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持盗经版 县令查办
住持盗经版 县令查办
田福月
著名的佛教圣地房山的云居寺的石经,始刻于隋大业年间。历经唐、辽、金、元、明六个朝代,一千余年。刻经1122部,3372卷,刻石14278块。工程之大,历史之悠,可称世界之最。在这样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怎样保护这珍贵的历史文物。是极不寻常的问题。明代曾发生过寺内主持盗石经渔利的事件。
据《白带山志》载,明代万历年间,朝廷对房山石经极为重视,视为国宝,曾派憨山和紫柏(注)两位名僧到云居寺参拜佛教石刻大藏经、了解保护情况。同时察看了佛宝(佛舍利)的保护和珍藏情况。然而却招至了当时的主持僧擅发贪欲之心。在两位名僧视察不久,便进行了挖掘盗卖石经的活动。从中渔利。据日本学者本善隆在(1935年)《东方学报》上载:“在压经塔下的东南丛林中有一块小碑,碑文字样格式如下:
房山县奉巡关察院明文
照得西域寺塔下有石刻藏经,被主持僧人擅发渔利,深可痛恨。
除究革外,仍委房山县曲史督,用砖、石修砌永不许开发以致损坏。违者该县严行究处,勿得宽纵,故兹刻石禁示。
万历十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奉立
从这块碑文来看,寺僧挖掘石经贪渔利是从明代开始的。到了明末,有知县的命令(指碑文)寺院才得复兴。
本善隆在文章最后写到:“我访问的时候(1935年春末)还有这块小石碑,对以后的人说起这件事时,都说没有这块碑了。”(是否在1939年日伪修岗楼拆南塔时没的,已无法考证)。
从此碑文上已雄辨地证明:历史上确实有寺中僧人盗卖石经的不道德行径。同时亦证明当时的县令通晓保护历史文物的重要,其有远见卓识的眼光。
注:
憨山,名德清;紫柏,名真可、字达观。二僧同是明代四大名僧成员。明万历十五年到云居寺探宝。时过五年(即万历二十年)二位经手将云居寺的佛舍利运往京城皇宫中供奉。
(《房山文史资料》第8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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