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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山智圆与其时代──佛教与宋朝新王道的关系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5日
来源:不详   作者:蒋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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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山智圆与其时代──佛教与宋朝新王道的关系*

  蒋义斌

  国立台北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提要

  北宋商品经济已有相当发展,北宋真宗朝一个新的王道政府,即将有可能完成。智圆认为佛教是王道建立的基础之一,他曾用鼎的三足,来说明儒、释、道三者,是建立王道的基础。

  智圆于天台宗属山外派,为回应其时代,采取儒、佛对话的态度。智圆的态度,常被误用“融合”一词来说明他的态度。然而本文认为智圆仍十分清楚儒佛的差异,他仍是种对话的态度,来面对儒家的资源,有时他将儒家视为“方法论”,运用其原理,但其实质仍是佛教的思维。

  关键词:1.天台宗 2.山家 3.山外 4.宋代佛教 5.智圆

  【目次】

  一、前言

  二、智圆所处时代

  三、智圆对真宗朝宗教活动的反省

  四、结界、持戒与法王之域

  五、智圆儒佛关系的厘清

  (一)报本与佛教

  (二)结界文与礼

  (三)、忏悔与自讼

  (四)佛教的贡献及三教不可混同

  六、中道与治心

  七、报应、令名与史

  八、结语

  一、前言

  孤山智圆(976-1022)过着隐居的生活,但对他所处的时代有敏锐感受,除了参与宋代佛教(天台宗)内部教义的争论,在当时儒学尚未全面复兴之际,[1] 即已感受到儒学可能的价值,钱宾四先生认为智圆在欧阳修之前,即已感受到韩愈古文运动的力量,并且是宋人中,最早重视《中庸》者。[2]

  经过五代的纷乱,宋王朝因应时代大势而建构符合王道的新政权。建构新政权的资源,有取于儒、释、道三教。在此情势,佛教高僧智圆,对三教关系的论述,是有时代意义的,而与唐代宗密的三教观,有所不同。

  智圆主张儒佛互为表里,常被人理解为“融合儒释”、“三教合一”,[3] 这可能是过分简化的论点。智圆儒佛互为表里的论述,用他其他的表述即,儒、释、道三教如鼎之三足,既是鼎之三足,三足是三个不同的组成分子,[4] 则是可以理解的。因此,本文由智圆所处的时代背景,分析他所谓儒佛互为表里的意含。

  二、智圆所处时代

  宋承五代,五代是中国历史上的乱世,欧阳修曾说:“五代之际,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道乖,而宗庙、朝廷,人鬼皆失其序,斯可谓乱世者欤!”[5] 又说:“呜呼,五代之乱极矣,传所谓‘天地闭,贤人隐’之时欤!当此之时,臣弑其君,子弑其父,而搢绅之士,安其禄而立其朝,充然无复廉耻之色者皆是也。”[6] 五代同时又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转折期,唐朝所立的典章制度面临崩解,而新的可作为一代之制的典章制度尚未建立,社会秩序是由武人主导,形成了所谓“武人世界”。[7]

  孤山智圆(976-1022)是江南人,他也认为五代是乱世,说“唐祚既灭,五代之间乱亡相继”,而南方的吴越,也只是“称霸”江南的政权,并未能行王道,他说:

  钱氏霸吴越,奉王室者凡百年,罗昭谏、陆鲁望、孙希韩辈既没,文道大坏,作雕篆四六者,鲸吞古风;为下俚讴歌者,扫灭雅颂。大夫士皆世及,故子弟耻服儒服,耻道儒言,而必以儒为戏。当是时也,孰肯作苦涩辞句,张皇正道,速谤于己,背利于时,为世之弃物耶。[8]

