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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楼”李叔同画作

   二00二年初"雨夜楼"藏画披露后,社会反响热烈,其中李叔同的画作(迄今为止已发现三十八幅油画五幅、水彩画二十八、素描五幅)尤其令人关注,京、沪、杭、津及香港、台北等地各媒体均以不同形式问世。对于这个重大事件,学界的的研究、探讨,甚至质疑都是正常的。我们十分感谢日本研究员吉田千鹤子教授和西槙博土写来的文章和信。西槙博土的文章在考证了几幅李叔同画作上的商业标记生对部分画作的时间作了估计;吉田千鹤子教授的信中除具有与西槙博土的文章中相同的考证外,也提出了还有另一"东洋棉花"的可能性(目前正在考证之中)。像类似事实为依据的文字是我们特别欢迎的。
   需在强调的是,李叔同出家后并非"诸艺皆废"而是"诸艺未废",比如他在此后的岁月里照样作书作画作歌作印等等。虽然,李叔同出家后的艺术行为大多与佛教有关,但也有例外,如为厦门运动会作歌、为沈本千等授艺术课。指导学生美术展(见沈本千《一代高僧弘一法师》,载《浙江文史资料》第二十六辑,浙江人民出版社一九八四年版)、作梅花图(见王平山《弘一大师在惠安》,载《弘一大师在惠安》,惠安县文化馆、净峰乡文化站、净峰寺弘一法师纪念室一九八六年合编)等等。所以,对于新发现的李叔同画作,我们的态度是一个基本的事实是在李叔同的名下拥有了这样一大批作品。在没有充足的证据全数否定或部分否定其真实性之前,我们应当将其视为李叔同的作品。当然,如果日后有专家提供了充足的证据可以将其否定,我们亦为此表示祝贺,因为这是对弘一大师研究的重大贡献。

编者

《富士山》油画 40.5×52 cm(1910)

《冥想》油画 36×44.5cm

《蔬果图》水彩 28×38cm 《采果图》油画 35×45cm(1917年)
《湖边亭阁》油画 12.8×17.6cm 《山间即景》水彩 34×51cm
《小桥流水》水彩 19×25cm 《船夫与灯塔》油画 24×31.5cm
《溪山彤云》水彩 19.5×25.5cm《古树老屋》水彩 18×25cm
《水乡小景A》水彩16×22.5cm 《水乡小景B》水彩 16×23.5cm
《柳叶·鱼》水彩 25×32.5cm 《菱藕》水彩 21×29cm
《河畔村落》水彩 19.5×26cm 《流水人家》纸本油画 34×49cm
《绿嫩蔬果》水彩 19×25cm 《陶罐与花卉》水彩 28.5×37cm
《风景》水彩 21×25cm 《肖像A》水彩 17.5×23cm
《肖像B》水彩 45.5×60cm 《小男孩》水彩 15×22.5cm
《女童》素描 19×25.5cm《乡间》水彩 25×32.5cm
《男人头像》素描 19×26cm《茶花》水彩 19.5×26cm
《少女头像》素描 20×25cm《湖边亭园》水彩 37×54.5cm
《女人头像》素描 19×26cm《西湖风景》水彩 24×36.5cm

《梳辫子的少女》素描 20.5×29cm

《远航》水彩 31.5×37.5cm
《东瀛民居》水彩 29.2×39.2cm《肖像》水彩 50×70cm
《孤山行宫》水彩 34×47cm 

《扬帆》水彩 25×32.5cm

 
《静物》水彩 22.5×3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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