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與中國宗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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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本文論述《楞嚴經》與中國宗派的關涉,包括佛教的禪、天台、華嚴、淨土、密、律、三論等宗及教外的儒、道兩家,而此經得為中國佛教諸宗統一的絕佳理論與代表性經典。
關鍵詞:1.楞嚴經 2.佛教宗派 3.儒家 4.道家 5.諸宗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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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以下簡稱楞嚴經)是中國傳統佛教極為推崇的經典,但於印度不見流通,且其於中國的出現時地及傳譯過程也較不明確,以致從古至今皆有人懷疑此經的真偽,不過都沒能動搖此經在中國佛教裏的地位,明末四大師的祩宏基於「依法不依人」的法義角度表示:「縱使他人能說此經,吾亦尊之如佛祖也。」[1]充份說明不應以考據上的辨難,而忽略了此經的價值。歷來多讚美此經為統攝佛教經論的教海指南與禪宗正眼,是絕佳的佛學指導書,這是此經不可磨滅的價值。
此經自中唐迄清末,已具有百家註疏,尤以明代高達六十種最盛。歷來中國佛教諸大宗派常從各自的宗派理路詮釋此經,其間也引發不少爭論,且此經在華嚴宗、天台宗的中興上,似皆有相當的影嚮力,又密切關涉到明末的諸宗融會、三教同源等事理,而這些都是值得探究的課題。
本文便在論述此經與中國佛教宗派及儒道兩家的關涉,論述次序,略據中國佛教史上各宗派與此經交涉的深廣次第作為依據,分別是禪、天台、華嚴、淨土、密、律、三論等宗與儒、道兩家。
二、《楞嚴經》與禪宗
中唐至清末間,禪宗系統註疏《楞嚴經》者不下二十五家,共佔此經註家的四分之一強,冠於諸宗。[2]
禪系註解此經者不乏著名的禪師,如:長慶、延壽、覺範、明本、真可、德清、觀衡、圓澄、元賢、天然等人。現存重要註疏有:覺範《楞嚴經尊頂》、戒環《楞嚴經要解》、惟則《楞嚴經會解》、祩宏《楞嚴經摸》、德清《楞嚴經懸鏡》及《楞嚴經通議》、天然《楞嚴經直指》、曾鳳儀《楞嚴經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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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3](一)本經在禪宗的地位
《楞嚴經》的前半部意旨在於使當機眾開悟,其後則在修證,這正同於禪宗悟後起修的路數,所以太虛說:「若以(楞嚴經)全部脈絡義理觀察,明理、修行、證果,仍以屬禪宗為確切。」[4]
進而,禪師們對於此經極為推崇,如明本說:「《楞嚴》一經,禪者多取以為準的」[5]。智旭甚且主張,禪者「雖不能通三藏眾典,《楞嚴》一部,不可不精熟也」[6],當代禪德虛雲也說:「看藏經...若要有真實受用,就要讀到爛熟,讀到過背。以我的愚見,最好能專讀一部《楞嚴經》。」[7]可見,此經已有禪學第一書之譽。
(二)本經與禪宗理行
禪系註疏常強調《楞嚴經》所具的禪宗理行的特色有:悟理方面的祖師頓禪及悟後起修上的稱性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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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楞嚴經》與天台宗
中唐至清末間,天台宗系註疏《楞嚴經》者不下十九家,共佔此經註家的五分之一。若以註本言,則近四分之一強。
台系註解此經者不乏具有台宗傳承之人,如:洪敏、智圓、竹庵、宗印、懷坦、善月、本無等人。現存重要註疏有:惟則《楞嚴經會解》、傳燈《楞嚴經前茅》、智旭《楞嚴經玄義》及《楞嚴經文句》等。
