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喀巴的中观思想初探
宗喀巴的中观思想初探
周天策 龙计兵
摘要:宗喀巴是西藏中世纪伟大的宗教改革家和宗教哲学家,其中观哲学是中外藏学界和佛学界研究的热点和重点之一。本文首先追溯了宗喀巴思想的历史渊源,然后从三个侧面解说了宗喀巴的中观思想,指出了宗喀巴中观思想的理论贡献。
关键词:宗喀巴;中观思想;性空;缘起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0)04-0055-02
宗喀巴于1357年诞生于青海的一个叫做多麦宗喀的地方,即今湟中县鲁沙尔镇。宗喀巴从小就受到佛教的熏习。在七岁的时候就依法王顿珠仁钦受沙弥戒,获法名洛桑扎巴,译为善慧称。宗喀巴是我国藏地佛教第一大教派格鲁派的创立者,也是佛教历史上著名的宗教改革家,同时又是优秀的学者、思想家和诗人。宗喀巴大师在学问、修持等方面都具有极高的造诣,是藏传佛教思想的集大成者,被藏、蒙、青、康等族人民誉为“第二佛陀”。宗喀巴大师是佛教哲学史上最优秀的中观思想家之一,其中观思想成为数百年来哲学领域的重要的研究课题。
一、宗喀巴对中观应承派中观思想的继承
宗喀巴择善学习各种不同的教法和论著,认为只有龙树师徒的中观学说才是佛陀的究竟旨趣。
龙树又译作龙猛,南天竺人,生于佛灭后八百年间,系统地阐述并确立了大乘佛教中观派的理论,被称作大乘佛教“八宗之祖”。龙树针对当时印度各部派执有和执无的偏见,提出了中道缘起的学说。他否定以有无、生灭等各种对立的极端的观点来说明世界,而是用不偏不倚的中道观点来解释世界万物。“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1]龙树认为诸法因诸缘聚合而起,没有自性本体,所以诸法当体即空;但是虽诸法虽唯借假名安立,其作用却不空,若从这两个方面来理解万物,即是中道观。龙树的弟子提婆对中道缘起的中观学说做了进一步的发挥,认为世间一切事物不过是由于人被无明所覆盖而主观臆造的一种假名,就它们的实相而言,一切都是空,诸法空不可得。公元五至六世纪,佛护论师对龙树的中观思想进行阐释。佛护的思想在当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到七世纪,月称论师把他的思想加以发挥,后人才将他们的学说称为中观应成派。
宗喀巴总结大小乘、显密一切教诫理论,执择佛教各宗的见地,以中道观为正宗,主要参考提婆、佛护、清辩、月称对龙树著作的注疏,以月称为依止,建立了自己的中观思想。
二、宗喀巴中观思想的内涵
中观学者认为,只有排除了各种因缘关系,破除了执着名相的边见,才能证悟最高的真理──空或中道。所以中观思想的源头应是缘起思想。释迦牟尼因为在世时就提出缘起说,但在当时并不是一种彻底的宇宙观,如《缘起经》中解释十二因缘之义。龙树为破斥外道及诸小乘派别的执有与执空的主张,尤其破斥执有的主张,将缘起和性空结合起来,提出缘起性空说。月称论师又将之发展为性空缘起说,指出一切现象因为性空才可以说是缘起。几百年后,西藏的各部派对待缘起性空的见解上各有偏执,或偏执缘起有,或偏执自性空。宗喀巴对各部派的见解进行驳斥的过程中阐述了他的中观思想。
首先,宗喀巴强调缘起有,对缘起思想加以维护。“缘”是指事物所赖以生成的条件。“起”是生起的意思,表示“缘”的一种功能。“缘起”即是一切事物所赖以生起的因缘或条件之意。中道观中的缘起的含义是:世界上一切形形色色的事物现象都是由因缘和合而生成,都是互为条件、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存在。宗喀巴认为当前西藏佛教的混乱颓废就是对缘起有的忽略。为了维护缘起思想,宗喀巴特别批判了在西藏早期流行的“无分别说”。进而宗喀巴对西藏的各部派对待缘起性空的见解上的立和破的范围进行探讨。宗喀巴认为应破除万法的自性而不破除缘起有,才是龙树中道观的题中之义。进而宗喀巴指出,当时西藏各部派因不清楚所破的界限而犯有所破太过和不足的过失。宗喀巴维护缘起思想的实质是维护因果、善恶、涅槃等缘起法,从而对稳定西藏佛教有着不可磨灭的历史意义。