  他认为吴越统治江南,不只未能以行王道为念,反而“鲸吞古风”、“扫灭雅颂”,而“大夫士皆世及”,导致“子弟耻服儒服”、“必以儒为戏”的现象。

  智圆对宋代能结束乱世,建立“新王道”之治,发自内心予以支持。他生于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主要活动于真宗朝。太宗太平兴国七年(982),智圆七岁时,宋廷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建译经院。[9] 智圆四十四岁时,曾参考史传,[10] 撰《翻经通纪》二卷,于该书序言中,智圆论及自汉代以来,各代均有译经之举,而“(自)李唐宪宗以降,其务(指译经)寝者,凡一百七龄,绝闻传翻。”由智圆看来,唐末、五代的政权,对佛教并未由基本处予以支持,而太宗成立译经院,对佛教则有“继绝存亡”之功。他说:

  我大宋太宗神功圣德文武皇帝,钦承佛记,扶起坠风,由是象胥之学重光,能仁之道益振,阐扬之利,盖不可得而思议焉。(略)太宗之于我教也,有继绝存亡之道与![11]

  “继绝存亡”是中国传统政治,建立王道的要件。宋代建立的典制,为追求“继绝存亡”而有新的发展。[12] 宋太宗之成立译经院,智圆是用“继绝存亡”来加以肯定,无疑地他是承认宋朝是个遂行王道的政权。

  宋太宗之后为真宗,真宗朝应是北宋诸帝,人民“痛苦指数”最低的时期。这可能和一般人观感不同,因此须略加以说明。真宗之前太祖、太宗时,仍处于天下粗定的局面,仍不时有战争,真宗之后的仁宗朝,政府已出现大量的财政赤字,[13] 而有庆历变法的呼声。英宗在位仅四年,继位者为神宗,神宗朝的大变法,虽欲解决社会问题,但也引发了政争,终至北宋灭亡。

  对真宗朝的升平乐利,当时应是大多数人的感受,如邵伯温曾转述长老们对真宗朝的看法说:

  伯温侍长老言曰:“本朝唯真宗咸平、景德间为盛,时北虏通和,兵革不用,家给人足,以洛中言之,民以车载酒食声乐,游于通衢,谓之“棚车鼓笛”,仁宗天圣、明道初尚如此。”[14]

  “北虏通和,兵革不用”是指真宗景德元年(1004)宋、辽签订澶渊之盟,尔后百姓,在“家给人足”的环境,过着较安适的生活。

  现代人或许认为澶渊之盟是个屈辱的条约,然而该条约结束了自五代以来纷争,“中国”正式进入一个较平和的时期。在此之前,因为唐朝崩解,进入五代十国,五代时“中国”的混乱,常受到异族的侵略,中原王朝甚至在后晋时沦为“儿皇帝”。屈辱、恐惧是当时中原人民的普遍感受。不仅如此,中原地区的统治,事际上是由节度使、镇将所构成的“武人世界”所掌控。宋朝的成立,虽有建立新文明的可能,但太祖、太宗朝,尚须面对辽国的武力压迫,太宗亲征失利而归。因此澶渊之盟的订定,使宋朝国民,舒解了自五代以来所累积的压迫感。邵伯温时长老的追忆,说“北虏通和,兵革不用”,洛阳的百姓“以车载酒食声乐,游于通衢”,欢庆的原因,应是五代以来的混乱、屈辱,得到抒解所造成。

  真宗朝因百余年的压抑得到舒解,澶渊之盟签订时,智圆二十九岁。真宗时百姓的经济生活,因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富足之余,渐趋于浮华。《燕翼诒谋录》对此有所描述说:

  咸平、景德以后,粉饰太平,服用寖侈不惟士大夫家崇尚不已,市井闾里以华靡相胜,议者病之。

  大中祥符元年二月,诏:“金箔、金银线、贴金销金间金蹙金线,装贴什器土木玩之物,并行禁断。非命妇不得以金为首饰,许人纠告,并以违制论。寺观饰塑像者,赍金银并工价,就文思院换易。”

  四年六月,又诏:“宫院、苑囿等,止用丹白装饰,不得用五彩。皇亲士庶之家,亦不得用春幡胜。除宣赐外,许用绫绢,不得用罗,诸般花用通草,不得用缣帛。”

