亡(“法灭”)。在佛教看来,具宗教形式者未必都好或都坏,判别一种文化或社会教化体系的邪正,须视其是否真实及对众生是否有“义利”(合理、有益、有意义),而不能据其形式。对见地不符真实及无义利甚而有害的宗教、学说和邪教,佛教多有批判。
若要说今所言宗教产生的根源,佛教所举出的外因大概主要是生老病死、怨会爱别等生物性与社会性的世间诸苦,可谓自然压迫与社会压迫,这是佛教四圣谛之第一苦谛所揭示。西哲有哲学为研究死亡的学问、死亡为宗教的母胎之说。佛教及当时印度的多种宗教,大抵都从对人生痛苦尤其是死亡痛苦的反抗心理出发,以极乐无苦、超越生死的涅盘为共同追求的理想。不管此类宗教的教旨是否真实、有无义利,只要知道人生痛苦而有获得涅盘的意欲,便是人的智力发展到一定程度、超出动物界的表现。日本佛教真言宗依《大日经.入真言门住心品》,将众生关于存在或宗教问题的心理归纳为十种住心,其第一种“异生羝羊心”,谓如牛羊一样愚痴无知,唯受生物本能驱动,只知饮食男女、干活劳动,谈不上有什么宗教需求。动物、初民乃至一些现代人,都处于这种心态。佛陀称浑浑噩噩不知考虑宗教问题的人“徒具人形而实际与畜生无别”。有无宗教信仰,大概可看作一条人兽分界线。宗教,主要是具有较为发达的智力、具生存反省力而有生存焦虑的人们心灵的产物。人的生存,大略是在人与自然或人与物、人与人或人与社会、人与宇宙三大关系中,处理人与自然或人与物的关系时产生科学技术,处理人与人或人与社会的关系时产生伦理学,处理人与宇宙的关系时则必然产生宗教和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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