(一)本經在天台宗的地位
(二)本經與天台教觀
天台教觀與《楞嚴經》交涉極多:
總之,從圓頓契理而言,此經與天台止觀是不二的,若與台宗教觀互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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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發揮經義確實極有助益;從多門契機而言,此經的耳根圓通不同於台宗的意識圓通,簡去天台止觀可也。[31]四、《楞嚴經》與華嚴宗
中唐至清末間,華嚴宗系註疏《楞嚴經》者不下十七家,共佔此經註家近五分之一。
嚴系註解此經之人列於華嚴宗傳承者有:六祖子璿、七祖淨源、祩宏、懷恩、通潤、通理等人。嚴系疏解此經,以子璿《楞嚴經義疏》為代表,諸註多依從之。
(一)本經在華嚴宗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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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經與華嚴教觀
在以華嚴教觀契合《楞嚴經》方面,不如台宗來得熱絡,這可從台、嚴兩宗對於此經的判教差別得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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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觀而言,華嚴宗弘揚《楞嚴經》有其相應性:《楞嚴經》「正唯終教」相應於《起信論》;《楞嚴經》的真如緣起(理事無礙觀)又「兼於頓圓」,則在於引入《華嚴經》的事事無礙(周遍含容觀);所以,華嚴宗人亦喜兼以義理精湛的《楞嚴經》宏揚華嚴教說。
五、《楞嚴經》與淨土宗
中唐至清末間,淨土宗系註疏《楞嚴經》者不多,但延壽、祩宏、智旭等都是著名的淨土祖師。而正相《楞嚴經科解》、續法《楞嚴經疏鈔》及行策《楞嚴經章解》等疏則皆專註此經的(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
(一)本經(勢至章)為念佛最妙開示
淨土宗在解行方面以唯心淨土、念佛禪觀為理念,《楞嚴經》除有「唯心所現」(卷二)的義理,在行門方面,卷五第二十四圓通為教人念佛的(勢至念佛章)。而經中提及的二十五種圓通法門,原是依據六塵、六根、六識、七大的順序論述,但經文刻意安排根大的念佛法門居於第二十四位,而第二十五圓通是經中所倡導的觀音菩薩的耳根返聞法門,這透露出,若依於自力修持耳通法門卻未能契入圓通境界的人,則應依於他力性強的念佛而了脫生死,這是經中對於自力他力、禪淨理事面面俱到的圓融觀。
民初淨宗祖師印光,在淨土宗原有的四經之後[41],增列《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為淨土第五經。印光認為:
諸大乘經帶說淨土者,多難勝數。而《楞嚴經.大勢至念佛圓通章》,實為念佛最妙開示,眾生果能都攝六根,淨念相繼以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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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有不現前當來,必定見佛,近證圓通,遠成佛道乎哉![42]
《楞嚴經》帶說的短短兩百四十四字的(勢至念佛章),竟能超越多難勝數的淨土教說,而為「念佛最妙開示」,足見此經對於淨宗的專重圓極。
(二)禪淨融貫的念佛法門
印光又結合此經中「觀音返聞」與「勢至念佛」的方法:
《楞嚴》大勢至云:「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文殊選圓通偈謂:「反聞聞自性,性成無上道」,今例之曰:「反念念自性,性成無上道」。[43]
