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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发菩提心集》讲记(十一)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9日
来源:不详   作者:吕姝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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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劝发菩提心集》讲记(十一)

  九、依《观普贤菩萨经》忏悔受戒门(下)

  唐?慧沼大师撰 吕姝贞讲述

  五、忏悔身、意二根

  次,身心忏悔。云:身者,杀、盗、淫;心者,念诸不善,造十恶业及五无间,犹如猿猴,亦如帮胶,处处贪着,遍至一切六情根中。此六根业,枝条华叶,悉满三界二十五有一切生处;亦能增上无明……老、死十二苦事;八邪、八难,无不迳中。汝今应当忏悔如是恶不善业。

  接着,应当要忏悔身根和意根所做的恶业。《观普贤菩萨行法经》说:身根是会造杀生、偷盗、邪淫等行为的躯体;心的意念主宰我们的一切行为,由于想念种种坏事,甚至造作十恶业以及堕入无间地狱的五逆重罪;就如同猿猴攀树那样,突然在这里,又突然在那里,散乱不定而不住一处的状态那样;也像黐胶会黏住飞鸟一般,处处贪着,执著于迷惑。此贪着会砟及所有的六情根里去形成染污的业识,他日会像枝条、花叶的生长而完全布满三界一切众生所出生的地方。这个染识也会在缘生法当中,从无明到老死,由于感官接受外境之后,透过根境识三和合接触,而由意念驱使我们造作一切的行为,使你在生死轮回中受苦,害你走砟所有的八邪和八难而不得出离。因此,你现在应当要忏悔像这种会引起恶报的不善业。

  此中,二十五有,是指众生轮回生死的二十五种存在境界。也就是将三界有情的异熟果体分类为二十五种:1.地狱有,2.畜生有,3.饿鬼有,4.阿修罗有,5.弗婆提有,6.瞿耶尼有,7.郁单越有,8.阎浮提有,9.四天处有,10.三十三天处有,11.炎摩天有,12.兜率天有,13.化乐天有,14.他化自在天有,15.初禅有,16.大梵天有,17.二禅有,18.三禅有,19.四禅有,20.无想有,21.净居阿那含有,22.空处有,23.识处有,24.不用处有,25.非想非非想处有。(详见《妙心杂志》第95期,页20-21)

  十二缘起,又称为十二有支、十二因缘;是印度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的核心理论,是为探求有情生死苦恼的缘起而设立的,包含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等十二支。其流转过程中,为有情所遭遇的苦因和苦果。

  今依水野弘元《佛教要语的基础知识》一书所载,略述如下:

  1.无明:即对四谛、缘起的道理无知;不了解佛教根本思想的世界观及人生观。无明的反面,即八正道中的正见。

  2.行:即身、语、意三行,也称为三业。行是因无知而产生错误的身、语、意三业。此行,不只是指错误的行为,也包含行为余力的习惯力。我们的所有行为经验,均会留下余力被蓄积起来,而成为知能、性格等素质。

  3.识:如说明五蕴、十八界的识,识即六识,是指“认识作用”或“认识主观”而言。此处指认识主观的六识。《阿含经》中,将“缘识有名色”的识,分为:入胎的识、在胎的识、出胎后的识三种。若仅将十二缘起中的识,解释为入胎的识(结生识),就成为三世两重因果说的胎生学见解。

  4.名色:指识所缘的六境(色、声、香、味、触、法);亦即缘起经中所言“内识身,外名色”的名色一词。

  5.六处(六入、六入处):指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意即感觉、知觉的能力。

  6.触:即根(六根)、境(六境)、识(六识)三者和合而有感觉,与由知觉而成立认识条件。

  7.受:和五蕴中的“受”相同;意指苦乐等感受,即眼触以至意触所生的六受。而六受又各有苦、乐、不苦不乐等三受。这些都是认识(触)后产生的苦乐感受。但对同一事物的认识,又有很大的差别,如:贪欲者是乐的感受,瞋恚者则是苦的感受;此是由于认识主观的识,含有缘于过去的无明、行所生的贪欲、瞋恚等性质。

