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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宗教学---法鼓山圣严法师(六)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1日
来源:护教佛学   作者:圣严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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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宗教学---法鼓山圣严法师(六)

烦琐哲学

烦琐哲学(Scholasticism)即是经院哲学。天主教人士不喜用烦琐之名,称之为士林派哲学。实则,拉丁语的「Schole」一字,是学校的意思。中古时代教会及修道院附设学校,一切学问为教会所垄断,学者皆须集于修院以研究学问,故以「经院学者」(Schoolmen)呼之。经院学者的神学,皆因转着大圈子用哲学解释基督教义,迂曲而繁碎,所以被史家称为烦琐哲学。

一言以蔽之,中古的西方哲学,只为「谋天启与人智的调和而已」。史家通称 教父哲学为组织教理的时代;烦琐哲学为证明教义的时代。从其过程演化上说,自第九世纪至十五世纪的六百年间,烦琐哲学可分作四期:

(一)准备期:此为第九至十一世纪间,着名的学者有给尔贝(Gerbert)、贝伦伽(Berengerius)、朗布兰克(Lanbranc)等。

(二)发展期:此为第十二世纪,有名的学者有安瑟伦(Ansehlm 西元一○三三─一一○九年)、伦巴(Lombard)、洛色林(Roscellinus 西元?─一一二二年)等。安瑟伦倡导实在论(Realism Medieval),谓宇宙本来实在,即离去吾人观念,万有依然存在。洛色林倡导唯名论(Nominalism),主张宇宙万象,生自吾人之心,吾人认识神的创造成果,所以神亦不是抽象的。

(三)鼎盛期:此为第十三世纪,此期之盛,多系受了阿拉伯学者的影响,中古东方的回教国家及西班牙的回教朝廷,累世奖励学术,他们的学者,多译亚里斯多德之着作,并加以训注,应用亚氏思想组成宗教哲学。当这些书籍传到西欧,被基督教学者得到后,竟是他们正要找求来作为替神学辩护的利器。于是,教会学者相率舍去柏拉图而宗亚里斯多德了。在此期间,最有名的神学家则有大亚勒伯图(Albertus Magnus)及其弟子阿奎那多玛与邓斯各脱斯(Duns Scotus),其门下各成宗派,称为多玛派及斯各脱斯派。此二人被称为「半唯实论的逍遥主义」(Semi-Realistic Peripateticism)。

多玛于西元一二六一年着有一部《神学总论》(Summa Theologiae),天主教至今仍把它作为神学课本。多玛以为宇宙实体分作二类:一为实在的实体,二是抽象或消极意义的实体。实在的实体又分为二:一是单纯的、常德的,此即是神;二是形式与质料相合而成的,此即是万物。神为形式的形式,故无生灭;神为真理,故神常存。亚里斯多德所谓的潜在之与实在,多玛即比作自然之与神恩,常人之与教徒,国家之与教会,帝王之与教皇,哲学之与神学的二分法了。这些二分法中,前者只是手段,后者才是目的。多玛以为上帝虽不被动,但祈祷还是有用,这真令人觉得莫名其妙!上帝既不被动,向他祈祷又有何用?多玛以为灵魂并不是以人的精液而传递,而是在各人各各为上帝重造出来的,这也使人难懂难解,譬如一个人不是由正式婚姻关系而生的,似乎要使上帝来做通奸的助手了!如果灵魂不是传递的而是重造的,它怎么又会承袭亚当所犯的罪呢?上帝为何又要不断地造出新的灵魂来使之受罪呢?

(四)衰颓期:此为第十四、十五世纪,衰颓之因有三:1.威廉.屋肯(William Occam 西元一○七○─一一二一年)的绝对实在论抬头。屋肯以为物之本身,终不可认识,所认识者仅其名目。故宗教之信仰不能以理性认识之。因 而,合理的神学,不可能成立。哲学与神学、信仰与知识、国家与教会,应该分作两回事来讨论。于是学问独立,研究自由,损坏了神学。2.神祕主义(Mysticism)的兴起。这种主义重情感而斥究理,此在教会中由来已久,到十四、十五世纪又分正统派及自由派。正统派虽重视神祕经验,但尚不敢公然背离教会的宗义;自由派则已不理教会的宗义,全凭自己胸臆的宗教经验,标新立异,并舍拉丁文而改用各国国语着作。此对烦琐哲学之衰,影响很大。3.研究自然哲学的风气渐开。教会神学是经不起用自然哲学来衡量的,可是十三世纪中的罗哲.培根(Roger Bacon)开其端,以为人知有三种:一是从权威(如上帝有权威)出者,二是由推理(演绎)出者,三是实证得者。此乃是一切观察的最后断案。由培根而继起的学者不绝,同时,阿拉伯学者在自然科学、哲学方面的成就,也使欧洲学者促起其研究自然的兴趣,虽有教会的迫害压制,也如弦上之箭,已不得不发了。

 

近世的基督教

经院哲学的末期,正统的神学衰落,自由思想抬头,神祕主义兴起。于是,在世学方面有西欧的文艺复兴(Renaissance),而产生与天主教之神国希望相悖的人道主义(Humanism);在宗教方面有反对罗马教会的宗教改革,而产生了复元教。复元教被天主教贬称为裂教或誓反教,它与罗马教会的本 质相同而形式观念稍异。例如:1.罗马教以教皇为真理的标准;复元教则以《圣经》为定理。2.罗马教以教会职员及古代圣徒,是一般信徒与神交通的中间人;复元教则以一般信徒皆可直接敬神。3.罗马教以人之得救,须遵行教会的许多规例;复元教则以人之得救,唯在信仰耶稣。

由此可见,从宗教的历程上说,罗马教尚未脱离原始宗教以祭司为中心的型态;复元教虽称恢复到耶稣的本意,实则是受了时代思潮的刺激而产生的修正宗教。可惜,当此自然哲学昌明的时代来临,凡是有神论的宗教,均感有千头万绪的问题日益困扰了它们。多神教固落于无可理喻的迷信之讥,一神教同样也有此路不通的根本危机。基督教会不得已而只好承认,神学应该分为「自然的」及「启示的」两部分。实则,自然的神学根本不是基督教的财产,而是哲学家的业绩。唯有启示的神学才是基督教的遗产。前者是理性的学问,后者是(不必用理性来衡量的)情感的信仰。理性的学问和情感的信仰分家,基督教只剩下了情感的信仰而与理性的分析离了婚,这正是基督教的「病灶」。

为了挽救这种危机,近代的基督教学者,已在从多方面来求变通。例如对于中国儒家思想的钻研融会,对于佛教思想的探究吸收,对于近代各家哲学的学习模仿,对于科学精神的容忍接纳,在在都表现出基督教之不愿就此灭亡的热望。 不论基督教的本质能否接通时代的新思潮,他们确实是在朝着这一方向努力,至少,由基督教会培养出来的很多人才,能够使人产生一种基督教并不落伍的感觉。

为了保持基督教会的继续发展,他们时时注意客观环境的变化,他们除了自我整顿改革其教律之外,教会中的有识之士,均将大部分的时间用之于一般的学艺上面,以对人群的服务来作为吸收信徒的手段。神职人员在大学及中学里教书,教的虽不是神学,却能收到间接传教的功效。教会尽量地办一般教育的学校,利用课外活动,来吸收信徒。这都是中古时代的遗风,所不同者,中古时代仅仅教授神学,现在是以教授一般的知识为主。

正因为基督教的教育普及,他们能够培养出很多人才。虽然基督教的神学,经不起理性的考察,但既接受了教会的培育,岂能不感恩图报!尤其是先入为主的心理,也能使许多人进入教会之后,便对它深信不疑,至少也不忍反唇相讥,这是他们传教方法的最大成功。所以,近代世界各国的大政治家、大教育家、大实业家之中,不乏是基督教的信徒。

 

第九章 回教

第一节 回教的起源

回教的名称

回教,又称回回教,这是中国人给它的名称。回教传入中国的年代有两说:一为唐太宗贞观二年,即西元六二八年,此说见于威尔斯的《世界史纲》第三十章末节;一为唐高宗永徽二年,即西元六五一年,此说见于《旧唐书‧高宗本纪》。因为是由回纥传中国,故称回教。回纥本为匈奴的苗裔,后魏时称为高车,或称袁纥、乌护、乌纥,隋时称韦纥。本属突厥人所管,到了中国的唐代,叛离了突厥而始称回纥,遂散居于今之新疆省东南部。宋、元时代并于蒙古,号为维吾尔。

又因为与回纥同一宗教信仰的诸国,被称为回回国,所以将其宗教称为回回教。古代回教诸国,在今之小亚细亚土耳其一带,即是花刺子模之地。

事实上,回教在世界通用的名称,叫作穆罕默德教(Mohammedanism),这是由于回教系穆罕默德所创。但在回教徒们,并不喜欢用穆罕默德作为他们宗教的 命名,他们自以为是伊斯兰教(Islam),这在他们以为是所奉的唯一神阿拉(Allah)规定的名称。伊斯兰的意思是服从,即是服从上帝阿拉的宗教。因此,穆罕默德教或伊斯兰教,这两个名称均为世界所通用。

除此之外,中国尚有把回教称为清真教,这倒是回教徒们非常欢迎的名称。他们以为:清是清洁,清洁肉体,也清洁灵魂;真是信真主阿拉,求阿拉规定的真理,讲阿拉规定的真话,办阿拉规定的真事。回教徒无一事物可不奉阿拉之名而得成就。故当他们「顺教」时,必须诵念清真言三语:「我证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钦差。」所以又自号为清真教,建寺则名清真寺。

 

回教的发源地

回教的发源地是阿拉伯半岛,其中包括广袤的沙漠,唯有西南滨海一带,是一条算得上肥沃的土地。所以若就阿拉伯与其邻近的地域比较,它是荒芜的不毛之地。因为自然环境的影响及限制,大多数的所谓贝督英(Bedouin)族的阿拉伯人,是以游牧为生,到处漂流,以抢劫及畜牧为业。他们的生活虽有点像土耳其斯坦(Turkestan)及亚洲其他部分的蒙古游牧民族,但他们不是蒙古种人,而是与犹太人同一血统的闪族人。所以他们的语文,也是闪族的分支,与希伯来语文同一系统。故在回教出现之后,也以犹太教的祖先亚伯拉罕为阿拉伯人的祖先。所以,这个民族住于阿拉伯半岛,到了穆罕默德出生时, 仍像犹太人未去埃及之前一样,他们的社会分有好多等级,且有许多恶习,例如蓄奴、多妻、淫乱、野蛮,色色俱全。贝督英阿拉伯人,为着要增加他们那不固定的畜牧收入,常去抢劫附近的农村,或袭击商队,或受雇于贪馋的商人与野心的酋长去作战。假如接连有几个五谷不登、牧草枯黄的季节,他们必然从阿拉伯向叙利亚、埃及、美索不达米亚一带迁移。

