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辱文集:要忍受哪些东西呢?(寂天菩萨)
忍辱文集:要忍受哪些东西呢?(寂天菩萨)
摘自入菩萨行论
寂天菩萨[著] 达瓦次仁[译]
佛指出:“即令是千劫中通过布施和供奉佛等获得善业福报,只要你生气发怒一次就会断送干净,抵消干净。”没有比瞋恚更严重的罪孽,没有什么比忍辱更难做的事情。因此,要想尽一切办法,采取种种措施认真地修行忍受。只要你怀着瞋恚的念头,你的内心就不得安宁,不能使你获得内心快乐和身体舒适,甚至连安稳的觉都睡不成。谁要是用钱财施与人,并尊重他人,人们就会依附于他;如果他是一个暴戾的人,那他手下的人会起来反抗并杀死他。瞋恚的人会使亲人伤透心,众亲离他而去,即便是用钱财笼络也拢不住其手下的人。总之,从没有一个好动气的瞋恚的人过得舒心。发怒生气这个敌人把瞋恚者的善根彻底扫尽,从而把他置于此生和来世的痛苦之中。不过只要这个人下决心竭力克服动怒之心,那么他就能获得此生和来世的幸福。他人给你使坏而使你不快,或给你作梗而使你好事办不成,这些都会使你不痛快,成为发怒生气的根源,从而会葬送你的福报。因此,这个时候一定要克制动怒。由此可见,要断瞋恚这个仇敌的食物,即不高兴这个食物。瞋恚这个敌人只知加害我,即断送我的善根福源,从而使我在此生和来世受苦。瞋恚这个敌人只干这种事,而不干任何别的事情。不论遇到任何情况,决不失去快乐的心情。也就是承受一切不愉快、挫折、痛苦,不因困难、挫折而使你情绪低落。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你对所遇到的困难和挫折,对于加害你的人和事采取动怒、仇视等态度是无济于事的,你伤心、痛苦,并不能帮助你实现愿望。不仅如此,你伤心、痛苦、生气、动怒会损失你的善缘、善根。如果,加害你的那些因素有办法消除的话,那你生气动怒是没有用的呀。
要忍受哪些东西呢?应承受下列这些东西:给我和我的亲友带来痛苦、欺负我和我的亲友、谩骂我和我的亲友、毁坏我和我的亲友的名声,仇人却获得幸福安乐、得到财富、受到赞扬、名声远扬等,这些是应该忍受的东西。
这世上使你快乐的幸福的因素很少很少,而使你痛苦的东西却很多很多。这是轮回的特征,因此要忍受一切痛苦。不过,如果你要是有了正确的观点,那么要可变不利为有利。假如没有痛苦的话,那么就不会产生从轮回中解脱出去的厌离之心。因此,内心要坚定地忍受世间的一切不快和痛苦。既然,那些苦行者和伽纳巴[1]能够无畏地忍受火烤、刀刃解肢等非人的疼痛,那么,我们为了求得解脱成佛为什么不能忍受一切痛苦和不愉快呢?习惯成自然,这是世间一切事物的规律。因此,只要能习惯于忍受小的伤害,最终必能习惯于忍受任何大的伤害。既然人们能忍受被蛇咬、被蚊子叮、饥饿以及癣疥等无谓的痛苦,那么,为了完成伟大功业即使众生解脱成佛的善业为何不能忍受一切磨难呢?面对炎热、寒冷、暴雨、狂风,面对疾病、绑缚、挨打等,我决不应该缺乏忍受力。倘若缺乏忍受力,那伤害你的程度就越发大起来,使你越发不能忍受。有些人在战场上看见自己流血就更加勇猛起来,而有些人看见别人流血却吓得晕过去。这是由于勇夫和胆小者的不同心态造成的。由此可见,要克服一切灾难,不应该让痛苦来压倒自己。智者即使遭到痛苦也不会失去信心,并做到不使自己心烦意乱失去快乐,与贪瞋痴等烦恼较量时会遇到许多挫折和伤害,但是为了完成伟大功业要克服(忍受)一切痛苦,从而战胜瞋恚等敌人,这样才算得上勇夫。只会用刀剑去刺杀死尸者不过是冒牌的勇夫。再则,痛苦也有积极的作用,正因为遇到了痛苦,这才悲伤,从而免去了骄傲的情绪。由于自己遇到了苦难,从而怜悯轮回中的众生,从而顾忌犯罪,乐于事善。既然你能忍受胆病等重病带来的痛苦,不生气,那么为什么遇到生灵来伤害你就忍受不住,发起火呢?再者别的生灵来伤害你也是受烦恼这个因素所驱使,因此不能责怪他们。这好比一个人生病,完全由不得他,都是在根本不情愿的情况下得病的。你的仇人也是在根本不情愿的情况下,由于心情不快等因素促成他大发怒,陷入烦恼境地的。人们虽然事先并不想发怒,但是,一遇小小的变故便动起怒。这个变故也并没有想使某个生灵生气的意图,然而仅仅一点点变故就能引起怒火。所有的罪行、所有的罪孽都是受某种因素驱使造成的,完全由不得那个犯罪的生灵。而这些聚集起来的因素也是没有意识的,并不会有意识地想到要成为造孽的因素。