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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宗教伦理学研究状况与发展趋向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4日
来源:不详   作者:王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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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宗教伦理学研究状况与发展趋向的思考

  王文东

  作者简介:王文东,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教授、博士 (北京 100081)。

  〔摘要〕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宗教伦理学研究从无到有、从不重视到重视、从自发到自觉,逐步开展,取得了重要成就。宗教伦理学研究兴起的主导原因是:中国社会宗教信仰广泛存在的客观性和复杂性、良好的民族宗教政策环境、现代宗教对社会道德和信仰的挑战,以及宗教与道德之间关系的内在一体性。在不断整理和总结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我国伦理学研究者做出了开拓性探索,使宗教伦理学逐步系统化、学科化。宗教伦理学研究发展趋向体现为:学术视阈不断拓展,基本理论研究走向深化;比较研究持续推进,理论、应用层面多元发展;客观理性的学术态度逐步确立,科学方法论体系日渐形成;针对现实问题的应用研究成为主流,理论建构显示活力。

  〔关键词〕 改革开放 中国 宗教伦理学

  〔中图分类号〕 B82-05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1539(2010)04-0153-05

  宗教伦理学(the Ethics of Religion)是一门跨界于伦理学与宗教学之间的、以宗教伦理事象与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人文学科。改革开放初,与我国伦理学和宗教学学科的恢复和初步发展相适应,一些学者开始涉足宗教伦理领域,到目前为止,不仅研究者增多,而且研究成果也取得了重大突破。现在已形成了以宗教伦理实体(宗教体制)为基础,以宗教学和伦理学、宗教史和伦理史为两翼,以宗教之伦理意识、伦理活动、伦理规范为内容,以多学科方法诠释宗教伦理的学术特色[1]。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传统的国家,也是一个集中了世界上坚持无神论的大多数人口的国家。当今社会主义社会里宗教伦理在理论上日趋精进和深入,实践上更强调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因此关注三十年来宗教伦理学研究状况与发展趋向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三十年来我国宗教伦理学的研究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围绕着宗教如何适应社会主义这一主线,我国宗教伦理研究状况体现为从无到有、从不重视到重视、从自发到自觉,逐步开展,成就显著,大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

  (一)第一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末

  就宗教研究著述而言,在1910年至1979年只有67本,而从1980年至2000年则有394本著作问世。由于对人才的需求和理论需求的增长,高校在设立相关研究机构方面分别于1994年和1998年形成两个高潮,一些大学和科研院所设立了有关宗教与道德文化的专门研究机构或中心,有关科研项目增加了宗教伦理研究的比重。这无疑推动了宗教伦理学的研究,表现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上。

  在宏观层面上,在中西比较文化思潮中兴起了不同宗教伦理(如儒教伦理与基督教伦理、道教伦理与新教伦理等)以及中国传统宗教伦理与现代宗教伦理的比较探讨,出现了一些综合性、基础性的研究成果。吕大吉著的《人道与神道——宗教伦理学导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是其中的代表作,该书以唯物史观作为理论依据,指出宗教与伦理都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体现出明显的对称性,论证了宗教与伦理就其自身而言都不能成为对方的根据和源泉,各种宗教体系所谓的道德,事实上由人—神之间的行为规范和人—人之间的行为规范两个部分组成[2]。还有余英时关于近代中国宗教伦理与现代伦理的比较,马克斯·韦伯对基督教、道教等宗教伦理的比较备受学界关注并由此形成了大量有关韦伯宗教伦理研究的论文。孔汉思、库舍尔编著的《全球伦理——世界宗教议会宣言》(何光沪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在我国学术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全球伦理”等用语成为流行话语,并成为宗教伦理研究的前沿热点之一。张志刚和斯图尔德主持编写了《东西方宗教伦理及其它》(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年版),这是第三届中美哲学与宗教研讨会论文集,论文广泛体现了中美学者的不同视野和学术观点。总而言之,宏观研究主要还是阐述各大宗教的伦理规范和价值体系,反思其在社会生活中的适应性,成果形式多是一些论文和原理教材的若干专题。