 

阿拉伯人

在基督教时代的最初几个世纪,另外一些定处而居的阿拉伯人,也没有较高的文化。他们虽有语文,却没有文学;他们虽有诗歌,那些诗歌的作者却都是目不识丁。诗歌的流传,均赖以口传口。据说竟有人能够琅琅地背诵出二千九百首回教以前的歌行来;通常诗体是单韵脚的歌行,每首长短在二十五行与一百行之间。这种歌行把他们自己描写成凶猛鲁莽、但也慷慨好交游而轻生死重承诺的绿林豪客。在文艺方面,除了少数的美术技艺,以及纯商业性的一点文字之外,没有文化可言。

阿拉伯人凶猛而缺少团结,虽在基督教初期几个世纪中,曾好几次侵入罗马帝国的好几个行省,罗马行省的人民也时常歼灭他们几个小队或将他们俘获;但在回教出现之后,到了西元七世纪时,阿拉伯人即因回教的信仰而团结,不特是精神的团结,也是武力的团结。他们不仅侵略与抢劫,并且占领了罗马帝国的一 大片土地,建立了一个半政治半宗教的国家。

在回教之前,曾经有埃及、波斯、马其顿、罗马、叙利亚、君士坦丁堡,以及最后又为波斯之诸国,先后在名义上作为阿拉伯人的上国。阿拉伯人则未尝建立自己的国家,仅仅是部落分居的社会。各部落均有他们各自的宗教信仰,信仰不同的神。信神的观念及祭仪,皆同于其他的原始民族。麦加卡巴中的黑石,则为阿拉伯人三百个族的小神的保护者。穆罕默德信奉的上帝阿拉,自称是宇宙唯一的神,是亚伯拉罕所奉的神,其实仅是阿拉伯人所奉多神之中的一个神。正像耶和华虽被犹太人奉为唯一的保护神,实则是犹太部落所信多神之中的一个神而已。阿拉之信仰,到了穆罕默德,即主张是各部落共同的唯一神。此一唯一神教的观念,则来自犹太教和基督教。因为穆罕默德少年时代即往返于阿拉伯邻近的基督教及犹太教盛行的国家,他颇留心于宗教,因为基督教及犹太教的信仰,尚有一套理论可说,不像阿拉伯的原始宗教没有理论根据。但他又不便把他原来所奉的阿拉放弃,于是,用阿拉之名,接上基督教及犹太教的信仰,便成了回教。




 

第二节 回教的教主

穆罕默德的出生地

穆罕默德的生年不可确考,史家各有不同的主张,多数 人则以为是在西元五百七十年,生于阿拉伯半岛的麦加城,属于阿拉伯的古来氏族。

据回教的传说,麦加的开发极早,因为麦加人是闪族的一个酋长亚伯拉罕的后裔。亚伯拉罕在埃及的时候,因他的妻子多年无子而另娶了一个姨太太,生下一个儿子叫作以撒,不久,他的原配妻子也生了一子,叫作雅各。后来,雅各做了犹太人的共祖,称为以色列;以撒即成了阿拉伯人的共祖,回教称其为以斯马依。

以撒曾经差一点被他的父亲,拿来杀了当作祭祀耶和华的牺牲。以后又因受其父亲原配妻子的嫉妒,便被亚伯拉罕在开发新牧区的时候,带到了麦加。他们父子俩就在那里建了一个宗教信仰的皈依处,叫作卡巴(Kaaba 意为方)的天房。是一座方形的石屋,后来即成为阿拉伯全境人民的宗教圣地。朝拜的主要对象,便是放在这方形石屋中的一块黑色小石头。事实上,这是回教沿袭了犹太教神话的传说。因在穆罕默德之前,麦加一直是多神教徒的圣地,后来回教兴起,就说那个天房原是亚伯拉罕一神信仰的根据,依旧利用它来作为回教的圣地。并将此一圣地的信仰者,变成了穆罕默德的信徒,穆氏也将天房中所供多神之间的主神阿拉,作为回教的唯一神。

麦加在阿拉伯半岛有其优越的地位,它是商队前往也曼、西兰、叙利亚、奈至德等地的必经孔道,并且邻近世界贸易枢纽的红海。麦加位处山区,它之能够繁荣而成为阿拉伯的古代重镇,就是因为做了商队来往的中途站。初非由于天房的神圣而繁荣,后来商队来往歇脚于此,也在这里交易买卖,敬神、许愿、还愿也必于商队经过的旺季时达于高潮。这种商队的集会,后来即演为定期的朝圣。定期朝圣的风俗,在回教之先的阿拉伯人已经盛行,这与其他地区原始宗教的庙会并无二致。到了回教开创,不但接受了多神教的天房,接受了天房中的主神阿拉,也接受了原先定期朝圣的风俗,甚至同样地接受了对于天房中那块黑色石头的崇拜。

 

婚前的穆罕默德

穆罕默德这个名字,据说是他祖父给他取的,意为受赞颂,一生下来就受赞颂,可谓神矣!不过,穆罕默德确系靠祖父的眷爱而成长,因他尚在母腹之中,父亲已经去世,仅为他母子留下五只骆驼、一群小羊和一个婢女的遗产而已。

穆罕默德的幼年和童年,在他乳母的家乡,住了五个年头,那是充满了神祕和迷信的沙漠边缘地带,种下了后来他为宗教狂热的运动之因。穆氏尚在孩提时代,他的生母也死了,他就成了没有父母的孤儿,在其祖父的遗命下,把他交给 他的伯父抚养。到十二岁,即随同他伯父的商队通过沙漠,到了叙利亚。叙利亚是基督教的重镇之一,所以使他正式接触到了基督教的神父,虽在当时的阿拉伯人之中,有人对基督教的教士存有戒惧之心。但在这次到了叙利亚之后,对于穆氏的前途影响极大。他见到了沙漠中的海市蜃楼,见到了天空星象的变幻,参观了几个历史性的名城,听到有关沙漠中的好多故事,又遇到了基督教的学者,知道了《圣经》的故事,以及波斯的历史、教的教理。有了这些见闻,促使他运用自己的头脑,做了一点沈思默想的思惟工夫。这种叙述,当然是穆氏传记的作家们的笔触;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能有如此惊人的感受力,真是天纵之才!这与耶稣十二岁时随同父母去耶路撒冷的传说,不妨对比着看,是无独有偶,抑系抄袭古说,我们且不追究。但是,穆罕默德接受宗教思想之早,乃不容置疑。因为即在当时的麦加城中,穆罕默德也能接触到好多善于辞令的演说家,其中便有犹太人,也有基督徒和多神教徒,彼此滔滔不绝,互相攻讦,各持一说而各不相让。在穆氏的看法,犹太教和基督教的道理,要比阿拉伯人的多神信仰高出一筹。这也确是事实,故当他自己创立回教的时候,就选择了犹太教和基督教作为他信仰的基础。

穆氏十五岁时,阿拉伯人之间,一连发生了四年的内战。他参加这一场战 役,使他学到荷枪持刀射箭杀伐的事。此一战役的经验,使他后来领导他的信徒与异教作战时,得到很多的便利。

内战结束时,穆氏已经二十来岁。他在童年期间,曾以牧羊为务,终日与羊群为伍,正像犹太人的先知亚伯拉罕、摩西、大卫王一样。当过牧童的人,如果他是能够从幻想中找乐趣的话,空闲的时间实在太多,他可以终日自我陶醉在美妙的幻境之中。所以穆罕默德在做牧童时期,常在耳中充满了音乐声,直觉告诉他那种音乐是来自天上。因此,一般人常见他单独地静坐在一处,凝神倾听,通宵达旦。

穆罕默德的婚姻生活

穆罕默德出身孤苦,所以目不识丁,仅有少许的商业经验及宗教知识。他身体纤弱而富于神经质,但他面目姣好,是个俊美而有洁癖的男子汉,而且性情恳挚,极为忠诚。由于这些因素,使他成为大宗教家。在尚未成为宗教家之前,首先成了富孀克地彻(Kadija)的赘婿,正因为做了克地彻的赘夫,才更促成了他的宗教事业。

当穆氏二十五岁的那年,做了富孀克地彻的雇工,替她赶着驼群,押运货物去叙利亚出售。他以忠诚不欺的态度,完满地达成了任务。这个忠诚的态度加上他俊美的面貌,使他得到了寡妇克地彻的眷顾。也许穆罕默德另有意图,否则他 不可能答允这桩婚事。因为他才是二十五岁的青年男子,克地彻已是四十岁或更老的中年妇人了。很明显的,克地彻爱的固是穆罕默德的人,穆罕默德乃是爱上了克地彻的财富。

这样的婚姻生活绝对不会美满,故当他成为克地彻的赘婿之后,即深受妇家中人的不喜。同时由于年龄悬殊,当克地彻在生之日,穆罕默德也无法求得肉体方面的弥补,他便把一股子积压的忧郁,移情于宗教的信仰。他经常彻夜的祈祷和做长时间的冥想,每年斋月,便一个人跑到山洞中去,静坐默思。但在他四十岁之前,似尚为一保守古教的信仰者。这在他以「阿布德美尼夫」(Abd Manif 意为麦加之神美尼夫的仆人),作为他儿子的命名可知。不过,他这种异常的生活,使他在心理上产生了异常的结果。到四十岁时的一天,在山洞中突然间听到了有什么神灵和他讲话的声音,要他作为阿拉降谕给人间的使者,要他将阿拉对他说的话转告给人间。从此之后,穆氏一祈祷,神便降临。在穆氏死后,徒众把他一生之中宣称是阿拉所说的话,编集起来成为一本书,那就是回教的圣典《古兰经》(Koran)。

