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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湘清:因果报应录 第二篇 杀人恶报类 09 隐藏秘方九世服砒而亡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4日
来源:   作者:唐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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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湘清:因果报应录 第二篇 杀人恶报类 09 隐藏秘方九世服砒而亡

 

 安徽人蒋紫垣,家藏救治砒霜中毒的秘方,解救砒毒,极有效验,可是这位蒋先生很贪财,对于求治砒中毒的病人,一定要索取重资,否则就坐视其死。有一天,他在邻县行医,忽然在半夜中暴毙,托梦于房东说:“我因为贪财,误了人家九条性命,那九个死于非命的人,向冥间的阎罗王控诉,罚我九世服砒而死,我不久将轮回投生,鬼卒允许我把解救砒毒的秘方传给你,倘若你能用这方多救一人,那么我就可少受一世业报,如能遍传济世,你更能获福无量。我因为前世种了见死不救的恶因,后世要受恶报,现在懊悔也已来不及了。”说完,就哭哭啼啼的离开,那张救治砒毒的秘方,就是用防风一两研末,水调服。(取材自坐花志果)

  湘清按:杀人的恶行,并不限于积极行为的致人于死,才算杀人,若是消极的见死不救,也是杀人。所以本篇故事主角蒋紫垣,虽仅是见死不救的消极行为,也要受到与积极杀人同样的恶报。现行刑法第十五条第一项云:“对于一定结果之发生,法律上有防止的义务,能防止而不防止者,与因积极行为发生结果者同。”这种消极行为的犯行,刑法学上有一专门名词,叫做“不作为犯”。这样看来,世间法律的理论,与宗教上的因果原理,颇有相通吻合之处。本篇主角蒋紫垣,藏有救人的良方,因贪财而见死不救,以致遭受恶报,罪有应得。窃思中国医学之不发达,由于秘方失传,实是最大原因。湘清生平从事医学,每有研究,或临证心得,辄为文公开发表于著名医药月刊,不敢自秘。然而若干书籍中之所谓秘方,未必有效,故对于秘方之类,不可轻信。若效力不确之药方,尤不可轻予流传,否则反而有害无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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