  在微观层面上,特种民族宗教伦理受到伦理学者和宗教学者的重视。如在佛教方面,丹珠昂奔发表了关于藏传佛教伦理的系列论文,其中《佛教对藏民族伦理观念的历史性影响》(收入《藏学研究文集》,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从历史和理论的角度阐释了藏传佛教伦理的形成、发展及其与藏族伦理的关系,论述了藏族宗教伦理史中关于善恶、义务、良心、勇敢等内容。方立天的《中国佛教伦理思想论纲》(《中国社会科学》1996年第2期)和《佛教伦理中国化的方式与特色》(《哲学研究》1996年第6期)等论文,提出了研究佛教伦理的基本思路、方法及纲要。一些学者还从佛教教义戒律入手,分析佛教伦理的结构层次,探讨其理论基础,并对南传上座部、藏传佛教、天台宗、净土宗伦理思想进行了具体研究;另有学者挖掘了佛教在生态、家庭等方面的应用内容,着眼于佛教伦理的现代转换与当代价值。代表作有张怀承的《无我与涅槃——佛教道德精粹》(湖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王月清的《中国佛教伦理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李明芳的《大乘佛教伦理思想研究》等。释昭慧于1995年出版的《佛教伦理学》和1998年出版的《律学今诠》(台湾法界出版社)两书中提出“缘起”是一切佛法理论的“基本公式”,是所有各学派、宗派的最大公约数,可以推演出由浅至深、由狭至广的伦理思想及各种层次的伦理规范之原理,由此建立了佛教伦理学的基本体系结构。此外,道教伦理、伊斯兰教伦理研究方面也发表和出版了一些成果。

  (二)第二个阶段:本世纪初至现在

  宗教伦理学研究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设立重点课题——“宗教与伦理”研究,教育部也设立“宗教伦理研究”课题,学术研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层次:一是基础理论的宏观、整体研究;二是对特种宗教伦理的研究;三是对宗教伦理的应用研究。

  一是各大宗教传统伦理研究继续推进,同时兴起了“全球伦理”的讨论热潮,一些大学完善了相关研究机构并开设专门课程,从宗教伦理在社会生活和历史发展中的具体作用来深入研究其伦理特性。围绕宗教对话而阐发的全球(普世、世界)伦理构想,推动了宗教伦理学的研究。我国学者结合中国的实际,基于宗教对话的全球伦理构想展开了讨论,形成了不少专著与论文,如万俊人的《寻求普世伦理》(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刘述先的《全球伦理与宗教对话》(台湾立绪文化2001年版)、何光沪与徐志伟主编的《对话二:儒释道与基督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卓新平主编的《宗教比较与对话》(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等。

  二是出现了不少以传统民族宗教伦理或现代宗教伦理为选题的学位论文,代表性的有陈登的《利马窦伦理思想研究》(湖南师大2002年博士论文)、李元光的《宗喀巴大师的宗教伦理思想研究》(四川大学2004年博士论文)、边培军的《基督教生态伦理思想初探》(山西大学2004年硕士论文)、郭正春的《纳西族东巴文化中的伦理观研究》(清华大学2005年硕士论文)、顾世群的《〈古兰经〉伦理思想研究》(东南大学2006年博士论文)等,相关交流、研讨亦不断扩大。伦理学、宗教学研究项目中涉及宗教伦理的分量显著增加,出现了一批专业论著,如杨捷生的《伊斯兰伦理研究》(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版)、董群的《禅宗伦理》(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业露华的《中国佛教道德思想》(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蒲正信的《佛教道德经典》(巴蜀书社2001年版)、昭慧法师的《佛教规范伦理学》(法界出版社2003年版)等,总之,这类成果标志着宗教伦理学研究进入了活跃时期。