而那瞋恚等也并不会有意识地想:我要靠某某因素来发怒等。五法具自主为首[2]和为我之心也不是有意地要当害人的因素。这些因素没有的话为我等也就不会有,因此没有什么有意识想害人的因素。如果有,那是由于沉迷于对象所造成,也是不被阻塞所造成的。假如我是永恒的,就应该像虚空一样成为无所谓的造就者,也就是所谓被造就者。即令是我与其他因素结合了,但是永恒的我因没有变化也就不起什么作用。即便心等因素与你帮忙,我也照旧无变化,那么有利的因素也不能使我有任何变化。有变化就违背了我常。因此,没有什么“这是我的有利因素”这样可以指出的东西。由此可见,仇人等加害你、伤害你,都是受某种因素所驱使,仇人们是没有任何自主权的。要懂得这一道理,从而不去憎恨那如幻觉一般的一切伤害你的人。既然一切事物如同幻化,那么任何人去阻挡引起发怒的原因是没有意义的。同样,用以牙还牙,针锋相对的办法去消除痛苦也是不值得的。
因此,当你看见仇人或亲人在干伤害他人的事时,你就应该想到他们正是不由自主地、受某种因素的驱使所造成的,从而不要去生气,依旧保持乐观的情绪。
倘若有选择受不受伤害的自主权的话,那么没有一个生灵是愿意受苦的,因而所有的众生都不会陷入苦难中。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正是由于没自主权,所以不能自持的人自己给自己扎刺来伤害自己;也有一些人为了追逐女色、钱财等,贪婪地采取绝食等手段,自成折磨;也有一些人或采取上吊自杀,或采取跳悬崖自尽,或服毒,或食用有害食物等断送福分的手段来伤害自己。既然,人们由于受贪瞋痴等烦恼的驱使而对自己都采取伤害或自我杀害的手段的话,那么被烦恼所驱使去伤害他人是很自然的。对于那些因烦恼所驱使而采取自我杀害等行为的人,即令不产生十分的怜悯之心也不应该生他们的气。既然,伤害他人是如同无知孩童一般的世俗人们的天性的话,那么不应该生他们的气。这好比烧毁它物是火的特性,因此,你自己碰了火而烧伤了自己就不应该责怪火。假如伤害他人是由偶然的因素造成的,并不是众生的天性,众生的天性是温和的,那么同样也不能生众生的气。如果生众生的气就好比烟气冲天使你难受时生天空的气一样是生错了对象。如果他人用棍子或石头等来打你时,你去恨那个人是没有道理的。那个人是受瞋恚所驱使的,要恨首先要恨那棍子或石头,其次应该恨那瞋恚。当你遇到他人加害你或伤害你时,你就应该想到这肯定是前世我用同样的办法伤害了别人,因此,今生我就遭到了今天这种伤害。那个人用来伤害我的武器和我的身体,这两者是招致我受苦的因素,是他人用武器和我用身子二者结合才造成痛苦,因此彼此的责任都一样,你该生谁的气呢?单单生人家的气是不应该的。这人的身体如同黄水疮一样,稍稍碰一下就疼痛难忍,然而你这个贪婪的、无知的人却偏偏把这样脆弱的身体当宝贝一样倍加爱护,那么使它受到伤害时为什么要生人家的气呢?世间的凡夫们虽然都不愿意受痛苦,但是偏偏去追逐导致痛苦的因素,从而自己造孽自己受苦,为什么要怨他人呢?比如,地狱的狱卒、刃叶林等等都是由于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那么你还生谁的气呢?由于我前世造了孽,从而这个业唆使他人今生加害于我,而那个人却因加害于我而堕入了地狱,这样不正是我这个人断送了那个人,不正是我害了那个人吗?这些伤害我的仇人,正是由于他们加害于我,才使我有机会通过忍受来洗去我以前的罪孽,使福资增长,这样仇人是有恩于我的。然而,我却害了仇了,也就是由于我仇人造了孽,进而堕入长时间的地狱之苦中。因此,我害了他,而仇人却帮了我的忙。我怎么能恩将仇报,无端地生人家的气呢?如果你具有内心忍让力,那么你就不会堕入地狱;如果由于你采取了忍的态度来使自己免于堕入地狱的话,那么对于加害你的仇人来说却仍未能免于堕入地狱。不过,如果你对仇人采取以牙还牙的态度的话,不仅不能使仇人免于堕入地狱,反而会使你行善积德的行为大大减弱,从而使你失去菩提行之最即忍这个吃苦精神。
[1]伽纳巴:古印度非佛教的一个教派。他们为了获得梵天的地位便在日食或月食那天自刎。
[2]五法:即名号、特征、鉴别、真如和无分别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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