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居金仙夙缘何在——弘一大师与亦幻法师的因缘(一)
四居金仙夙缘何在(一)
——弘一大师与亦幻法师的因缘
秦启明
一
一九三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弘一大师四居金仙寺圆满。按照预定计划,大师如期办好佛书行李托运事宜,在金仙寺辞别亦幻法师,遂取道余姚,转途宁波乘坐“新镒利号”海轮,踏上三下厦门之旅。此行目的是前往“佛国闽南”寻觅机缘,宣讲律学,培养律学僧才,以期实现弘扬南山律教的既定誓愿。
四居金仙,怎能忘怀!互为护法,因缘难得!因此翌年寺主亦幻曾二次去信,函请大师北返重居慈溪金仙寺—
第一次是一九三三年二月十七日,时际弘一大师于居地厦门妙释寺,夜梦长髯老人结席团坐说法,自许此乃“居闽弘律之预兆”即编写讲稿,并于二月十五日起,假厦门妙释寺宣讲唐·道宣律学名著《四分律含注戒本》。亦幻函请正直大师讲律第三天,弘律不能中止。因此大师当天致函亦幻答覆云:
“惠书具悉一一,至用欣慰。现正在此讲(南山律),何日能止?尚未能定。俏至外江时,必来金仙寺奉访座下矣。”
第二次是一九三三年九月二十四日。时值弘一大师率领南山律苑性常、广洽一行,安居泉州大开元寺尊胜院,忙于准备讲稿,续讲唐·道宣律学名著《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律苑讲课街未结束,因此大师当天致函亦幻答覆云:
“惠书诵悉一一。朽人甚愿即往金仙寺与仁等晤谈,但衰老之躯颇畏舟车之苦。又不久天气即寒,更非老躯所能堪忍,故仍拟暂居泉州。稍迟即拟居山中静养也。当来返浙时,必趋候法座。但一时恐未能如愿,至用怅然!”
亦幻二次至诚函请,皆因大师一心弘律而未能成行。弘一与亦幻也从此未再会晤。但透过大师二信的字字句句,弘一与亦幻在金仙寺的因缘会合,令人依稀可见。要说一代高僧弘一何以会与佛门新进亦幻缔结因缘?发人深省,耐人寻味,因此之故,立题探讨当年弘一大师四居金仙寺的前因后果,改查弘一大师与亦幻法师的夙缘所在,当有其“温故而知新”的丰富内涵。
二
一九二九年一月,弘一大师首游厦门时,经陈敬贤(南洋憍领陈嘉庚胞弟)居士安排,去五老峰南普陀寺参访。后经寺中诸师挽留,大师寓居南普陀足足三个月,弘一与亦幻也就在斯时相识。
大师一到南普陀,监院觉斌便率领亦幻、芝峰一行,代表南普陀寺与闽南佛学院全体执事教职员,欢迎弘一抵寺参访。莫奈在场诸师皆与弘一初次会晤,因此在觉斌的带领下,在场诸师一一自我介绍。亦幻也通过自报简历得与大师初识:
亦幻法师二九O三——一九七八):号慧律,浙江黄岩人。早年礼月祥上人落发出家。 一九二二年改入武昌佛学院学习佛学,从名教授陈达、史一如学习文学、哲学,因能借助文学、哲学探究佛学,受到院长太虚赏识。 一九二七年随同太虚赴厦门南普陀寺,出任闽南佛学院国文教员。
同年十一月,弘一大师接受性愿法师之请,由温州庆福寺起程,二游厦门,再次留居南普陀寺一月。大师二次莅临南普陀寺,历时不过四月,可是大师的硕德懿行却给闽院师生留下难忘的印象。须知亦幻越年发愿中止闽院教职,改赴慈溪金仙寺从事弘法办道,亦幻之接受芝峰中介礼请弘一首次移居慈溪金仙寺,皆得助于大师二居南普陀寺时的嘉言懿行,皆得益于大师二居南普陀时的殷殷劝勉。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不居“兜率” 不受斋供 一九二九年一月大师首抵厦门南普陀寺。为对律学高僧一表敬仰之情,寺方原拟在食宿二事予以优待。比如住宿,原定安排大师居住寺中兜率陀院。当知院内住众不是寺中劳苦功高的退居和尚,就是功德圆满的诸山长老,大师当即表白:一于南普陀寺毫无功行,又非诸山长老,不能无功攀缘!故请寺方把他当作“一个普通挂单和尚就好。”就这样在本人的坚持下,寺方改而安排大师寓居海印楼东边关房:比如膳食,寺方原定“设斋特别款待”,大师当场申明:限于“福德微薄,一向不敢享受过份待遇”,如欲“设斋款待,一概敬谢厚谊”。据此表示,日常饮食得和“寺中大众同样”,以便“与大众同甘共苦”。如必斋供“宁愿他去”。几经反覆,终因寺方“必欲有所表示”,大师方始答应“在斋堂设一普通面斋”,条件得“和大众一同享受㈤。”