其实,若从近代心理分析学的角度,来看穆罕默德的所谓阿拉降示,既不是真有一个阿拉来和他说话,也不是他故意的说谎骗人,乃是精神分裂症的一种。 老妻少夫的婚姻生活,加上入赘夫婿的自卑心理,肉体上和精神上受到双重压抑,在一个神经质的人,发生精神分裂症,乃是不足为奇的。所谓精神分裂,就是将自我的人格,一分为二:一个属于原来型,一个则化为对立型。当对立的人格出现时,就觉得是来自客观的一个人格和原来的自我相对而立;当对立的人格潜伏时,就恢复原来型的性格。这种精神分裂症的患者本人,绝不怀疑和他相对而立的那个人格,并非来自他的身心之外。所以穆罕默德的传说《古兰经》,从实际上说,固然就是穆氏本人的思想表现,但在穆氏的心中,也的确信为那是阿拉给他降下的圣训。

由精神分裂症的患者创立新的宗教,在中国也有实例:那就是清朝太平天国的首领洪秀全。洪秀全在考科举的试场中,屡屡落榜之后,就生了一场大病。因在生病之前,阅读了有关基督教的宣传品,他在病中就见到了天父上帝和天兄耶稣,他自己就以上帝的次子自居,因此性格一变,即掀起了洪杨之乱的狂潮。

由精神分裂症所创立的宗教,在他们的存心上是仁慈的,在对异己者的态度上又必是残暴的。回教的精神如此,太平天国的精神也是如此。太平天国若非后来内部发生权力的斗争而告灭亡,当可与穆罕默德的回教一较雄长。

穆罕默德之为精神病患者,久为西方学者所公认。因他那个原来型的人格, 常和对立型的人格战斗,常由对立型的人格纠正他原来型的人格,却无法消灭那个原来型的人格。故当他在五十岁,他的老妻克地彻一死,他的政治权力也日渐扩张之后,就在肉欲方面得到了放任的机会,连续娶了好多少姬美妾,日以女色自娱。虽然回教徒为他们的教主在这方面做有如此的辩护:穆圣后来娶的十几个妻妾,有的是因他部下的武士战死了,为了保护部下的遗孀,才娶为穆圣自己的妻妾;有的是为了政治的联盟;有的是为了后嗣的原因。其实这是极不合理的一种多妻主义的说词。

英国的大历史家威尔斯,对这问题的看法是这样的:「克地彻死时,他五十岁,前此似过一夫一妻的生活,为诚实的丈夫;此后则纵情于妇女,与多数年老人之趋向相似矣!」又说:「他在克地彻死后,续娶二妻,其一为年少的阿业沙(Ayesha),得宠而极有权势。嗣后,他又纳妻妾多人于其宫中。因而引起烦扰与混乱,纵有阿拉的默示替他洗刷,然仍为其信徒大费周章来代他说明和辩白。……又如穆罕默德嫁其姪女才妮布(Zainib)给他的义子(原为奴隶)才德(Zeid),候才德遂其所欲后,乃自娶之,此事颇为其国人所非议。……其妻之中,有一犹太女人,名萨斐伊雅(Safiyya)者,结婚之晚即她丈夫被穆罕默德所败而戮之时,盖晚间穆罕默德检阅诸女囚而悦之,故携归他的幕中也。」无怪乎威尔斯要对穆氏做 如此的评论了:「世之作者,因其创一大宗教也,遂以此任情纵欲、变态无恒之教主为大圣,而跻于耶稣、瞿昙与摩尼之列。实则彼显系一较为凡庸之人,狂傲而自私,暴虐而欺己。吾人于此,殊不能如回教徒然,曲为辩护,使之另具面目,以失此历史之平衡也。」(《世界史纲》第三十一章第三节)

 

穆罕默德的宗教生活

穆罕默德在五十岁以前,由于婚姻生活的不美满,便移情于宗教生活的实践,曾经连续好几年,每逢斋月,就独自带了简单的行装到山洞里去做沈思的清修。这种工夫,相当于佛教所说的禅定。这使他得到了异常的宗教经验,在他的心理上,坚定了宗教的信念。到了四十岁那年,他在山洞及沙漠中,竟然度过了六个月的光阴。在这六个月中,他在半恍惚的状态下,感到有一种使命要他去完成,那就是传播他的宗教。

他既有如此的向往,有一天他在洞里休息,恍惚间看到一位天使迎面而来,要他「奉造物主之名诵读」造物主降下的《古兰经》。穆氏就跟着诵读,在他诵读之时,天使就不见了。这是穆氏精神分裂症的开始。但当到恢复神志的时候,竟又对方才发生的事感到恐惧,甚至把他吓得不敢再在山洞里待下去而逃回了家。得到他的老妻克地彻的安慰,说他遇到的确是圣人的象征,并说像他这样的人足以担当宣导真主之命,这才使他紧张的心情平静下来,并且感到十分疲倦地大睡 了一觉。这一觉,与穆氏的前途关系极大,他在睡眠饱足之后的心理状态,又起了变化。与一般的神巫没有两样,他的全身颤动,呼吸紧促,额前的汗有如白豆颗颗滚下。他在此时便从床上突然站起,静听天使向他宣读经文,再用他的嘴诵读出来。这样异象的出现,从宗教的立场看,有两种因素所促成:一是精神分裂的自我催眠;一是外在的某种鬼神趁其病态的发作之际附上人身。一般的巫师大抵皆是如此的。

克地彻对于穆氏的宗教而言,贡献实在很大。首先使他因不满于家庭生活而注力于宗教生活的实践,当他有了一点因修禅定而得的宗教经验时,克地彻又安慰他并讨好他,说他的确遇到了圣人并足以为造物主传教,这无疑是给穆氏要为宗教而献身的一服兴奋剂。当穆氏第一次诵出他的《古兰经》(现编于《古兰经》第七十四章第一至七节)时,克地彻为讨丈夫的欢心,首先就宣布信仰回教而成为她丈夫的第一个信徒。这对于穆氏传教事业的精神鼓励,实在太大了。我们已知穆氏是个孤儿,克地彻是个富有的寡妇,故当穆氏要以宗教作为他的终身事业之时,克地彻在经济方面也帮了他极大的忙。

穆氏在初期的传教活动非常辛苦,阻力很大,收效很少,信之者仅为妻子克地彻、义子阿利(Ali)、奴隶才德、至友阿布伯克(Abu Bekr)等一小群人而已。 但是,他的宗教经验使他永不退心,阻力越大,越能使他提起传教的精神。渐渐地,信徒的人数日有增加,自称他们的宗教信仰为伊斯兰,自称他们这些教徒为穆斯林(Moslems 意为归顺真主的人),或穆斯里民(Muslimin)。

 

穆罕默德的传教生活

最初的回教,仅是一个祕密的小团体,它的分子不过是穆氏自己的一些亲戚和朋友。数年之后因有了外人加入,穆罕默德就把他的宗教事业从祕密而变为公开,采取摩西及耶稣的方式,向麦加城的人宣传。往往走到人多的地方大声疾呼,引人注意,再宣告他的使命。但他除了自命为新出的先知之外,较之犹太教,在教义上毫无新见,故而他所表示的,只是攻击阿拉伯人的多神信仰及偶像崇拜。这一点,直到今日的回教徒们,仍然不遗余力地在做。例如一位熊振宗先生,他写了一本《穆罕默德传》(中华文化出版事业社出版),对于偶像的攻击,毫不放松。可惜他是生在现代的中国,所以不知当时阿拉伯人所说的偶像是指的什么?他凡是说到偶像的迷信,便用佛像或佛的字眼来代替,甚至把亚伯拉罕的父亲说成是「以制造佛像为业」(二八页)。其实亚伯拉罕的时代,距离佛教的出现,要早出一千五、六百年。熊先生只顾以佛像当作多神教的偶像来攻击,却因此告诉了读者,他的宗教知识及历史知识竟是如此的浅薄。

再说穆罕默德的传教活动,虽有好多人成了他的信徒,但在麦加城内的大多 数人,依旧要保守他们古老的信仰而与穆氏站在敌对的立场。他们虽用不合作政策来孤立回教徒,却未像罗马政府对初期基督徒那样地屠杀迫害。所以,穆罕默德仍可利用阿拉伯人的禁月,宣传回教(回历九、十、十二、正月的四个月为禁月,当时风俗在禁月中,各族间的仇恨都要暂时停止,不得械斗,要和平相处)。

穆氏在麦加传教期间,那是他五十一岁的那一年,一方面受到旧势力的抵抗,一方面却更加地使他振奋了宗教的狂热。他宣布了他在一夜之间,由麦加至耶路撒冷往返了一趟(若以当时的交通状况,两地往返,需两个月的旅程)。并且宣说:他在夜游到耶路撒冷后,即上升天上,经历了七层天堂,觐见了真主阿拉,接受了阿拉的训示。在一部《言行录》中,把穆氏这次登天的事迹,描绘得有色有声。关于这个故事,从科学的立场看,固可斥为无稽的神话,但从宗教经验的立场看,自有其异常的心理背景可资解释,特别是一个神经质的人,在不平稳的激情的心理因素下,做个把神乎其神的梦,那是不足为奇的。可是,由于这个故事的流传,犹太人的耶路撒冷从此也被回教徒视作圣城了。直到近世,回教徒与犹太教徒仍为了对于耶路撒冷的互相争夺,成为阿犹诸国战祸不绝的根源。宗教为人间带来战争,乃是一神教,不,那是由希伯来宗教相传下来的最大的不幸!

