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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大师年代之论定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5日
来源:不详   作者:印顺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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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大师年代之论定
  印顺
  现代佛教学术丛刊第8册
  页29-43
  大乘文化出版社出版
  1980年十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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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页
  罗香林先生,承梁任公之说,撰「玄奘法师年代考」,
  坚主奘公享年六十九岁,载于『香港佛教』一----三期。然
  察其论证,未为平允。奘公为我国杰出之大师,有关中印文
  化之交流者甚大,近人多所论述。因取而论正之,非敢与时
  贤故为出入焉。
  详叙奘公一代事迹者,不外三书﹕一、冥详所撰『大唐
  故三藏玄奘法师行状』(简称行状),最为先出。奘公卒于
  麟德元年(公元六六四年)二月五日。三月十五日,敕京城
  僧尼以幢盖送葬。四月十五日,葬于浐东白鹿原。『行状』
  说及敕葬而未及葬事,有「舍命时经六十日,头发渐生」之
  语,可断为四月初旬,临葬前所作。二、道宣撰『续高僧传
  』卷四之「京大慈恩寺释玄奘传」(简称僧传)。道宣卒于
  干封三年(公元六六七年),距奘公之卒仅三年。『僧传』
  之写定,当即此二、三年内。三、『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
  (简称慈恩传),沙门慧立本,释彦悰笺。慧立为奘公弟子
  ,传本五卷,未以传通。临终以付门人,又复散失,搜购乃
  全。彦悰为之整理,垂拱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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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日,为之序曰﹕「乃参犬羊于虎豹,糅瓦石以琳璆。错
  综本文,笺为十卷」。是知今传间异慧立之旧。垂拱四年,
  即四元六八八年,去奘公之卒,已二十四年矣。余如唐刘轲
  所作『唐三藏大遍觉法师塔铭并序』(简称塔铭),撰于文
  宗开成二年(公元八三七年)。『旧唐书』卷一百九十一之
  「僧玄奘传」(简称本传),虽或以唐臣所修国史为本,而
  实成于后晋之世(公元九三六──九四六年)。文既后出,
  义多因袭。论奘公之年代,应以前述三书为主。
  奘公卒于麟德元年,享寿则有『行状』之六十三岁说,
  『僧传』之六十五岁说,『慈恩传』(文隐而义显)及『塔
  铭』之六十九岁说,究以何说为是﹖兹先检考三书,察其自
  身之有否矛盾。一、『行状』有「今麟德元年,吾行年六十
  有三,必卒于玉华」(宫)之说,据此,奘公应生于隋仁寿
  二年(公元六○二年)。『行状』谓﹕「法师年二十有一,
  以武德五年,于成都受具」。武德五年为公元六二二年,确
  为二十一岁。又谓﹕「贞观三年(公元六二九年),将欲首
  涂。……遂即行矣,时年二十九」。此则自相矛盾﹔盖如生
  于仁寿二年,贞观三年应为二十八岁。然西游之年岁,各书
  俱自相乖违,不应偏责。二、『僧传』有「行年六十五矣,
  必卒玉华」之说,异于『行状』。然如麟德元年为六十五岁
  ,则应生于隋开皇二十年(公元六○○年)。武德五年,应
  为二十三岁,而『僧传』仍谓﹕「武德五年,二十有一」。