  8.爱:也译为渴爱;意指如渴者求水般激烈的欲求。可分为色爱以至法爱的六爱,或欲爱、有爱、无有爱的三爱。缘认识而起的苦乐等感受一产生,对苦受就有憎避的强烈欲求;对乐受就有爱求的热望。这些强烈的欲求或热望,也就是以爱来表示对苦乐受所产生的爱憎之念。

  9.取:有欲取、见取、戒禁取、我语取等四取。取,是对爱念生舍取的实际行动,指“爱则夺取,憎则舍弃、伤害”;或是由于身语的取舍选择行为,包括杀生、偷盗、邪淫,或妄语、恶口、两舌、绮语等身语业。

  10.有:即存在。包括欲有、色有、无色有等三有。广义的说:有,是现象的存在,与行、有为一样,意指一切的存在。因十二支皆是有,所以也称为十二有支。有,可分为业有与报有:业有,是指善恶业的存在;报有,是指善恶业果报的存在。业有包含了身、语、意三业,及其残留的余力;而残留的余力会形成知能、性格等素质。它不但是过去行为习惯的蓄积,也限定了未来行为的发展,所以,“有”之下为“生”。

  取与有二支,可说相当于行支。爱支则相当无明支;也就是自无明产生行,而行之中含有实际行为的余力。自爱产生的实际行为就是取;而自取产生余力就是有。

  11.生:指有情生于某一有情的部类,或指日常生活有某种经验产生。前者,是指担负有情过去全部经验的余力(即知能、性格、体质等)而生;所以,每个人均具有一定的素质。后者,是指以人的素质(有)为基础,而有新的经验产生。总之,二者均是自“有”产生新的经验(“生”)。

  12.老死:在缘起经中,在老死之后加上了愁、悲、苦、忧、恼。认为生以后会产生老死等苦,而以老死代表一切的苦恼。

  总之,无明、行与爱、取、有等错误的思想与行为,一定会遭受到苦恼。以此次序构成“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的相依相对的因果关系。而以十二缘起为首的种种缘起说,具体说明三界轮回的一切苦恼,即是由于无明、渴爱等烦恼及行、取、有等业因,而产生的。

  到了部派佛教时期,就将十二支彼此间的关系说成三世两重因果。最初的无明、行二支是过去世的二因,识、名色、六处、触、受五支是现在世的五果;并以这些来说过去与现在的一重因果。爱、取、有三支是现在世的三因,最后的生、老死二支是未来世的二果;并以这些来说现在与未来的一重因果。今列表如下:

  苦(果)

  惑(缘)

  业(因)

  苦(果)

  老死

  生

  有

  取

  爱

  受

  触

  六处

  名色

  识

  行──────业(因)

  无明─────惑(缘)

  未来世二果

  现在世三因

  现在世五果

  过去世二因

  一

  重

  因

  果

  三

  世

  两

  重

  因

  果

  十

  二

  缘

  起

  一

  重

  因

  果

  说一切有部、南方佛教与后世大乘佛教,皆把十二缘起解释为三世两重因果,其内容为:1.无明:指过去的无明诸烦恼。2.行:是过去所造的善、恶诸业。3.识:是在母胎内最初一刹那的五蕴。4.名色:是胎内五位(羯剌蓝、额部昙、闭户、健南、钵罗奢法──五周以后至出生)中的前四位。5.六处:是指在胎内第五位,即在母胎中完成眼等六根之位。6.触:是出胎后至二、三岁生起单纯的触(认识)的作用,尚未识别苦乐。7.受:是四、五岁至十三、四岁间,起单纯苦乐感受作用。8.爱:是十四、五岁以后,贪着财产、爱欲之位。9.取:是增长前支贪着之位。10.有:是爱欲、取着之善恶业,成为习惯力而引起未来果报。11.生:是生出未来果报之位。12.老死:是未来受生后,与名色、六处、触、受一起发生之位。

  但是瑜伽行派的法相宗(护法系统),把十二缘起解释为二世一重因果,即从无明至有等十支为因(如:过去世、现在世),生和老死二支为果(如:现在世、未来世)。因此,“十因二果,定不同世”18。