  三是学理上的逐步系统化、学科化,代表性的论著有陈麟书的《宗教伦理学概论》(宗教文化出版社2006年版)和笔者所撰的《宗教伦理学》(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陈著认为:宗教伦理是一个庞大的理论体系,其共同点都是以信仰为本、以劝善去恶为体,但不同的宗教对于其自身伦理的解读是有所不同的,甚至有很大的差异性,这是由于各宗教自身所处的不同历史的发展过程所形成的。各种类型的宗教伦理都体现了当代宗教伦理的世俗化趋向。《宗教伦理学》则以马克思主义的伦理观、宗教观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论为指导,综合运用伦理学、宗教学等方法,确定了宗教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学科性质,明确了研究态度和方法,划定了学科范围,分析了宗教伦理的结构、形态、特征以及宗教伦理的价值、要素及个体宗教伦理意识,同时还概述了中国少数民族宗教伦理的主要形态。这两部著作在概念的准确性、体系的完整性及方法的科学性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缺陷,但在阐释宗教伦理基本理论并使之系统化方面仍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总之,宗教伦理学已成为我国伦理学学科发展的一个特殊领域和重要方向,三十多年来其研究特点体现为:一是宏观把握能力较强,基本理论研究扎实,对一些具体问题阐述比较深入,其中对于中国各民族的宗教伦理的研究成果较为明显;二是重视宗教伦理和社会的适应性研究,探求宗教伦理的合理性基础;三是在实践方面关注了宗教伦理对于社会人生、生态环境和终极追求的道德意义。其中亦存在不足:一是尚缺乏学科意识,代表性的成果和方法论的创新较少,全国伦理学会或宗教学会都还未成立宗教伦理学专业委员会;二是研究者对于伦理学原理、伦理史的自觉关注极少,绝大多数研究者是宗教学领域的学者,而伦理学者研究宗教伦理大多又缺乏对宗教学的系统学习;三是缺乏有深度的比较研究,不同研究者之间的对话较少,且应用研究范围狭窄,缺乏科际整合视野。

  二、宗教伦理学研究逐步兴起的原因

  三十年来,我国宗教伦理学研究兴起的主要原因在于四个方面。

  (一)宗教信仰广泛存在的客观性和复杂性

  与传统普遍认为的中国是无宗教信仰的国家的看法不同,我国大多数民族都信仰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宗教,而且所信仰的宗教大多是伦理型的宗教,现阶段各种宗教信徒(约1亿多人,少数民族信仰者超过2600万人,超过信教人口总数的25%)总人数还在不断增加。各民族所信仰的宗教大体上包括三种:第一类是信仰世界性宗教,主要是佛教(汉传佛教、藏传佛教、南传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基督新教、东正教)、伊斯兰教以及道教;第二类是民族、民间宗教,主要是萨满教、东巴教、本主教、苯教、毕摩教、麽教、师公教等,这些是原生型的民族宗教;第三类是传统的多神崇拜,包括土地崇拜、天体崇拜、动植物崇拜、鬼魂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灵物崇拜等。在国际上许多民族仍然在宗教信仰中寻求建立精神家园的环境下,中国一些民族仍在构建本民族信仰的价值“屋顶”。具有多民族宗教信仰的中国社会在近几十年里基本上保持着稳定、凝聚、团结、和谐发展的态势,这与宗教冲突给世界上一些民族、国家的稳定和发展造成深刻影响的复杂环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二)我国良好的民族宗教政策环境

  在当今中国社会,从执政党到民间都趋于认同宗教具有民族和谐、社会稳定、文化交流、伦理教化的价值和功能,宗教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可以适应的,宗教伦理与社会主义道德虽然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意识形态,但是社会主义执政党可以积极引导宗教伦理与社会主义道德相适应,并使两者良性互动、和谐共处。特别是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之后,这些国家原有的民族宗教问题骤然凸显,东正教伦理地位上升,社会秩序与道德出现了严重滑坡的局面。在这种形势下,我国高度重视民族宗教问题,在引导宗教如何适应社会主义的问题上,不仅重申了政治上爱国守法的原则,而且进一步强调可以“利用宗教教义、宗教教规和宗教道德的某些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3]。十七大报告提出:“促进党政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说,良好的民族宗教政策环境无疑是激发学术界逐步重视研究宗教伦理问题的适宜土壤。