  贞观三年西游,应为三十岁,而『僧传』仍谓「年二十九」
  。可知道宣之『僧传』,今本虽主六十五岁说,而于受具,
  西游之年,并因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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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宜其矛盾。三、『慈恩传』云﹕「今年六十有五,必
  当卒命于此伽蓝」。此说同于『行状』、『僧传』,但系于
  初译『般若经』时。显庆五年(公元六六○年)正月,初译
  『般若』﹔如此时年已六十五,则卒年应为六十九,此即『
  塔铭』六十九岁之所本。据此,奘公应生于隋开皇十六年(
  公元五九六年)。『慈恩传』云﹕「法师年满二十(即二十
  一),即以武德五年,于成都受具」。依六十九岁说,此年
  实为二十七岁。又云﹕「贞观三年秋……遂即行矣,时年二
  十六矣」。依六十九岁说,此年应为三十四岁。总察三书,
  虽所说年代,俱不无自相刺谬之处,此或传写致误。『僧传
  』与『慈恩传』,虽别主六十五、六十九说,而实沿袭『行
  状』之说,宜其多所矛盾。
  奘公享年,虽三说不同,然并本于奘公──「吾年六十X矣,
  将卒于玉华」之传说。其中六十九岁,决非吾人所敢赞同,兹
  列其说而后比论之。
  『行状』﹕「麟德元年正月一日,玉华寺众及僧
  等,请翻大宝积经。法师……谓弟子及翻经僧等﹕有
  为之法,必归磨灭。泡幻之质,何得久停﹗今麟德元
  年,吾行年六十有三,必卒于玉华。……徒众闻者,
  无不惊泣。……正月三日,法师又告门人﹕吾恐无常
  ,欲往辞佛。……九日申时……曰﹕某必当死」。
  『僧传』﹕「麟德元年,告翻经僧及门人曰﹕有
  为之法,必归磨灭。泡幻形质,何得久停﹗行年六十
  五矣,必卒玉华。……遂往辞佛。……正月九日,告
  寺僧曰﹕某必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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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恩传』﹕「(显庆)五年春正月一日,起首
  翻大般若经。……法师翻此经时,汲汲然恒虑无常,
  谓诸僧曰﹕玄奘今年六十有五,必当卒命于此伽蓝。
  ……麟德元年春正月朔一日……请翻大宝积经。……
  玄奘自量气力不复办此,死期已至,势非赊远。今欲
  往兰芝等谷,礼辞俱胝佛像」。
  『行状』与『僧传』所说相同,仅六十三与六十五之异
  ,此或传写之误,姑置不论。奘公卒于二月五日与正月一日
  ,相距不过月余,奘公宣称将卒于玉华,事固近情可信。『
  慈恩传』系此语于初翻『般若经』时──显庆五年(公元六
  ○○)正月一日,下距奘公之卒,四年一月有余。四年以前
  ,奘公即宣称将卒于玉华,揆之常情,殆难取信﹗使无『行
  状』与『僧传』,无异说以存疑或否定之,犹得以宗教修持
  而通释之。今有『行状』、『僧传』之说,文既早出,义复
  近情,乃觉『慈恩传』之失实。彦悰自谓﹕「参犬羊于虎豹
  ,糅瓦石于琳璆﹔错综其事」,盖有自知之明矣﹗罗氏主六
  十九岁说,责『行状』「今麟德元年」之说为难信。麟德乃
  上年十二月所诏改,奘公说此,究有何不可﹗退言之,使奘
  公但言「行年六十三」,撰『行状』者加上「麟德元年」字
  样,亦不足以证其谬。盖系此语于麟德元年,非『行状』私
  说,亦『僧传』所同。乃罗氏必指此为「违异者一」,诚可
  异也﹗
  次从奘公出家、受具、西行之年代,以推论三说之孰为
  允当。为推论便宜计,先论西行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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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奘公于贞观三年西游天竺,为从来所公认。贞观十八年
