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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世界最多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31日
来源:日月网 2008年12月07日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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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已成为“世界第一害”,而中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中国交通事故年死亡人数首次超过五万人至今,中国(未包括港澳台地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经连续十余年居世界第一。

  中国人数世界第一,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也要第一,这个第一可不要逞强啊!

  中国汽车保有量约占世界汽车保有量的百分之三,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占世界的百分之十六。而酒后驾车为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罪魁之一。

  交通事故的严重性主要表现以下七点:

  (1)全世界的总人口中每年有将近十万分之十九死于交通事故;我国人众多,但每年也有十万分之五死于交通事故。

  (2)交通事故是人类死亡的第五大要因,仅次于心脏病、癌症、突发病(中风)和肺炎。美国在1984年全国共死亡204万人,其中交通事故死亡46263人,占总死亡人数2.3%。

  (3)交通事故死亡中青年人死亡人数占的比重最大。美国全国1984年死亡的15~24岁的青年人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占38%。15~24岁的青壮年占62.9%,是青年人死亡的第一原因。

  (4)交通事故占各种事故死亡的比重最大。据世界一些国家统计表明,交通事故死亡约占各种事故死亡总数的50%左右。1989年美国因各种事故死亡94500人,其中交通事故死亡46900人,占49.6%。我国和其他国家的情况类似。

  (5)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可以与战争中的死亡人数相比。据统计,本世纪以来,因交通事故全世界共死亡2235万人,这个数字比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死亡的人数还多。

  (6)道路交通事故要比航空交通事故等严重得多。全世界1970年到1989年期间航空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是1974年,共死亡1299人,但这只是同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6‰。以美国1985年为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铁路的200倍,是航空的350倍。从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来看,道路交通事故93%,铁路占2%,航空占2%,水运占3%。

  (7)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1988年国际交通安全协会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的国际交通安全研讨会议上估算,全世界道路交通事故经济损失约为3500亿美元,也就说,地球上平均每一个人每年的交通事故经济损失为68.5美元。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25%。


附:

  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何以连续十年居世界之首?张成浩


  据12月7日《深圳晚报》报道,交通事故已成为“世界第一害”,而中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中国交通事故年死亡人数首次超过五万人至今,中国(未包括港澳台地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经连续十余年居世界第一。

  对此,也许有人会说,我们国家人口众多,居世界第一,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当然也要稳居世界之首。也有人会说,那是我们的国民素质太差了的原因。也有人说,酒后驾车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罪魁之一。以上说法都不无道理,但笔者认为,人口众多、国民素质差、酒后驾车并不是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十年居世界之首的根本原因。笔者的疑问是:酒后驾车为何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罪魁?在我看来,其背后的交警执法不严才是交通事故频发的根源。

  首先,在很多地方,交警对违章、违规驾驶员进行罚款成了部门“敛财”的主要手段。当前,交警对那些违章违规的驾驶员大都是“一罚了之”——只要交上罚款,就可开车走人、就可超载运输。很多地方,每到过年、过节之际,上级主管部门还要给交警下“罚款任务”,并和他们的奖金挂钩。按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几个驾驶员因为醉酒驾驶而被拘留的?还不是多交点罚款或者托关系就可免受刑拘之苦?长此以往,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也就不足为怪了!

  我们不妨看看外国是如何处罚酒后驾驶的:在美国,醉酒驾驶而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伤害是要被纳入刑事犯罪的范围,即便是没有发生人身伤害交通事故,一旦被警察查出驾驶人酒精含量高于法律标准,就被拘留关押起来,然后由刑事法官宣判,最低的可判一周监禁,重的可以判一年监禁。酒后开车在瑞典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在英国,初犯吊销驾照一年,重犯者吊销驾照3年,外加1000英镑罚款;如果在10年内共有3次被判酒后驾车,那么就要终身吊销驾驶执照。和他们相比,我们的处罚力度显然是太轻了。

  其次,目前很多地方的驾驶证考试不严、驾校培训不规范。笔者今年在一家驾校学习了驾,并考取了驾驶证。发现,很多驾校培训都是应试教学——驾驶证要求考什么,就教学员什么,而实际的开车操作时间很少。还有,驾驶员考试很不严格——只要你有交警队的“熟人”,打个招呼就能过关,或者直接交钱也能过关,更有甚者,连学都不学,交钱就能买个驾驶证。这样,交警部门就造就了一大批的“马路杀手”,通过这样的方式拿到驾驶证的学员,怎能保证不出交通事故?交警部门难道不该反思吗?

  由此可见,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十余年居世界之首,交警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使交通事故减少发生,交警部门必须要反思——要严格执法,而非严格“只罚”,还要严格驾驶证考试。为了人民生命的安全,请交警部门不要再一心只想着利用“执法”的名义来“只罚”搞创收了!(荆楚网作者:张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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