  (三)现代宗教对社会道德和信仰提出了挑战

  在现代意义上,世界宗教业已培育了具有巨大权力和资源的宗教精英和政治精英,能形成跨文化的认同感和效忠感,或能提供根深蒂固的神学基础和合法性基础,由此无疑构成了强有力和最重要的文化全球化形式[4]。随着全球化以来的逐步开放和多元发展,中国宗教“自我意识”开始复苏,进入了一种多元化、不均衡、无定势、与主流意识形态积极对话的态势[5]。现阶段我国主流道德是社会主义的无神论道德,有神论道德一般不会对社会道德产生足以改变其地位的重大影响。但是,随着全球化带来的市场经济、技术理性、民主政治以及公民信仰自由观念的逐步确立,加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规范体系还未达到完善,宗教还有存在的条件,社会道德和信仰由此必然会受到挑战。那些感到焦虑、无助的人们陷入了心灵的困境,他们带着对心灵宁静的期盼将目光投向有神信仰,渴望从中获得解脱的希望。而宗教则希望信仰不仅能规范信徒,也能对当前社会存在的某些道德失控现象产生矫正作用,更希望为现代人提供安身立命的伦理依据。应该说,这是现代宗教对社会道德和信仰产生挑战的一个重要基础。

  (四)我国各大宗教及民族传统宗教与道德之间某些关系的内在一体性

  现代化使人们以一种理性主义态度扬弃传统道德中的宗教形式,但又不能简单地割断道德与宗教的联系从而使道德失却其神圣性。如涂尔干所认为的,在过去的社会中,“某些道德观念逐渐与某些宗教观念相统一,甚至达到了这样的程度,即两者之间已经变得毫无差别”。“在道德教育的道德理性化过程中,如果人们只限于把所有宗教的因素从道德纪律中剔除出去,而取而代之,就几乎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这样的危险:把所有真正意义上的道德因素一并取消掉。”[6]这说明道德的神圣性、合法性曾长期借助于超验的方式获得,所以应当在道德理性化过程中努力寻找出曾以宗教形式存在的某种道德精神及其价值合理性依据。现代社会的生态、环境、资源、核战争的危险等全球性伦理问题严重威胁着人类的安全,在对这种威胁的反思中,宗教一方面借助于超世的存在来赋予人、人的创造活动以神圣的地位;另一方面,又借超世的存在给人和人的创造活动以约束,克服当代文化中的享乐主义、个人至上倾向。如孔汉思所说:“人类迫切需要社会的和生态的变革,但是人类对灵性更新的需要也同样迫切。……宗教的灵性力量可以提供一种基本的信赖感,一种意义的根基,终极的标准和精神的家园。”[7]

  三、当代中国宗教伦理学研究的发展趋向

  宗教伦理学研究目前已取得了很大进展,形成了特色。就其发展而言,未来将呈现出如下趋向。

  (一)学术视阈不断拓展,基本理论研究走向深化

  宗教伦理学作为伦理学与宗教学交叉、渗透而形成的一门边缘性学科,其研究视阈不是纯伦理学的,也不是纯宗教学的。在创建符合中国特色的、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宗教伦理学体系的视阈中,宗教学可以把宗教伦理作为宗教的一个属性、一个部分、一个领域加以研究,伦理学也可以把它作为一个分支、一个专题、一个特殊层面予以探究,哲学、民族学、人类学以及某些应用类的人文学科也可以把宗教伦理中的某些个别问题纳入自己的视野加以关注。一些基本论题如宗教与伦理的关系、宗教的伦理性与伦理的宗教性、宗教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任务、各民族宗教伦理的差异性与相通性等探讨,都会随研究者学术视阈的拓展而不断深入。宗教伦理学学科体系的建构也绕不开对这些论题的研究。因此,宗教伦理学的领域是不断拓展的,新问题会不断进入研究视阈,基本理论研究由此必然走向深化。

  (二)比较研究持续推进,理论和应用层面多元发展

  随着特种宗教伦理(如佛、道教伦理等)研究成果的日益丰富,跨文化的宗教之间的沟通、对话、融合日益突出,宗教伦理的比较研究也将持续推进。特种宗教伦理研究是宗教伦理学研究之个别,这些研究大多从对某种宗教的伦理问题(如戒律、信条、人生哲学等)的挖掘入手,试图为具体宗教的伦理思想做体系化的论证。随着国内各民族宗教文化之间的交流、宗教文化与非宗教文化的交流以及中西方宗教文化的会通、融合,不同宗教伦理的差异性、相通性之比较研究会持续推进。同时,理论层面的拓展将不断为实践问题的解决提供指导,而应用问题的涌现也将挑战已有理论并促使其不断创新发展,两者各有目的,多元发展。例如,从理论层面可以阐发宗教伦理与世俗伦理的关系,论述宗教伦理的基本特征与结构层次;从实践层面既可阐发宗教伦理基本原则、原理的实际应用,也可具体揭示其对现实问题如在维护生态、制止冲突、促进和平、维护宗教自由等方面的启发意义与借鉴作用。