  ,奘公自于阗上表,即谓﹕「贞观三年四月,冒越宪章,私
  往天竺」。二十年,请三藏圣教序表,亦谓﹕「奘以贞观三
  年,私往天竺」。辨机『西域记』谓﹕「贞观三年,杖锡遵
  路」。「贞观三年仲秋朔日,蹇裳遵路,杖锡西征」。道宣
  『内典录』亦谓﹔「贞观三年,出观释化」。是并奘公在世
  时之文记。此后『行状』、『僧传』、『慈恩传』等,更无
  异说。然自梁任公考出﹕叶护可汗卒于贞观二年,而后奘公
  于贞观元年西行,乃成不易之定论。
  今略为叙述﹕奘公西去,曾晤见西突厥叶护可汗,并得
  其助力。然『新唐书』 「薛延陀传」谓﹕「贞观二年,叶
  护死,其国乱」。『新唐书』「突厥传」,亦谓叶护死后,
  「乙毘钵罗肆叶护可汗,与俟毘可汗,分王其国,拏斗不解
  ,各遣使朝献」。『旧唐书』同。此与「太宗本纪」﹕「贞
  观三年冬十一月丙午,西突厥,高昌,遣使朝贡」之说合。
  贞观三年,叶护已卒。如奘公于三年西行(抵突厥应在四年
  ),则何能与叶护可汗相见﹖三年西行之说,悖于事实。『
  高僧传』云﹕「会贞观三年,时遭霜俭,下敕道俗,逐丰四
  出。(玄奘)幸因斯际,径往姑臧」。考之『唐书』﹕「贞
  观元年八月……关东及河南陇右沿边诸郡,霜害秋稼」﹔三
  年则并无霜俭之事。乃知『僧传』之三年,实为贞观元年之
  误。元年秋西行,故得见叶护可汗,并得其助力也。
  然则诸书何以悉云贞观三年西行,事殊费解。梁任公之
  『历史研究法』,以为诸书为依据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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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蓝本,蓝本误而悉误。此为唯一合理之解说,盖古书多属
  抄写,杂以行草,误读元年为三年,极为可能。罗君不取此
  说而创为别解,以为﹕「贞观三年四月,冒越宪章,私往天
  竺」,乃「指其西行已达北印之时间而言,非指其自长安出
  发年月」。「玄奘或已不便明言,曾受高昌王与西突厥遣使
  护送之事实」。然按之文记,决不如此。奘公见太宗奏对时
  曰﹕「玄奘昔去之时,以再三表奏,但诚愿微薄,不蒙允许
  。无任慕道之至,乃辄私行」。『行状』载﹕未出玉门关时
  ,有胡人忠告﹕「国家法,私向外国,罪名极重」。『慈恩
  传』作﹕「王法不可忤」。『慈恩传』叙此极详﹕「时因国
  政尚新,疆场末远,禁约百姓,不许出蕃。时李大亮为凉州
  都督,既奉严敕,防禁特切」。「未发之间,凉州访牒又至
  。云有僧玄奘,欲入西蕃,所在州县,应加候捉」。可知「
  冒越宪章,私往天竺」,指私出玉门而言。且奘公奏表,于
  「私往天竺」下,接云﹕「践 流沙之漫漫,陟雪岭之峨峨,
  铁门巉险之涂,热海腾波之路。始自长安神邑,终于王舍新
  城」。私往之说,明明若是,何得别解为「已达北印之时」
  ﹖然此实应为贞观元年,故三年之说,必为误写无疑。
  旧传奘公于贞观三年西征,『行状』及『僧传』作二十
  九岁﹔『慈恩传』作二十六岁,俱不符合。今考定为贞观元
  年成行,依六十九岁说,时为三十二岁﹔依六十五岁说,时
  为二十八岁﹔依六十三岁说,则为二十六岁。『慈恩传』之
  二十六岁西行说,与『慈恩传』所持之六十九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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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相合﹔『慈恩传』究何所根据,而定为二十六岁﹖窃谓﹕
  『行状』作六十三岁,此年适为二十六岁,殊可注意﹗向来
  考证,三书所持之年龄,虽不相同,而武德五年,二十一岁
  (二十岁满)受具说,『僧传』及『慈恩传』,并取『行状
  』之说。而西行之年,『僧传』亦与『行状』同。可推见关
  于西行之年岁,本为二十六岁,『慈恩传』乃据而书之。唯
  『行状』及『僧传』之「六」字,已形误而传写为「九」,
  致与六十三岁说不符耳。
