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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伊斯兰教之孝道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4日
来源:中国穆斯林网   作者:杨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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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从中国新闻网上读到这样一则令人惊愕的消息:

中国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今天在此间表示,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目前,中国约有百分之四十的老人是“空巢老人”。

窦玉沛是在“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战略研究”项目核心组全体会议上作上述表示的。所谓“空巢老人”,是指与子女分开居住的老年人家庭和无子女的老年人家庭。这些老人普遍存在缺乏精神慰藉、生活无人照顾、经济困难等问题。

我之所以惊愕——是因为我国有那么多的老人,在生活上无人照顾,在精神上缺乏慰藉,并且在少人关心、没人陪伴中孤苦地结束了他们的一生。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济南地税稽查局28岁的宁舟浩,他利用两年业余时间出入济南老年公寓、养老院、荣军医院,记录下他眼中的老人影像,并取名《一个人的城市》。他解释说: “他们虽然群居,但每个人孤独得像是活在一个人的世界中。”

如今,整个社会都在大谈和谐,如果这些曾为社会做出过巨大贡献的“空巢老人”们没能得到应有的关心和帮助,那么社会的真正和谐也就无从谈起。为了让人们,特别是为了让我们这些穆斯林对此有所警示和认识,我想借此机会,谈一谈伊斯兰教之孝道,以阐明真理,从而到达整个社会在这个层面上的真正的社会和谐。

一、孝亲为人之根本

众所周知,孝敬父母历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中国穆斯林而言,孝敬父母不仅是一个社会公民应具备的最起码的伦理道德,更是造物主安拉的命令和先知穆罕默德(愿主赐其福安)的教诲。

在伊斯兰教的根本法典《古兰经》中,至高的安拉曾多次命人要孝敬父母,并且这种命令常常紧跟安拉命人崇拜他的经文之后, 如“你们应当崇拜安拉,不要以任何物配主,你们应当孝敬父母”;又如“你的养主曾下令说:你们应当只崇拜他,应当孝敬父母。”

在《圣训》中,先知穆圣曾说:“主喜父母所喜,主怒父母所怒。”他还说:“不孝敬父母的人,不得进入乐园。”

对伊斯兰教所倡导的孝敬父母,明代著名的穆斯林学者王岱舆在其所著的《正教真诠》一书中这样总结道:“事主以下莫大乎事亲。”为什么说在崇拜安拉之后再没有比孝敬父母更重大的事了呢?他接着解释道:“孝也者,其为人之根本欤。”那何以见得孝敬父母就是做人的根本呢?对于这一问题,《古兰经》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答案。伟大的安拉说:“你们应当崇拜安拉,不要以任何物配主。你们应当孝敬父母、善待亲戚、怜悯孤儿、救济贫民、亲爱近邻、远邻和伴侣,应当款待旅客、宽待仆人。”

首先,这节《古兰经》开门见山地指出了安拉与人的关系——即造物主与被造物的关系,主宰与被主宰的关系,主与仆的关系。安拉是天地万物的唯一创造者和掌管者,是宇宙中独一无二、没有匹敌的主宰。故安拉命人“应当崇拜安拉,不要以任何物配主”,即敬服五功,以尽天道。

接下来的经文则是安拉为人类社会规定的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法则——“你们应当孝敬父母、善待亲戚、怜悯孤儿、救济贫民、亲爱近邻、远邻和伴侣,应当款待旅客、宽待仆人。”在人类社会中,无论是经常见面的父母、亲戚、邻里,还是素昧平生的孤儿、贫民、旅客,安拉都要求人们以敬爱友善、宽厚仁慈的态度来对待。这是做人的准则,即敦崇五典,以尽人道。

在这些人道之中,安拉把孝亲放在了人道之首,意在说明“孝为百行之源,万善之首”。因为在人类社会中,人不是孤立地存在和生活的个体。他(她)在家庭中是个家庭成员,承担着儿子(女儿)、兄弟(姊妹)、丈夫(妻子)、父亲(母亲)的不同义务;在社会里又是个社会成员,还要充当朋友、同学、同事、领导、部下等各种角色。

试问大家:“在这些复杂的人际关系中,您最亲最近的人是谁?”我想,大家都会异口同声地回答:“父母亲。”