  《俱舍论》对十二因缘的状态,分成:1.刹那缘起:是表示十二支作用于同一刹那之“同时的论理关系”。2.连缚缘起:是说明做为肉体、精神现象的十二缘起,时时刻刻在进展变化,而我们日常经验的身心活动即是依据此种缘起关系产生的。3.分位缘起:是指将十二支分为过去、现在、未来等的三世两重因果。4.远续缘起:谓十二支不仅表示三世,而是在说明久远的过去至遥远的未来的关系。

  此外,印顺导师更表示:“无明缘行到生缘老死……不是直线的前后,螺旋式的前后,是如环无端的前后。经中说此十二支,主要即说明惑、业、苦三:惑是烦恼,业是身口意三业。由惑业而引生苦果,依苦果而又起烦恼,又造业,又要招感苦果,惑业苦三者是这样的流转无端,故说生死是无始的,有情一直在这惑、业、苦的轨道上走。人世间的相续流转,有前后的因果相生,却又找不到始终。……佛在这环形的因果相续中,悟到了因果间的回环性,所以说生死无始。故因与果,是前后必然而又无始终的。……佛说‘生死无始’,扫尽了创造的神话、一元进化等谬说。”19

  关于“八邪”一词,又称为八邪支、八邪法、八邪行;是“八正道”的对称。也就是身、语、意等所犯之八种误谬,为凡夫外道所常行。《维摩义记》卷二(本):“言八邪者,番[翻]八正说八邪,邪见、邪思、邪语、邪业,乃至邪定。”20即:1.邪见:指不信因果、功德、父母、圣人等的见解。2.邪志:又称为邪思惟;指贪欲、瞋恚、伤害等的思惟。3.邪语:指妄语、两舌、恶口、绮语等。4.邪业:指杀生、不与取、邪淫等。5.邪命:指不如法的生活。6.邪方便:又称为邪精进;指为恶事所作的方便精勤。7.邪念:指不如法的观念。8.邪定:指非正定的定。

  八难:指不得遇佛、无法听闻教法的八种障难,又称为八难处。即:地狱、畜生、饿鬼、长寿天、边地、盲聋喑哑、世智辩聪、佛前佛后。(详见《妙心杂志》102期,页18)

  次云:尔时,行者闻此语已,闻空中声:“我今何处行忏悔法?”时空中声即说是语:“释迦牟尼名毗卢舍那遍一切处。其佛住处常寂光:常波罗蜜所摄成处、我波罗蜜所安住处、净波罗蜜灭有相处、乐波罗蜜不住身心相处,不见有无诸法相处。如寂解脱,乃至般若波罗蜜,是色常住法故,如是应当观十方佛。”

  接着,修行者听到空中声告诉他应忏悔身、心二根的话之后,向空中问:“我现在要向什么地方做这种忏悔法呢?”此时,空中有声音告诉他:“释迦牟尼佛的法体是毗卢遮那,意义为砟一切处。这位佛所常住的地方是法身、般若、解脱三德所成的地方,称为常寂光的大涅槃佛土:是由不迁不变的常波罗蜜所包摄而成的地方;是由自在无碍的我波罗蜜所安置建立的地方;是在于离垢无染的净波罗蜜灭尽了心性作用而无众苦的地方;是舒适安稳的乐波罗蜜不执著于身、心二相,且无任何惑染的地方;对于诸法之相不偏见于有相(假观)或无相(空观),且如实妙观实相的地方。总之,是像这样如实体会法界真实之面貌,而解脱尘世的烦恼,由此到达彼岸的真智世界。因为佛的实色身是常住在真理的世界,所以应当要观想常住法界的十方佛而向十方佛行忏悔吧。”

  “释迦牟尼名毗卢舍那遍一切处……乃至般若波罗蜜,是色常住法故”的经文,称为“法华结成之文”。天台大师根据此段,认为《观普贤菩萨行法经》是《法华经》之结经。

  “常乐我净”,又称为涅槃四德。是指大乘涅槃与如来法身所具足的四德。达涅槃境界的觉悟为永远不变的觉悟,称为常;因此,常波罗蜜是“不迁不变的涅槃世界”。乐波罗蜜,其境界舒适而安稳,称为乐;苦、集之相来自“受、想”等心性作用,心性作用灭了之后,苦就熄灭了。自由自在,毫无拘束,称为我;“我波罗蜜”就是“远离有我、无我二种妄执而自在无碍的大我”。离垢无染、无烦恼的染污,称为净。

