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内容475篇,用时103毫秒. ·把佛教导航设为主页
  • 了幻法师答:我是个佛教徒,目前面临离婚,该怎么办?

    了幻法师答:首先,你要认识到:对于一个佛教徒而言,离婚是件很不好的事情; 其次,你要反省一下,婚姻是否还有救,能够挽回的婚姻,一定要力图挽回; 第三,如因对方具以下因素,如:对自己生命构成重大危害、变态性虐待等,可考虑离婚; 第四、离婚的目的不是为了再婚。多一次婚姻,多一层因果,弄不好便陷溺在轮回中,求出无期。另外,无节制地离婚、再婚,其社会形象也不会很好,被教内外人士非议耻笑,希当事者

    了幻法师

    离婚|法师|婚姻|佛教徒|佛教

    http://www.fjdh.cn/fjask/2009/06/17024982558.html
  • 关于离婚的问答

    http://www.fjdh.cn/Item/32497.aspx
  • 儿子皈依记

      由于家庭的破裂,我的儿子离开我生活在苏州整整一年了,作为一个母亲,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念他,天涯路远,难见一面,惟有鸿雁传递我的牵挂,每个星期我会写上十几页的信给他,写信之前,我要准备纸巾以免泪...

    何腾云

    皈依|家庭|离婚|婚姻

    http://www.fjdh.cn/article/2005/09/1254511369.html
  • 净空法师:关于离婚

    http://www.fjdh.cn/Item/34324.aspx
  • 佛教怎样看待自杀和离婚

    佛教怎样看待自杀和离婚  圣严法师  佛教徒是反对自杀的吗  是的,在戒律之中有著明确的规定,佛教徒不可以自杀,如果自杀,那是有罪的。(见四分律调部之二及律摄卷二)  此所谓自杀,是指为了厌恶此一...舍身,如法华经中说:‘未有一微尘如芥子许非菩萨舍身命处’,便是最好的说明。其实杂阿含卷三九及四七,就有三位罗汉自杀,佛陀倒是赞成的。  佛教徒可以离婚吗  离婚的问题,在佛典之中,也不容易找到明确的...

    圣严法师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http://www.fjdh.cn/wumin/2009/04/22521266906.html
  • 嫌压岁钱少 望父母离婚

      据《扬子晚报》2月5日报道,今年春节,在南京一家市级重点中学读初一的刘浩共收到长辈给的压岁钱1000元。而他的同桌小王,从小父母就离异,平时每个月小王都能分别收到父母双方给的一笔数额不小的零用钱。今年过年,小王收到的压岁钱也是双份的,足足有3000多元。这让刘浩意想不到,羡慕不已。他对同学说:“要是我的爸爸妈妈也离婚就好了。”   刘浩在电话里和同学无...

    佚名

    |孝道|

    http://www.fjdh.cn/article/2006/02/2154102940.html
  • 爱人说,要和我离婚

    http://www.fjdh.cn/Item/82629.aspx
  • 少年团伙竟抢劫 均系单亲少家教

         犯罪团伙部分成员   1名15岁的长春少年,网上化名“血洗长春”,联系了9名辽宁少年,疯狂抢劫。民警在网上化名“长春富婆”,钓出团伙头目。21日,10名专门在校园周边抢劫的少年全部落网...

    王强

    |教育|单亲|离婚|

    http://www.fjdh.cn/article/2007/06/1938089910.html
  • 了幻法师答:佛教反对离婚吗?

    了幻法师答:佛经中没有不准离婚的明确根据。不过,由于离婚对男女双方都是非常痛苦的经验,对孩子也是非常大的伤害,所以佛教也不赞成离婚,而在现实生活中,一般主张“劝合不劝离”。 ...三)。 男女的离婚,对于彼此的心理,尤其对于儿女的抚育,都有不良的影响。事实上,离婚可能会解除一些人的痛苦,使他们暂时脱离婚姻苦牢,但也造成很多社会问题:单亲家庭、再婚、子女问题、社会不稳定等。...

    了幻法师

    婚姻|感情|家庭

    http://www.fjdh.cn/fjask/2007/11/11522319219.html
  • 圣严法师答:佛教徒可以离婚

      圣严法师答:离婚的问题,在佛典之中,也不容易找到明确的根据。不过,佛教主张婚姻的美满及婚姻的责任,既然结为夫妇,结婚之后,应该相亲相爱,互相尊敬,各守各的本分,各尽各的责任,佛教严禁邪淫(私通)...lsquo;若男女先已通,而后离别,还和合’(四分律卷三)。因为,男女的离婚,对于彼此的心理,都有不良的影响,尤其对于儿女的抚育,更要负起道德上的责任。根据这一论点而言,也可以说,佛教是反对离婚的...

    圣严法师

    佛教

    http://www.fjdh.cn/fjask/2007/07/103058116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