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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与宗教和谐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5日
来源:不详   作者:加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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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发展与宗教和谐

  作者:加润国 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研究中心

  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的,是对中国共产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在宗教工作中坚持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必须全面考察宗教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深入挖掘宗教文化的和谐理念和资源,系统总结各国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理论成果和经验教训,科学阐述和贯彻我们党的宗教理论和宗教政策,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宗教论。

  一、科学发展看宗教,深刻认识“根本是长期性”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要更好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各方面事业有机统一、社会成员团结和睦的和谐发展,既通过维护世界和平发展自己、又通过自身发展维护世界和平的和平发展。

  在宗教工作中贯彻“第一要义是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的观点看宗教,充分认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任何宗教,但我们又是历史唯物主义者,必须以科学的历史的观点看待宗教,全面认识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深刻历史根源、社会根源、心理根源,全面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宗教的本质是崇拜超自然力,认为超自然力支配个人、社会及世界,这是由于过去的人们不理解自然力及社会力这个事实造成的。宗教产生后,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不断改变其形式和内容,经历了氏族-部落宗教、民族-国家宗教和世界宗教等基本形态。在现代社会,宗教产生和存在的历史根源(由于生产力低下导致人们对自然力和社会力的愚昧无知)已极大削弱(这是原始的氏族-部落宗教和古代的民族-国家宗教逐渐被世界宗教取代的重要原因),但导致宗教产生和存在的社会根源(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心理根源(由于各种形式的不平等和不公正给人们造成的心理失衡)依然大量存在。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但生产力水平还不高,经济社会的发展还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改革开放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极大地提高了我国的综合国力和人民的生活水平,但私有制经济在一定范围内的复活和贫富差距的扩大也为宗教扩大影响创造了条件。因此,宗教在我国不仅没有衰落,而且有很大的发展,将长期存在并发挥影响,这是客观现实,也是必然规律。我们只有以科学发展的观点看宗教,深刻认识宗教以超自然幻想的方式反映自然和社会支配力量的本质、根源和规律,才能深刻认识宗教长期存在的客观必然性,既不用行政手段压制宗教,也不放弃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而是坚持不懈、扎实有效地开展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调动宗教信徒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宗教文化的积极作用,努力使长期存在的宗教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相协调、相适应,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平发展多帮忙、不添乱。

  二、以人为本看宗教,牢牢抓住“关键是群众性”

  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坚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在宗教工作中贯彻“核心是以人为本”,必须从关心群众、团结群众、服务群众的立场看宗教,深刻认识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宗教的存在,是以大量群众信奉为前提的。世界上影响大的宗教,都有很大数量的信徒。根据国外有关统计,现在世界上各种宗教的信奉者约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八十。解放初期,我国的总人口有四亿多,周恩来总理估计五大宗教的信奉者约有一亿。现在我国的总人口有十三亿多,据一些学者的估计,我国五大宗教的信奉者约有三亿。这说明,宗教是普遍存在的一种群众性的社会现象。胡锦涛同志指出:“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一些人到宗教中去寻求精神寄托和心理慰藉,宗教在部分群众生活中的影响有所增强。”这说明我国宗教的存在有深刻的根源,宗教问题的群众性更加明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对宗教问题的研究和解决必须进一步加强。宗教信仰的基础是有神论,马克思主义的基础是无神论,有神论世界观与无神论世界观是对立的。共产党必须坚持无神论,宣传无神论,把宗教有神论的本质和根源告诉群众,帮助他们成为社会主义者(恩格斯说社会主义者是实践的无神论者)。共产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要坚持和宣传无神论,帮助群众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但宗教是长期存在的群众性文化现象,宗教信仰自由是基本人权,信不信教、信何种教,应该由群众自己选择和决定。在正常情况下,广大人民群众,不管信教或不信教、信这种教或信那种教,都是党的基本群众,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我们必须从关心群众、团结群众的立场看宗教,全面认识宗教对相当一部分群众有较大影响的社会现象,深刻认识宗教问题本质上是部分群众的思想信仰问题。一方面,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宣传无神论,帮助人们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努力培养越来越多的社会主义者;另一方面,我们要积极主动地帮助信教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努力把广大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共同奋斗。

  三、唯物辩证看宗教,切实把握“特殊的复杂性”