  时,十方佛各申右手,摩行者顶,作如是语:“善哉,善哉。善男子!汝读诵大乘故,十方诸佛说忏悔法。菩萨所行,不断结使,不住使海,观心无心。从颠倒想起,如此相心从妄想起,如空中风,无依止处。如是法相不生不没。何者是罪,何者是福?我心自空,罪福无主。一切法如是,无住无坏。”如是忏悔,观身无、法不住法中,诸法解脱,灭谛寂静。

  此时,十方佛各伸出他们的右手,抚摸着修行者的头说:“很好,很好。善男子!由于你读诵大乘经典,所以十方诸佛说忏悔法给你听。菩萨所做的修行,是不断烦恼的,但是不被烦恼海所淹没;对于心性的观察,要以真心离妄念的。烦恼是从虚妄分别心而产生的,而这种虚妄分别心是从妄想产生的,就如同空中的风一样,没有停靠的地方。像这样,一切法的现象是“非实生、非实灭”,而是由因缘所假生的。所以,到底要以什么为罪过,以什么为福报呢?我的心本来是无实体的,所以,罪过和福报,也就没有可依附的“我心”这个主人了。一切事物的真相也都是如此,其真相是随缘而起住灭的。依照真相忏悔,观想“心无自性可得的真理”,不染著于世间尘欲的有为法当中,便可证得诸法无实体的道理,解开烦恼的束缚而得到身心的自在,到达涅槃寂静的理想境地。

  如是相者,名大忏悔,名大庄严忏悔,名无罪相忏悔,名破坏心识[忏悔]。行此忏悔者,身心清净,不住法中,犹如流水。念念之中,得见普贤菩萨及十方佛。

  像这样的观想方法,称为大忏悔法、最完美的忏悔法、破我执的忏悔法、破坏妄心染识的忏悔法。做这种忏悔的人,身心清净,不染著于世间尘欲的有为法中,就像流水一般地清澈。在念念之中,能够看见普贤菩萨及十方诸佛。

  次云:作此忏悔,得灭百万亿劫阿僧祇生死重罪。

  接着说:若作此忏悔,可灭除在无限长的过去年代里所发生的生死轮回之罪业。

  由于一切恶业皆由贪、瞋、痴,而引发身、语、意所造作。此六根忏悔法之意义,主要在实际生活中,掌握我们的心念。若能行此六根忏悔,则可得身心清净。六根包含身体的感官,即:视觉的眼睛、听觉的耳朵、嗅觉的鼻子、味觉的舌头,以及造作各种行为的身体、意念。前四种,是属于生理现象的身体之感官。佛教更重视意念、身体,尤其是“意”念。

  从上述的内容可知,《观普贤菩萨行法经》之六根忏悔文,实为僧俗二众在实际修行生活上最实用的忏悔法门。

  参、大乘菩萨戒法

  一、奉请诸佛菩萨授三归戒法

  尔时,行者若欲具足菩萨戒者,应当合掌,在空闲处,遍礼十方佛;忏悔诸罪,自说己过。然后,静处向十方佛,而作是言:“诸佛世尊,常住在世。我业障故,虽信方等,见佛不了。今归依佛,唯愿释迦牟尼正遍知世尊,为我和上。文殊师利具大悲(慧)者,愿以智慧授我清净诸菩萨法。弥勒菩萨胜大慈行,怜愍我故,亦应听我受菩萨法。十方诸佛,现为我证,诸大菩萨,各称其名;是胜大士覆护众生,助护我等。