  八年三月庚子,又诏自中宫以下,衣服并不得以金为饰,应销金、贴金、缕金、间金、戭金、圈金、解金、剔金、捻金、陷金、明金、泥金、榜金、背金、影金、阑金、盘金、织金金线,皆不许造。然上之所好,终不可得而绝也。[15]

  宋代立都于开封,开封城的兴起,其实也反应了自唐末、五代商业、经济的发展。在压力舒解,经济活耀,生活转趋侈华。虽然《燕翼诒谋录》用“粉饰太平”来说明当时的社会,但事实上,如本文前所述,应是百余年来,中国社会所面临的压力,得到抒解的反应,而宋政府也不断有禁浮华的禁令。

  三、智圆对真宗朝宗教活动的反省

  真宗朝民间宗教活跃,大量民间新兴宗教出现,而一些未得到政府认可的民间宗教庙宇,往往被冠以“淫祠”之名。宋代淫祠多的原因,有些人认为和真宗的天书符瑞有关,如陈略在《福建金石志》说:

  宋自真宗以天书罔黔首,迨道君(徽宗)而淫祀益多。[16]

  陈略认为宋朝“淫祠”盛行,导源于真宗朝“以天书罔黔首”之故。

  《宋史》认为真宗奉天书,是因为辽帝自称“天”,故真宗亦以神道设教,进行政治宣传,《宋史》〈真宗本纪〉论谓:

  宋自太宗幽州之败,恶言兵矣。契丹其主称天,其后称地,一岁祭天不知其几,猎而手接飞雁,鸨自投地,皆称为天赐,祭告而夸耀之。意者宋之诸臣,因知契丹之习,又见其君有厌兵之意,遂进神道设教之言,欲假是以动敌人之听闻,庶几足以潜消其窥觎之志欤?然不思修本以制敌,又效尤焉,计亦末矣。仁宗以天书殉葬山陵,鸣呼贤哉![17]

  这可能是由真宗的政治动机,来推测奉天书的原因,但这并不能充分说明当时社会各界支持真宗奉天书的事实。

  真宗奉天书、行封禅,尚有社会需求等因素,若由近世中国民间新兴宗教的发展趋势看来,民间新兴宗教的兴起,并不全然和统治者的宗教立场有关,例如海洋贸易的兴起,导致出现海洋保护神,[18] 而商业神祇的出现,应和商业活动的发展有关。

  如前文所述,欲行王道的宋代朝廷,在经济生活富裕后,反而有“浮薄”的忧虑,智圆曾撰〈湖西杂感诗〉,该诗即为“伤风俗之浮薄而作”,诗中说:

  草堂闲坐念编民,多尚浮虚少尚真。

  礼让不修难致福,唯知烧纸祭淫神。

  阴阳家说惑常民,孝道从兹尽失伦。[19]

  富裕的物质环境,引发了浮薄的宗教生活,也有些新兴宗教,应运而起,诗中说一般民众,不知应由自身修养以致福,而只知“烧纸祭淫神”。

  宋代因经济发展,而有新神祇出现,这是近代学者相当关注的现象。进入市场体系的人愈来愈多,[20] 他们所供奉的神祇也被带入市场。例如福建埔田的天妃(妈祖)、安徽婺源的五通,因为当地商人的经商,而将家乡的神祇,带入全国。[21]

  智圆对真宗朝的整体环境有所体会,真宗朝在“夷狄辑睦,黎元乐康”[22] 的背后,有浮薄的危机,并对杭州附近的宗教环境有所反省。于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四十一岁时,购西湖孤山玛瑙坡之玛瑙院以养病,[23] 玛瑙院之之东庑下,即有土地、五通之土偶三座,智圆因此对民间的“淫祀”有感而发,他说:

  民好淫祀者久矣!故仲尼曰:“淫祀无福”,又云:“非其鬼祭之谄也”。古之民果无斯弊,则圣师孔子岂有是诫哉!今之风俗甚于古万万焉,闾巷室家,悉立其土偶,曰土地者,曰五通者,佛寺亦如之。吾买山得玛瑙坡之地,而院亦以玛瑙为名。院之东庑下,有斯三土偶,因命撤其二,存其号土地者,易其名曰“护伽蓝神”,遂为文以告之。[24]