的确,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在安拉意欲下,由父精母血所生而来到这个缤纷灿烂的世界上,并在他们的哺育、呵护、关心、教育下,长大成人的。为了我们,他们付出的是血汗,而我们得到的是营养;为了我们,他们耗尽的是生命,而我们得到的是青春。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连自己恩重如山的父母都不尊敬的话,那么,他还能尊敬谁呢?像这种人,对亲朋邻里绝不会奉献出真挚的友爱,对社会和国家更不会表现出社会责任感与爱国热情,因为他已失去做人的根本。

二、双亲无私奉献的一生

一个人如果能用心地回顾其成长的经历,就会深刻地体会到——父母的一生就是为子女无私奉献的一生。

从心理上讲,怀孕会带给天下每一个想为人母的女人一种无法形容的惊喜。但从生理上讲,怀孕则是女人生理上的一种突变。她感受到的除了恶心、呕吐外,还有四肢浮肿的不适,有时还会面临难以承受的流产、早产或胎死母腹的痛苦。这正如《古兰经》所描述的:“他的母亲痛苦地怀孕、痛苦地分娩,而怀他和哺乳他长达三十个月。”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而分娩更是让孕妇痛苦不堪,生死不知的一个难关。有的孕妇还没有体会到做母亲的快乐,甚至还没有听到自己亲生骨肉的啼哭声,就因分娩而不幸去世,撒手人寰了。即便是孕妇平安顺利地分娩了,但其身体却异常虚弱,生活上稍有不慎,就会造成她终生的病症。

孩子幼小时,母亲要早起晚睡,精心哺育,细心呵护。无论是冰天雪地寒冷刺骨的严冬,还是烈日炎炎酷暑难耐的盛夏,做母亲的终日不得休息。孩子稍有动静,寝食不安的母亲就要马上起身照看,唯恐孩子受到半点委屈。这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做母亲的体会最深。

然而这一切,正是人们最容易忽略的一点。要知道,即使一个人的记忆力再好,他(她)也记不起三岁前,母亲怎样哺育、呵护他(她),并为其日夜操劳。除此以外,安拉还赐给女人比男人更多的仁慈心与同情心。在照顾子女的日子里,母亲为子女所承受的身体上的劳累,心理上的重负,精神上的痛苦都远远地超出了做父亲的。

为了让世间的每个人都能认识到母亲为子女的降生和成长所做出的自我牺牲,仁慈的安拉在《古兰经》中再次强调了做母亲的艰辛和苦涩:“我曾命人孝敬父母——他母亲弱上加弱地怀着他,他的断乳是在两年之中。你应当感谢我和你的父母。”

有段“圣训”想必大家都十分熟悉,一个人来问穆圣:“主的使者啊!我最应该好好善待谁呢?”穆圣回答:“你的母亲。”那人又问:“其次是谁呢?”穆圣又答:“你的母亲。”“然后是谁呢?”那人还在追问。穆圣仍答:“你的母亲。”当那人第四次问最应善待谁时,穆圣才答:“你的父亲。”这段“圣训”非常清楚地表明,母亲是最应受到子女善待的人。

而另一段“圣训”,则充分地表达了穆圣热爱母亲的强烈心声。穆圣说:“天堂在母亲的脚下,其门是孝敬。想入此门,必听母亲之言。”当然,这段“圣训”中的“天堂在母亲的脚下”的意思,不是说母亲的脚底下就是天堂,而是一种非常形象化的比喻。意在表达,作为子女应该对母亲孝顺和尊敬,因为这正是一个人进入天堂的先决条件之一。只有孝顺和尊敬自己的母亲,才能获得安拉的喜悦与回赐。

上述两节《古兰经》使我们认识到母亲的辛劳与艰难,也体会到母亲的仁慈与爱心;而两段《圣训》则使我们感受到穆圣对母亲的挚爱,这也促使着我们更加热爱我们的母亲。

对每个穆斯林而言,尽管穆圣特别强调了最应善待的人应是母亲,但这并非说,我们就可以忽视对父亲尽孝的责任了。事实上,为子女的健康成长,每个父亲也都付出过无法记述的艰辛与汗水。穆圣曾说:“做丈夫的要对他的家庭负责。”这也就意味着,孩子的第一声啼哭给其父带来的不仅仅是初为人父的喜悦,还在他的肩上增加了一份生活的责任与重担。

