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探索与实践
中国佛教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探索与实践
来源:中韩“和谐社会与佛教”学术论坛论文集 作者:纪华传
当今世界,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社会的物质生活财富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阶段,现代文明给人类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利益和方便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各种全球性问题的严峻挑战:生态问题与环境污染日益严重,资源破坏和能源危机影响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国际恐怖主义、民族分裂力量、极端宗教势力在一些地区还相当活跃,局部战争和地区冲突使许多人流离失所甚至危及生命安全,严重传染性疾病时有发生。各国政府和民众应共同应对人类发展所面临的全球性问题,充分发挥宗教与传统文化资源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佛教是一个崇尚和谐、爱好和平的宗教,其经典教义中蕴涵有丰富的和谐思想。本文从中国佛教史上儒释道三教关系、佛教伦理、慈善公益事业和对外友好交流与黄金纽带等方面,探讨中国佛教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和实践,以及对当前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启示和借鉴意义。
一、劝善教化,维护社会安定
社会的和谐、世界的和平,首先需要社会上不同宗教、不同文化,乃至不同文明之间的和平共处。当今世界上的各种种族暴力、恐怖主义,多由于宗教间的隔膜与冲突而引起,因此不同宗教或文化间的和平对话对和谐社会建设显得至关重要。中国佛教史上儒释道三教关系,可以提供重要的启发意义。在中国历史上儒释道三教争论中,佛教主要强调了其“治心”的功能,主张发挥佛教辅助国家教化,促进社会人心安定的作用,为和谐社会的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佛教作为外来的宗教,传入中国后,在与固有的儒、道思想相互吸收融合过程中,逐渐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国思想史发展看,佛教虽然在哲学思想上曾对儒家、道教提出过批评,儒家、道教在政治生活和伦理道德方面对佛教也进行过攻击,但总体上是三者互相借鉴和学习的过程。佛教积极吸纳了儒家和道教的思想内容,使自己适应于中国的文化环境,并且以其独特的伦理道德观念、哲学思想体系,丰富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
在中国佛教史上,许多僧人常常把佛教的修行与王道教化、修身治国联系起来。东晋时期的道安大师,在面对连年战争的时候告诫弟子:“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他充分认识到佛教的存在与当政者的支持分不开的,指出佛教与国家是休戚与共的密切关系。他的弟子慧远更提出佛法有“助王化于治道”的作用,一方面明确表示占人数众多的在家信徒,必须遵守王法和世间的礼法,另一方面出家僧尼虽然可以不礼拜王者,但是他们却可以通过对民众从事教化,起到社会安定的积极作用。
南北朝宋代的何尚之撰《答宋文帝赞扬佛教事》,回答宋文帝关于因果报应的问题,以佛家的五戒比附儒家的“五常”:“百家之乡,十人持五戒,则十人淳谨矣;千室之邑,百人修十善,则百人和厚矣。传此风训以遍宇内,编户千万,则仁人百万矣。”这是修持五戒、实行十善对于敦厚民风的积极作用。又认为:“能行一善则去一恶,一恶既去则息一刑。一刑息家则万刑息于国,四百之狱何足难错,雅颂之兴,理宜倍速。即陛下所谓坐至太平者也。”这是说止恶对维护社会安定的功效。(《弘明集》卷十一)任道林在北周武帝欲实施废佛之际,上奏武帝,论佛教在维护社会安定方面的作用:“若家家行此,则民无不治;国国修之,则兵戈无用。”