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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家教的德性培养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5日
来源:龙源期刊   作者:龙源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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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云:“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正是基于这种社会现实,家教一直被中国古人当作兴国安邦的重要方法。中国古代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极为丰富的家教思想,其间有不少称得上是真知灼见,即使在今天仍有其借鉴和参考价值。

一中国古代家教主要是对子女的德性培养。先人们认为德性培养应注意点滴积累,所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就是传诵至今的至理名言。清代有名的清官于成龙在家教中就着力突出这一点:“勿谓些小之善不足纪,善念一生,天必降之福;勿谓些小之恶无足畏,恶念一生,天必降之灾。”(《于清端公治家规范》)正是因为注重对子女的德性培养,因而古人主张“遗德不遗财”,即更重视将美德传给子孙而不是财产。先人遗德不遗财的家教主张,在现时代有其令人猛省的意义。眼下的中国人正逐渐富裕起来,不少当年挨过穷、受过苦的人,都想让子女过上富足的生活,所以在子女身上花钱是最大方的。另外为子女的未来攒钱,也是普遍的社会现象。加上市场经济金钱的作用又非常突出,在此社会背景下,回味先贤的遗德古训,是有深远的历史意义的。总的说来,古人德性培养的内涵是丰富与多层面的,概况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做人。在培养子女德性的过程中,教育子女如何做人是传统家教最突出的特点,他们首先是教子做人,其次才是教子做事。在中国传统家教中“尊德性而道学问”,强调知识授受的道德化,从而使知识授受与道德教化合二为一。因而无论是上层贵族还是民间劳动家庭,在家教中,历来视教育子女如何做人为主要原则。明朝高攀龙在临死(被魏忠贤所害)之前给子弟的遗书中说:“吾人立身天地间,只思量作得一个人,是第一义,余事都没要紧。放宽一分,自有余味。”(《高忠宪公家训》)强调人要活出人的光彩,活出人的尊严和价值:明初大儒薛王宣则教育子女:“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伦理而已”;而所谓“伦理”即是人之为人所应遵循的礼则,所应尽的义务;如果在“伦理”上有所欠缺,就是做人有污点,甚至沦为行尸走肉。故而他告诫子女:要好自为之,努力在做人上表现出色:“其饱暖终日,无所用心,纵其口耳鼻之欲,肆其四体百骸之安,耽嗜于非礼之声色臭味,沦溺于非礼之私欲宴安,身虽有人之形,行实禽兽之行,仰贻天地凝形赋理之羞,俯为父母流传一气之玷,何将以自立于世哉!汝曹勉之,竭其心力,以全伦理,乃吾之至望也”(《诫子书》)。

其次是礼仪。中国古人认为“道德仁义,非礼不成”也。即只有利用礼仪规范才能有效地约束子女的自然行为,这在某种意义上说是礼仪得以产生的根源,如孔子说:“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故而,中国古人非常强调对子女的礼仪教化,其内容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例如“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传,居宿于外,学书记,衣不帛襦裤,礼师初,朝夕学幼仪,请肄简、谅。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二十而冠,始学礼,可以衣裘帛,舞《大夏》,孝弟,博学,不教,内而不出。”即是说,六岁的时候,教孩子识数和辨认方向。七岁的时候,男孩和女孩不同席而坐,不在一起吃饭。八岁的时候,教孩子出门、进门,以及就席吃饭,必须让长者在先而自己在后,开始教他们学会谦让。九岁的时候,教他们计算日期。十岁的时候,就要让男孩出外就老师求学,住宿在外,学习写字和记事,不穿帛制的衣裤,遵循当初在家时学习的谦让之礼,每天都学习初级的礼仪,所向老师请教学习的,贵在简要而诚实。十三岁,学习音乐,诵读诗篇,学习《勺》舞。到成童时候,学习《象》舞,并学习射箭、驾车。二十岁举行冠礼,开始学习礼,可以穿皮和帛制的衣服,学习《大夏》舞,努力学习和实行孝敬老人和顺从长上的道理,广博地学习而不可为师教人。

可见,中国古人非常强调对子女的礼仪教养,内容涉及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且非常具体。而这样做的目的,是希望能从实践活动中逐渐培养出子女自由自觉的道德主体意识,如朱熹说:“盖古人之教,自其孩幼而教之以孝悌诚敬之实,及其少长而博之以诗书礼乐之文,皆所以使之即夫一事一物之间,各有以知其义理之所在,而致涵养践履之功也。…是必至于举天地万物之理而一以贯之,然后为知之至,而所谓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者,至是而无所不尽其道焉。”(朱熹《朱子文集大全》卷二十四,四部丛刊本)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礼仪教化就是要从这种实践活动中超拔出一种道德意识,从而使子女的道德行为由外在的强制转变成内在的自由自觉。

再次是“爱人”。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就是说外在的行为仪式并不能真正代表人的道德涵养,人贵在从中体会出内在的精神特质,即“爱人”之心。“仁者,爱人”是传统家教一贯提倡的思想。从道德层面来看,它代表的其实就是“忠恕”之道。“忠”意指人无私之心;“恕”则代表人宽容之德。因为在现实世界中,人总有“我执”的习性,即考虑问题只以自己的立场为立场,而很少顾及其他人的感受和需要,这样必然会造成人际关系的紧张。所以,传统家教要求人放弃这种“我执”的立场,经常互换位置来考虑彼此的需要与感受。只有这样,人与人的关系才能协调。同时,既然人人都有自己的感受和需要,那就不应该把自己的要求强加给别人,这也就是“恕”道了,“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然,古人认为对子女“爱人”之心的培养,需要有一个以小见大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即所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应该说,这些见于日常生活的小善小德之行为,对培养子女“爱人”之心是非常经济适用的。正因此,明儒高攀龙把它当作“善中一大功课”。所以,传统家教认为个人如果时刻做到“爱人”,就能算作君子贤人了。相应地,他还有责任把这种品德向全社会推广,以承担起“先觉觉后觉”的道德义务。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他内在道德修养发展的必然要求。正如曾国藩所说:“凡人之生,皆得天地之理以成性,得天地之气以成形。我与民物,其大本乃同出一源,若但知私己,而不知仁民爱物,是于大本一源已悖而失之矣!至于尊官厚禄,高居人上,则有拯民溺救民饥之责;读书学古,粗知大义,即有觉后知、觉后觉之责。若但知自了,而不知教养庶汇,是于天之所以厚我者辜负甚大矣。”

第四是崇俭。为使子女树立崇俭的观念,中国古人一直把奢侈当作最大的罪恶,如宋代文学家陆游在《放翁家训》中曾告诫后辈:“天下之事,常成于困约,而败于奢靡。”认为生活的清贫、俭朴,常促人奋进、成才,而专尚奢侈则会使人堕入深渊。因而朱柏庐一再对子女强调:“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诸葛亮在《诫子书》中强调俭是君子操守的关键要素,而且盛赞惟俭可以养德:“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司马光在家训中指出“有德者皆由俭来”。这类叙说虽然有些琐碎,但其间的物力维艰,爱惜天物的意思,却是很宝贵的。今天,虽然我们生活水平已有了天翻地覆的巨变,但先人节俭的家训,仍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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