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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玲娜:浅论佛教思想与企业的和谐发展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4日
来源: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论文集   作者:李玲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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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在中国和世界广为流传,其理论和观点博大精深,其思想除了对思想文化、社会文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外,其教义的深渊广博与企业的现代管理有着纵横细微、相映相辉的关系,很多理念和观点对企业的和谐发展也有诸多促进作用。

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思想和理论内涵内蕴丰富,博大精深,对于各国的思想文化、社会文化乃至因佛教形成的社会风俗在历史上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佛教从印度传到中国、韩国、日本等地,能在当地社会普遍被接受,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佛教能重视资生利众的事业,正确解决民生的问题。事实上,佛教寺院不仅是传法、办道的地方,往往是结合宗教、文化、艺术、教育的文化中心,并与农业生产、商业经济以及社会福利事业相联系,具有多种社会功能。

在传入中国后,与原有的儒家文化和民族宗教——道教发生过礼仪、教义和理论等方面的严重冲突和争论。但与此同时,佛教积极吸收了中国本土儒家与道教的东西,使自己适应于中国的文化环境。在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引导下,佛教信众与其它宗教群体之间,相互尊重、和谐共存,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充分说明佛教精神的核心就是和谐精神。

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佛教思想除了对思想文化、社会文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外,其教义的深渊广博与企业的现代管理有着纵横细微、相映相辉的关系,很多理念和观点对企业的和谐发展也有诸多促进作用。

一、众善奉行,首先以人为本,重视人内心的自我净化。

我们一般认为宗教是相信和崇拜超人和超能力的控制力量,而佛教与其它宗教不同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讲求以人为本,通过对人之佛性的精细分析,他将他的觉悟、成就、及造诣,完全归功于人的自我努力和内心的自我净化。人,而且只有人才能成佛,并且每个人都有成佛的潜能。因此,佛教“强调以人为本,承认人自身的伟大,从人本身去寻求真知。”,确立了人及其思维的中心地位。现代企业管理同样强调以“人为中心”,一方面强调经营人心,强调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人是企业的主体,企业内部有形形色色的人。每个人仅凭个人的才能是无法保证企业的成功的,因此要组织协调好内部人际关系,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内部员工团结一致,精诚合作,从而实现双赢。另一方面在企业的市场运营管理上,同样要善于经营客户与消费者之心。企业的经营也要像佛教以对心的修炼为主,强调并重视人及人心。

在佛教看来,人就是人,人性本净,但由于受无明之覆,贪、嗔、痴三毒之染,再加上外缘之攀援,才有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各种欲求。佛教对人欲求的产生分析是详尽且合理的,并且佛教认为这些欲求是多层次、多方面的,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是可以对治与去除的。它大胆地把人性进行了细致和真实的分析,将人具体化、实在化。同时由于佛教不但分析了人的外在表征,而且探究了之所以如此的内在根源及其发展趋向,强调了人的如实人性与动态人性,使其将人性理论架构得更为全面、真实和契世。

基于此,企业管理者在进行管理时,一方面在管理当中要勇于认识自身存在的“贪、嗔、痴”三毒,时刻警惕它们,并在一念未生前看住它、盯住它,先觉悟到它,避免被贪心、愤怒、愚痴控制住自己,始终保持谦和、廉洁、平易的管理风格,加强自身修养,这不仅对于自己而且对于整个团队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另一方面管理者也要用佛教对人性的分析原理,去激励和管理整个团队,鼓励团队成员戒除“贪、嗔、痴”三毒,从而提升整个企业团队的文化和素质。

二、佛教的持戒布施、弃恶从善思想指导企业良性发展。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是佛教的基本主张,持戒要求佛门的弟子,坚持“诸恶莫做,众善奉行”的思想,在日常的行为规范上有严格和详尽的规定。作为现代企业,必须也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作业准则,来规范和指导员工的日常工作,要有“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这样才能使员工工作有章可寻、有的放矢,并以此建立责任心和自我反省能力,促进有质量的工作成果,这是企业良性发展的基础。布施要求人们有慈悲的胸怀,感恩的心态,奉献的精神。做人如此,做企业亦然。欲强之,必先与之;欲取之,必先与之。企业的生存依靠市场,利润来源于消费者的回报,所以我们对客户和消费者应心存感激,失去了消费者,也就失去了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源泉,我们个人也失去就业机会和生存条件。企业应占在客户的角度考虑问题,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回报消费者,满足其需求,创造价值,并最大可能的回报社会。用我们的心去奉献,以布施的心态去面对客户。