(《广弘明集》卷十)何尚之、任道林等人的说法,对于佛教通过宣传其教义,在维护封建社会秩序方面所起到的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隋唐时期,佛教的影响已经遍及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与此同时开始形成儒、佛、道并重兼容的文化格局。唐代道宣《广弘明集》收载大量佛教僧人和居士撰写的调和儒佛,阐发了佛教可以辅助国家进行道德教化,以利于社会秩序保持安定。唐代李节《送沙门疏言序》中说:“释氏之教,以清净恬虚为禅定,以忍谦退让为忍辱……世降俗偷,不以释氏以化其心,则勇者将奋而思斗,智者将静而思谋,阡陌之人,将纷然群起矣。”就是说佛教清净无为的禅修,忍辱谦让的说教,有助于社会人心向善。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早年喜好道教,后归依佛教,虔诚奉佛,以“香山居士”自许。尤服膺慧能一系的南宗禅,多与禅者相往来。他曾论及佛教的功能为,说儒释二学“臻其极则同归”,佛教心学“诱掖人心,辅助王化”。(《策林?议释教僧尼》)白居易的对佛教社会功能的这一概括,颇具有代表性,反映了佛教在安定民心、辅助王化方面的作用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对于佛教在维护社会安定秩序方面的作用,中国佛教高僧也积极主动地配合统治者去发挥这方面的作用。宋代云门宗高僧契嵩上书仁宗皇帝,论证儒教排佛之误:“儒佛者,圣人之教也,其所出虽不同,而同归于治。儒者,圣人之大有为者也;佛者,圣人之大无为者也。有为者以治世,无为者以治心。”他又认为佛法在正人心,致教化方面可以作出重要贡献:“若今佛法也,上则密资天子之道德,次则与天下助教化,其次则省刑狱,又其次则与天下致福却祸。”契嵩甚至认为,如果能得到佛法之大道,就可如东汉牟子所说“居家可以事亲,宰国可以治民,独立可以治身,履而行之则充乎天地”。(《镡津文集》卷八)就是说佛教即有助于提高统治者的道德修养,更能以佛教的戒律等辅助国家教化民众,安定人心。契嵩把佛教作为修身、治国的根本依据,从中国历史看,佛教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北宋宰相张商英因读《维摩经》而倾心佛法,他在《护法论》)中与韩愈、欧阳修的排佛观点进行了论战,认为佛教无论在贯彻五戒、十善的戒条伦理方面,还是在宣传善恶报应等教义方面,都可以辅助国家用纲常名教教化民众,维护社会安定秩序。他说,佛教僧尼从事修行和教化,可以起到“小则迁善远非,大则悟心证圣,上助无为之化,密资难报之恩”,实现“极治之世”。元朝居士刘谧的《三教平心论》中也努力调和儒释道三教,认为儒教端正纲常,示明人伦,道教崇尚清虚无为,佛教则舍伪归真、自利利他,各有其价值和任务,缺一不可。特别强调,佛教与儒教并不相违背,皆教人舍恶趋善,可以有助于世教,使天下坐致太平。
佛教作为外来文化传入中国以后,经过历代佛教徒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努力下,逐渐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儒家治世、道家治身、佛家治心三家鼎立的文化格局,在政治生活、民族心理、文化传统和伦理道德等各个方面都发挥着和合共生、交融互补的作用。在此过程中,佛教发挥了劝善教化,维护社会安定的功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贡献。
二、佛教伦理与和谐社会建设
佛教传入中国后,以其独特的伦理道德观念,适应了中国社会的需要。佛教中的五戒、十善的伦理观念,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原则等,对于提升道德、完善人格,维持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意义。历代高僧、士大夫及国家统治者在佛教传播过程中,充分认识到了佛教伦理的重要性,努力发挥佛教在和谐社会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