觀音返聞的聞自性與勢至淨念的念阿彌陀佛,原為禪、淨入路不同的法門,返聞利用不生滅性起修,而念性卻是生滅無常的,「念性元生滅」(卷六),但是印光透過對於種種念佛方法的抉擇與禪淨的融通而結合兩者,成為融貫禪淨與西方三聖(彌陀、觀音、勢至)的妙法,這對當代淨宗的修持影響深遠。
六、《楞嚴經》與密宗
《楞嚴經》本自密宗灌頂部錄出,「亦名灌頂章句」(卷八),經中「道場建立」的壇儀與「佛頂神咒」(卷七),皆為密法。但密宗在中國,僅於唐代曇花一現,所以在註疏此經方面,未有其人。而密咒向來是翻音不翻義的,此經諸註中唯有懷迪《楞嚴經證譯》中有釋楞嚴咒大義,以及續法《楞嚴經灌頂》將經中咒語,「通為譯釋。此經自流傳震旦已來,解釋咒語者,惟師為第一人也」[44]。此外,日僧空海是得唐密傳承者,著有《楞嚴經開題》一卷。
在密義方面,「顯密本無二體,亦無二宗」,《楞嚴經》的顯說無異便在詮釋密法,但觀此經的結集者由經中卷八佛說此經的全名八十字(全名中包含顯密,例如此經亦名「大方廣,妙蓮華王,十方佛母,陀羅尼咒」)中略取十九字(見本文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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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別題即表現出了「以顯攝密」的意旨。[45]而經中卷三的「七大性具」之論與密宗宇宙觀的「六大法身」之說有極密切的關係,經中七大是在六大中,依於本經的修證理路又增添「根大」一項,遂形成獨一無二的七大之說,顯然是繼承密宗之說而來的。非但如此,「六大法身」是說宇宙萬有都是六大法身的顯現,這種說法在《楞嚴經》的七大中是完全承襲的,反過來說,「雖密教之六大無礙,亦無過於此」[46]。七、《楞嚴經》與律宗
中國佛教史上,律宗遠不及台、嚴、禪、淨等宗興盛。註疏《楞嚴經》方面,也未見律師;但戒律是佛家的基礎學,此經註家中如智旭,便是精嚴戒律之人。
《楞嚴經》扶律,諄諄於四禁十善,以「嚴淨毗尼,宏範三界」(卷一)卷一)。其所闡明的戒學義理,在以心戒為基礎,「攝心為戒」(卷六),以戒淫、戒殺、戒盜、戒妄四種「清淨明誨」(卷六)為中樞而超脫塵勞-「必使淫機,身心俱斷,斷性亦無,於佛菩提,斯可希冀」(卷六)-尤以戒淫居首以警禪修,乃至開展出持犯律儀而遭致七趣升墮的廣大精微的因果網。
八、《楞嚴經》與三論宗
三論宗從魏晉發展到唐初,於《楞嚴經》傳來之前,幾乎已成為絕學了,因此在註疏此經方面,也不見有人以三論玄義發揮此經的教說,但是經中有一部份卻與三論玄義若合符節,下予闡發。
三論宗繼承般若離「四句」(有、空、亦有亦空、非有非空)的方法,進而開展出四重二諦的架構,簡示如下:
《楞嚴經》中「離一切相」(卷二)的一段文字具足四重二諦的辯證歷程:
當知如是精覺妙明,非因非緣,亦非自然。非不自然,無非不非,無是非是。離一切相,即一切法。(卷二)
其中,具備四重遮詮歷程,簡示如下:
轉化之理如下:第一重「自然-因緣」是第二重「非─因緣自然」所隱含的,經文明證:「必此妙見,性非自然,我今發明,是因緣生」,這是「離一切相」一段經文發生的前序。依此,故可重新安排四重次序如上。也因「非─因緣自然」已隱含第一重,所以第四重的俗諦,實也代表整個的前三重二諦,其真諦則歸於超越性、離一切相的言亡慮絕。所以說,此段文字具足四重二諦。
不過,三論玄義之所以成為絕學,有其嚴重的美中不足之處:(1)三論宗側重於理性批判的哲學,但至於要依據什麼東西來支持這個理性?在三論宗裏卻無法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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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論宗是「直線進程的哲學」,四重之間等級分明,缺乏曲線性的「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機體圓融觀。[47]而此經的這一小段中,顯然超越三論宗的兩項嚴重缺失:(1)經文以「精覺妙明」(真心)作為理性的超越依據。(2)經文雙彰「離一切相,即一切法」,強調出心體與萬法的相即,而透顯出圓融精神。《楞嚴經》原是極具判教理路的經典,而其中的一小段經文竟能達到足以提攝三論宗的深廣度,絕非偶然,不得不令人感到此經微言大義的深邃。