  玛瑙院初建于后唐二年,该院之东庑下有土地、五通神像。智圆卜居于玛瑙坡后,将五通神像撤去,而仅留土地神,并改名为“护伽蓝神”。

  将土地神改名为护伽蓝神,在宋代是常见的现象,如僧惠臻即称土地神为“土地伽蓝”,[25] 另外辽道宗时的缙阳寺中,亦有“土地伽蓝堂两位”。[26] 智圆曾撰〈撤土偶文〉一文,说明他将土地神改名为护伽蓝神的理由:

  吾也,释氏之徒欤!吾佛有制伽蓝之地,则立其庙而日祀之曰“护伽蓝神”者,不亦宜乎!嘻!吾学佛以修心,学儒以治身,岂敢遵非礼,用讹名邪?神如有灵,其知我也必矣。

  土地神并非佛教的神祇,但佛教有伽蓝神,因此他认为将土地神改名为护伽蓝神,是符合佛教的教义。

  于上引文中智圆说:“吾学佛以修心,学儒以治身”,此一观点,在他其他作品中亦常见,不过于〈撤土偶文〉中,他引用儒家制礼的原则,认为“今民悉祀其土地,又非礼也。”因此,很明显地,他是将儒学,作为“治身”处世的“方法”。

  智圆的弟子在撤去三座土偶中的二座后,原本担心会带来祸害,但一个月过去了,并无祸事发生,因此弟子请示是否将土地伽蓝亦拆除,以增加僧人的屋舍。智圆却反对说:

  不可也。吾之去彼二者,黜非礼冒名也。留此一者,遵佛制度以报德也。彼也,万万能为祸害,吾亦当去之也。此也,万万不能为害,吾亦固留之也。且吾与尔群居于是,晏息乎是,讲道于是,立身于是,地之于吾恩不少矣。故留方丈之地,日崇其祀以报德也,岂惧祸求福之谓乎。[27]

  他之所以撤去五通等神像,是因为不合“礼”,依礼“非其鬼祭之,谄也”,而留下土地神,则是因为佛教有护法伽蓝之制。再者,智圆及其门人,生活作息于土地,土地有德于生活于斯土之人,因此相反地,要“日崇其祀,以报德也”。

  智圆撤去孤山玛瑙院的五通神像,需要进一步加以说明。五通神原为安徽南部木材商及江西商人崇拜的神祇,后因该地商人的行商,而广为流传,[28] 约在北宋初,五通神即已在安徽以外的地区出现。[29] 宋代临安附近便有五通祠,[30] 但并未载明建于何时,若由智圆《闲居编》的记载,早在真宗时临安附近的孤山已有五通神的信仰。南宋朱熹回安徽故乡扫墓,即发现皖南新兴宗教发达,如新安等处“朝夕如在鬼窟”,而乡人认为“五通庙,最灵怪”,乡亲规劝朱熹须称弟子谒庙,朱熹原本抗拒,但其后发生了些怪事,乡亲责怪朱熹未谒庙之故,因此朱熹妥协,入庙参谒,并告诫弟子说:若有赐额的庙宇,不可轻易地拆去。[31]

  对民间新兴宗教的庙宇,宋朝政府是采取审核制,由地方上有力人士,出面呈报所奉神祇的实际灵验事、功德,经政府查核后,才颁予寺额。拥有赐额的庙宇,才允许从事公开的宗教活动,否则即属淫祠。然而一座庙宇是否能得到赐额,往往是地方有力人士、官员、政府三者力量妥协、整合的结果。

  朱熹与智圆,对五通神的态度,有些不同,但不宜作过度的解释。一方面因为二人相处的时代不同,智圆为北宋人、朱熹为南宋人;再者智圆之撤去五通神像,是因为五通神像就置于玛瑙院之故。宋元方志的资料,佛教寺院中确有安置五显(五通)之其他例子,[32] 亦可见民间宗教,有依附于佛教寺院的情形,智圆撤去五通神像的原因,于其〈撤土偶文〉中说:

  昔李唐狄梁公(仁杰)废江淮淫祀一千七百,而所留者唯会稽大禹、钱唐子胥、姑苏太伯、毗陵季札四庙而已,吾知梁公实率此道而行也。抑又五通之名,出吾释氏,谓天眼、天耳、他心、宿命、身如意,神仙之人咸备是五,以烦恼之未除,故无漏之通则无有也。代俗窃其名以号,其魍魉妖孽,不亦谬乎!则名既无实,复非祀典之族,则尔土偶又安得侥幸而于此乎?[33]

  引文中的狄公,即狄仁杰。史称狄仁杰任江南巡抚使时,曾奏请拆毁淫祠一千七百所。[34] 宋代对新兴宗教的管制,是采取赐额制,对未经申报、审核的庙宇,则采取拆除的手段。南宋《名公书判清明集》,即收有不少有关拆毁淫祠的判例,[35] 这些判例亦常引用狄仁杰拆淫祠的史实。

  智圆于〈撤土偶文〉也说明“五通”神,是窃用佛教的“六通”之说。六通是指天眼、天耳、他心、宿命、身如意、漏尽通等,他认为五通神,窃用佛教的五通,但忽略了佛教更注重第六通(漏尽通),五通神有五通之名无其实,又不合祀典礼法,因此理应拆除,[36] 拆除五通等神偶,是合于礼法的。

  四、结界、持戒与法王之域

  宋代因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渐趋于浮华,智圆及其祖师等天台山外诸大师,是以清修的节操,来唤起世人的觉醒。关于智圆及属天台宗山外派的传承,表列于下:

  荆溪湛然……高论清竦──慈光志因──慈光晤恩──奉先源清──梵天庆昭、孤山智圆

  清竦弟子中志恩系,形成后世所谓山外派。[37] 另外宋代天台宗,尚有山家派,其传承如下:

  ──宝云义通──四明知礼──广智尚贤

  荆溪湛然……高论清竦──螺溪义寂

  ──天台宗昱──慈云遵式──神照本如[38]

  唐末会昌毁佛,后周世宗又有禁佛之举,其中会昌毁佛,对佛教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天台宗的典籍在会昌毁佛后,教典散失,赞宁说:“智顗(天台)教,远则安史兵残,近则会昌焚毁”,[39] 会昌毁佛后,天台宗数代仅能传止观,而无法掌握义学。[40] 螺溪义寂(919-987)请求法眼宗人德诏(891-972)说服吴越忠懿王,遣使至海外,抄回天台宗散失之典籍,[41] 螺溪义寂略早于孤山智圆之师奉先源清(?-998)。

  奉先源清从学于慈光晤恩(912-986),由山外的传承来论,晤恩是智圆的祖师。智圆对这位祖师,充满了敬意,也一直恪遵他所建立的宗范。晤恩初学南山律,后于钱唐慈光寺志因法师处学习天台止观。他继承天台宗学,在义学方面有所阐扬,是天台宗散失文献尚未请回前,为因应时代需要,阐扬天台教义的高峰,[42] 并信仰西方净土,而“偏诲人以弥陀净业救生死事。”[43]

  慈光晤恩的贡献,不只是对天台教义的阐述,更重要的是他所树立的僧人风范。赞宁《宋高僧传》对他的风范描述说:

  (晤)恩平时谨重,一食不离衣钵,不畜财宝,卧必右胁,坐必加趺。弟子辈设堂居,亦同今之禅室。立制严峻,日别亲视明相,方许净人施粥。曾有晚饮薯蓣汤者,即时摈出黉堂。每一布萨,则潜洒不止。[44]

  晤恩的事业,除了阐扬天台大旨,使之“全美流于(当)代”,更重要的是他持律严谨,他所建立的僧团,特别强调布萨。持戒严谨,不畜财宝、卧必右胁,坐必伽跌,同时又强调禅修,过着隐逸的生活,史传说他:“不喜杂交游,不好言世俗事,虽大人豪族,未尝辄问名居,况迂趋其门乎。”[45]