  关于奘公西行之年月,其自于阗上表,作「三年四月」
  。『西域记』作﹕「三年仲秋朔日」﹔『慈恩传』慧立序作
  ﹕「三年秋八月」。今知三年乃元年之误﹔四月与八月(仲
  秋)之歧说,应如何决定﹖今谓应是八月。其理由为﹕一、
  『西域记』与『慈恩传』同,仲秋即八月,明文不应有误﹔
  而四月之四,可能乃以八为草书四字而致误。二、『高僧传
  』谓﹕奘公乘霜俭而西行,唐书固明记霜害谷稼为八月事。
  三、考之奘公西去,通过凌山之时,亦应以八月成行为合。
  兹据『慈恩传』所载奘公行迹而详叙之﹕『释迦方志』云﹕
  「从京师西北行三千三百里,至瓜州」。以每日行百里计,
  须时三十余日。而奘公在凉州,「停月余日」﹔至瓜州,又
  「经月余日」。「月余日」,姑以三十五日计,则自长安起
  行,至瓜州动身,道行及停留,共约一百零五日。据八月初
  起行以为推算,瓜州动身时,为十一月中旬。次「从此(瓜
  州)北行,五十余里……上置玉门关」。奘公当夜至关﹔第
  二夜过第一烽﹔第三夜过第四烽。次行百余里(可二日程)
  ,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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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夜五日,滴水不沾喉」。夜半得水,「就草池一日停息
  」﹔「更经两日,方出流沙到伊吾」。此一艰苦行程,约十
  三、四日。是则奘公抵伊吾时,已十一月底矣。次「在伊吾
  经十余日」,「经六日至高昌界」﹔「住十余日欲辞行」,
  为高昌王苦留,乃「水浆不涉于口三日」﹔第四日,王意回
  ,「仍屈停一月,讲仁王经」。临行,奉表高昌王致谢。自
  入伊吾,至别离高昌,约经七旬﹔则是时已贞观二年二月中
  旬。次自高昌西行,七百余里至阿耆尼(见释迦方志),未
  有停留,可八日程。次「西南行三百余里」﹔又「川行七百
  里至屈支国」。时为三月初旬﹔与『慈恩传』之「时为凌山
  雪路未开,不得进发,淹留六十余日」之情形相合。依『西
  域记』,凌山固「山谷积雪,春夏含冻」,非盛夏不宜通行
  者。奘公约于五月中旬离屈支。「西行二日」,逢贼﹔「又
  前行六百里」,至跋禄迦国﹔再「西北行三百里」而至凌山
  。五月下旬(或六月上旬),通过凌山雪道,甚为适合。若
  奘公四月成行,则此时为正二月间,其不宜通过凌山,至为
  显然。故奘公应为贞观元年八月,西往天竺。
  论奘公出家之年,罗君之误说特多。彼谓﹕「考玄奘初
  于洛阳被度为僧,慈恩传与塔铭,均谓在其年十三岁之年。
  而行状则谓在大业之际,时年十五岁也。僧本传则谓其年在
  十一岁时。若以玄奘本人所自述者言之,则以十三岁一说为
  最得实」。然精读『行状』、『僧传』及『慈恩传』,乃知
  罗君所说,悉是误会之谈,无一与实际相应。试对列诸文以
  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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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 状〕 〔僧 传〕 〔慈恩传〕
  「爰以宿植,早厌樊笼」 「以奘少罹穷酷,携以将 「察法师堪传法教,因将
  …… 之。日授精理,旁通巧论 诣道场,诵习经业」。
  。年十一,诵维摩法华。
  「大业之际,诏度僧尼。 「东都恒度,便预其次」 「俄而有敕,于洛阳度二
  ……由听落饰,止东都净 …… 七僧……得出家」。
  土道场」。
  「时寺有景法师讲涅槃经 「时涅槃摄论,轮驰相系 「时寺有景法师讲涅槃经
  ……又学严法师摄论…… 。……僧徒异其欣奉,美 ……又学严法师摄论……
  升座覆述,抑扬剖畅,备 其风素……重其学功,私 升座覆述,抑扬剖畅,备
  尽师宗。美闻芳声,从兹 开役务,时年十五。」 尽师宗。美闻芳声,从兹
  发爽(矣〕,时年十五也 发爽,时年十三也。
  。
  察『行状』、『僧传』之「时年十五」,『慈恩传』之
  「时年十三」,非指奘公得度为僧,乃于净土寺,研学『涅