穆罕默德夜游耶路撒冷及升天见主的故事传开之后,他的传教事业,一度降于低潮,甚至有些回教徒也认为他在妖言惑众而叛离了他。但他绝不因此灰心,他始终觉得真主阿拉永远不会离弃他,并且在任何时地都会帮助他。于是,穆氏的活动宣讲,更加地积极。

积极宣传回教而攻击偶像崇拜的结果,终于引起了保守派麦加人的仇恨,并且筹谋以斩草除根的方式,来对付穆罕默德。可是,阿拉伯人从来不知团结是什么,也不知保密是什么,所以,当他们尚在议论纷纷地计画之时,穆罕默德早已得到了情报。因为回教的信仰,有其中心的教主及其共守的教条,信徒均向教主团结并以教条为归依,所以指挥灵活,联络迅速。穆氏就暗示他的徒众们,以化整为零的行动,由麦加城分批迁往另一个阿拉伯的城市麦地那(Medina)。当他自己逃出麦加的时候,风声已经很紧了。

 

穆罕默德的成功

这次由麦加到麦地那的迁移过程,被穆氏传记的作者们渲染得高潮频起,使读者读来有惊奇不已之感。这个行动,被回教称为黑蚩拉(Hegira),即是出亡或出奔的意思。这个行动实在也是穆氏个人及其宗教事业的转捩点,因为,麦加城的人多保守古教的信仰,麦地那的人则处于敌对地位而多信犹太教。接着,麦地那人接受了回教的信仰,并以穆罕默德为他们的政治及宗教 的领袖。最初建成了回教政权,并以此城作为发展回教的基础。故此对于回教的历史而言,极其重要,回教也以穆氏逃亡至麦地那的那年(西元六二二年),定为回教纪元的第一年。

从此,穆罕默德便走上了成功之路。他以他的宗教,在麦地那建立一个强固的政府,他像《旧约》中的摩西一样,也颁布了一些法律,利用神权的手段来统治人民;他建立了一支具有宗教狂热情绪的军队,用这支军队来维持麦地那的秩序,并用它来对付异教,特别是犹太教的侨民的反叛,和驱逐来自沙漠的野蛮的贝督英人的袭击。

穆罕默德为了供给经费的支出,便吸收了许多贝督英人,加入他的军队,让他们去攻打抢劫一般不属于他们同一宗教信仰的人民,和从其他地方经过麦地那的商队。甚至破坏阿拉伯宗教同盟的旧俗,于神圣和平的拉哈伯(Rahab)月,穆氏也指使武装徒众袭击麦加的商队,并杀死了一人。不过,这种抢劫行动的结果,使回教徒们因此致富而增加了吸收新来教徒的诱惑力,同时也因此而使穆罕默德的名声和威望,传布于阿拉伯全境。

在麦地那打下了强固的军事和政治基础之后,穆氏便于西元六三○年率领教徒,进攻麦加城。在军事的刀剑胁迫之下,保守的不团结的阿拉伯人,终于在西 元六三二年向武力投降,接受了伊斯兰教《古兰经》的信仰。穆氏也就死在他们打进麦加城的那年,仅六十二岁。他的宗教,则在他「以剑传道」的遗训之下,迅速地发展开来,终于成为世界性的大宗教之一。

穆氏在扩张权力之时,被威尔斯描写为:「时有战争、诡计及残杀等事。」又说:「其为人也,好用手腕,欺诈而残忍,于必要时亦愿迁就……彼为领袖时,几无精神上事业之可言。」(《世界史纲》第三十一章第三节)




 

第三节 回教的教理

一神主义《古兰经》第十一章第十三节说:「你们在阿拉以外无友,且不复获得相助。」回教相信,只有他们所信的阿拉,是唯一的真主,是宇宙的创造者,是公道的主持者。阿拉是全知、全能,也有大仁、大慈。阿拉以外,别无善神。所以回教极端仇视多神教,把无神的佛教也视为多神教。犹太教及基督教的神,是回教的基础,所以不加反对,只是不承认基督教三位一体的信仰。回教徒不能接受耶稣是神的道成肉身之说,仅承认耶稣是以色列人的先知,正像亚伯拉罕、摩西、大卫王等被回教视为先知一样。上帝经过旧时的历代先知而显示给以色列人,最后选择了穆罕默德作为他的传言者,传警告、报喜讯给全世界的人。 因此,穆氏虽然也仅是先知之一,却是真主最后、最大的使者;回教虽然接受摩西十诫及耶稣的福音,但是被穆氏吸收的成分却以另一种姿态出现在《古兰经》中。所以,在原则上回教不反对犹太教及基督教,在实际上回教只信仰穆罕默德的上帝阿拉,只接受穆罕默德传出的圣经《古兰经》。

未来思想《古兰经》第三十九章第六十八节说:「号筒吹起,除去阿拉所意欲的人以外,所有在天与地的人,都昏晕过去。而后另吹一次,看哪!他们站立起来等候。」这里是说,凡不是回教徒,均不为阿拉所意欲,均属于罪人,均将在末日来临时,听到号筒声,即站起来等候真主阿拉的审判。审判的结果,非常简单:「一部分是在天国,一部分是在烈火。」(《古兰经》第四十二章第七节)又说:「凡是作恶,且被罪恶包围的人,均是永居火狱的。」(《古兰经》第二章第八十一节)

在回教,善与恶的标准,但看你是否接受了《古兰经》的信仰。因为《古兰经》所示的,都是教你如何顺从真主阿拉,如何守斋,如何修善的;你如不能接受,或仅接受其中的一部分又另外接受其他一种或多种的道德律,回教也要把你视作恶人。例如《古兰经》第二章第十一及十二节说:「有时候,人对他们说:『你们不要在地面上造恶。』他们就说:『我们只是调解的。』须知他们均是造恶 的,但是不自觉悟。」根据回教徒时子周对这两节涵义的解释是:「是与非的中间,善与恶的中间,没有路线可走,一个人不能又事奉阿拉,又联系魔鬼,所以真主说那些自称调解的人均是造恶的。」(《伊斯兰教义续五十讲》五二页)回教之仇视异己者,因为那是《古兰经》所规定的,如说:「的确,一般不信,和死时尚未皈信的人,他们定遭阿拉和众天使与世人的诅咒。」(第二章第一六一节)又说:「如果他们信如你们所信的,他们就得正道了。若是他们不肯,他们就是反抗中。阿拉将替你对付他们。」(第二章第一三七节)但是,穆氏的一神信仰并不坚定,例如威尔斯说:「有一次他进入卡巴神殿前,宣言麦加之诸男女神祇,亦可谓为实在者,此等神祇或与诸圣同类,介于真主与人类之间,有调停的能力。」(《世界史纲》第三十一章第二节)

回教的天堂

回教的天堂,实在就是人间社会的理想化,而且理想化的程度也不高。因为当时的阿拉伯人,以美女及美酒的享受为理想;穆罕默德的晚年,也以众多的美女自娱,故在回教的天堂中,美女、美酒是二大特色。穆氏自行多妻主义,就在《古兰经》中规定:「若是你们恐怕对于孤儿不公平,你们就娶于你们合宜的妇女两个、三个、四个。」(第四章第三节)说出了他要多妻的道理,穆氏本人就是孤儿。因此,凡是信仰回教的人,「他们在天园中有清洁的配偶,永 居在那里。」(第二章第二十五节)又说:「对阿拉敬畏的人,在主处可获有河流的天园,住在那里,且有清洁的侣伴,和阿拉的喜爱。阿拉是看得见众仆的。」(第三章第十五节)从这经文中,可知回教的天堂是有夫妻生活的。在那里,人神之间是主奴关系,这与犹太教、基督教的观念并无二致。

基督教的天堂,可从约翰的〈启示录〉中见到非常详细;回教的各种「言行录」及其他回教的传说中,则把穆罕默德在夜游耶路撒冷升天时所见的景象,罗列得也很详细。

天分七层,第一层天纯白如银,挂着金光灿烂的星宿,许多天使守护森严,以防魔鬼撒旦的闯入。在这层天里,穆罕默德遇见了人类之祖亚当。在其他各层天里,又遇见了挪亚、亚伦、摩西、亚伯拉罕、大卫王、所罗门王等《旧约》中的先知。又看见「阿至洛依」天使,这是取人之命的天使,人类死期来到,即由他把灵魂取去,他的身大无朋,两眼的距离即有七千日的路程那样远,心颇慈善,每见人类犯罪,即落泪如雨。又见执行刑罚的天使,火质铜面,常坐于火焰之上。又见一天使,半面是火,半面是冰雪,周围有许多天使环绕,大家不断地赞颂真主。第七层天里,是正义者的归宿处,见一位天使,身大过于地球,有七万个头,每头七万张口,每口七万条舌,每舌说七万国语言,每国有七万种方 言,均在赞念真主。

这种情景,实是继承犹太教、基督教、波斯教、阿拉伯原始宗教的各种传说而来,没有什么稀奇之处。穆氏升天时,又见到各种刑罚。穆氏说:他在火狱里看见许多人,有的像骆驼之蹄,手取火块,吞入复屙出,这是吞灭孤儿财产者的刑罚;有的人肚腹很大,踏火而行,这是重利剥削者的报应;有人置鲜美的肥肉不吃,却宁取臭烂的腐肉而啖,这是对于不亲自己的妻室反去迷恋非法的妇女者的惩治。有的妇人两乳悬空而挂,这是不守妇道的淫荡者所受。

穆氏在天上见到了真主阿拉,有亿万天使向主膜拜,屏声息气,严肃致敬。在此,穆氏接受了真主的训示,要每日五十次对主礼拜。后来大概觉得每天做五十次礼拜太麻烦了,穆氏就自动地改变为每天五次。

近代的回教学者如时子周,受了其他高级宗教的影响,不相信回教的天堂是物质建设的处所,而是纯精神的理念,《古兰经》对天堂的描写,是比喻而非记实,并以为《古兰经》中说到天堂的仅两处,天堂中没有美女和酒,其他用天园的字眼时,才有美女和酒。其实,这种希望是很好的,可惜,《古兰经》中的天园即是天堂之园,例如第十八章第一○七及一○八节说:「的确,皈信并做善事的人,天堂之园是对他们的款待,永居在那里,不欲迁移。」所以,回教的天堂, 在道德律的理想境上,并不如何高尚。若与印度的宗教比较,约和《梨俱吠陀》时代的天堂相类。天分七层之说,则与印度教《富兰那》圣典所载相同,此系七大星辰崇拜的演化,与一周七日而有七个安息日的基础正同。

鼓励战斗的宗教

回教是以剑传道的宗教,从麦地那建立了基地之后,穆罕默德即主张用武力来解决问题。《古兰经》第四十九章第九节说:「设有两伙穆氏(回教徒)起冲突,你们应从中和解;如果一方压迫一方,你们就对那施行压迫的人,武力从事,至他们依从主的命令为止。」这是在他们自己之间使用武力。