九、《楞嚴經》與儒家
《楞嚴經》與儒家系統的交涉可依儒學變遷分為兩期:
十、《楞嚴經》與道教
道教系統包括道家、陰陽五行、神仙等思想。《楞嚴經》與道系的關涉,可分為道家的《老子》、《莊子》及五行神仙三點:
十一、結論──《楞嚴經》得為中國佛教諸宗統一的代表經典
諸宗統一可有主觀及客觀的兩種意義:主觀統一是指透過義理的詮釋而將原義不同的諸宗統一,這種統一是主觀相對的,它宗並不同意而可打散,主觀統一的功用是在以自家的觀點提攝諸宗,《楞嚴經》中的統攝大藏,以及註疏中對外教的同源合一之說,便是如此。
客觀統一是指將原義相同而開展不同的諸宗統一,如以真常系一統中國的台、嚴、禪、淨等諸宗,這種統一是客觀的,諸宗理當同意,而客觀統一的功用則在於顯現超越各宗派的基本理論。
聖嚴在論述智旭時,曾提及「諸宗統一論」:
吾人考察《楞嚴經》的整體,是由七處徵心的觀心法門,說到各種禪境,以及應予注意的事項等看來,當不難看出,這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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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統括禪、教、律、密諸宗,而且包含禪與淨土念佛,同時也是性相共通之所示。[59]
詳言之,經中七大性具(卷三)、小大無礙(卷四)、念佛圓通(卷五)、壇儀神咒(卷七)及心戒律儀(卷八),顯然分別涉及了台、嚴、淨、密及律等宗的思想。而亦如太虛說:
..然一部中兼該禪、淨、律、密、教五,而又各各專重,各各圓極,觀之諸流通部既未概見,尋之一大藏教蓋亦希有;故唯本經最得通量。雖謂震旦佛教,皆信解本經、證入本經可也。[60]
本經理論確實對於中國佛教的各宗派皆有所專重圓極,且於佛教史中,「《楞嚴經》於中唐以後,是調和華嚴、天台、密教、禪宗的骨幹」[61],賢家據以解緣起,台家引以說止觀,禪者援以證頓超,密宗又取以通顯教」[62],足見此經的大通量,確實蘊含中國真常佛教諸宗派之義,進而得為諸宗統一的絕佳經據,且隱然成為了諸宗統一的代表性經典。而中國佛教的諸宗統一,三教同源之說與此經的流通,於明末同時達到高峰,也適當地反映出了此經與諸宗統一的密切關係。
總之,《楞嚴經》極可能是晚期印度佛教為了統攝、消化大藏的集錄之作,意在以真心之教指歸大藏義海。[63]但真常佛教直到中國才發揚大盛,愈形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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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應於真常佛教複雜化的發展,早期中國佛教也並未充份注意此經,而中國佛教在消化中國諸宗本身沉澱的深廣度之時,愈到晚期,才愈發現此經蘊藏深厚的消化力,極善於回應中國佛教所澱積的課題,因而此經也才愈得揚眉吐氣。足見,經中的義理蘊藏是極為豐富的,所以於中國明代之時才能再次消化、指導千年後所澱積的種種深廣理論。[1] 轉自水天論文,見張曼濤主編《大乘起信論與楞嚴經考》,頁389,(大乘文化出版社,民國67年初版)。
[2] 本文所謂的「宗派系統」,是因為註家不一定直屬於某宗派,卻以該宗觀點或教風註疏,所以本文統稱之為系統。本經的註疏簡史,可參考錢謙益《楞嚴經蒙鈔》,古今疏解品目,《卍續藏》卷13,頁503~506。
[3] 本文中的《楞嚴經》註疏的疏名,皆採較為簡略的統一格式,即《楞嚴經00》,而實際上有的疏名中冠上本經的二十字的經題,有的則冠以「大佛頂首楞嚴經」等。
[4] 太虛講,李子寬記,(續述佛頂首楞嚴),《海潮音》42.7期,頁22。
[5] 轉自錢謙益《楞嚴經蒙鈔》,同註2,頁858中。