佛教中的伦理内容十分丰富,主要体现在佛教的戒律学体系中。“戒”音译为尸罗,是出家及在家信徒所应遵守的戒规,强调内心自发性地持守规律,属于精神的、自律的。“律”是梵语优婆罗叉的意译,指为维持教团秩序而规定的种种规律条项及违犯规律之罚则,属于形式的、他律的。“戒律”并用,就是维持佛教教团之道德性、法律性的规范。三聚净戒是大乘佛教对戒律的划分原则,将一切戒律分为三大类,即摄律仪戒、摄善法戒和摄众生戒。摄律仪戒是佛教教团中的七众(比丘、比丘尼、学戒女、沙弥、沙弥尼、在家男居士、在家女居士)所受的戒。摄律仪戒以消极的约束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主要强调不许干什么,以自利为主。摄善法戒强调佛教徒的个人、家庭、社会等义务,并以上求佛道下化众生的理想,勤修一切善法,如四弘誓愿、六度和十善等。摄善法戒要求佛弟子积极面对现实,为营造众生的福祉作最大的努力,以利他为主。摄众生戒,又称饶益有情戒,即以慈悲喜舍四无量心广作饶益众生事业,属于自利与利他的结合。大乘佛教的三聚净戒,特别是其中的摄善法戒、摄众生戒,与小乘佛教的戒律相比具有积极的意义,不只是列举哪些事情不可为,而且更多的则是要求哪些事情不可不为,其重要特征是利益他人和关怀社会。
五戒、十善的道德修养是社会安定的基础。五戒是佛教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戒律,具体指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前四戒为“性戒”,即所犯之事本身是有罪的。第五种不饮酒戒属于“遮戒”,本身不是一种恶行,但是能够诱发其它罪恶。在现代社会中,佛教中常常将不饮酒戒解释为不饮用和吸食能够麻醉人性、使人神志昏迷的酒类和鸦片等刺激性物品。从社会功能来看,五戒有利于个人道德的提高和整个社会的稳定,是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规范。十善是五戒的扩展,具体体现在身、口、意三业中。身业有三: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口业有四:不妄语、不两舌(不挑拨离间)、不恶口(不说粗言秽语)、不绮语(不花言巧语和说无意义的话)。意业有三:不贪欲、不瞋恚(不起愤恨之心)、不邪见(不违背正确的见解)。根据原始佛教的教义,十善业是世间善行的总称,是死后不堕恶趣,往生天道的条件。中国佛教认为,五戒作为众生的基本道德规范,与儒家的五常(仁义礼智信)是相通的,如北齐时佛教居士颜推之在《颜氏家训?归心篇》中明确地说:“内典初门,设五种禁;外典仁义礼智信,皆与之符。仁者,不杀之禁也。义者,不盗之禁也。礼者,不邪之禁也。智者,不酒之禁也。信者,不妄之禁也。”此说对后世影响很大。北宋云门宗契嵩在《辅教篇》中也说:“夫不杀者,仁也。不盗,义也。不邪淫,礼也。不饮酒,智也。不妄语,信也。是五者,修则成其人,显其亲,不亦孝乎?”所以就五戒、十善的基本内容而言,可以起到净化社会人心的道德教化功能,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公德。
六度四摄的慈悲利他精神。六度是大乘佛教的基本教义,又称六波罗蜜,包括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和智慧六个方面,是菩萨自度与度化众生的六种修行方法。布施是通过施舍财物、以佛教善法化导大众、拯救世上危难等,凡能牺牲自己而利益世人的,都是布施。菩萨通过布施的修行,以对治自己的贪爱之心,给予众生以利乐。持戒是断除一切恶业,修持一切善法,饶益众生。忍辱是菩萨虽行善却遭别人的辱骂打击而能忍受,以此断除自己的瞋恚烦恼。精进是积极修行一切善法,断除懈怠之心。禅定是修持止观禅法,对治散乱之心。智慧就是认识诸法缘起性空的道理,洞察人生和宇宙的真相,对治愚痴之心。前五度可概括为慈悲,与第六度智慧一起称为悲智双运。六度的重心在于智慧,佛经中将前五度比喻为盲人,而第六度则是眼睛,所以修持六度要以智慧为指导。如菩萨修布施,要以般若观察施者、受者、施物三者体性皆空,虽修行布施而不执着,这才是真正的菩萨行。四摄是菩萨摄受众生的四种方法,具体是指布施、爱语(以能够使众生欢喜和向善的话语开导众生)、利行(作利益众生之事)、同事(与众生和谐相处,随机教化)。六度四摄都是菩萨利益他人而修行的善法,体现了佛教的慈悲精神。六度四摄是菩萨修行的基本方法,反映了大乘菩萨“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的精神。由于中国的大乘佛教传统,所以六度四摄思想在中国佛教中非常重要,历来受到了祖师大德们的重视与推崇,其所蕴含的和谐思想成为中国佛教徒修行的重要内容。