对于外人,则鼓励回教徒把力量使用在胜利之前的战斗上面。《古兰经》第五十七章第十节说:「天地的产业都归阿拉执掌,你们为什么不使用在阿拉的道上?在胜利之前,使用而且战斗的人,和其他的人便不同等,这般人在阶级上比那在此以后使用而且战斗的人们更伟大。」这是教他们在战斗来临时,应当争先献出所有的一切。

因此,回教徒与人作战时,无不奋勇当先,并且不敢退后。《古兰经》第八章第十五节中说:「众皈信的人哪!你们遇见不信的人前来作战的时候,不得转过背去,是日,除了为战术或归队而外,凡是掉过背去的人,定遭受阿拉的恼恨,他的居处是火狱,这归所太恶了。」如果敌人后退,《古兰经》第四章第一○四节 则说:「你们追击敌人,不要放松,若是你们受痛苦,敌人亦如你们一样受痛苦;可是,你们能向阿拉希望他们所未有的希望,阿拉是深知的、明哲的。」这里所说的「向阿拉的希望」,就是回教徒因「战于阿拉之道」,必得真主的援助,即或因战而死,亦必有升到永久愉快的天园的希望。

回教徒相信凡是不信回教的人,阿拉都要惩罚他们,并把他们交给回教徒的手上。所以,杀死不愿接受回教信仰的人,不但无罪,倒是受阿拉喜欢且其必定有所赏赐。因此,《古兰经》中有好多伦理的格言训示和规定,回教徒们未必全部了解,更说不上全部遵行。但有一桩事穆罕默德的信徒们,却是认真地做到了,那就是以剑传道的狂热行动。

杀人可以升天,退后必遭真主恼恨,谁敢临阵逃脱呢?谁敢不以全力搏杀呢?回教之所以成为强大的宗教,原因即在于武力的征服。

 

《古兰经》

《古兰经》是真主透过使者穆罕默德的传言而降于人间,好似中国道教的经典,多托名太上老君或玉皇上帝所降。但它与道教经典的不同者,道经往往是由道教学者伪造了整部的书,在传出之际,即称此书是某人在某地遇到了某仙或某神交下;回教的《古兰经》,则是由穆罕默德花了二十三年的时间,取材于犹太教及基督教的传说,用他自己的观念予与融贯之后,逐节逐句,断断续续 地宣说出来。也许因为穆氏是个目不识丁的文盲,无能写出整部的书来,故在他四十岁起,直到逝世之前的八十一天,费了二十三年的时间,说出了他的宗教思想。正因为前后相距的时间太长,思想也不能连贯,凡有自相矛盾之处,便以后说订正前说。

《古兰经》究竟有多少章节,乃是一个问题?有说是三十卷、一百一十四章、六千二百四十七节,有说是六千六百六十六节。本来没有定型的《古兰经》,只有流传于信徒之间的穆罕默德的好多种言行录,那是被穆氏的门徒用椰叶或鹿胛骨记下来的,漫无次序可言。到了穆氏故后,阿布伯克于回教纪元十三年(西元六三四年),才把这些散乱的言行录搜集整理之。到西元六五二年,又由奥马尔(Omar)改纂而大成之。以曾经随侍穆罕默德的才德董理其役,以散文间有韵文而成其书,文字优美,足为阿拉伯的范文。后人以为穆氏不识字,由穆氏说出的《古兰经》的文字竟有如此之美,证明是阿拉的创作,而非穆氏的私意。实则,现存的《古兰经》,意思是穆氏说的,文字是他人代写的。纵然,那是穆氏的作品,也非什么神奇。据近人程光裕的《西南亚史》第八章第十五注说:「阿拉伯语甚简洁,字句明白有力……今流传的最古诗篇,似作于穆罕默德前百年中,当时诗人虽未识字,然出口成章,结构巧妙。」此可与本章第一节第三目所载对照着看。

古兰有译为可兰,英文及法文叫作Coran或Al-Coran,德文写作Koran,阿拉伯语叫作Qu'ran或Qoron,原系书籍或读本的泛称,后来转变为穆罕默德言行录的专称,为诵读之义,又转为天启之义。所以,现存的《古兰经》合订本,固然是穆氏死后所集成,但当穆氏初将其中的内容传出一小部分,而被信徒记录成为单本的小册之时,《古兰经》之名,即已行于麦加及阿拉伯的其他各处的信徒之间。例如在穆氏传教不久,即有法图美及她的丈夫沙而德,接受一个回教徒向其夫妇俩教授诵读《古兰经》的册本(熊振宗着《穆罕默德传》一一六页)。可是,今日的回教徒为了否认穆氏传教的方式是一手拿《古兰经》、一手握刀剑的史实,而说穆氏时代尚没有《古兰经》,那里会有一手拿《古兰经》、一手握刀剑的可能?(见《香港人生杂志》某期孙绳武先生大作)一时我也被他说动而信以为实,如今再对回教做了进一步的研究之后,始知我是误信了。

《古兰经》编成后约二百年间,注释家辈出,唯其中的泰拔利(Tabari)以叙述事实为主,查摩谢利(Zamahschari)以诠解文法为主,这两种最为着名。如今,阿拉伯的势力落后,但是回教的实力仍不弱,他们即以拥有《古兰经》及穆罕默德的传记作为向世界文化夸耀的资本,他们离了《古兰经》就不能生活。

《古兰经》中的言辞,是否出于穆氏所说,学者多所争论,然而威尔斯说:「此等言辞或不若耶稣所言之高尚神圣,然因此而遗一公平处世之遗训于世界,中含宽大之精神,合乎人道而又易于实践。」(《世界史纲》第三十一章第四节)但这些遗训与穆氏当权时期的所作所为是几乎相反的。好在回教徒崇拜的对象是《古兰经》与阿拉,而非穆氏。

再说,《古兰经》的言辞,均有它的时代背景,未尝顾到千百年后的环境,时代既然不同,适应性自然受到限制。例如天分七层的记载,便使今日的回教徒困惑不解;天堂有美女和酒的记载,也使今日的回教徒所不喜。于是就有人提出,在读《古兰经》时「必须抛开当年的背景,而要用它衡量判断现在的各事与个人的行为,使经上的教训,与世事的表现、个人的行为,联络到一起。」(时子周着《伊斯兰教义续五十讲》八二页)这是明智的想法,可惜,抛开当时的背景而衡断现在的事物,岂非张冠李戴?岂非移花接木?那与穆氏的本意还有什么相干?当然,能有这种见解的人,确是可佩的回教徒(时子周是《国语古兰经》的译者)。更可惜的,绝对多数的回教徒,却仅知道把《古兰经》当作偶像来崇拜,并不知道经中的教训是什么,更说不上照着实行。不过,凡为回教徒,多能明白《古兰经》的三大要旨:1.信一真神,2.穆罕默德是神所使命的预言者(先知),3.严格 遵守宿命之说。




 

第四节 回教的教仪及传布

回教徒的生活实践

回教徒的宗教生活,主要有五项,现在分述如下:

(一)拜功:每天按时,礼拜五次:1.在黎明及日出之前,举行「晨礼」。2.上午十二点半至下午三点半之间,举行「晌礼」。3.下午四点以后至落日前一个半小时之间,举行「晡礼」。4.日落之后,立刻举行「昏礼」。5.夜间任何时间,均可举行一次「宵礼」。

除了每日的五次个人单行的礼拜,尚有规定在清真寺内由「阿洪」(Ima─m领导礼拜的人)领导的「集合礼拜」,那是指的:1.每星期五举行的「主玛」(Jum'ah)拜,2.每天的「天命拜」,3.开斋节和忠孝(牺牲)节的集合礼拜,4.斋月内的集合礼拜,5.殡礼的集合礼拜。

每种礼拜均有其固定的仪式和诵词。

(二)课功(布施):每年施舍出资财的四十分之一,作为济贫之用,称为「泽卡特」(Zaka─t)。在每年的斋月完了或开斋节那一天缴纳;回教徒又可为他们自己及他们的孩子,付出每年每人四磅半到五磅小麦或相当价值的钱,称为「费特 尔捐」(Sadaqa-Tul-Fitr)。这些捐款是用在贫困的回教徒身上,以及用在教务的行政工作和军事费用上。

(三)斋功:每年回历的九月,要斋戒一个月。据回教徒自称,回教的斋戒是要以此改进人类道德上、精神上的情况;斋戒的目的,在使人学习如何不犯过,所以不仅禁食,而是禁种种罪过(《国语古兰经》第一八四注)。他们的封斋是自每日的黎明时分至晚间,白天禁食,黑夜可以饮食。在斋月的夜里,仍可与妻室接近,并说:「她们是你们的衣服,你们是她们的衣服。」(《古兰经》第二章第一八七节)封斋的目的,不是断食、断淫、断财,而是训练他们不要贪食、纵欲、贪财(时子周《伊斯兰教义续五十讲》一九页)。

(四)念真主:公开宣布:「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钦差。」

(五)朝觐:如果环境许可,一生之中至少应到麦加的天房朝觐一次,一般称为朝圣。

以上是作为一个回教徒的五大责任。此外,尚须遵守四诫:1.不为不名誉的事,2.不吃猪肉、不饮酒,3.不放高利贷,4.不违抗真主阿拉之命。

 

回教徒的信德

回教徒要守七项信德,类似耶教的〈信经〉,用中文唸出时,即是:「我信真主,信他的天仙、天经、列圣(先知)、后世,善恶都定自真主, 死后复活。」现在分别介绍如下:

(一)信真主:真主阿拉是独一的、一位一体的。他创造与调养宇宙,他是全能、全知、最慈、最善的,他是无始无终的,怜悯人与万物的,他不是被产亦不产生。

(二)信天仙:所有的天仙,是在阿拉命令下的妙体,是精神的被造体,是听命于造物主的仆从。他们不饮食,也不睡眠,他们的数目是多得数不清的。此所谓的天仙,即是天使。但是回教以为天仙与先知同一般的穆斯林一样是真主的仆人,所以不拜天仙,不拜先知,唯拜真主。

(三)信天经:这是回教的圣经。原则上,他们信摩西的经、大卫与所罗门的诗篇、耶稣的《新约》、穆罕默德的《古兰经》;实际上,他们以为《古兰经》已代替了这些经,所以只信《古兰经》就好。他们以为,一部《古兰经》已经包摄了这世界及人类的一切动态,它是宗教的、社会的、政治的、家事的、经济的、军事的,它是一切的指南。其实,除了神话的、专横的迷信色彩,《古兰经》中确有不少值得推行的格言。如说它已包括了一切学问的指南,那只是回教徒的自夸而已。