  此时,修行者如果想要具足菩萨戒,应当在清静的地方,双手合掌,砟向各方敬礼十方佛;忏悔种种罪业,说出自己的过失。然后,也在安静的地方,向十方诸佛说:“诸佛世尊,是常住在世间的。可是我由于业障的关系,虽然信奉大乘经典,却不能见佛。我现在重新再归依佛;真正地砟知一切法的世上最尊贵的释迦牟尼佛啊!但愿您做我的授戒和尚。具有大智慧的文殊师利菩萨啊!请运用您的智慧,传授给我清净的种种菩萨戒法。具有像太阳那样充满着大慈爱的弥勒菩萨啊!依凭您怜悯疼惜我的缘故,也请您答应听许我接受菩萨的戒法。十方诸佛啊!请显现出来做我的尊证教授;诸大菩萨啊!我分别地称呼您的名号;您是保护众生的殊胜大士,请帮助我们,守护我们吧!

  今受持方等经典,乃至舍命,设堕地狱,受无量苦,终不毁谤诸佛正法。以是因缘、功德力故,今释迦牟尼佛,为我和上;文殊师利,为我阿阇梨;当来弥勒,愿授我法;十方诸佛,愿证知我;大德诸菩萨,愿为我伴。我今依大乘经典甚深妙义,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如是三说。

  今天我既然受持了大乘的经典,即使到了丧失生命,甚至于堕入地狱而受无量的痛苦,也终究不毁谤诸佛所说的真正教法。由于这个因缘和功德力的关系,现在释迦牟尼佛要担任我的授戒和尚;文殊师利菩萨要担任我的传戒教授;未来佛的弥勒菩萨愿意教授我菩萨戒法;十方诸佛愿意证明我摄受正法;行满位高的众菩萨们愿意陪伴我修道。我现在依止大乘经典所说的深远奥妙的道理,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依这样的内容说三遍。

  二、自誓受戒法

  归依三宝已,次当自誓受六重法。

  加深了归依三宝的信念之后,接着就自我发誓要接受不杀生、不偷盗、不妄语、不邪淫、不说四众过、不饮酒等六种重戒。

  受六重法已,次当勤修无碍梵行,发广济心,受八重法。

  受六种重戒之后,接着就要勤修能使心安而得自在的清净戒行,为发广大的救济心,进一步又摄受八种重戒。

  八重法,又称为八种法,为“八种重戒”之意。大乘佛教有“十重戒”。其前六项和《优婆戒经》所举的“六重法”一样。七到十项则分别为:7.自赞毁他戒,8.悭惜加毁戒、9.瞋心不受悔戒,10.毁谤三宝戒。“八种法”就是“十重戒”的前八项,和“八关斋戒”不同。“八重戒”通用于四众的戒法,而“八关斋”是在家众通常在斋日所举行的不定期之二十四小时斋戒法。

  立此誓已,于空闲处,烧众名香、散华,供养一切诸佛及诸菩萨、大乘方等,而作是言:“我于今日,发菩提心;以此功德,普度一切。”作是语已,复更顶礼一切诸佛及诸菩萨,思方等义。

  发了上述的誓愿之后,就在无人所到的安静地方,点燃种种名香、散花,供养一切诸佛、众菩萨,以及大乘经典,然后说:“我现在已发求道心,希望能够藉此发心的功德来普砟地救济一切众生。”说完此话后,就再度又向诸佛以及众菩萨作五体投地的敬礼,深思大乘经典的道理。

  三、在家居士的忏悔罪法

  复,刹利居士有五忏悔法,如前钞说。

  又,王种(刹利)居士有五种忏悔罪法,如《观普贤菩萨行法经》中所说。

  刹利(kSatriya):又称为刹利丽、刹帝利,译称为田主,又称刹利种,别称王种(rAjanya)。指国王及武士阶级,位于四姓的第二位。但是,佛典多以其为第一位,掌管政治及军事。此语源自有支配之义的 ksi 。其所修内容略述如下:

  这个忏悔方法是要把心扶正而不偏颇,不毁谤佛法僧三宝,不阻碍出家人的修行,不要故意向修净行的人找麻烦;应当要用心修习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的六念法;也要对修持大乘的行者供给日常生活必需品,并给予赞叹、恭敬,至于繁缛的礼节则可不必。此外,应当忆念意义深远的经法、最究竟的中道实相之道理。思念以上所说的这些道理,是“王种(刹利)居士”修持的第一忏悔法。