  五代时江南佛教界,重振南山律学,是值得重视的现象。律学的重振,有整顿佛教内部,防止僧人的腐化的作用。另外,这些律师又多通外典,甚至有人讲说《易》、《论语》。[46]

  总之,五代时江南佛教界对经论、禅修、持戒三者并重,是佛教各宗派的共见。例如禅宗于五代时新成立的法眼宗,即强调禅修、经论、持戒。[47] 晤恩的阐扬天台教,居处如禅师、持戒严谨的风范,实延续江南佛教的主流。

  虽然我们对智圆的老师奉先源清的了解有限,但源清的另一弟子梵天庆昭,[48] 在其师圆寂后,即“徙居石壁山,陶然林下”,作长久隐居的打算,后在梵天寺寺主遇明的坚请之下,才至梵天寺之讲院居住。智圆为他所写的〈行业记〉中说:

  (庆昭)阇梨性厚重,不尚夸耀,讲诵之外,端居静室宴如也。不结托以誉,而名亦传于后;无财食以聚众,而徒亦仅千百;不诳誔以骇世,世或归其仁。君子谓:绝此三病,得此三利,求之叔世,为难能乎。[49]

  庆昭不结托、不重财食、不诳誔,端居静室宴如,和慈光晤恩如出一辙。

  真宗咸平三年(1000)至景德三年(1006)梵天庆昭、孤山智圆与四明知礼,进行长达七年的论辩。至大中祥符九年(1016)智圆至西湖孤山玛瑙院隐居,玛瑙院建于后唐天成二年(927),但尚未结界。

  智圆在玛瑙院主要“以天台三观之学,训于来蒙”,但有感于戒律对僧人生活的重要,故说:

  原夫能仁设教虽渐顿异辙,大小殊唱,至于垂戒律以齐身口,指定慧以袪心惑,俾沿浅以究深,自凡以跻圣,其揆一也。吾不佞尝从事于斯矣,矧圣阶之未升,身口之未淳,戒律之事,可一日而废耶?於戏!无则禽,异则貉,以吾学圣人之道,期以自正,安敢蔑而弃之耶?世有自云达观而咈戒律者,不亦惑哉![50]

  他认为“圣道(佛道)以戒律为始”,[51] 引文中说“达观”者,不以戒律为意,应是指世俗化的禅宗人士。他在〈结大界相回向〉文中说:

  我佛之出世也,立寺宇则随处结界,令咸禀于律仪,……为伽蓝者,律仪不可废,虽禅居、律寺之别,拥毳横经之殊,既同奉法王,辄违戒范。[52]

  他主张以禅居为主的寺院,亦需结界奉戒,因为他认为“大雄氏(释迦佛)制苾刍之居,而必结其大界”。

  智圆热心于推动结界,其《闲居编》有不少为其他寺院结界而写的结界榜文,兹表列于下:

  寺院名

  地点

  建寺年代

  始建者

  智圆撰文时期

  智果院

  钱唐孤山

  后唐同光三年(925)

  天禧五年(1021)

  国清寺

  天台

  会昌毁,851年重建

  智顗

  天禧五年

  法慧院

  杭州

  后唐天祐四年(907)

  吴越武肃王钱镠

  兴圣院(禅院)

  华亭

  后汉乾祐二年(949)

  张嗣仁舍宅为寺

  大中祥符八年(1015)[53]

  兜率院

  钱唐

  太平兴国元年(976)

  吴越忠懿王

  大中祥符九年(1016)

  真觉院

  宁海军

  太平兴国元年(976)

  董询

  法济院

  钱唐

  吴越时

  翁某

  其中兴圣院原是禅院,〈华亭兴圣院界相榜〉一文中说,原本该院自建寺以来已有百余年,但并未结界,可能是因智圆弟子志筠、子华等,至该寺后,大力提倡之故,该寺才举行结界的仪式。钱唐法济院原为禅寺,亦未结界,在齐政时才向智圆请教结界之事。[54]