(四)信先知:先知即是预言家。回教既以犹太教及基督教的传说为基准,所 以也信《旧约》及《新约》的二十多位先知,例如亚当、亚伯拉罕、亚伦、约伯、摩西、大卫、所罗门、耶稣等人。因为《古兰经》第四十七章第七十八节曾说:「我(主)曾在你(穆氏)以前派遣过使者,有的我曾告诉你他们的略历的,有的是未曾有告诉你的。」这一点使得回教徒的排他性要比基督教为之减少,使他们后来在宗教上不再强迫被征服的人民改信回教。目前的回教国家,已能反而保护异端如犹太教、基督教,乃至佛教。当然他们依旧坚决相信,唯有穆罕默德,才是先知之中最成功、最伟大的一位。

(五)信后世。

(六)信人之祸福遭遇,都是真主创造时所决定,这就是宿命论。

(七)信死后复活,接受最后的审判。

回教的禁戒《古兰经》第五章第九十节说:「众皈信的人哪!酒、赌、立起之石(拜偶像)及签,只是污秽,是魔鬼的作为,你们要躲避它,你们就可以成功。」在这之中,特别是酒,被回教所严禁,乃至饮用少量的甜酒、黑啤酒、葡萄酒、啤酒,也不许可,任何含有酒精的饮料,都以为是不清洁的。这与在他们的天园中有酒,适巧相违。

与饮酒并列的禁戒是猜忌、怨恨、说谎、憎恶、荒淫等,认为这些都是促使 人类犯罪的根源。

回教徒吃猪肉,乃是最大的禁忌;其实,若照《古兰经》的经文是:「他只是对你们禁食自死的、血、猪肉,与宰时不以阿拉之名高呼的。」(第二章第一七三节)以及:「对你们列为禁食的,是自死的、血、猪肉、未经朗诵阿拉的尊名宰死的,以及绞死的、打死的、摔死的、碰死的、野兽食賸余的,你们宰的不在禁例。」(第五章第三节)根据回教徒的解释,这些禁例,是为了卫生的理由,别无神祕可言。又据一般学者的研究,认为阿拉伯的环境,养猪不易,为了经济的理由,所以禁吃猪肉,回教徒却大事渲染吃猪肉是如何如何的不卫生。不论如何,回教不吃猪肉的理由,不若佛教之为慈悲众生而不杀生,回教乃是纯为他们本身的利害关系。

 

回教的传布

西元六三二年穆罕默德逝世之后,他的信徒们创立了一个叫作「哈里发」(Khaliff 意为穆罕默德的继承人与代表)的制度,经常选举继任者以充任此职。他们以神权政治为政府的型式。

哈里发采取了如下的方法,以获得阿拉伯诸族对他们的效忠:1.凡有侵略阿拉伯本部回教徒的,必予以惩罚。2.组织远征军,专事劫掠叙利亚、美索不达米亚、埃及一带的非回教徒。3.阿拉伯人因哈里发而学得了团结与集团的行动。4.他 们与较开化的民族如罗马人及波斯人作战,因此而满足了他们获取财富的欲望。

西元六三五年,回教徒占领了大马士革;第二年,罗马皇帝的一支军队又败于他们之手;西元六三八年,耶路撒冷降于回教徒;两年之后,罗马帝国在叙利亚的最后要塞乍利亚也被攻陷。

于是,北路攻占了亚美尼利,南路攻入了埃及,西元六四六年取得了亚历山卓。

又从埃及向西发展,经过的黎波里(Tripoli)、突尼斯(Tunis)、阿尔及利亚(Algeria)、摩洛哥(Morocco),使罗马在北非的统治权又告寿终,并使柏柏人(Berber)及摩尔族人(Moors)成了回教徒。

另一支军队,于西元六三七年侵入波斯王国,在喀德西亚(Kedessia)获得一次决定性的胜利,征服了底格里斯及幼发拉底两河的流域,进而打入波斯本土,结束了波斯的萨萨尼王朝,成了波斯的主人。

西元七一一年,柏柏人与摩尔人在阿拉伯人的率领下,渡过直布罗陀海峡,不久整个西班牙半岛,除了西北角的山区,全部落于回教徒之手,此后西班牙成为回教国家,达八百年之久。

当时,他们又越过庇里牛斯山,进攻法兰西,但在西元七三二年,与信仰基 督教的法兰克领袖查理大帝(Charles Martel)遭遇战而失败,自此便使回教势力止步于庇里牛斯山以南。

至于在东方,则征服中央亚细亚,直入印度及中国。在不到三百年中,使印度尼西亚人口的百分之九十成了穆民;又使百分之百的马来亚人信仰了《古兰经》;在西元一五二七年以前的菲律宾,也有百分之八十的人接受了阿拉的信仰,后来由于西班牙的征服,又使菲律宾成了天主教国家。

第五节 中国的回教

回教初传中国

回教输入中国,分有水陆两路,水路是由阿拉伯海,越印度洋,绕马来半岛,经南中国海而至广州,并在广州建了中国第一座回寺。近人蒋君章在他〈我对于回教的认识〉一文中说:此在隋文帝开皇七年(西元五八七年)。实则那年的穆罕默德才十八岁,所以很不可信。

陆路是由阿拉伯半岛,经波斯及中亚,越葱岭,入西域,循天山南路及甘肃河西走廊,于晚唐之世到长安首都。我们知道,穆罕默德逝于西元六三二年,他的年代正值我国初唐盛世,当时的西域诸国,尚有信奉佛教。所以,西域回族之改信伊斯兰教,为时很晚。据《宋史》所载:宋神宗熙宁元年(西元一○六八 年):「回鹘入贡,求买金字《大般若经》,以墨本赐之。」足征此时的回族尚是佛教信徒。

新疆省或西域,它有阿尔泰山耸于北,崑仑山峙于南,中为天山,东西横贯。最早的西域佛教,多在天山之南,如龟兹、于阗等国。而回族又名回纥,原为西突厥的管属,位居天山之北,故受佛化较迟,其受回化则更晚。

洪涤尘的《新疆史地大纲》七一页也说:「唐末,天山南路佛教渐衰,回教遂乘之布满其地。」实则,唐末之际,回族尚未信奉回教,回教之得名,更在其后数百年。

蒋君章于同上所引一文中说:「至回回教一名词正式引用,则始于定州礼拜寺至正八年(西元一三四八年)碑。至正为元顺帝年号,可知回教名称之成立,尚在元朝的末年也。」

 

回教在中国的流传

回教现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由于它的教义简单,易于实行,同时着重于现实生活的追求,它虽向往天国,天国也不过是世俗的美化,所以很能适应一般恋世者的要求。同时不拜偶像,没有无谓的仪式铺张,故也适合边疆民族的朴质之风。这是回教能在中国久传不衰的主要原因之一。

虽在清朝屡起回乱,但在中国的回教徒,毕竟尚未以大规模的武力来作为传 教的手段;倒是为了适应中国固有文化,大大地鼓吹儒回思想的沟通,并且帮着儒家来抨击佛老。这是原因之二。

回教之得名是在元末,元朝对于被称为「色目人」的回族,也特别眷顾。降及明代,朱元璋所用的开国大将,例如常遇春、胡大海、沐英、蓝玉等,也都是回教徒。因此,起初在边疆的这个阿拉伯人的宗教,渐渐地遍及中国全境了。这是原因之三。

再有一件趣事,即是边疆回民之姓马的很多,考其原因,明朝将穆罕默德之名,译成「马木特」,同时,穆氏的信徒又称为「穆民」,往往要在自己的本名上,加一个「马木特」某某,结果,好多回教徒就变成姓马的了。

事实上,现在的回教,已非狭义的种族,它在起初并非先由回族信仰,来中国后虽以回族的信仰为主,再后又遍及于汉、满、蒙等各个民族。据民国三十三年(西元一九四四年)国民政府主计处统计局正式发表回民的数字,是四千八百一十万四千二百四十人,相当于当时全国人口的十分之一,除未曾包括台湾省之外,大陆各省无处没有回民的[跳-兆+宗]迹。以东北、西北、河南、河北地区的散布最密。他们的团结力坚强,由于回教的信仰,使他们绝不与外教人通婚,非回教徒要娶回女或将女儿嫁给回男,必须入了回教才可;回人的儿女,也就生来是回教 徒;他们出外,不宿外教人家,不吃外教人的饮食,所以自成一大社会,回民的数目,也就有增无已。不过晚近以来,民智日渐开放,回民之脱教改宗者,固不乏其人,对生活的隔离,也没有那么严正了。

 

回教的宗派

考察回教的历史,西元六六一年以后,穆罕默德的正统,即因大食帝国内乱而告中绝。当穆罕默德的女婿阿立(Ali)当选为第四任哈里发,不久即因奥玛耶族叛变而被刺身死。接着是由奥玛耶族的俄斯曼(Othman)自任哈里发,建奥玛耶朝,回教正统便断于阿立的遇刺。

奥玛耶朝创立时,由穆氏叔父阿拔斯(Abbas)的子孙,以呼罗珊(Khorasan)为根据地,别创阿拔斯派,色尚黑。在中国史上谓之黑衣大食,或谓黑山宗,俗称黑帽回。有好几个种族信奉这一派,例如维吾尔族,即属于这一系统。

奥玛耶朝被阿拔斯朝于西元七五○年毁灭之后,奥玛耶族的后裔,出奔埃及,再至西班牙,建立西大食帝国,色尚白。在中国史上谓之白衣大食,或谓白山宗,俗称白帽回。

再说穆氏的女婿阿立遇刺后,他的后裔逃往波斯,为纪念穆氏之女阿立之妻法提玛(Fatima),另创了法提玛派,色尚绿。在中国史上谓之绿衣大食。西元第十世纪,至埃及,开创了法提玛朝。

至于我国新疆的回教,自始即分有黑白两系,而且不一其族。所以用回教之名,实在并不正确。西方人称他们为穆罕默德,倒较合理,可是回教徒又不乐意接受。如称他们为伊斯兰教,他们才高兴。

 