一个孩子的衣食住行所需的花费暂不说,单就上学而言,如果他(她)要完成小学、中学、大学的学业,那么除他(她)自身努力学习外,还需其父拼命地工作挣钱,来满足孩子上学所需的高昂费用。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孩子的家长特别是做父亲的,更要加倍努力工作,付出更多的汗水,换取更多的收入,来满足家庭日益增长的开支需要。现实生活中的许多父母,他们为子女的花费总是慷慨大方的,他们为自己却舍不得多花一分钱。

平日里,子女离家半日,父母总要牵肠挂肚;子女夜归稍晚,父母也不能按时安歇。当子女结婚成家,总算是个大人了吧,可做父母的仍然放心不下他们的衣食住行。当子女有了小孩,做父母的还要照看孙男外女,以此来减轻子女照看小孩的负担。

事实上,父母的一生就是为自己的子女操劳的一生。

天下每一个为父母的人,都是在疼爱自己的子女中度过了一生。看看他们头上日益增多的白发,瞧瞧他们脸上日渐变深的皱纹,当我们真的面对即将为我们耗尽生命的父母时,难道我们不应该很好地尽尽子女的孝心吗?我想大家的回答一定是肯定的——应该!太应该了!

三、孝亲要物质精神并重

那么我们应如何去孝敬父母呢?是不是供养父母吃喝、给父母一些零花钱,就是孝敬父母了呢?非也。伊斯兰教的孝敬父母要求我们不仅要给予父母物质满足,更要给予他们精神慰藉。因为这是安拉的命令:“你的养主曾下令说:你们应当只崇拜他,应当孝敬父母。如果他俩中的一人或两人在你家老了,那么,你不应当对他俩说:‘呸’这样轻蔑的话,也不要呵斥他俩,而应当对他俩说尊敬礼貌的话。你还要必恭必敬地服侍他俩。”这是大能的安拉为世人昭示出一种完美的孝敬父母的方式。

安拉之所以这样命令人们,是因为人一旦老了,就会面临许多的生活难题。例如在经济上,一般的老年人都属工薪阶层,其退休金不多,经济条件并不宽裕,而且有的老年人还没有任何经济收入;在生理上,随着老年人的各个器官的老化,自理能力的下降,一些老年疾病也会随之产生。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很需要子女的帮助和照顾。

但是,一些只想索取不想奉献的子女,平时向父母索取惯了,而今需要自己向父母奉献爱心时,他们对父母的心态就发生了变化。这正像一段民谣所说:“世上只有妈妈好,但愿妈妈不要老;年轻的妈妈是个宝,老了的妈妈是棵草。”在这些人的眼中,年迈的父母犹如一棵毫无价值的草。于是,他们就会对父母说些轻蔑粗暴的话来。对于这种伤害父母的言行,《古兰经》给予了严厉地谴责:“你不应当对他俩说:‘呸’这样轻蔑的话,也不要呵斥他俩。”

当然了,老年人的老不仅表现在生理上,还表现在心理上。在他们的记忆中,总爱回忆他青壮年时的事业如何辉煌,在家如何有家长的地位和尊严。而今自己老了,往日的辉煌已成云烟,说出的话也无人听了,于是他们的心理上倍感失落和空虚,孤独衰老之感、抑郁焦虑之症油然而生。

如果两位老人都健在还好些,彼此可以排忧解难,相互照顾。假如一方丧偶,加之子女在精神上对老人缺乏应有的关心,那么他们会深感孤苦和寂寞。因此《古兰经》提醒人们:“如果他俩中的一人或两人在你家老了,那么,你不应当对他俩说:‘呸’这样轻蔑的话,也不要呵斥他俩,而应当对他俩说尊敬礼貌的话。你还要必恭必敬地服侍他俩。”

在现实社会中,特别是生活在城市里的老人,大多都有一定的退休金。这些老人对物质生活的要求并不高,他们更看中的是家庭的温暖和亲情的融洽,他们最想得到的是子女的关心和亲人的慰藉。

这不禁使我想起了1998年的春节联欢晚会的一曲《常回家看看》不知打动了多少老人的心,不知使多少老人潸然泪下。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唱出了许多老人的真实心愿和对子女的殷切希望,希望子女常回家看看年迈的父母,希望子女多给他们一点精神的慰藉。