  盘』、「摄大乘论』,登座覆述,而为寺众推重之时。『涅
  盘经』三十六卷(南本),梁译『摄大乘论』十五卷,并当
  时有名之大经大论,文繁义富,年十五(或十三)而能备尽
  师宗,诚非易事﹗修学经论,振誉寺僧,『行状』作十五岁
  时,『僧传』亦同,罗君何得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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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分别﹖至『僧传』之「年十一」,指其兄携奘公之洛阳,
  诵习『维摩』、『法华』,亦无十一岁出家之明文。故知罗
  君所叙,出家有十五、十三、十一之三说,全属子虚。据此
  而妄申取舍,自难确当。然据文以推论奘公出家之年,自以
  十一岁为近之。『慈恩传』于将「诣道场,诵习经业」下,
  接曰﹕「俄而有敕,于洛阳度二七僧」,乃得出家。『僧传
  』于「年十一,诵维摩法华」下,接谓﹕「东都恒度,便预
  其次」。曰「俄而」,曰「便」,可想见其即十一也。更考
  之文记,奘公出家,年龄固甚幼小。如﹕一、永徽三年,奘
  公安慈恩寺塔基发愿曰﹕「庆少得出家」。二、『内典录』
  谓﹕「小得出家」。三、『行状』谓﹕「郑善果……谓人﹕
  此子年龄虽幼,风骨甚奇」。四、『古今译经图记』谓﹕「
  鸠车之龄落彩,竹马之齿通玄」。推论为十一岁出家,应无
  不合之处。十五与十三岁,为修学经论振誉之时,不应视为
  得度之年。『行状』与『僧传』之十五,『慈恩传』作十三
  ,不外传写之误。此如『行状』之「年六十三」,『僧传』
  及『慈恩传』,传写为六十五。据武德五年为二十一岁论之
  ,亦是传写之误。三五互误,非关传闻之异。
  奘公离高昌时,上高昌王表云﹕「宿因有庆,早预缁门
  ,负笈从师,年将二纪」。罗君推为「为考定玄奘年代之最
  大关键」。然『行状』主行年六十三说,应生于仁寿二年(
  公元六○二年)。十一岁出家,为大业八年(公元六一二)
  ,与「大业之际」合。依上来叙述,奘公离高昌上表时,为
  贞观二年(公元六二八年)二月。出家至此,始末十七年,
  与「年将二纪」之说,并无不合。将者
  39页
  ,将至未至,大抵十六、七年以上,即可称「年将二纪」也
  。
  『行状』之「法师年二十一,以武德五年,于成都受具
  ,坐夏学律」。『慈恩传』全同,但作「年满二十」﹔年满
  二十,即中国习用之二十一岁。『僧传』亦同说「武德五年
  ,二十有一」。佛制﹕出家之称,通于沙弥,故七岁以上,
  即可出家。受具,即受具足戒。受此具足戒已,名为比丘。
  此则佛制以「年满二十」,即二十一岁,乃合法定之受具足
  戒年龄。故奘公谨遵佛制,武德五年为二十一岁(行状说正
  尔),于成都受具。坐夏,即安居。佛制比丘,夏三月安居
  ,不得远行游化,故亦称坐夏。比丘受具足戒已,遇安居期
  ,即应夏安居。此在今日,虽多数不知此事,然在印度及隋
  、唐之际,固为教界所共知者。律说﹔「五年以前,专精戒
  律」。此非谓不学经论,而是受具足戒已,五年内依止师长
  ,修学戒律,不得离依止师。故依佛制,受具以后,即应坐
  夏学律。以此,『行状』及『慈恩传』所说,「年满二十,
  即于武德五年,于成都受具坐夏学律」,深合佛制。罗君虽
  长于史,然佛教中事,想未能深知。由于坚主六十九岁说,
  觉与武德五年,二十一岁受具等不合,乃创为别解,曲说万
  端。以为『唐书』「玄奘传」之「大业末出家」,「殆以受
  具足之年为出家之年」﹔「而此大业十二年,则正为玄奘二
  十一岁」。以为「受具足戒,与坐夏学律,本为不同之二事
  」﹔「至武德五年,乃于成都坐夏学律。依其生于开皇十六
  年推算,则是年实已二十七岁」。彼想象为大业末受具,武
  德五年坐夏学律,不知受具即应坐夏学
  40页
  律之佛制,其误一。以武德五年为二十七岁,遍与『行状』
  、『僧传』及『慈恩传』之明文相违,其误二。解『唐书』
  之出家为受具,反指『慈恩传』等之受具为误,臆解无稽,
  其误三。实则武德五年,年二十一,为三书所公认。受具坐
  夏学律,即是受具坐夏学律,不劳别解也。