中国回教的流派

在中国的回教,除了黑白二派原来局限于新疆一地之外,尚有旧派和新派之分。大致上说,黄河、长江、珠江三个流域的各省,全属于旧派;西北边疆的,则属于新派。

旧派回教大约占有回民全数的百分之六十,他们大多能够入乡随俗,可以接受居住地的若干习尚,也没有总的全体组织机构及总主教之类的领导人物。各礼拜寺或清真寺的负责人,称为阿洪,又通称为教长,也就是教师。作为一方教民在组织及领导上的核心人物。此一职务系由各该礼拜寺的如董事会等核心组织所选聘而产生,以同教派的「品学优良」的穆民为选聘之对象,任期一年或连任数年,并无年限的约束。

新派回教,实由于反对旧派的随方随俗而起,他们指责旧派有违真主所降《古兰经》的训示,所以提倡尊经护教,并且创立一种「门官」(主教)制度。这以陕西及甘肃为中心,门派很多,最主要的有四派:

(一)哲合勒耶派:意为明扬正道。创于西元十世纪后半期。此派「门官」为 终身职,且为世袭子孙制度。

(二)虎飞耶派:意为暗藏机密。创立时期约与前派相同。初由花寺大爷为主教,此人死后即改共管而废主教。

(三)哈狄勒耶派:意为出家修身。此派的主教以出家为必要条件,凡教民子嗣多者,可送一子出家,或自愿出家修行,研究教义。这与穆罕默德多妻主义的遗教是完全相违,它的成立很晚,约在西元十九世纪初期,相当清朝宣宗道光年间(西元一八二一─一八五○年)。

(四)库布勒耶派:意为存心养性。也是于道光年间创立。

不过,回教虽有好多的教派,终究他们教理的深度有限,不论它是什么派,对于教理的发挥,都谈不上,何况其保守性也很强固。最开明的回教徒,充其量是将《古兰经》由阿拉伯文译成其他的语文来使用读诵而已。但他们总觉得唯有阿拉伯语文,才是真主阿拉所喜欢的神圣性的语文;正像犹太教徒以为只有希伯来语文,才是耶和华的语文一样。显然地,这在佛教是不同的,佛教徒相信佛能以一种声音,同时说出各国不同的方言,当然也能领解一切不同的语文了;而且佛在世时,就明白宣布,比丘们可以随各人的方言诵戒。

第十章 佛教

第一节 佛陀的时代背景

佛陀以前的印度佛陀出生以前的印度社会及其宗教思想,大致已在第四章中做了介绍。印度文化的成长,一般学者以为是从西元前三千年至一千五百年开始,在此以前,属于印度伊朗民族共住时代,以及印度欧罗巴民族共住时代的文化,而非印度独立的个别文化。

佛陀生于西元前五百年代,在佛前的一千年中,学者们把它大约分为三期:第一期是制作《梨俱吠陀》的神话时代,第二期是制作《梵书》的宗教时代,第三期是制作《奥义书》的哲学时代。佛陀出世之际,正是《奥义书》的时代,因为摩揭陀国一带的王者剎帝利阶级的权力高升,同时厌倦了婆罗门僧侣阶级的祭祀生活,所以自由思想得到王者的保护,因而启发了更多新兴的哲学思想和宗教思想。

六派哲学与六师外道在佛陀时代的前后,印度有一辈人对于传统的婆罗门 教的神话及宗教,感到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甚至感到可恶,所以发展成为两股潮流:一是沿着《吠陀》的本质,向哲学方面开拓,那就有了六派哲学的先后成立;一是站在与《吠陀》思想相对的立场,向宗教方面开拓,那就出现了六师外道。前者是婆罗门教的哲学化,后者是反对婆罗门教的沙门团。

所谓六派哲学,就是弭曼差派(M1─ma─m.sa─)、吠檀多派(Veda─nta)、胜论派(Vais、es.ika)、正理派(Nya─ya)、数论派(Sa─m.khya)、瑜伽派(Yoga)。

所谓六师外道,就是不兰迦叶(Pu─ran.a Kassapa)、末伽梨瞿舍利(Makkhali Gosa─la)、阿耆多翅舍钦婆罗(Ajita Kes、akambala)、婆浮陀伽旃那(Pakudha Kacca─yana)、散若夷毘罗梨沸(San~jaya Belat.t.hiputta)、尼干陀若提子(Nigan.t.ha Na─taputta)。

他们的思想各异其趣,特别是六师外道,既是站在与《吠陀》思想反对的立场,所以自由地发展成为唯物论、宿命论、实在论、怀疑论、无神论等等。六师之中最最杰出的,要推尼干陀若提子,他就是耆那教的教主。

这些自由思想的沙门团,与婆罗门教的最大不同处有两点:从宇宙的本体上说,婆罗门教以为是由于梵天神的变化而来;自由思想的沙门团则以为是由多数的元素而成立。从修行的方法上说,婆罗门教主张以修定为原则;自由思想的沙 门团却以苦行为原则。

当时的思想界极为复杂,从佛经中看到,有所谓外道六十二见的记载,也就是说,综合当时各派哲学和宗教的思想,可以分为六十二种不同的见解。

恒河流域的文明印度的文明是由北向南发展的,早期到达印度的达罗维荼人,初也是在印度河流域安居,当雅利安人由北方侵入印度后,就把先到的达罗维荼人征服了,未被征服的达罗维荼人即向恒河流域迁徒。

雅利安人进入印度,也分为好几个时代的好几批,当后到的雅利安人到达印度时,先到的便向南移动。到了恒河流域,即与达罗维荼人通婚而成了新兴的民族。他们仍以雅利安人自居,却已不是纯种的雅利安人了。当这批混血的新兴民族出现时,对于已迁到南印度的达罗维荼人而言,他们是雅利安人;对于尚在西北方的雅利安人而言,又不把他们看作与雅利安人同等的民族,甚至有些歧视。

由这新兴民族的发展,最大的特色是王者武士阶级的抬头。武士阶级纷纷割据,所以在佛经上见到有十六大国相互对立的局面出现。他们的血统成分,多半仍是雅利安。雅利安的文明也确实高于达罗维荼人,但是两种文明的相接,必然产生第三种文明。所以,恒河流域的民族,是基于婆罗门教的《吠陀》文化为立场而产生的进步文化,这是借异民族的文明来对婆罗门传统文明加以再认识而得 的结果。因此,留在拘罗平原的传统的婆罗门教徒,既对恒河流域的新文明感到不以为然,却又在无形中接受了这股新文明的进步思想的影响。《奥义书》以后的婆罗门教的哲学,即是如此而来的。佛教以后的婆罗门教之复兴,就是由于吸收了佛教的优点,变成了它们的养料。佛教的出现,便是恒河流域新文明的最高的代表。

佛陀的出现佛陀(Buddha)是觉者的意思,是自觉、觉他、究竟圆满的意思。西元前第五、第六世纪时的印度,思想混乱,各说纷纭,唯物唯神,苦行乐行,传统的与反传统的,各各走向极端的偏激。这种现象实在不是人类之福,因此而有佛陀的应现,倡出了苦乐中道的教化。

佛陀就是佛教的教主,他约生于西元前五六○年至四八○年,这是根据南方所传《善见律众圣点记》的说法;近世日本学者宇井伯寿的《印度哲学研究》中,则推定佛陀的年代是西元前四六六年至三八六年,此说颇受一般学者的重视。

「佛陀」是在他成道以后所用的圣德尊称。他姓乔答摩或译为瞿昙(Gautama),这是释迦族(S、a─kya)的一支,父名净饭王(S、uddhodana),母名摩耶夫人(Ma─ya─),生于喜马拉雅山麓的一个小国,名叫悉达多(Siddha─rtha 意为一切 义成)。

在当时的释迦族共分为十个小城邦,再从这十个城邦之中选出一位最有势力的城主,作为他们对外交涉的领袖,迦毘罗卫城(Kapila-Vastu)的净饭王就是他们当时的领袖。释迦族既不是纯粹的雅利安人,也不是达罗维荼人,他们乃是新兴民族的一支,所以对于释迦族之外的民族也互不通婚。佛陀的生母及姨母是天臂城(Devadaha)的公主,佛陀的妃子也是天臂城的公主,天臂城则同样是属于释迦族的另一个小城邦。

佛陀的祖国迦毘罗卫城,现属于尼泊尔境内的毕柏罗婆(P1─pra─va─)地方,即在北纬二十八度三十七分、东经八十三度八分之处。在当时来说并不是一个强国,所以常受邻邦憍萨罗国的侵陵,最后也被憍萨罗国所灭亡;但她却为全世界的人类贡献了一位最最伟大的导师,那就是佛教的教主释迦牟尼。

 

第二节 佛陀及其教团

出家以前的菩萨尚未成佛的佛,称为菩萨。佛是佛陀的简称。菩萨是菩提萨埵(Bodhisattva)的简称,译为觉有情,也就是觉悟世间一切众生之苦而发悲愿来度脱一切众生之苦的人。菩萨的福德和智慧达到圆满的境地,便是佛陀。

释迦菩萨初生之时,即能自行七步,并举右手,而称:「我于天人之中,最尊最胜。」但在说完此话之后,仍同平常的婴儿一样,既不能行走也不会说话了。

菩萨出生七天,他的母亲摩耶夫人即因病去世,此后即由同时嫁给净饭王的摩耶之姊,也就是菩萨的姨母摩诃婆闍波提夫人(Maha─praja─pat1─),抚养悉达多王子,以至长大成人。

悉达多王子的幼年、童年、少年乃至青年时代,受有良好完美的贵族教育,享有富丽豪华的宫廷生活;但他毕竟不是为了人间的欲乐与富贵而来,乃是为了教化人间而来。所以当他到十四岁的时候,在一次出城郊游的路途中,使他见到了人间现象的另一面,那些在王宫里从来没有的惨状,病苦的人、老苦的人、死亡的人,使他惊心动魄,使他油然生起哀怜之心。当他知道人皆不能免于病老与死亡,乃至连他自己也不能免的时候,要求解脱并希望也给一切众生找到一种解脱方法的心,便启迪了出家修道的动机。

虽然,当他成年的时候,父王便为他选聘了耶输陀罗(Yas、odhara─)为妃子,并生了一子名叫罗[目*侯]罗(Ra─hula)。但到二十九岁的那年,释迦菩萨终于在一天夜里,离开了他的宫室、妃子和爱子,悄悄地唤醒了驭者车匿(Chanda),牵来了 马,踰城而出。

