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文化之东方韵味
书法之美若能真切感悟,进入脑际的便是音乐般的节奏与旋律。心与思、志与气、爱与恨,人世诸端,皆能表于这方寸之上。墨舞飘际,便是文字、绘画、音乐浑然一体之时。故王羲之曰:“夫书者,玄妙之伎也,若非通人志士,学无及之。大抵书须存思”。苏轼道:“书必有神、气、骨、血、肉,五者缺一,不为成书也”。
古人云:“匆匆不及,草书”,此点评最见本事,直接透彻草书的根本。草书最见书家功力和人文气度。“退笔如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积学乃成草书,成品出现的速度也因而“匆匆”。大有“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之势,蕴妙境之无穷,见化机之妙。
作书,是需要情境的。有听滴滴之雨见婆娑叶之境,有感绵绵无期秋雨之界,有疾风骤雨之期,有明洁爽雨之时……境界不同品性不一,书的情致亦各异。有生命在点滴中飘逝之感念,有狂涌澎湃之思绪,有和弦在鸣奏之稚致,有“谁共我,醉明月”的豪情。当夜阑无声,惟有众星应和一线光明时,杳眇浩宇,唯在心念之间——在字的运笔之触!因此,议论书法者,道真情者,如刘熙载说:“写字者,写志也”;强调人品者,如朱和羹言:“学书不过一技耳,然立品是第一关头。品高者一点一画自有清刚雅正之气”;关注意境者,蔡邕称“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赵壹有“书之好丑,在心与手”的议论,黄庭坚发出“神融笔畅”的微言大义。
书法非小技,而有文化大道存焉。书法融汇了历代贤哲们高度的文化内涵,吸纳了他们广博智慧而不断精进。它不但被本民族各界以不同方式认知成为民族的象征,而且惠及近邻。濡染最深者,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如今,日本以“书道”称之,韩国以“书艺”命名,均为尊崇之意。
在我国的传统中,“道”是永远不可企及的,所谓“道可道非常道”。“艺”则是“技艺”“技能”,技艺术数之类。可见日本、韩国人对道、艺理解确有误差。我国称“书法”,是一种质朴诚恳的态度,“法”可“师”,则可达到高妙的境界,“不炫名不耀奇”、按照老子之道,才会真正至高无上。
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维度。书法由一种纯实用性的书写技术发展成为一门具有审美性和文化内涵的艺术,这个过程是非常漫长的。书法艺术的成熟必定是经过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总结创新,慢慢积累而成的。
书法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其中浓缩了文化的精神内涵,又展露出独特的灵性和韵味。在全球化的浪潮当中,书法尤其显出其可贵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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