[6] 智旭《宗論》4.3卷。轉自聖嚴著,關世謙譯,《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409,(臺灣學生書局,民國77年)。
[7] 岑學呂編,《虛雲和尚年譜》,頁234。
[8] 詳則又如太虛言:「證悟又二:一是悟便成行,或本悟法門、念念相應,或圓自在慧、塵塵入道,不須重起爐灶修鍊,洞上謂之內生王子。二是雖親悟得,未能念念相應,塵塵入道;則須選則勝方便門,苦下工夫,專修深入,洞上謂之未生王子。大約前者若曹溪等,不可多得。後者若牧牛圖等皆是。今阿難(本文按,阿難即《楞嚴經》中最主要的當機及請益之人)亦屬後者,為此方眾生選勝方便門,大權深心,誠可依也。(《楞嚴經研究》,文殊公司,民國76初版,頁67~68)
[9] 轉自正受,《楞嚴經合論》,《卍續藏》卷12,頁3中。
[10] 戒環,《楞嚴經要解》,《卍續藏》卷11,頁776下。
[11] 機鋒是唐、宋時代禪宗最新穎的教授法;佛教、佛學原來對於教授的原則,就有所謂「契機」的術語,佛學的機,有包括學者的資質、學力,與臨時所採用機會等教授法的幾個意義;到了禪宗的禪師們手裏,加以活潑運用,無論說法開示,與啟發學人慧思的方法和語句,都是如珠之走盤,不可方物了,包括教授法的運用,快利如鋒。(參考南懷瑾《禪與道概論》,頁50~51,老古文化公司,民國80年12版)
[12] 曾鳳儀《楞嚴經宗通》,《卍續藏》卷16,頁755下。
[13] 同註10,頁749中。
[14] 濟時將「四句綱宗」配合經文如下(《楞嚴經正見》,《卍續藏》卷16,頁638中下):
(1)奪人之法:奪人之法是破除執著自我的方法,濟時認為經中前三卷半便是奪人之法的運用:「佛見阿難誤墮處,即知眾生著妄處,不得不下手鏤其心骨,拔其見刺,於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七大之性,一一搗其巢穴,勦其命根,使其自解翻身,方見本來面目。」阿難著相妄起欣厭,不知道能欣厭的自我是虛妄的,佛遂先用奪人之法,將身心之性分析拆解,自我只是由五蘊諸法所緣起組成的,沒有常恆的實性,是緣起性空的,而諸法也是緣起性空的,如此掃盡自我之執,才能見到本來面目。
(2)奪境之法:奪境之法是破除執著外境的方法,濟時認為經中前三卷半至五卷半便是奪境之法的運用:「阿難既悟,但悟得體,未悟得用;但明得自己,未明得目前...是故世尊將目前山河大地、明暗色空等法,一一指歸腳下,說道世界眾生,不過是病眼之花,所執之自然因緣皆為戲論。譬之一巾,六結若除,是非頓掃,方盡法源。」阿難開悟諸法的本來面目,只是懂得將諸法還原為本體,至於如何從本體建立諸法,則又是另一層次之事。在此,佛用奪境之法,指出諸法的來源,不過是如 病眼所見的空花,不須執著。
(3)人境俱奪:人境俱奪是雙破人境執著的方法,濟時認為經中前五卷半至六卷半便是人境俱奪之法的運用:「雖然如是,猶是指蹤之極則,未為究盡,須再進一步,故借觀音一門... 重重轉入,入無所入,方是的矣。」阿難解悟自我及諸法的虛幻性,但仍佇留於紙上談兵的蹤跡,所以佛用人境俱奪之法,說明須再進一步,藉著修行而重重轉入,才能達到目的。
(4)人境俱不奪:人境俱不奪是已經超越人境的執著,故不須再奪了。雖說不奪,但對於執奪(執空)之人,無異也是奪奪。濟時認為經中六卷半之後,便是人境俱不奪的呈顯:「雖然此三句,乃是把手上高山,既到頂矣,須放卻柱杖子,重新下來,一步一步行過,立機立境,說顯說密,開方便之權門,接三乘之根性。」若已達到目的,自然不須再奪,所以經文最後呈現人境俱不奪的境界,有人、也有境,以曲成萬法,普渡眾生。
總之,禪家對於修道前、中、後的辯證歷程,有謂「修道前見山是山,修道時見山不是山,修道後見山又是山」,便同於四句綱宗的旨趣,不過角度略異。
[15] 宗密《禪源諸詮集都序》,卷1,頁9,(新文豐出版公司,民國76年)。
[16] 聖嚴《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同註5,頁408。
[17] 圓澄《楞嚴經臆說》,《卍續藏》卷12,頁671下。
[18] 轉自正受《楞嚴經合論》,《卍續藏》卷12,頁2。
[19] 禪宗以開悟為宗旨,藉著直指人心,使人易於覺悟,所以常站在本然天真、第一義的立場說話,而《楞嚴經》有些文句與禪宗十分契合,於此應用四句綱宗的架構一併提出:
(1)奪人之法:「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卷五),同於智常開悟之偈:「無端起知見,著相求菩提,情存一念悟,寧越昔時迷。自性覺源體,隨照枉遷流,不入祖師室,茫然趨兩頭。」(六祖壇經宗寶本‧機緣品第七) 再如,「將欲復真,欲真已非。真真如性,非真求復,宛成非相。」(卷七)惠能之偈,幾與之同出一轍:「若見於真者,是見盡非真。若能自有真,離假即心真,自心不離假,無真何處真。」(付囑品第十)這是從放下非本然狀的主體之知見,到挺立本然的主體之進路。是奪人之法。
(2)奪境之法:「汝但不隨分別...則汝心中,演若達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卷四),同於惠能所說:「外離相為禪(不隨分別),內不亂為定。外若著相,內心即亂(狂)。外若離相,心即不亂,本性自淨自定(歇即菩提)。」(坐禪品第五)這是從放下對客體的攀緣,不隨分別、離相,到挺立主體的進路,所以說歇即菩提,本性自定。是奪境之法。
(3)人境俱奪:「何藉劬勞肯絮修證」(卷四)、「勝淨明心,本周法界,不從人得」(卷四)、「圓滿菩提,歸無所得」(卷十),與行昌大悟之偈異曲同工:「我今不施功,佛性而現前,非師相授與,我亦無所得。」(機緣品第七)佛性本具,所以:不必施功,何藉修證;非師授與,不從人得;既然本具,所以也未有所得。是人(何藉修證、不從人得)境(無所得)俱奪之法。
[20] 如雲間云:「孤山以大師三止,消今經文,則知天台三止有懸合矣。故《止觀》云:『此三止名雖未見經論,映望三觀隨義立名』云云,今果得之《楞嚴》矣。」(轉自傳燈《楞嚴經玄義》,《卍續藏》卷13,頁6;或可參考智旭《宗論》4.3卷,16頁。轉自聖嚴《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同註5,頁434之考證)
[21] 轉自錢謙益《楞嚴經蒙鈔》,同註2,頁856上。
[22] 錢謙益《楞嚴經蒙鈔》,同註2,頁856上。
[23] 傳燈《楞嚴經前茅》,《卍續藏》卷14,頁685中。
[24] 參見傳燈《楞嚴經前茅》,同註21,頁684下。
[25] 袁世振,轉自傳燈《楞嚴經圓通》,《卍續藏》卷12,頁689中。
[26] 可見智旭《楞嚴經玄義》;或傳燈《楞嚴經玄義》。
[27] 傳燈《楞嚴經前茅》,同註21,頁686中下。
[28] 五重能所是修道歷程中的五重主客關係,傳燈以《楞嚴經》中「發兵討除」(卷一)之義申論五重能所而貫通全經(《楞嚴經前茅》,同註21,頁702~703):「譬如國王,為賊所侵,發兵討除,是兵要當知賊所在。」(卷一)「國王」喻本有妙性,為賊所侵」喻性為惑染,由此而有五重的修道層次:
(1)能起所起:「發兵討除,喻第一重能所,全性以起修。」台宗以「三」表示圓融,在佛性方面講三德之性,開悟三德之性以起相應的三觀之修。此經前四卷便在使人先悟性體,以起「奢摩它」三止觀之修。
(2)能觀所觀:「兵中主帥,喻第二重能觀三觀;知賊所在,喻所觀之境。」以性起三觀觀照相應的性具三諦之理,符於此經的三如來藏理。
(3)能用所用:「用奇用正,喻第三重能用所用。」以三觀起萬行之用,符應此經「首楞嚴王,具足萬行」(卷一)之說。
(4)能破所破:「群賊望風臣伏,喻第四重能破所破。」以三觀破除相應的三惑,「破情而不破法」,此經「七大性具」正顯此意。
(5)能證所證:「奏凱還朝,功歸聖主,喻第五重能證所證。」以三觀破除惑業,自我提升,「在因名觀,至果轉名三菩提」。符順此經「因地覺心,欲求常 住,要與果位,名目相應」(卷四)之說。
「如此五重能所為天台一家所傳秘旨,亦是《楞嚴》一經所傳法門。」
要之,五重能所的關鍵在於因果相應,悟後起修,由此而有三德、三觀、三諦、三菩提等層次。
[29] 總別觀心是智顗《摩訶止觀》的大綱,靈耀舉經證論(《楞嚴經定解》,《卍續藏》卷15,頁590上),指明《楞嚴》結經名之前與其後七趣五陰的關係,正是總觀無明心與別觀招報心的區分。並強調說:「先賢註釋非無才辯,顧於七趣五陰兩章俱無定指,後二俱無著落,轉覺前俱射覆,箕臼各是而莫肯相下,《楞嚴》一經迄為千秋不決之疑案矣。」標榜若不能洞悉總別的前後關係,則不能把握全經的主旨所在。