然而,这种最起码的合理要求许多老人却得不到。于是,随着1996年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颁布实施,一些懂得法律的老人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把子女告上了法庭。据了解,像这种老年当事人要求子女给予精神赡养的案例,每年都在呈上升趋势。如果在网上搜索引擎上搜索“父母要求子女精神赡养”,那么很轻松地就会查到11万6千条相关信息。这不仅说明了现今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还说明了在现实社会中有许多老年人得不到子女给予的精神赡养的事实。

事实上,如果不是他们痛苦到了极点,又有哪个父母愿意去状告自己的子女呢?我们听一听倍感精神孤寂的老人是如何说的——“我想你们呀,平时见不到,没办法,只好起诉到法院,在公堂上才能看一看。”这是2007年11月14日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原告刘老太太在庭审时含着泪对自己五个子女讲的肺腑之言,而主审法官乔长荣在谈起这件事情时仍不禁热泪盈眶。

即使老人起诉了子女而胜诉了,但也未必真的能得到子女给予精神赡养。因为真实的感情是发自于内心的。如果让法律去强迫子女给予父母精神慰藉,那么它只会显得苍白无力。因为不孝子女迫于法律的压力下,不情愿地去看望父母,他们给父母带去的也只有一腔的怨气,不会给父母精神慰藉,甚至还有可能使老人遭受精神虐待。

在孝敬父母上,法律并不健全,也无法健全!为此,国家检查官学院的张培田博士也表示,“虽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肯定了赡养人给予老人‘精神慰藉’的义务,但在实践中,并未就赡养人探视父母的时间、次数作出硬性规定。”因而,精神慰藉从根本上说,更多的是属于伦理道德调整的范畴。

对于精神赡养这一问题,我国的民法权威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的巫昌桢教授在1999年的全国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她自己的看法,她认为:“精神赡养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整个养老的组成部分。”而《古兰经》早在一千四百年前,就对于精神赡养做出了明文规定。这不仅证明了伊斯兰教是有益于社会发展、进步的一种完美的生活制度,还证实了伊斯兰教的神圣性和超前性。

四、敬待非穆斯林双亲

在科学昌盛发达的今天,不少非穆斯林通过学习和研读伊斯兰教的经典,认识到伊斯兰教的伟大与可贵而皈依了伊斯兰教,并成为虔诚的穆斯林,但其父母并没有皈信。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刚刚入教的穆斯林,应如何对待一双非穆斯林的父母呢?

对于这一问题,先知穆圣为人们展示了一个动人的画面。

在穆圣复兴伊斯兰教的初期,虽然当时的圣门弟子都是虔诚的信士,但是他们的父母仍有不少人是多神教徒。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女信士艾斯玛仪的母亲来找她。因其母是个多神教徒,她不知能否接济母亲,于是来请教穆圣。穆圣告诉她:“你要接济你的母亲,还应孝敬她。”

从伊斯兰教的观念来看,孝敬父母不会因信仰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即使父母是举伴安拉的非穆斯林,但身为穆斯林的子女仍要孝敬双亲。如果他们以家长的身份强迫子女去做举伴安拉或有伤于自己信仰的事情时,那么其子女该何去何从呢?大能睿智的安拉启示说:“如果父母双亲强迫你,以你不知道的事情来为我妄拟配偶时,那么你不要服从他俩,但在今世要以礼敬待他俩。”

如果按常人的理解,既然举伴安拉是一种大罪,父母却命子女去干这种大罪,那么作为有信仰的子女而言,就应采取大义灭亲的做法。即使做不到这一点,那至少也应该做到与他们一刀两断。但仁慈的安拉并没有命人做这种违背人性和人情的事,反而要求子女在“今世要以礼敬待”双亲,这正是伊斯兰教的魅力所在。

对父母不加分析、不通情理的大义灭亲的做法,是伊斯兰教所禁止的。而那种不管父母对错,一味迁就,唯命是从的愚忠愚孝的做法,同样也是伊斯兰教所反对的。伊斯兰教主张的孝敬父母是以认主独一为基础的,并以宽容的心胸,大局的意识去尽一个子女应尽的孝心。

这节《古兰经》让我们感受到的不仅仅是安拉的普慈与特慈,还有信仰的理智和宽容、宗教的博大与精深。它使伊斯兰教的孝敬父母的观念得以高度升华。

伊斯兰教的孝敬父母要求子女对老人不仅要物质精神并重,言语行为并行,还要以纯洁的身体、虔诚的心灵向仁慈的安拉祈求:“我的养主啊!求你怜悯他俩,就像我年幼时,他俩养育我那样。”