(二)关心僧教 献计献策 出于对中国佛教后备力量的关注,出于对中国佛教未来前途的关注,因此大师趁二次留居厦门南普陀寺之机,曾对闽南佛学院的僧教育献计献策。如首居南普陀寺时,教员芝峰、亦幻等向大师面陈存在问题:院方设置课程门类过多,学僧学习时间不敷,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大师弹精竭虑坦陈己见:“把英文和算术等删掉,佛学却不可减少,而且还得增加,就把腾出来的时间教佛学。”又如二居南普陀寺时,大师曾受院方之请,协助闽南佛学院整顿僧教育。经过调查研究,大师终于发现:学僧不能坚持佛教基本原则—深信善恶因果报应,深信佛菩萨灵感,严格来说,尚未具备佛教徒的资格。大师认为:不论你归信佛教的何派何宗,也不论你是僧伽小学的初级学僧还是佛教大学的高级学僧,首先必须具备佛教徒的资格,就得坚持佛教基本原则。因此在受命协助院方整顿僧教之时,大师未作任何讲演开示,而是别开生面书写《悲智训》字福,劝请全院学僧自觉坚持佛教基本原则,勤修“戒定慧”三学,争作“悲智俱足”的菩萨。
(三)不言之教 影响全院 大师二次留居南普陀期间,均自订日程。每天按时阅读礼诵等常课,按时研究律典,按时作息。如有来客晋谒,必先通报获准,才安排时间会晤,绝不轻率会客闲聊打发时间。每到黄昏来临,大师走出寮房,持珠念佛,经行散步,途遇教员僧众,双手合十,从不停步闲谈。入晚遵奉古德“怜蛾不点灯”的遗范,不用灯火,安然就寝。一言一行,注重僧人威仪。大师的所言所行既被南普陀僧众奉为“教内持律的模范”,也被闽南佛学院教职员奉为“不言之教”,影响遍及全院师生。在大师德行的感召影响下,全院学僧注重道德修养注重文明礼貌,以致“连打乒乓球都被庄严化了㈤。”足见大师“不言之教”感人至深。面对闽院学僧注重道德文明,蔚然成风,弘一大师终于抑止不住内心的喜悦,发出了由衷的赞叹:“在家学校,我看(上海)立达学园为最好!出家道场,我以为闽南佛学院为最合理。”
(四)弘法办道 要重学问
关于近代出家僧众中的良莠不齐问题,弘一大师了如指掌,一清二楚。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大师曾于一九二七年致函浙江临时政治会议,推荐太虚、弘伞二法师出任委员,“专任整顿僧众之事”。针对服务社会派僧众应如何提倡?山林办道派僧众应如何尽力保护?应赴经忏派僧众应如何严加取缔?等等,要求当局会同二委员,“仔细斟酌,妥为办理。”但是上述问题归根结底,有待全面提高僧人的文化道德修养,因此要求弘法办道者,必须首先注重自身学问,注重自身道德修养。所以大师在二居南普陀时,每当亦幻、芝峰一行前来寮房看望,他总是苦口婆心地嘱咐云:“现代出家人中,能任方丈和尚等职务者,甚多甚多:而优于学问,能继续虚大师弘宣大法者”,殊为难得!为此要求对方“今后无论居住何处,总宜专力于学问㈨。”日后方能担负起弘法利生的重任。
弘一大师二次留居厦门南普陀,使大师与亦幻二度重逢。弘一大师在南普陀的殷殷劝勉,激励著亦幻效学太虚:弘法办道,要重学问。弘一大师二居南普陀的嘉言懿行,为大师与亦幻缔结法缘奠定了基础。 (待续)
摘自《十方》20卷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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