  科学发展观,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要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在宗教工作中贯彻“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必须以唯物辩证的观点看宗教,切实把握宗教问题的特殊复杂性。宗教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宗教问题从来就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总是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历史和现实的矛盾相交错,具有特殊复杂性。宗教有神论在本质上是虚幻的,但宗教信仰、宗教感情以及同这种信仰和感情相适应的宗教仪式和宗教组织具有复杂的社会功能,发挥着多方面的社会作用,这是实在的。在古代阶级社会,宗教一直是不同国家和民族精神文化的主要形式。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宗教有神论遭到致命打击,但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又极力恢复宗教,把宗教作为传统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加以维护。在旧中国,在长期封建社会和一百多年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我国各种宗教曾经被统治阶级控制和利用,起过重大的消极作用。新中国成立后,经过社会经济制度的深刻改造和宗教制度的重大改革,我国宗教摆脱了反动阶级的控制和利用,成为信教群众自办的宗教事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宗教逐步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逐渐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宗教中蕴涵的建筑、绘画、雕塑、音乐、文学、哲学、医学等优秀成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益资源;宗教道德中的弃恶扬善等内容,对鼓励信教群众追求良好的道德要求有积极作用;宗教信仰对信教群众的心理慰藉,对稳定信教群众的情绪、调节信教群众的心理也有积极作用。同时,宗教问题上仍然存在很多矛盾,这些矛盾主要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经常受到某些阶级斗争和国际上复杂因素的影响。胡锦涛同志指出:“冷战结束后,因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引发的矛盾和冲突不断发生,宗教因素在国际社会和国际斗争中的影响明显上升。西方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同我们争夺群众。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打着宗教旗号加紧进行破坏民族团结和分裂祖国的活动。我们对宗教在部分群众中的影响要认真分析和正确引导,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的危害要高度警惕和严密防范。”因此,我们必须以唯物辩证的观点看宗教,全面认识宗教问题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因素相交织的复杂状况,努力探索和掌握宗教问题产生、发展、演变的规律,妥善处理复杂敏感的宗教问题,不断提高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和有利环境。

  四、统筹兼顾对宗教,妥善处理“宗教关系”

  科学发展观,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统筹兼顾。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善于从国际形势发展变化中把握发展机遇、应对风险挑战,营造良好国际环境。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

  在宗教工作中贯彻“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关系,保持和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是我国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关系,也是统一战线需要全面把握和正确处理的重大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五个方面的重大关系,保持和促进这五个方面的重大关系和谐,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事关党和国家的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睦的社会,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要巩固和扩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关系,充分调动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性。要统筹宗教诸要素之间、宗教与宗教之间、宗教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保持和促进宗教内部诸要素之间、宗教与宗教之间、宗教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和谐。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团结与合作,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世界和平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和谐世界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要充分认识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复杂性,统筹国内工作和对外关系两个大局,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善于从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中把握宗教问题、管理宗教事务、攻克重点难点、加强外事外宣,不断开拓宗教工作新局面,为保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贡献。

  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和谐社会宗教论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宗教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根据宗教存在具有长期性、宗教问题具有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的理论认识,按照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发挥宗教文化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的基本要求,深入挖掘宗教中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理念和资源、全面总结各国处理宗教问题中推动科学发展的经验和教训,认真解决我国宗教工作中阻碍科学发展的重点和难点,系统阐述促进宗教工作科学发展的理论和政策,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化和新发展,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宗教论,不断开创宗教研究和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全面考察宗教与经济社会发展互动的历史和现实,深入挖掘宗教中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理念和资源

  宗教产生后,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经历了氏族-部落宗教、民族-国家宗教和世界宗教等基本形态,对不同民族和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历史发展到今天,氏族-部落宗教和民族-国家宗教的领地已明显缩小,但其社会影响仍不可小视。至于世界宗教,其社会影响虽已发生很大变化,但并没有明显减弱。当今世界,信仰各种宗教的人数仍占总人口的约80%,其中影响最大、信徒最多的是三大世界宗教。基督教(包括天主教、东正教和新教)的信徒约22亿,伊斯兰教的信徒约13亿,佛教的信徒约3-4亿,三大世界宗教的信徒加起来接近39亿,占世界总人口的60%还多。巴哈伊是新兴的世界宗教,很可能是发展最快的新兴宗教。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最大的是儒、释、道三教,现在影响较大的是佛教、道教、伊斯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这五大宗教,除道教为中国土生土长的民族宗教外,都是古代或近代从外部传入的世界宗教。无论是各国历史和现实中的三大世界宗教,还是古代中国的三大宗教及当代中国的五大宗教,它们都是客观存在的社会历史现象,都对所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从历史和现实来看,宗教的社会作用具有两重性,宗教既包含有利于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也包含不利于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消极因素。我们必须全面考察世界宗教、中国宗教以及历史上和现实中的宗教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影响,深入挖掘宗教中有利于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全面分析宗教中不利于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消极因素,扬善抑恶、趋利避害,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服务,为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科学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服务,为发挥宗教文化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服务。