由于佛教伦理在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统治者要想治国、平天下,也不能不慎重对待佛教。宋真宗在其《崇释论》中说:“奉乃十力,辅兹五常,上法之以爱民,下遵之而迁善。……释氏戒律之书与周孔孟荀,迹异而道同,大指劝人之善,禁人之恶。不杀则仁矣,不盗则廉矣,不惑则信矣,不妄则正矣,不醉则庄矣。”(《佛祖统纪》卷四十四)可见帝王已充分认识到了佛教伦理在促进民众弃恶向善、维护国家统治的重要作用。
总之,中国佛教中的伦理原则,如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等,对社会有着潜移默化的教育引导作用。由于中国佛教历代高僧、在家居士大德以及国家统治者的努力,佛教在社会道德教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客观上推动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中国佛教的慈善事业与和谐社会建设
从中国佛教史上看,历代高僧大德无不秉承大乘菩萨精神,积极实践着慈悲利他事业,致力于赈灾济困,兴办各项慈善公益事业,为服务社会发挥了独特的作用,这是中国佛教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体现。
第一,赈灾救难。佛教讲人生是苦,除了自己的生老病死苦之外,外界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的战争等也是无法避免的。每当天灾人祸发生之时,中国佛教徒本着大乘佛教慈悲济世的精神,积极对受灾的百姓进行救济。
佛教历史上曾出现过僧祗户制度,用以救赈当时几乎长期发生的饥荒。据《魏书?释老志》记载,北魏孝文帝承明元年(476),沙门统昙曜上奏在州镇设立了“僧祗户”制度:“平齐户及诸民,有能岁输谷六十斛入僧曹者,即为僧祇户,粟为僧祇粟,至于俭岁,赈给饥民。”(《魏书?释老志》)“平齐户”是被课以极重赋税的军户,改为僧祗户后变为寺院依附人口,每年向各州郡僧曹缴纳六十斛谷子,所交的谷子为各州郡县僧团共同所有,遇灾荒之年,用以赈放给饥民。这是佛教辅助国家进行救灾的一种社会慈善事业。
除了制度性赈灾的僧祗户外,中国佛教史上还涌现出不少赈灾救难的感人事迹。南北朝时期僧人释法进,凉州张掖人,为北凉沮渠蒙逊及其子景环、安周所尊崇。安周即位后发生严重饥荒,死者无数。为救饥饿百姓,法进舍身救饥,将自己身体净洗后,携带刀和盐,来到穷困饥饿百姓所聚居之处。法进自割身肉,用盐腌制施舍给饿人,第二日才去世。此事感动了官府,安周下令以三百斛麦施与饿者,又开国家粮仓赈济贫民。(《高僧传》卷十二)隋朝大业年间,蒲州一带人民因为发生严重的饥饿灾害,尸骸满地,甚至出现吃人肉的情况。仁寿寺道愻与另外一僧人道宗不辞辛劳,筹粮救济灾民,受其所施粮物而得存活者无数。(《续高僧传》卷十四)法喜,俗姓李,襄阳(今湖北襄樊市)人,以为百姓治病著称。武德四年(621),右仆射萧瑀于蓝田造津梁寺,因仰慕法喜道德高尚而请他住持。当时正遇灾荒,四方饥饿的灾民纷纷涌至寺门,法喜便撤衣资以供给灾民,为人所称赞。(《续高僧传》卷第十九)元代僧人正因,杭州仁和金浦人,元军攻克杭州城以后,人民生活困苦,正因每日施粥给饥民达千人。(《补续高僧传》卷十二)明末清初时,福建兴化、福清、长乐一带遭遇战乱,饥民甚众,鼓山涌泉寺永觉元贤禅师率僧众设粥赈济,又以棺葬死者二千余人,历时五十天。。清乾隆二年(1737),镇江大旱,焦山寺住持僧福毅,到扬州募米二万四千担,用以赈济灾民。在中国佛教史上,佛教僧人像这样自发地赈灾救难事例可谓不胜枚举,因此受到时人的称道。
第二,贫困救济。在和平年代,中国佛教徒还积极从事赈施食物、周济衣物等救济贫困等善行。这种行为源于菩萨行中的布施,是菩萨为利益众生而修行的六波罗蜜之一。六波罗蜜即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根据大乘佛教理论,这是菩萨成佛所必须修行的善行,其中布施行对于众生的利益最大。在佛教看来,真正的布施目的不是为了自己得到善的回报,而是出于自己的怜悯心、慈悲心,是为了给他人带来安乐。