  结界是佛教寺院“圣化”的仪式,将寺院的生活与世俗的生活区别出来,智圆说:“结界则画分其方隅,标准其物类”,[55] 又说:“结大界者何?所以指其封域,俾同遵于律范也。”[56] 结界后,僧侣在寺院中,过着恪遵戒律的生活。对结界的重视不只在他入主玛瑙院时即结界,并倡导其他寺院结界,在他所写的结界榜文,多叙述寺院的成立过程、发展,以期透过结界的仪式,阐明僧侣生活与戒律的内在关连。结界文通常勒石以期不朽,结界榜文有纪录、昭告寺院“圣化”的目的。

  由前文表列诸寺院看来,当时许多寺院并未结界,智圆特别强调结界形成场域,对僧侣守戒的积极作用。他说:“大界苟不结,则律范无以行,律范不行则身、口无以齐,身口不齐则定慧无由着。”[57] 僧人守戒,先由寺院结界开始。

  孤山玛瑙院于大中祥符九年已结界,后来因为来依徒众渐增,必须扩建。于天禧三年,智圆再请律师择梧为玛瑙院结界,这次择梧举行“解旧界”仪式后,才另“结新界”,智圆说:

  自是亭台、堂阁、泉石、华竹悉在作法之中矣!夫然则岂但行禅讲道、陶养天真而已哉!抑又受说安恣之事,悉得而诸,且无违于佛之制也。[58]

  结界的仪式,是形成以佛为“法王”的场域,在场域中僧人持戒生活着。智圆虽亦承认众生皆有佛性,但并不主张“(众)生佛混一”。“生佛混一”的结果,其实是有凡而无圣。众生世俗的生活,是“迷倒”的生活,故寺院必须结界持戒,始能完成法王的事业。这也是智圆为何“专以(天台)三观训人”,但又“不敢忘戒律”之故。[59]

  智圆所撰结界诸文,常引用儒典,将儒典讨“礼”的原则,作为论证依据。《闲居编》所收结界诸文,记录了结界诸寺的始末,其仪式应纯为佛教的,因此智圆于结界文中引儒典,是将儒典作为“方法论”的论述,其实质仍是要形成“法王”教诲的场域,当述之于后。

  五、智圆儒佛关系的厘清

  (一)报本与佛教

  儒佛关系是中国学术思想史,相当重要的一环,魏晋以下的思想家,几乎均须触及此问题。若以佛教而言,唐代宗密所提的“五乘佛教”,视儒、道为“人天乘”,固是儒佛可能关系之一。然而至宋代,依历史发展、情境,智圆提出儒佛互为表里的见解。

  前述及,自五代至宋初,江南佛教界内部,即有讲授“六艺”经典的事实。智圆于其自传──〈中庸子传〉,说他八岁出家,至二十一岁时,原欲打算“受周孔书”,“宗其道”以训世,但因病而自讼、反省谓:

  汝浮图子,发既祝矣,形且毁矣,而不习释氏,志慕儒学亡本背义,又岂称周孔之旨乎。[60]

  故改变学习儒典的计画,而从奉先源清学习天台宗,也就是说他出家后,专心于佛典,是基于“不亡本”、“不背义”的礼义。[61] 另外智圆于〈出生图纪〉中说:“儒礼食必祭其先,君子有事不忘本也。”[62] 不亡本背义是原理、原则,并不涉及个别的宗教、价值观,任何伦理体系,均可引用,在相当程度上,它是种为人处世的“态度”,这应是智圆说他“以儒处身”的真实意含。

  依“不忘本”的礼义,智圆归本于智顗大师,于〈智顗大师忌文〉他说:“伏以达本还源,实无今而无古”,又说:“传心授道,必有祖而有宗”,[63] 至于“祖”、“宗”的意含,他于〈南山大师(道宣596-667)忌文〉中说:

  伏以祖有功,而宗有德,则百世不除。能捍患而能御灾,则四时宜祀,矧以儒教乃不刊之典,在吾宗为可则之规。[64]