  2、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系统总结各国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理论成果和经验教训,为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国宗教问题提供借鉴

  宗教作为历史悠久的传统文化和影响广泛的现代文化,具有非常复杂的社会功能。早在160多年前,马克思就指出:“宗教是这个世界的总理论,是它的包罗万象的纲要,它的具有通俗形式的逻辑,它的唯灵论的荣誉问题,它的狂热,它的道德约束,它的庄严补充,它借以求得慰藉和辩护的总根据。宗教是人的本质在幻想中的实现,因为人的本质不具有真正的现实性……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心境,正像它是无精神活力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1844)这说明,宗教不仅具有世界观、价值观、神圣化、意识形态、自我实现等意义功能,而且具有社会控制、社会抗议、道德约束、情感表达、心理抚慰等秩序功能。西方宗教社会学家认为,宗教既有特别突出的显性功能,也有不太突出的隐性功能,既有促进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正功能,也有阻碍科学发展、破坏社会和谐的负功能。江泽民同志指出:“宗教往往构成一种非常强大的社会力量,处理得好,可以对社会发展和稳定产生积极作用;处理得不好,就会产生消极作用,甚至产生很大的破坏作用。关键看能否有效地管理和引导宗教,减少宗教中的消极因素,发挥宗教中的积极因素。”放眼世界,各国对宗教的管理和引导,有很多成功的经验,但也有不少失败的教训,我们不仅要借鉴它们成功的经验,而且要吸取它们失败的教训。我们必须对宗教影响群众的方式及其发挥作用的机理进行深入分析,对各国管理和引导宗教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进行认真总结,为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国宗教问题服务。

  3、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深入研究和解决宗教领域中影响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不断开创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领导宗教工作取得重大成就。全面贯彻和进一步完善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使之进入党的十七大报告和新修订的党章,保持了宗教政策的稳定性和与时俱进;研究制定和颁布实施《宗教事务条例》,推进了宗教事务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加强对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渗透的研究和治理,抵御宗教渗透取得重要进展;提出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关系、保持和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等新思想,推动了宗教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深入研究当代世界宗教问题和我国宗教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了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和国家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等等。当前,我国宗教工作总的形势良好,但也存在一些影响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一些地方宗教活动混乱,教徒发展泛滥,乱建寺观教堂、滥塑佛像和以各种借口聚敛钱财的现象屡禁不止;一些地方早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死灰复燃,利用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的情况有所抬头;因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和干涉内政依然严重;打着宗教旗号的邪教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依然猖獗;不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干涉正常宗教活动、侵犯宗教界合法权益的情况在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爱国宗教团体和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还比较薄弱;等等。这些问题,有的是原有问题在新条件下的延续和发展,有的是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其中大量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也有一些是敌我性质的矛盾,还有两类矛盾相互交织的复杂情况。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加以解决。

  4、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科学阐述和贯彻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化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宗教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在实践中提出和发展了一系列符合我国国情的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体系,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第二次中国化。在基本观点层面,我们党主要提出和发展了关于宗教存在和宗教问题的“三性”理论。我们党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本质观、宗教根源观、宗教形态观和宗教规律观,提出和发展了以“宗教存在具有长期性”为核心命题的马克思主义宗教存在观,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奠定了理论基础。我们党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作用观,提出和发展了以“宗教问题具有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为核心命题的宗教问题观。在基本政策层面,我们党根据自己提出和发展的中国特色宗教存在观、宗教作用观和宗教问题观,提出和发展了以“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核心内容的宗教政策观。在基本工作层面,我们党根据自己提出和发展的宗教问题观和宗教政策观,提出了以“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和“宗教工作最根本的是做信教群众的工作,是要团结和教育信教群众为祖国富强和民族振兴积极贡献力量”为核心内容的宗教工作观。上述宗教本质观、宗教根源观、宗教形态观、宗教规律观、宗教存在观、宗教作用观、宗教问题观、宗教政策观和宗教工作观,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体系。我们要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宗教工作的新要求,科学阐述和全面贯彻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积极探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宗教论,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化,不断开拓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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