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湘清:因果报应录 第六篇 邪淫恶报类 02 沈某风流的下场
唐湘清:因果报应录 第六篇 邪淫恶报类 02 沈某风流的下场
沈某身强力壮,性喜渔色,平日时常混在脂粉群中,拈花惹草,他这样邪淫的恶行,不但不知检点,且以风流自诩。
他的朋友王行庵先生,看到沈某这样淫荡成性,实在看不惯。常常劝告他说:“万恶淫为首,死路不可走!要知你若淫人之妻,他人亦会淫你的妻,因果报应,丝毫不爽,老兄应该及早回头悔改,以免恶报。”
沈某听了王先生的善言劝告,毫无悔意,反讥王先生的思想迂腐,头脑冬烘。他反问王先生说:“世上好色的人不少,哪里看到好色者都做戴绿帽的龟儿呢?”又接着说:“我只要把妻子关在家中,不让她出门,就无忧他人淫我之妻。”
有一天,沈某自外归家,目睹其妻与人裸合,一时气愤之极,想取器痛击奸夫淫妇,哪知这时沈某气得两手发抖,全身发软,无力举手,只得坐视。其妻以为丈夫不予计较,从容尽欢。以致沈某怒得瞪目顿足,浩叹一声,一时引起心脏病突发,昏仆倒地而死。
古人有一首劝戒邪淫的诗云:“劝君莫借风流债,借得快时还得快。家中自有还债妇,你要赖时她不赖。”意思是说你若邪淫借了风流债,那么你的妻子也会与人邪淫而替你还债。原因是女人多有报复心理,看到丈夫邪淫,为了报复,势必也会红杏出墙。所以古人所说:“淫人之妻者,妻亦被人淫。”确是常见的报应。现在的社会,家庭纠纷及离婚案件,日有增加,大多由于夫妻一方有外遇而起。所以佛教的不邪淫戒,可以保持家庭的和谐,社会的安定。
上述沈某的下场,固然是邪淫的恶报,可是做妻子的人,倘若发觉丈夫有邪淫的行为,应该以善言劝告,使他改邪归正。不可存心报复,因为报复心理或报复行为,就是自造恶因,也会受到恶报。至于以邪淫报复邪淫,更是十分不智,因为那样势必导致家庭破碎的恶果。(取材自感应篇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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