  (三)客观、理性的学术态度逐步确立,科学方法论体系日渐形成

  信仰主义和怀疑主义曾经是影响宗教伦理学研究的两大学术态度,前者认为只有在信仰的基础上才能进行真正的研究,坚信无信仰则无研究,后者则对宗教持怀疑、批判甚至否定的态度,由此导向盲目信仰或片面怀疑的态度。目前,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的宗教伦理学研究已初具规模,信仰要自由、学术要理性的研究态度已确立,但由于整个研究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所以还需研究者以科学的学术态度整合相关学术资源,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客观、理性的学术态度既不盲目信仰,也不片面怀疑;既不能全盘否定,也不应将其抬到不适当的地位,而应坚持宗教伦理作为一种社会伦理现象,其发展变化是由社会条件的发展变化所决定的,宗教伦理必须与其所在国家和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基础、法律观念、道德意识等相适应才能保证与其赖以生存的社会协调发展等。这里所体现的客观、理性的态度,不仅有助于我们把宗教伦理事象作历史的、心理的、社会的阐释,消化与吸纳现代宗教学、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学、宗教与伦理史学等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而且也有助于我们突破现代诸人文学科研究方法的既定局限,创立适合于宗教伦理的研究方法,以一贯之道统乎其间,入乎其内出乎其外,形成宗教伦理研究的科学方法论体系。

  (四)针对现实问题的应用研究成为主流,理论建构显示活力

  未来的宗教伦理学研究应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更加趋于关注其应用研究,追踪分析宗教伦理在特定时空下的状况与特点,在社会的动态发展过程中揭示其原则对信徒及世俗道德的影响与效应,并给予准确定位。其理论研究应关注宗教伦理对提升人性,提高道德水准和促进道德自觉性的积极意义。未来的应用研究将面临双重任务,即一是张扬人的个性,二是张扬人的神性。中国传统道德缺乏个体的真正自觉,而制度框架内的现代道德则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和个体自由意志基础之上的。宗教伦理与社会主义道德相适应,使其真正建立在个体自觉、个性自由的基础之上,并实现创造性的现代转换,在一定程度上定然有助于提升个体的道德素质和良好的社会道德风习的培养。另外,如何保持人的共性(人的抽象本质)和人的个性(人的具体特性)的和谐平衡,在保有人性的超越性追求的同时,人的主体性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等,在这些方面,宗教伦理学的应用研究无疑将日益显示出其理论建构的活力。

  综观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宗教伦理学研究从兴起开始就获得了学界的关注,虽然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需要随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完善,但是宗教伦理学研究与发展业已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要求研究者付出艰辛的求索和努力,从而使人们能够更清晰地认识、理解和把握宗教文化中的伦理因素,调整和完善个人和社会群体的精神生活,积极引导宗教道德与社会主义道德相适应,推动宗教伦理学为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伦理冲突的化解作出应有的学术贡献。

  参考文献

  [1] 王文东.宗教伦理学(上册)[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101-118.

  [2] 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下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762.

  [3] 当代中国的宗教工作编写组.当代中国的宗教工作(上)[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8:234-235.

  [4] 〔英〕戴维·赫尔德,等.全球大变革——全球化时代的政治、经济与文化[M].杨雪冬,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465.

  [5] 卓新平,许志伟.基督教研究(第三辑)[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1:195.

  [6] 〔法〕涂尔干.道德教育[M].陈光金,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12.

  [7] 〔德〕孔汉思,库舍尔.全球伦理:世界宗教议会宣言[M].何光沪,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13.

  责任编辑:冯书生

  出自: 《道德与文明 》 2010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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