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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象山县部署“平安宗教场所”创建活动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8日
来源:象牙县民族宗教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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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宁波市象山县民族宗教局在推进“平安宗教场所”创建活动中做到了三个“到位”:一、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对创建活动认识到位。象山县民宗局相继在涂茨玉泉寺、丹西等慈禅寺、墙头智门寺、新桥灵佑禅寺等地召开动员会,对各寺院负责人进行动员教育,在宗教界达成五个共识,即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是创建“平安象山”的组成部分,是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重要途径,是抵御境外宗教势力对我进行渗透的有效机制,是维护宗教事务管理秩序的重要手段。二、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创建活动责任到位。一是下发文件,结合象山县场所数量多、寺院多分散偏远、一人寺庵多等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平安宗教场所创建活动的通知》和《象山县平安宗教场所创建考核评分细则》,提出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的实施意见。二是签订责任状。镇乡(街道)宗教领导小组相继召开所属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镇乡(街道)政府负责人与所属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责任书》,将创建工作责任落实到场所,落实到人。三、明确目标,建立机制,促进场所规范化管理到位。针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和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政府宗教部门指导、宗教团体主导、宗教场所设计制定及宗教教职人员参与、共同促进的办法,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各场所立起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宗教部门明确将创建工作与宗教界代表人士推荐、场所建设审批相挂钩,实行创建工作 “一票否决制”。

标签: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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