这节《古兰经》把伊斯兰教的孝敬父母的观念推向了一个更高的境界。

五、无常后的孝道

伊斯兰教的孝敬父母是要求子女以谦和的态度、温馨的语言、恭敬的行为,在父母的有生之年,让他们时时刻刻感受到子女是在尊从他们和孝敬他们。而非那种生前不孝,等父母无常后,比谁哭喊的声音最响,谁花费的财物最多,谁宴请的宾客最广,谁修建的坟墓最阔,以此来证明自己才是最孝敬父母的人。其实,这正是伊斯兰教所极力反对的。

当然,孝敬父母是要在父母生前尽孝的,但这并不是说,父母无常后子女的孝道就结束了。伊斯兰教的观点认为,孝敬父母不仅要在父母生前尽孝,父母无常后,子女对父母的孝道依然存在。因为在穆圣时代,有一个非常孝敬父母的圣门弟子,当父母归真后,他仍想尽孝,又不知如何去做,于是他找到穆圣询问相关事项。他问:“主的使者啊!我的父母归真了,可我还想尽尽我的孝心?”穆圣说:“你应给父母做祈祷,为父母求恕饶,完成父母的誓约,周济父母的骨肉近亲,尊敬父母的朋友。”

穆圣在这段“圣训”中所说的“祈祷”指的就是礼拜。礼拜的穆斯林都知道,在礼拜的末坐中有专为父母做的祈祷辞。可以这样说,礼拜本身就是子女孝敬父母的另一种方式。当然,为父母做祈祷并非要等到父母无常后才开始礼拜,其实在父母生前我们就应该早些进寺礼拜。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父母每时每刻都在给予子女爱,子女在得到生命和青春的同时,父母得到的却是老迈,甚至是无常。子女对父母再好再孝,也无非是养老送终,不可能让父母越来越年轻、越来越健康。总之,任何人永远无法还报父母的养育之恩。因此每个有良知的子女都应该抓住一切可以孝敬父母的机会,来尽子女的孝心。而一天中的五次拜功,其本身就是一种极好的孝敬父母的方法。

常言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尽管我们都是穆斯林,但是在生活中难免会犯错误。因此这不仅需要自己不断地悔过自新,还需要其后人为他们的过失而向造物主安拉上求恕饶,故穆圣要求子女为父母求恕饶,其行为同样也被视为一种行孝。

世间上的任何人,谁也不知道自己于何时何地无常,难免会有未还清的债务和未了却的心愿。因此,这就需要子女来为其偿还所欠下的债务和完成其未了却的心愿。故完成父母的誓约也是孝敬父母的方式之一。

周济父母的骨肉近亲是父母归真后子女应做的第四件义务。尽管父母已不在世,但对父母的长辈、同辈、晚辈,其子女仍要尊敬、善待和帮助。除了与这些亲戚相互联系外,子女之间也要相互团结关心、互助互爱,犹如父母仍然健在一样。“圣训”曾记述了一个干了大罪的男子,他不知能否作忏悔,于是前来询问穆圣。穆圣说:“你有母亲吗?”他说没有。“你有姨妈吗?”他说有。穆圣说:“那你就孝敬她吧。”因此,周济父母的骨肉近亲也是一种孝敬父母的形式。

每双父母生前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关系非常好的朋友、同学或同事,也许他们是穆斯林,也许是非穆斯林。但在父母辞世后,其后人依旧要对这些老人尊敬有加,如同父母活着一样,以此来达到孝敬父母的目的。