中国佛教“无尽藏院”的设置,始于南北朝,而盛行于唐代。这一制度最初设立的目的,即在于用于社会救济和福利,即将信徒施舍的钱粮由寺院库藏,然后布施或借贷给贫苦信徒,或供修缮寺塔经藏之用。借贷时不须立字据,利息极低,而且归还时间也不加限定。如隋唐三论宗吉藏大师“法化不穷,财施填积,随散建诸福田。用既有余,乃充十无尽藏,委付昙献,资于悲、敬。”“悲、敬”,即布施于贫穷孤老的“悲田”与佛法僧三宝的“敬田”,可见无尽藏的设立,在社会救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唐代时有的寺院还专门设立悲田院(俗作“卑田院”),又称养济院,用于收养鳏寡孤独穷民。宋代时沿袭这一传统,设立“福田院”。北宋嘉祐初年,即于京师东西设立了两个福田院,嘉祐八年又增设了南北福田院,主要是安顿一般老幼贫疾和没有依靠之人。无尽藏院、悲田院、福田院的出现,体现了佛教救助悲苦众生的的菩萨精神,受到了国家的肯定和社会的赞誉。
第三,施舍医药,救济贫病。唐代时设置养病坊,是佛教寺院为救济贫病之人,而设病坊于寺内,曰养病坊。养病坊源于悲田院,因施济贫困的重点是残疾重病,故称此名。养病坊把贫穷患病无力求医濒死者、为老而无养所恼者、贫穷流落街头者、幼失所亲而孤苦者集中起来,供给其衣物。武则天、唐玄宗时分别加强对养病坊的管理,改为官办,“置使专知”,即由朝廷提供经费并派官员负责,但具体的事务仍由寺院僧人操理。“会昌灭佛”后才由佛教的“悲田养病坊”完全改为官办的“养病坊”。由僧尼出于宗教慈悲精神而自发组织的“悲田养病坊”在救济贫病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宋徽宗时设置安济坊制度,是依寺庙而立的医院兼疗养院,募僧主之,为贫病无力求医者治病并收住养疗。为考核僧医的治疗成绩,还给每个病人建立了病历(“手历”),纪录病情治疗情况,这是中国最早的病历制度。政府鼓励寺院慈善救济事业,规定三年治愈病人达千人者,由国家赐紫衣及祠部度牒各一道,相反则以减少度牒作为惩罚。佛教僧人平日施舍医药,救助贫困的病人的事例更是史不绝书。有的寺院或僧人甚至还收治疬疾、癞病、麻疯病等传染性疾病。
如上所述,中国佛教在社会慈善方面是多方位的,既有战争和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的救济,也有平常时期的慈善救济。中国佛教的慈善事业体现了大乘佛教慈悲精神、福田思想和报恩思想,同时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体现,对于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中国佛教对外友好往来与“黄金纽带”
佛教在公元前三世纪开始传播至国外。大约公元前二世纪时,佛教沿着通贯亚洲大陆的丝绸之路传到中国现在的新疆地区,然后在公元前后时通过玉门关、河西走廊传到内地,逐渐传播到中国各地。从二千年前佛教开始传入中国开始,无数来自南亚、东南亚、中亚的佛教徒到中国传法,带来大量经典及其他文物,很多中国僧人到印度及其他国家求法取经。在中国历史上,涌现出大批西行求法的高僧,鲁迅称赞他们是“民族脊梁”。如三国时期西行求法的朱士行,唐代的法显、玄奘和义净等,不仅在中国佛教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在中外文化交流史乃至世界文化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回顾佛教传播到中国的历史,最让人感佩的是求法高僧为法忘躯的精神,他们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德业,永远值得我们怀念。中国历史悠久的民族文化不仅是由中国各民族共同创造,而且也是在吸收世界其它国家和民族优秀文化的基础上得到丰富和发展。佛教传入中国后,在发展过程中,不断适应中国的社会、政治、文化环境,逐渐成为具有鲜明中国民族特色的重要宗教,丰富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
我国中国的求法高僧们不仅丰富了中国的文化资源,也为印度历史文化作出了贡献,如玄奘法师曾将他经历和传闻的古印度佛教和史地情况,写成《大唐西域记》这一重要名著,现在印度政府已根据该书的记载,发掘出不少古迹,有助于考定古代印度的历史。他还将《大乘起信论》和中国老子的《道德经》由汉语翻译成梵文。由于玄奘等人在国际文化交流史上作出了重要成绩,所以至今在斯里兰卡、印度等地,它们还是家喻户晓倍受尊敬。他们在西行求法的过程中,不仅传播了友谊的种子,还促进了中外文化的交流,使佛教成为连接中国与南亚、东亚各国文化交流的重要和桥梁。