  第二忏悔法,是孝养父母、恭敬师长。

  第三忏悔法,是以正法治国,不以邪法冤枉人民。

  第四忏悔法,是于六斋日对管辖的国土境内各地发布命令,在力量所及的范围内,尽力不杀生。

  第五忏悔法,是要深信因缘果报,确信诸法实相的道理,藉此了知佛常住于实相法界而具有久远不灭之无量寿命的事实。

  其中“六念”一词,又称为六随念或六念处。为佛教徒的修行方法之一;指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其内容如下述:

  1.念佛:指忆念佛具足十号、大慈大悲、智慧光明、神通无量、能拔众苦;我等以清净质直之心,能与佛相同。

  2.念法:指忆念法是如来所有的功德(即十力、四无所畏等);我等能以清净质直之心证法,施与众生。

  3.念僧:指忆念僧是如来的弟子,得无漏法,具足戒定慧,能为世间众生作福田;我等能以清净质直的心修僧行。

  4.念戒:指忆念诸戒能遮诸恶烦恼;我等能以清净质直的心,精进护持。

  5.念施:指忆念施行有大功德,能除世间为悭嫉所覆;我等能以布施摄取众生。

  6.念天:指忆念因往昔的戒、施等善根,而生欲界六天,乃至色界、无色界等诸天,享受快乐果报;我等今也能以如是戒、施,而生诸天。

  《杂阿含经》卷三十三:“若比丘在于学地,求所未得……,当修六念,乃至进得涅槃。譬如:饥人身体羸瘦,得美味食,身体肥泽。”21《观无量寿经》:“修行六念,回向发愿,愿生彼佛国。”22善导大师说:“言念佛者,即专念阿弥陀佛口业功德、身业功德、意业功德,一切诸佛亦如是。又一心专念诸佛所证之法,并诸眷属菩萨僧。又念诸佛之戒,及念过去诸佛、现在菩萨等难作能作,难舍能舍,内舍外舍,内外舍。此等菩萨,但欲念法不惜身财,行者等既念知此事,即须常作仰学前贤后圣舍身命意也。又念天者,即是最后身十地之菩萨。”23

  此外,《大般涅槃经》卷二十五、《别译杂阿含经》卷九、《观佛三昧海经》卷六、《大智度论》卷二十二、《大乘义章》卷十二也都提到六念,其中《大乘义章》更开释名义、开合辨相、随别广释、次第、念之所为等五门解释六念。

  又“六斋日”一词,指每月行为特别检点,且清净持戒的六日。在印度,一个月分成白月、黑月二部份。六斋日即白月的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及黑月的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等六日。又根据《长阿含经》卷二十记载:八日(二十三日),由四天王的使者巡行世间,观察万民是否孝顺父母,敬顺沙门、婆罗门,宗事长老,斋戒布施,救济穷乏者,然后向四天王报告;十四日(二十九日),由四天王的太子巡行;十五日(三十日)则由四天王亲自巡行。24且《大智度论》:“有一日戒,六斋日持,功德无量。”夎因此,自古以来就有是日应受持八斋戒(即一日戒)的说法。

  注释:

  18.护法等菩萨造,玄奘译,《成唯识论》卷八,《大正藏》第31册,页44b。

  19.印顺导师,《佛法概论.第十一章缘起法》(新竹县竹北市:正闻,民89年10月),页152~153。

  20.慧远撰,《维摩义记》卷二,《大正藏》第38册,页450a。

  21.宋.求那跋陀罗译,《杂阿含经》卷三十三,《大正藏》第2册,页237c。

  22.宋.啄良耶舍译,《佛说观无量寿佛经》,《大正藏》第12册,页344c。

  23.唐.善导集记,《观经正宗分散善义》卷四,《大正藏》第37册,页273c。

  24.后秦.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译,《长阿含经》卷二十,《大正藏》第1册,页134b~135a。

  25.龙树菩萨造,后秦.鸠摩罗什译,《大智度论.释初品中戒相义第二十二之一(卷十三)》,《大正藏》第25册,页15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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