[30] 如乘時言:「若尋常將此一經,配合三觀,恐非本經要旨,世尊說法唯在直指人心,見性成佛。」(《楞嚴經講錄》,《卍續藏》卷15,頁4中)。再如錢謙益說:自孤山圓師稟天台三觀三止貼釋《楞嚴》...雖則印合《楞嚴》,實為開顯台觀,非以楞嚴註《楞嚴》也。」(同註2,頁507中。)
[31] 如太虛說:「若就如來之所說義,本經固唯圓頓...大佛頂首楞嚴王三昧者,境智、性修不二,總名圓頓止觀也。...本經選聞根為修圓通之要境,天台以意識為修止觀之要境...為尊本經所重圓通,令聞者於聞時專修一門...則雖以文殊簡去意識圓通者,簡去天台止觀可也。」(同註8,頁23)
[32] 交光《楞嚴經正脈》,《卍續藏》卷12,頁176下。
[33] 見懷遠《楞嚴經要鈔》,《卍續藏》卷10,頁79下。
[34] 華嚴六祖子璿,從禪出教,以華嚴宗旨參合天台義理的《楞嚴經義疏》盛行於世。其後稟承《義疏》又有,七祖淨源《楞嚴經修儀》、懷遠《楞嚴經要鈔》、元約《楞嚴經玄鈔》、道歡《楞嚴經釋要》、咸輝《楞嚴經義海》等疏。
[35] 子璿《楞嚴經義疏》,《卍續藏》卷10,頁817上。
[36] 同註30,頁177上。
[37] 子璿將《起信論》的本末五重,參合此經的開解脈絡(《楞嚴經義疏》,同註33,頁817中):
(1)唯一心為本源:「即此經常住真心,性淨明體。經標此心為宗本,故一切因果、世界微塵,因心成故。」標定真心是宇宙的本體,一切「唯心所現」(卷二)
(2)一心開二門:「約見約心,或破或會,至於備歷三科七大,咸言妙真如性等,即心真如門。經喻瞪目合手,生見燈光,性明圓故。因明發性,識精元明,性一切心等王,即生滅門。」既說真心,相對也有妄心,且真心之為本體,是妄心的憑依因,所以從一真心必定開出本體清淨(真如)與妄心染污(生滅)二門。既有染淨二門,從修證的立場,便當破妄顯體。顯體之後,如何從體起用?清淨之體起淨用不成問題,如何可能生起染污之用?這是心生滅門的源頭,因於妄明──「因明發性」明發性」─之故。
(3)依黎耶識明覺、不覺義:「本覺明妙,性覺必明,妄為明覺,覺非所明,因明立所等,即本覺不覺也。了然自知,發真歸原,覺迷迷滅,即始覺也。」心生滅門的本質如何?它的本質是真體與妄明和合的「黎耶識」,所以同時具有「覺」與「不覺」的性質。而修證的歷程中,從不覺而覺便稱「始覺」。
(4)依不覺生三細:「三相四輪,晦昧為空,空晦暗中,結暗為色等,即三細。」反於始覺,從不覺愈來愈迷,而產生對諸法的三細執著。
(5)依三細生六麤:「引起塵勞煩惱,聚緣內搖,趣外奔逸,業果眾生二種相續等,即後六麤。」從三細愈滾愈迷,而產生對自我的執著,導致生死相續。「由是,此經具詮本末。」
[38] 錢謙益說:「今經從金拳舉示,拂跡入玄,離相即法,見見離見,即真空絕相觀也。常性周圓,妙真如性,即理事無礙觀也。性空真覺,含吐十虛,即周遍含容觀也。」(《楞嚴經蒙鈔》,同註2,頁510中)
[39] 。同註12,頁670上。
[40] 《楞嚴經》論述宇宙發生論的其中一段經文如下:「覺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無同異中,熾然成異;亦彼所異,因異立同;同異發明,因此復立,無同無異。如是擾亂,相待生勞。勞久發塵,自相混濁,由是引起,塵勞煩惱。起為世界,靜成虛空,虛空為同,世界為異,彼無同異,真有為法。」(卷四)一般將此段經文配合《起信論》的宇宙發生論中的「三細六麤」的種種具體過程,但經文似乎更重視其中的抽象性原理,經文提及執取意識在能、所、同、異間的辯證關係是宇宙發生的原理:動因是意識欲攀緣對象,以攀緣之力,致使境界召感現行;又基於行、想、受等虛妄分別的作用,內在對立不斷分化;而不同階段的意識的開展,映現為世界、虛空、自我等萬法。
[41] 佛經中,《無量壽經》、《觀無量壽經》、《阿彌陀經》三經專論西方淨土,被淨宗稱為「淨土三經」。清末魏源補入《華嚴經‧普賢行願品》為淨土第四經。(《淨土五經讀本‧淨空序》,佛陀教育基金會,民國78年初版)
[42] 《淨土五經讀本‧印光重刊序》,同註39,頁6。
[43] 印光大師文鈔(上),頁86,(青蓮出版社,民國76年)。
[44] 通理《楞嚴經指掌》,《卍續藏》卷16,頁10下。
[45] 智旭《楞嚴經玄義》,《卍續藏》卷13,頁197中。
[46]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卷上,「七大」條,頁375,(新文豐公司,民國74年4版)。