  『唐书』「玄奘传」,以奘公「大业末出家」,「年五
  十六」,粱任公深致其不满之意。然「大业末」,应即『行
  状』之「大业之际」。依『行状』,推知十一岁出家,为大
  业八年。时当衰乱之末世,故曰「末」,何用定指为大业十
  二年﹖例如「清末」,岂是局指宣统三年﹖「年五十六」,
  罗君解说为僧腊,乃加以自己所定之十三岁出家,以之证成
  生年六十九岁之正确。不知六十九岁说,实从误系「年六十
  五」于显庆元年而来﹔十三岁出家,乃罗君误读『慈恩传』
  而来﹔六十九岁说又不足取信,何用别解「年五十六」为僧
  腊﹖予以为﹕「年五十六」,或是「年六十五」之传写致误
  。否则,史书晚出,记载失实而已。
  证为六十九岁说而似有可信者,为显庆二年(公元六五
  七年)九月,表请入少林寺译经,中有「六十之年,飒然已
  至」之句。如奘公卒年六十三,则显庆二年为五十六岁﹔若
  卒年六十五,亦为五十八岁,并与「已至」之语不合。若卒
  年为六十九岁,则显庆二年为六十二岁,乃能与「六十之年
  ,飒然已至」相合。然详考之,奘公自述,间亦自相违异。
  显庆二年二月,奘公随帝至洛阳,因回乡省视先茔,乃表请
  改葬父母。表有﹕「玄奘不夭,夙锺荼蓼。兼复时逢隋乱,
  殡掩仓卒
  41页
  ,日月不居,已经四十余载」。若依六十九岁说,依罗君之
  十三岁出家说(父母应先已去世),则父母去世,应为公元
  六○七年(大业三年)。至显庆二年,已经五十一载,与「
  四十余载」说不合。反之,如依年六十三说,十一岁出家为
  大业八年(公元六一二)。『僧传』有(兄)「以奘少罹穷
  酷,携以将之」之语,父母之丧,在出家之前,为出家之重
  要原因。如父母亡于奘公十岁之年(公元六一一),则至显
  庆二年为四十七年,与「四十余载」说合。即以年六十五计
  ,则显庆二年,去父母之丧为四十九年,亦尚可通。该年春
  秋二表,显有乖违,如偏执「已至」之句,则与一切文记相
  乖违,故应别求解说。以,古每写作目﹔已与以,古多通用
  。故可解说为﹕「已至」乃「且至」之讹夺。如(六十之年
  ,飒然且至」,则行状之年六十有三说,无有不合者矣。
  吾今独取『行状』所说,奘公享年六十有三者,理由为
  ﹕一、『行状』最先出。二、武德五年,为二十一岁﹔此与
  六十三岁说相合。且此不特『行状』所说,亦『僧传』与『
  慈恩传』所共说。三、奘公西行,应为贞观元年。『慈恩传
  』作时年二十六,与『慈恩传』之六十九岁说不合,反与『
  行状』六十三岁合。此应慧立作传,犹见及古说。至『行状
  』与『僧传』作年二十九,悉与自说相乖,故决其本为二十
  六,而误写为二十九。四、贞观二年,表谢高昌王,有「负
  笈从师,年将二纪」之语。与『行状』相合,时出家已十七
  年。五、显庆二年表奏改葬父母,谓父母之丧,「已经四十
  余载」。亦与『行状』合,时去父母之丧,约四十七年。唯
  一不合,为当年表
  42页
  奏所说﹕「六十之年,飒然已至」。然如依此而信六十九岁
  ,不但与一切文献相乖,即与当年表奏之「已经四十余载」
  亦不合。不应偏取片文只语,故应解「已至」为「且至」,
  则『行状』所传之六十三岁说,一切均合。
  『高僧传』虽大致可通,但多一不合,即「武德五年,
  二十一岁」之说。故以『行状』之说为正﹔而以『僧传』之
  六十五说,为六十三之误传也。
  依『行状』所说,考定奘公之年代如下﹕
  一、奘公生于隋仁寿二年。
  二、奘公出家于隋大业八年,时年十一。
  三、唐武德五年,奘公受具足戒,时年二十一。
  四、贞观元年八月西行,时年二十六。
  五、贞观二年,表谢高昌王。时年二十七,出家已十七
  年。
  六、贞观十八年,还抵于阗,表奏。时年四十五,西游
  已十七年。
  七、贞观十九年春,还至长安,时年四十六。
  八、显庆二年,至洛阳,改葬父母,时年五十六。
  九、显庆二年秋,表请入少林寺译经。
  十、显庆五年,初译般若经于玉华宫,时年五十九。
  十一、麟德元年二月,卒,时年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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