佛教中的弃恶从善主要包括以下几层意思:一、善恶是从心里滋生出来的,人心的本性无善无恶,因一时的念头所引起的真妄及其衍生的善恶均没有实性,“真赅妄本,妄彻真源”,由此善恶不过是真妄分别而导致的后果。二、善恶是可以转化的,去妄存真、弃恶从善是有内在根据的。三、善恶是绝对客观的,没有任何理由或借某种名义,可以行恶而以之为荣。四、每个人必须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是上升还是堕落,取决于人自身。总之,以绝对善恶观为核心的劝善止恶是佛教的又一特质和基本精神。

对于企业而言,对应于佛教精神,弃恶从善有以下意义:一、员工本质没有好坏之分,本性没有善恶之分,当他行善时便是行善了,当他行恶时便是行恶了。在建设和倡导企业文化时应充分考虑员工从善的根基,并引导员工主动弃恶。二、善恶是可以转化的,对于曾经违反过企业法规的员工不是简单摈弃,而是努力帮助教化。对于曾经为企业带来过利益的员工不能盲目信赖,松懈对其管理和教化。同时,要根据企业员工的善恶行为现象,从企业文化自身去寻找根源,对于能够带来好现象的文化精神要发扬,对于能够带来不好现象的文化精神要抛弃。并且注意在企业文化里应包含更多的宽容精神和引导观念。三、员工出现违反企业规章,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不要轻信其辩解,错了就是错了,即便是好心办了坏事也得受到处罚或谴责。同时注意在企业文化里不要掺杂攻击和蔑视其它企业即便是竞争对手的成分,企业员工和企业本身应树立起自觉与所在的小区和所处行业友善相处的精神。四、企业应渗透褒谴、奖罚的道德和制度体系,让因果报应说在企业文化里具有全新内容得以提升到新的高度。

三、以“诸法无我”、“众生平等”的理念,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佛教讲“诸法无我”,“诸法”是指世间的一切物质和精神的内部,“无我”即是无自性,无自己的特征。它体现了佛教空的思想。在任何事物中,都没有单独存在的、不变的唯一因素,即没有一个“决定这个事物是这个事物”的永恒不变的“自我”存在,所以,一切事物都“无我”,即诸法无我。佛法讲“无我利他,普济众生”。要达到“合于诸法”,就必须首先进入“无我”,因为“无我”而“法现”,因为“有我”则“蔽法”。

无我是人生的一种大境界和大智慧,企业管理也应运用这种“无我”的大智慧、大境界角。从企业的营销管理看,现实的市场是客观存在的,并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所以我们应探究市场的发展规律和需求,从而设定我们的战略方法和战术手段,而不能主观地臆断和盲目决策。比如一个产品能否在市场上打开销路,关键在于这一产品能否满足消费者即他人的消费需要,适应他人的消费心理,应以“顾客为中心”,而不是简单地“以产品为中心”,只关注这个产品能否满足自身的理想需求,“闭门造车”的产品是不可能被市场所接纳的。

佛陀提倡众生平等,按佛经佛理所言,在于众生皆有佛性,与佛本来平等一体。对于企业文化而言,众生平等应该作为其基本精神之一,应倡导企业内部员工平等相侍。企业的创立者并非绝对神圣,他可以获得应有的尊重和地位,作为企业里最早为该企业寻找到生存和发展途径,并引导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角色。企业的各级领导者是各级团队中具有不同分工承担不同任务的普通一员,领导者不是带领团队去执行他所决策和定义的工作目标,而是与团队的其它人员一道去共同实现大家所认可的工作目标。每位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去定义所属团队的目标,也有权利去否决他所在团队的工作目标。在企业外与客户和消费者沟通中,应体现众生平等,以感恩的平等的心对待。

我们只有心存“无我”“平等”的心态,才有“利他”的结果,才能使客户在接受我们产品的同时,接受我们和我们的公司,才能在企业内部,形成积极进取、团结敬业、精诚合作的氛围。

几千年来,佛教在中国和世界广为流传,其理论和观点博大精深,他是人文化的巨大财富,是指导人们行为的一门哲学,有些思想和观点不是三言两语表述清楚的,需要在实践中去体会,去挖掘,去感悟。“观自在菩萨”,你就是佛,佛就在你心里。现代企业和谐发展,要善于用佛教的思想净化人的内心,重视对人心的修炼,教导人们“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以“诸法无我”、“众生平等”的思想贯穿企业的管理理念,提升企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企业与社会、企业与员工双赢、多赢的局面。

李玲娜

美国世界佛教和平促进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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