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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弟之道——互为师弟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30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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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弟之道——互为师弟

  师弟之道的范围很广,在家学者对出家僧人的关系,自是师弟之道的一种,出家僧人对于出家僧人的依止受教的关系,也是师弟之道,即在家人与在家人间的传授教学之谊,也是师弟之道的一例。如果扩而推之,充而大之,则人与人间之相与相契,无一不是师弟之道了。韩愈说:「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我们更可进一步说:师者师其先闻,学者学其专攻;师者不必定于师之一尊,学者不必限于学之一位;师可以为师,弟子亦可以为师;弟子可以为弟子,师亦可以为弟子。相互为弟子,以此教学相长,共为师友,亦师亦友,即友即师。所以我们常常听说:「三分师徒,七分道友。」没有成佛,谁都不敢承认自己的一切,都已学到了家。必须常存一种虚怀若谷之心,不耻下问。所以孔子要问礼于老子,问官于郯子,问乐于苌弘,学琴于师襄;而要入太庙每事问,要说稼圃种植之道,吾不如老农老圃。

  根据佛法,比丘虽不即是导师的意思,但是出家而现僧相者,即为僧宝之一,即是学佛者的师表之一,故经中每以师僧并称。僧伽之中,良莠不齐,虽在佛陀时代,亦是难免,但僧宝为佛教之中心,人之亲近参学,固可有其选择对象的自由,对僧宝的观念,则应一视同仁。对于僧宝在衣服、饮食、卧具、医药的供养,原则上也该一视同仁。僧格之是否完美,那是其本身的问题,最低限度他 之能现僧相,在学佛的进程上,已较在家弟子超前了一步。我们知道,诸佛菩萨成佛之最后阶段,都是现的僧相,僧相之可贵也在于此。尤其既现僧相,必须学戒持戒,学戒不能持戒,称为犯戒,犯戒的人便是知法犯法,知法犯法者所感的恶果报应,将比没有学戒者为深为重,为久为大。

  可见现了僧相,徒有僧相之表没有僧格之实者,所要付出的代价也是大得惊人的。同时菩萨以众生为福田,众生则以僧宝为福田,我人种田,只要有田可种,只要种子不坏,自然会有收成。佛陀之要如此说法,目的并非为了袒护那些犯戒的僧人,而是希望维持整个的僧宝。如果在家学人只对大善知识如佛陀这样的人,才予恭敬供养,其他行持威仪均不足与佛陀相比的比丘,便不予理睬,那么佛陀的弟子,都将无法生存,佛陀灭后,也将不再会有僧宝的存在。但是,没有僧宝,佛教也就无从住世,无由化世。因为人的习性,总希望有一较好对象的选择,那么德学超群的比丘,固然不乏来自四面八方的供养,而初出家的人,却要受寒挨饿了。然而,德学超群者乃是其功行渐进累积的结果,却不会没有初出家时的平凡阶程。如果只敬仰供养其德学超群的结果处,忽略卑视其平凡阶程之起步处,此种心理,实似一种趋炎附势的阿谀态度。

  当然,这是一种理论、一种观念,要使其成为完整的事实,则不无许多实际 上的困难。这在南传的各地可能已经做到,在中国则不然。中国的佛教,固有少数的大德高僧,受着在家弟子们的恭敬供养,但绝对多数的僧众,不是依附大德高僧,便是依靠寺庙的财产,更有许多是靠经忏佛事来维持,也有依靠香火者,但多不是以一师表之尊,而去接受信施的供养。因为能够知道敬僧、供僧者,固不太多,能够自以师表之尊而去自尊自爱、自持自守者,也不太多。其实,如果是以真诚之心求法,真诚之心行道,真诚之心护法的在家人,他便会不弃良莠贤愚,对于一切僧众,事之以师,敬之以礼,供之以生活之所需。如果是以真诚之心出家,真诚之心修习,真诚之心向往成佛之道的僧众,他便会自尊自爱,自持自守,虽不必自以师表之尊自居,他人亦会敬之以师礼,供之以所需。可知两者之中,只要能有其一是真诚学佛者,师弟之恩义,便可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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