印度佛教在13世纪初,随着伊斯兰教的传播,对佛教造成很大的冲击,佛教在印度逐渐灭亡。而中国作为佛教的第二故乡,成为了北传佛教的中心,中国古代佛教徒努力周边国家弘扬佛法,传播中国文化。据相关史料记载,公元4世纪下半叶,前秦苻坚遣使者及僧顺道赍来佛像和经典,这是佛教东传朝鲜半岛的开始。5世纪时佛教传入新罗,得到迅速发展,后来新罗高僧圆光、慈藏前往中国求学,将中国的大乘佛教传播到了朝鲜半岛。新罗统一朝鲜半岛以后,高僧义湘、圆测和义天等为韩国佛教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值得纪念的是,韩国的金乔觉王子涉洋渡海来到中国,至安徽的九华山建寺修行,示寂后被信徒尊奉为地藏菩萨化身,成为中国佛教四大名山之一的九华山开山祖师。佛教也是中国与日本等国家的文化交流与经济交流作了重要的媒介,如唐代著名的律宗高僧鉴真(687―763)曾前后五次东渡日本而未果,虽双目失明仍不改其志,最后一次终于成功,受到日本朝廷和僧俗民众的热烈欢迎,成为日本律宗的祖师。元代的一山一宁、明清之际的黄檗隐元禅师等,都为佛教文化的交流和两国的友谊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佛教协会已故会长赵朴初先生曾将中国与同韩国、日本佛教界的友好交流称为“黄金纽带”关系。
从古代中国以佛教为纽带与周边国家的友好往来可以看出,佛教是连接中国与南亚、东亚各国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和桥梁。中国异邦传法的高僧,作为和平的使者,既宣传了佛教教义和中国文化,传递中国佛教徒维护和平的信念和要求和平的声音,促进了中国与这些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友好交往,客观上也促进了佛教各国的社会和谐与发展。
五、结语
如上所述,佛教传入中国以后,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成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辅助国家教化,促进人心的净化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中国佛教还积极发挥佛教伦理的道德教化功能,以及发扬大乘佛教慈悲济世精神,积极兴办各项慈善公益事业,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重要贡献。中国作为北传佛教的中心,又将大乘佛教传至韩国、日本、越南等周边国家,在一千五百多年与这些国家的友好交往过程中,成为联系和沟通这些国家的“黄金纽带”,不但增进了相互间的传统友谊,而且促进了这些国家和谐社会的建设。
当前,中国明确提出要“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即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战略决策,指明了社会发展的方向,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将为中国佛教新的发展提供了契机。佛教应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发挥应有的作用。2006年4月,由中国佛教协会和中华交流协会共同举办的首届世界佛教论坛,取得了圆满成功。本次论坛的主题是“和谐世界,从心开始”,紧扣时代的脉搏,向世界传递了佛教和谐的声音,它不但为中国佛教的发展凝聚了共识和力量,同时也为世界佛教的对话交流和团结合作搭建了一个平台。首届世界佛教论坛提出了营造世界“新六和”,即“人心和善、家庭和乐、人际和顺、社会和睦、文明和谐、世界和平”的愿景,如何将此美好愿景转变成为现实,将是时代赋予佛教的重大历史使命。
在当代共建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的伟大的历史实践中,各国佛教界领袖、团体和信众应当充分挖掘传统佛教所蕴涵的丰富资源,努力诠释和宣传佛教相关教义,通过组织动员活动、兴办社会福利、开展国际协调与合作等多种方式,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自己独特的贡献。
作者简介:纪华传,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佛教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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