伊斯兰教的孝敬父母不仅要在父母生前尽孝,在父母无常后子女还有行孝的义务。由此可知,伊斯兰教是一种绝对完美的天启宗教和生活制度。

六、尊重他人父母

伊斯兰教所倡导的孝道并非只是孝敬自己的亲生父母,而且还包括自己的养父养母,男人的岳父岳母,女人的公公婆婆,以及其他的老人。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待老人都是比较尊敬的,说起话来总是您长您短的。然而在有的时候,因为人际关系的矛盾,火气一上来,自己的情绪就难以控制,那些脏字就脱口而出。这种辱骂他人的行为是伊斯兰教所严禁的,因为这是一种辱骂父母的行为。或许有人会问了,一个人怎么会辱骂自己的父母呢?当然了,一个人绝不会直接漫骂自己的父母,但他对别人出言不逊,辱骂他人父母时,对方就会反唇相讥,辱骂他的父母。对此恶行,穆圣曾指出:“辱骂父母是属于大罪之一。”有人问:“一个人会辱骂自己的父母吗?”穆圣说:“是的。他骂别人的父亲,别人就会骂他的父亲;他骂别人的母亲,别人就会骂他的母亲。”在这段“圣训”中,穆圣指出辱骂别人的父母,必然会导致别人辱骂他的父母。这种行为被视为一种丑陋的行为,是大罪之一。所以说,我们一定要牢记穆圣的教诲,不仅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还要尊重他人的父母。在遇到事情时必须克制自己,以防情绪激动,中伤他人,进而中伤自己的父母,使自己犯下不孝父母的大罪。

七、孝亲基于认识始于行动

在孝敬父母这一问题上,不少人错误地认为孝与不孝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的发达、物质的丰富、文化的精深,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像生活在欧美等西方国家的老年人,他们的晚年生活并非因为这些国家经济的发达、物质的丰富而感到温馨幸福。人情冷漠、家庭关系松散已是西方社会的普遍现象;高大的公寓、宽敞的别墅已是孤独冷清的代名词。当许多老人在精神上得不到子女的关心时,就养猫养狗之类的宠物,通过养这些宠物来寄托一种精神和感情。

现在,通过养宠物来寄托一种精神和感情的现象已在中国城市中流行,而西方人家庭关系松散的观念也影响到了中国人。记得几年前,我常去友谊医院看望一位住院的穆斯林老人,同屋还住着另外一位老人。看望穆斯林老人的子女、亲人不断,而她却无一个亲人来探望。后来了解到,她有两个儿子,都在她的教育下留学美国并定居。她为了两个儿子付出了一切,而得到的只是一年中圣诞节由两个儿子寄来的两张贺卡。在她的眼神中,我看到的不仅仅是对穆斯林老人有孝子至亲的羡慕,还有一丝抹不掉的凄凉与忧伤。

事实上,老人缺乏精神赡养和慰藉已是现今中国社会的通病。面对这一现实,中国人口专家邬沧萍教授表示:“现在子女对父母精神慰藉过少,精神赡养还没有成为新一代孝道的标准。”

现在,一个全球性的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已摆在世人面前,仅以我国为例,我国年过六旬的老年人口已达1.49亿人,并以每年超过百分之三的速度增长,到2005年,中国老年人口达到5亿人。老年人的群体虽看似庞大,但实际上他们却是一个脆弱的群体,他们需要的是整个社会的共同关心和每个家庭的细心呵护。为此,联合国在1992年的第四十七届大会上通过了一项决议,确定1999年为“国际老年人年”,以便全世界都来关心普天下的老年人。

尽管1999年这个“国际老年人年”已经过去了,但对穆斯林而言,孝敬父母是一种永不过时的美德。在我们看来,伊斯兰教的孝敬父母绝非是一种世俗化的孝顺或给人看的表面行为,而是一项上升到信仰高度来看待的主命功修。它是以“认识”为前提的,只有充分认识它是与崇拜安拉相提并论的主命后,才能得以真正升华;它是以“尊敬”为基础的,而尊敬的结果是可以导人入天堂的。正如穆圣所说:“天堂在母亲的脚下,其门是孝敬,想入此门,必听母亲之言。”故我们不仅要给予父母物质满足,更要给予他们精神慰藉;不仅要尊敬自己的生身父母,还要尊敬他人的父母,要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心态去关爱天下的每一个老年人。因为关注今天的老人就是在关注明天的我们自己!

人们常常把祖国比做母亲,而热爱祖国母亲则是孝敬父母的另一种延伸。

“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情”。我们穆斯林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有责任、有义务去传播孝敬父母的美德,让天下的每个老年人都能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这不仅仅是社会伦理道德的要求,更是安拉的命令和穆圣的教诲。诚如安拉的命令:“你应当感谢我和你的父母双亲。”正如穆圣的教诲:“最严重的罪恶是举伴安拉和忤逆父母。”

朵斯提们!愿我们都能牢记安拉的命令和穆圣的教诲,以孝敬父母为人生的起点,去做一个对社会和国家有责任感,对他人有爱心的合格的穆斯林,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穆斯林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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