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随佛学
华严经行愿品末卷所列十种广大行愿中,第八曰常随佛学。若依华严经文所载种种神通妙用,决非凡夫所能随学。但其他经律等,载佛所行事,有为我等凡夫作模范,无论何人皆可随学者,亦屡见之。今且举七事。
一、佛自扫地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柰耶杂事云:世尊在逝多林。见地不净,即自执帚,欲扫林中。时舍利子大目犍连大迦叶阿难陀等,诸大声闻,见是事已,悉皆执帚共扫园林。时佛世尊及圣弟子扫除已。入食堂中,就座而坐。佛告诸比丘。凡扫地者有五胜利。一者自心清净。二者令他心清净。三者诸天欢喜。四者植端正业。五者命终之后当生天上。
二、佛自舁(音余,即共扛抬也)弟子及自汲水
五分律,佛制饮酒戒缘起云:婆伽陀比丘、以降龙故,得酒醉。衣钵纵横。佛与阿难舁至井边。佛自汲水、阿难洗之等。
三、佛自修房
十诵律云:佛在阿罗毗国。见寺门楣损,乃自修之。
四、佛自洗病比丘及自看病
四分律云:世尊即扶病比丘起,拭身不净。拭已洗之。洗已复为浣衣晒干。有故坏卧草弃之。扫除住处,以泥浆涂洒,极令清净。更敷新草,并敷一衣。还安卧病比丘已,复以一衣覆上。
西域记云:只桓东北有塔,即如来洗病比丘处。
又云:如来在日,有病比丘,含苦独处。佛问:汝何所苦?汝何独居?答曰:我性疏懒不耐看病,故今婴疾无人瞻视。佛愍而告曰:善男子!我今看汝。
五、佛为弟子裁衣
中阿含经云:佛亲为阿那律裁三衣。诸比丘同时为连合,即成。
六、佛自为老比丘穿针
此事知者甚多。今以忘记出何经律,不及检查原文。仅就所记忆大略之义录之。佛在世时,有老比丘补衣。因目昏花,未能以线穿针孔中。乃叹息曰:谁当为我穿针。佛闻之,即立起曰:我为汝穿之等。
七、佛自乞僧举过
是为佛及弟子等结夏安居竟,具仪自恣时也。增一阿含经云:佛坐草座(即是离本座,敷草于地而坐也。所以尔者,恣僧举过,舍骄慢故)告诸比丘言:我无过咎于众人乎?又不犯身口意乎?如是至三。
灵芝律师云:如来亦自恣者,示同凡法故,垂范后世故,令众省己故,使折我慢故。
如是七事,冀诸仁者勉力随学。远离骄慢,增长悲心,广植福业,速证菩提。是为余所希愿者耳!
1、本文系弘一大师一九三三年八月三十一日在泉州承天寺为幼年学僧所做的讲演。
2、《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那杂事》:即“有部”,系由上座部分化而出的佛教部派之一,以《发智论》、《俱舍论》为经典教义,根据“法一切有”、“时一切有”而得出“说一切有”的主张。
3、《五分律》全名为《弥沙塞五分律》,印度上座部弥沙塞部之戒律,共分五部分,内容包括二百五十一条比丘戒,三百七十条比丘尼戒。
4、《十诵律》论述“一切有部”根本戒律的佛教著作,其内容将戒律分为“十诵”,所以得名。后秦鸠摩罗什等译。
5、《四分律》:印度上座部系统法藏部所传戒律,其内容分为四大部分,包括二百五十条比丘戒,三百四十八条比丘尼戒,从身、口、意三方面,对出家的比丘、比丘尼的衣、食、住、行等各方面都做了严格而详尽的规定井对违章者制定了各种惩罚方式。后秦佛陀那舍与竺佛念共同将其译成汉语。传入中国后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佛教戒律,也是唐代律宗的基本典籍。弘一大师于一九二四年著《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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