[47] 參考方東美《中國大乘佛學》,頁439~444,(黎明文化公司,民國77年3版)。
[48] 胡氏道:「天地萬物本末始終皆一道,所以生生化化而無終窮。若曰佛所言天地初造之法,非據已有世界而為言也。彼八卦五行摩盪生剋者,蓋已有世界之事也。敢問天地初造之法,誰實起之?已有世界之事,誰實主之?於初造已有二者之間,誰實分之?今春夏秋冬之序,雷霆風雨慘舒之變,是皆萬物所以生成,而造化所以不息者,自古至今未嘗差舛。是可信乎,為不可信乎?若其可信,則佛說為誕,而中國 聖人所言,八卦五行之理,乃實理也。若其不可信,則此世界乃偽妄不真,但可為有父子君臣者所居,而非學佛談空者之所宜往矣。」(《崇正辯‧卷三》,轉自荒木見悟著,楊白衣譯,(易經與楞嚴經),《佛光學報.三》,頁361)
胡氏的批判頗見哲理意味,提出三問質疑,如何是宇宙的起源?宰制宇宙的動力?本體與現象間的關係?不過,這三問早在《楞嚴經》中富樓那便已問及:「世尊!若復世間一切陰處界等,皆如來藏,清淨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次第遷流,終而復始?又如來說,地水火風本性圓融,周遍法界,湛然常住。世尊!若地性遍,云何容水?」。但胡氏不就《楞嚴經》的內容探討,卻四兩撥千金地以眼前所見到的造化之理是否可信作為重點,進而再強調出學佛破壞人倫的基礎,可說表明出胡氏自家信念的立場,但對佛學並不能相應地理解。佛學雖具有真妄的世界觀,但在真妄的辯證發展中,包含了許多層次的相對真理,這須透過嚴密的判教加以消化,不能單純地將佛裡視為只有真妄二層。胡氏將《楞嚴經》的虛妄世界觀與造化之理對立,便是罔顧佛學教義的多層真理性。
[49] 朱熹道:「所云釋氏見處只是要得六用不行則本性自見,只此便是差處。六用豈不是性?若待其不行,則是性在六用之外,別為一物矣。譬如磨鏡垢盡明見,但謂私欲盡而天理存耳,非六用不行之謂也。」(《朱子文集‧卷五十九答陳衛道》,轉自荒木見悟(易經與楞嚴經),同註46,頁361)
朱熹以體用一原的觀點,批判體用有隔的實踐方法。但是,體用問題的根源在於真妄的層級差別上,所以朱熹雖點出體用問題,卻也未能入理深談。
[50] 荒木見悟(易經與楞嚴經),同註46,頁368。
[51] 焦竑《楞嚴經評林》,《卍續藏》卷15,頁218上。
[52] 陸氏將佛義與儒理的類似性加以比附:「晚討竺墳(印度經典),剮心健相(楞嚴經),質成魯誥(儒書),自信同源。竊以虞傳精一(尚書),孔絕四勿(論語),子思指實相於未發(中庸),曾子以定慮(大學)易止觀,與彼軻書知性知天萬物備我之說(孟子),儒門宗旨,何異西來...三教聖人,曾二語哉!」(《楞嚴經說約》,《卍續藏》卷14,頁614上。
[53] 同註48,頁210中下。
[54] 轉自錢謙益《楞嚴經蒙鈔》,同註2,頁862~863。
[55] 同註5,頁35。
[56] 同註21,頁685下。
[57] 可見:傳燈《楞嚴經前茅》,同註21,頁686上;錢謙益《楞嚴經蒙鈔》,同註2,頁851上。
[58] 轉自錢謙益《楞嚴經蒙鈔》,同註2,頁874中。
[59] 同註5,頁441。
[60] 同註8,頁3。
[61] 常盤大定,轉自聖嚴《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同註5,頁434。
[62] 呂澄,轉自愍生,(楞嚴百偽辨),《香港佛教.80.11》,頁8。
[63] 如德清依據經中「統攝大藏、徹心之源」的內容,反溯此經的產生原由:「故結集者,慮恐末世修行之士智識狹劣,而教海汪洋,難究指歸,故推報化二佛所說,從本垂末,攝末歸本,二種法輪,總於一代時教中拈出一心,特顯眾生從悟至迷...使修行之士一覽無餘。」(《楞嚴經通議》,《卍續藏》卷12,頁533下)且經中每卷題下記有「一名中印度那爛陀大道場經,於灌頂部錄出別行」的小字註,似說明此經便是在那爛陀寺所編定的經典。又依經中密教壇儀看來,此經的編集年代應在六世紀中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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