由苦行至成道释迦菩萨与车匿同行竟夜,到天明之时,已经出了国境,就在罗摩村(Ra─magra─ma)的沙河之畔,下马拔剑,削发卸装,遂将马和剑交给车匿归谢父王。道逢穷人,便将脱下的王子服饰,和穷人换来一身破旧的坏色衣,现了乞士沙门(S、raman.a)相,达成了离俗出家的愿望。

菩萨出家后的行旅方向,是由北而南,先到毘舍离城(Vais、ali),又到摩揭陀国的国都王舍城(Ra─jagrha)外由频闍耶山(Vindhya)伸入孟加拉的小山支中。先后向阿罗逻迦蓝(A─ra─d.a─-Ka─la─ma)及郁陀迦罗摩子(Udraka-ra─ma-putra─)仙人处,求学解脱之法。此二人为数论派教祖迦毘罗(Kapila)仙之徒,在理论上倡说「神我自性对立的一元论」,在方法上主张以修定为究竟。这对于释迦菩萨的智慧来说,实在不能感到以此为满足,所以告别他去。

在当时的印度宗教界,风行修定主义及苦行主义,以此而得到的神祕经验,是一般宗教家的目的,最高的定境是非想非非想,释迦菩萨已经轻易地学成了。但他仍不以为解脱境,所以便与五位由他父王派来照应他的侍者,进入苦行林中,与那些外道的苦行沙门为伍。在那里一住就是六年,绝食苦行而名闻遐迩。然此苦行结果,使他体瘦骨立如同枯柴,仍未见到成道的消息,始知光用苦行, 不是办法,于是毅然放弃了苦行。这在他的五位侍者看来,就感到非常的惊异了!他们那里能知道人须身强脑壮而后才有发明真智的可能呢?所以怅然地离弃了释迦菩萨,相率前往婆罗奈斯(Va─ra─n.as1─)城的鹿野苑(Mr.gada─va 现名 Sa─rna─th)去了。

五位侍者离去之后,释迦菩萨的情形,正如威尔斯所说的:「尔时瞿昙,孑然顾影,为前途光明而战,历史上最幽独孤寂之人也。」(《世界史纲》第二十五章第一节)

事实上,唯有如此,才是菩萨成道的最好机缘。他到一株高大的毕钵罗树(Pippala)之下,跏趺而坐,端身正念,发大誓言:「我今若不证无上大菩提,宁可碎此身,终不起此座。」果然,在十二月八日的拂晓时分,初见明星,即大彻大悟了──觉悟了宇宙人生的奥祕,也得到了解救众生之众苦的方法。

从此瞿昙悉达多,便由菩萨的阶位进入了究竟的佛位而自称为佛陀。印度每以牟尼(Muni)尊称证得了寂默之法的圣者。释迦族出生的圣者,便被称为释迦牟尼。因为他是世间最尊并为世间所尊的圣者,所以又被称为世尊,加上佛的族名,便是释迦世尊,简称则为释尊。因为佛在毕钵罗树下成道证等正觉(即是菩提),为了纪念佛陀,便将此树改名为菩提树了。

佛陀的一生佛陀成道那年,他已三十五岁,成道之后,他本人固然已经证得了解脱之乐,在他的内心,已经清净明澈得不再有一丝的烦恼苦痛。但他尚有更大的责任,那就是使得一切的众生(主要是人),都能和他一样地证得解脱之乐。众生如何解脱?必须要将解脱的方法,来向世间做广大和深入的宣扬。为了宣扬这种方法,成道以后的佛陀就要苦口婆心地到处奔波了。直到八十岁入灭之时,还在向弟子们谆谆告诫,说出了最后的遗教。

佛的最初说法,称为初转法轮,是在成道之后的第一个雨季,为了酬谢五位侍者陪伴他苦行六年的情义,所以先向西走,到婆罗奈斯城的鹿野苑去度他们,将他在菩提树下所证得的四圣谛、十二因缘、八正道、三法印宣说出来。那年的雨季终了,即有了六十位弟子,这些人的根器都很深厚,所以在短短三个月的雨季安居期中,就已领悟了佛陀的教法。雨期终了,佛陀就要他们各各分散到各地去传布佛法。佛陀自己也离开鹿野苑,再回到摩揭陀国,化度了三个拜火的外道,那就是优娄频罗(Uruvilva─)、那提(Nad1─)、伽耶(Gaya─)等迦叶(Ka─s、yapa)三兄弟,他们三人共有弟子千人,也都皈依了佛教。

当佛陀度了五位侍者之时,即已有了教主、教义、教团,此在佛教称为佛、法、僧三宝。教主是创教的人,教义是由教主宣说的救世方法,教团是修学佛法 者所组成的社会。对佛教徒来说,三宝是不能分离的。所以,信仰佛教便称为皈依三宝。因为佛是开示教义(法)的人,信佛是为了求法,求法必须要向教团(僧)中去求。同时,当你修学佛法之时,你也成了教团的一分子。

到了佛陀成道后第六年时,有名的大弟子例如舍利弗(S、a─riputra)、大目犍连(Maha─-maudgalya─yana)、大迦叶(Maha─-ka─s、yapa)、罗[目*侯]罗、难陀、阿难陀等,都已加入了佛陀的出家教团。王舍城的频婆沙罗王(Bimbisa─ra)及迦兰陀居士(Kalanda),舍卫城(S、ra─vast1─)的须达多居士(Sudatta),迦毘罗卫城的净饭王等,也均成了佛陀的在家弟子。

成道第六年以后的佛陀,究竟于那一年在那一地说了那些法?度了那些人?已经无法详考。从现有的资料中,仅能知道他历年的雨安居处。所谓雨安居,是每年夏天雨季来临时,因为不便外出游化,所以安居于一处,集体修学。

佛陀辛劳一生,化度弟子,不知凡几,就其范围而言,包括了中印的恒河流域一带。但到晚年,却发生了几桩很不愉快的事:1.他的祖国迦毘罗卫城被舍卫城主所灭。2.他的堂弟也是他的弟子提婆达多反叛了他。3.王舍城的在家弟子频婆沙罗王被王子幽禁而死。虽其结果,舍卫城又为王舍城所灭,提婆达多亦死于非命,王舍城的新王也皈依了佛陀。但是,这些现象在在说明了众生业力的因果报 应,佛陀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可怜愚痴的众生,无非是在自作自受!弟子们虽希望佛陀继续住世教化,可是佛陀的色身已经衰迈,化缘已尽,佛陀要入灭了。

入灭之前,佛陀由王舍城北的灵鹫山,经毘舍离城向北,虽以老病之身,仍不放弃每一个沿途教化的机会,终于到了一个边地小国的拘尸那罗城(Kus、inagara),就在那个城外的娑罗树(s、a─la)林之中,度了最后一个弟子,向弟子们做了最后的咐嘱叮咛。

释尊的一生,不论处于任何环境之下,总是慈悲宽大,总是以深邃的智慧化人,总是以伟大的人格感人;他没有说过一句出之于激情的话语,也从没有一个诉之于感情的动作。比起其他各宗教的教主,释迦牟尼确是一位最能表达人类之庄严的大师,也是最能发扬人性之光辉的大师了。不像一神教中的人,强调神的权威,埋没人类的庄严,发展神权的迷信,抹煞人性的光辉。

佛陀的教团佛教的教团,即是教徒的社会,称为僧伽(Sam.gha)。它的命意含有出家与在家的七类分子,不过这七类分子是有高低等次的。

当五位侍者得度之时,即有了比丘;佛的姨母摩诃婆闍波提夫人出家时,便有了比丘尼;由于佛的亲子少年罗[目*侯]罗的出家,就有了沙弥;由于未成年的女子出家,即增加了沙弥尼;由于曾经结婚的女子出家,但她们又不知是否已经有 孕,出家之后做了比丘尼时,竟有婴儿临盆,以致招来俗人的诽谤,为了验其有孕无孕,故设一个察看的过程,名为式叉摩尼。再加在家的男弟子称为优婆塞,在家的女弟子称为优婆夷,合为七众弟子,总名之为僧伽,僧伽即是和合的大众之意。依其等次来分,则以比丘为最尊,乃是教团的中心。他们的次第是:1.比丘(Bhiks.u),2.比丘尼(Bhiks.un1─),3.式叉摩尼(S、iks.ama─n.a─),4.沙弥(S、ra─- man.era),5.沙弥尼(S、ra─man.erika─),6.优婆塞(Upa─saka),7.优婆夷(Upa─sika─)。

这七众佛弟子的分类,都是由于所受戒法的多少和深浅而来,最高是出家的比丘戒,最低是在家的五戒。杀、盗、淫、妄、酒的五戒是一切戒的基础,比丘戒二百五十条,也是从五戒的开展而来。中国人通称佛教的出家男众为和尚;其实,在印度,和尚即是传授学问的老师,并非佛教的专有名词,也非仅指出家身分的老师。另有沙门一词,乃是印度对于出家人的通称,也非佛教所专有。只有比丘,才是佛教出家男众的专称。因此,今日的日本,在家化的职业佛教徒,虽非出家的比丘,同样也可称为和尚。

从佛教的戒律精神上看,有其优点,也有其缺点。佛教戒律,本为佛陀根据当时徒众的生活问题,而制的各种规定,目的是在防止教团的腐化,这是其优点。可是,更进一步,对于教徒的统摄和全面的组织,却不能从戒律之中开展出 来。佛陀主张平等,以佛看众生,众生的本性也与佛陀平等,所以他未尝以教团的领袖自居,故说:「我不摄僧」,又说:「我也在僧中」,正由于这种平等而自由精神的发展,慢慢地就失去了教团的中心,不能产生统一的教会,也不能发挥集中的力量,更不能完成良好而持久的制度。佛教的制度应从戒律之中产出,佛教的戒律却不曾产生出可久可大的制度,这可说是一大缺点。

但是也有利弊互见之处,正因为佛教没有严正的教会组织,所以它的适应性很强,没有教会无妨,只要有一个信徒,不论他在什么环境之下,佛教均能存在。这与西方宗教之靠教会的制度与组织的推动,恰巧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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