其次,宗喀巴彻底地贯彻自性空的思想,并对中观自续派进行清查。“性”即自性,“是指一种固有的(非因缘所生)、单一的(非各种元素成分组合的)、独立的(不依靠其他事物和条件、不受其他事物和条件的影响)、性质不变的(永恒的、绝对的)‘自性’”[2]。“性空”即众缘和合而成的一切事物,其性本空,没有真实的自体可得。佛教将世人对自性的执着分为“人我执”和“法我执”。在这里,“人”指主体,“法”指客体。“人我执”是指执著主体为一种有自性的实体存在,而“法我执”即指执著客体为一种有自性的实体存在。对于“人我执”,宗喀巴指出:“谓如车与支,于一、异、二具、能依、所依、积聚、聚形七相寻求皆不可得。然依自支立为假有。补特伽罗亦复如是。”[3]这里,宗喀巴强调人是由色、受、想、行、识等五蕴组成,并根据车与分支的七种相的分析,得出无有自性的实体为“我”存在的结论。为破除“法我执”,宗喀巴说:“第二抉择法无我。补特伽罗假施设事,谓五蕴、地等六界、眼等六处是名为法,彼自性空名法无我。抉择此理虽有多种,《入中论》中以破四生抉择诸法皆无自性,释论说彼为法无我,故于此中当略宣说。”[4]在这里,宗喀巴采取了月称论师在《入中论》中的应成方法,破自生、他生、共生(俱生)、无因生(自然生)等四生,抉择与主体相对的客体也无有的自性实体存在。宗喀巴彻底地贯彻龙树、月称一切法皆无自性的思想,进一步对自续中观派的名言有自性的见解进行批判,正如藏学家王尧所讲:“宗喀巴认为,即便于名言月称亦不许诸法自性成立,这一点是宗喀巴对月称应成中观学说理解最为关键的一点,也是整个宗喀巴中观思想的核心。”[5]
宗喀巴在对各家学说进行批评的过程中,强调即有即空,特别把缘起与性空的互融性标识了出来,列为中观的不共之义,亦是龙树、月称的思想主旨。宗喀巴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因缘而生(缘起),自性本空(性空),缘起即为性空,性空即为缘起。“诸法缘起即是性空,何以故,是无自性故。诸缘法其性非有,无自性故。何故无性,待因缘故。若法有性,则无因缘亦互有,然非如是。故无自性,故说为空。如是我语亦是缘起,故无自性,无自性故说空应理。”[6]宗喀巴指出倘若诸法有自性,则不依赖因缘也可以自己生成,那么法应是恒常不变的。但是诸法却要依赖因缘而得以生起,故诸法无有自性,即性空。“尊许若时见,空即缘起义,性空与成立,作所作不违。若见反彼者,空则用不成,有用则不空,堕苦恼险处。”[7]宗喀巴又在此指出:否定事物的自性即是肯定事物的缘起之理;倘若有人认为事物的自性本空即是否定事物的(缘起)作用的话,这种观点则“堕苦恼险处”。宗喀巴强调出缘起有与自性空的互融:由于诸法自性本空,才为缘起有;又因为诸法因缘而有,故为自性空。
强调缘起有,彻底地贯彻自性空,突出缘起有与自性空的互融性,此即为宗喀巴的中观正见的核心思想。宗喀巴对缘起有与自性空同样重视,这在西藏佛学界是前所未有的。学者刘宇光对宗喀巴如此评价:“但当空义可依宗喀巴的路线令谋意义时,则确实为中观哲学另辟了新天地,可以说宗喀巴的中观空义于佛教内显然不限于只在一时一地才有价值,而是已成为中观空义的把关者,尤其擅长于分辩以断边见混淆空义、以反智伪冒般若智者。”[8]学者朱丽霞亦对宗喀巴称赞:“宗喀巴真正给予了“缘起”、“性空”以同等的重视,在某种意义上说体现了一种绝对的中道精神。”[9]
宗喀巴在其中观思想的指导下,建立了宏大的格鲁派显教教法体系,完善了西藏佛学理论,促进了西藏佛教的发展。宗喀巴并以此担负起改革和振兴西藏佛教的历史使命,挽救了西藏佛教的混乱颓废的局面,其所创建的格鲁派亦成为七个世纪以来西藏佛教的主流。在今天,我们探究宗喀巴的中观思想对于提升人的哲学境界,推动社会的意识发展,及解决人类的终极关怀都有着重要的研究和借鉴意义。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作者简介:周天策(1977— ),男,江苏徐州人,河北大学政法学院中国哲学专业研究生,学号20070031。
参考文献:
[1]龙树,鸠摩罗什译.《中论?观四谛品》.
[2]多识?罗桑图丹琼排.《爱心中爆发的智慧》[M].兰州:甘肃民族出版社.1998:25.
[3][4][6]宗喀巴.《宗喀巴大师集》[M].兰州:民族出版社.2001.
[5]王尧,褚俊杰.《宗喀巴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78.
[7]宗喀巴,郭和卿译.《缘起赞》.
[8]伊丽莎白?纳珀.《藏传佛教中观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序言.10.
[9]朱丽霞.《宗喀巴佛学思想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234.
出自: 《商业文化 》 2010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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