  “祖有功、宗有德”是汉朝以来讨论庙制的原则,[65] 智圆引用此一礼义,作为“吾宗”效法之规范。

  慈光晤恩为智圆之师祖,圆寂后遣骨并未得到完善的照顾。智圆于隐居于孤山后,即建塔收其遗骨,距晤恩圆寂之年已有三十二年。智圆撰〈祭祖师文〉中引礼经说:

  礼云:“其先祖无美而称之,是诬也。有善而弗知,不明也。知而弗传,不仁也。”此三者,君子所耻也。[66]

  所引礼经出自《礼记》〈祭统〉,在〈祭祖师文〉他引用《高僧传》“高僧”之义,说明祖师晤恩,被收入《宋高僧传》,[67] 是因为晤恩有高行,为佛门的典范,而智圆收其遗骨建塔以表彰之,是符合礼法的仁智之行。

  智圆隐居于孤山玛瑙院,透过结界的仪式,昭示该地是行“法王”教化的场域,立晤恩塔,则是标举晤恩的风范──在世俗里“绳之以戒律,照之以理观”。虽然报本等礼义,是儒家的典籍常出现的礼义,智圆之征引,是出于“对话”的需要。

  (二)结界文与礼

  结界榜文是《闲居编》中,相当引人注意的文类,在这些有关结界的文章中,经常会出现引述礼经的情形。如〈华亭兴圣院界相榜序〉中,起首即说“古者圣帝明王”,不可以独治,故“分地建侯”、施教化,接着说:“法王设化,岂不然耶!”[68]

  〈宁海军真觉界相序〉引〈乐记〉来论证“法王之化”,必须由结界开始,结界的寺院,成为行“觉王(佛)”之制的场所,他说:

  夫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诱于外而无穷,欲动于内而无节,不能反躬,天理灭矣。是故觉王之制戒,律人为之节,俾粗暴不作,则天理易复矣!故为宫而居,将行戒律,必以结界始。[69]

  〈乐记〉对礼乐的态度,是采“礼乐合论”建立制度的立场。在礼的秩序中,将人的善心,感发出来。[70] 因此他认为透过结界的仪式,成为形成“法王”场域,应是建伽蓝者的“急务”。他虽用儒家所宗奉的经典,来说明礼、乐的重要,但只是方法论式的引证,在该文中,他又说:“夫号仁祠、佛庙者,盖行佛之制度之谓也”,他并分析所谓佛寺,并不是外观、建物、法器铿锵声,而是佛教律仪,所兴起的感动。[71]

  礼乐合论是儒家的特色,对此智圆也有所把握,在〈法济院结界记〉之首,便说:“礼乐者,其安上治民,移风易俗之本与!”他引用〈乐记〉的论述,说:

  礼主其减,乐主其盈。由礼检而人所倦,乐和而人所欢。故曰:“礼减而进”,以进为文。“乐盈而反”,以反为文。亦犹佛氏之训人也,有禅慧、有戒律焉。由是禅慧修,则物、我亡;戒律行,则好恶辨。然则禅慧虚通,人亦欢于所进;戒律检制,人亦倦于所行,其于人所欢而能反,于人所倦而能进者,是贤乎。[72]

  在这篇结界记中,智圆较完整地将“礼乐合论”,作为论证方法,说明戒、定、慧三学,其中戒是由外对自身的约制,禅慧物我两忘则属乐之和。

  大中祥符九年〈孤山玛瑙院界相榜序〉,应是智圆最早撰写的结界文,他说玛瑙院结界后,使域内之“摄食、护衣、安居、说戒各得其所”,[73] 并说:“既而戒律外检(礼),定慧内修(乐),正法久住,何莫由斯道(结界)也。”[74]

  (三)、忏悔与自讼

  智圆于玛瑙院结界,持戒布萨,并于每年结夏自恣,僧人结夏安居之最后一日(七月十五日),在其他比丘面前坦露自己的过错、忏悔。[75] 智圆撰〈自恣文〉谓:“忏法着矣,释子行焉”,他说:

  人心多迷,罕能自讼,故必假他人之纠举。……忏罪之法,其利博哉。[76]

  忏悔在天台宗教义中有特殊地位,不过智圆在讨论与忏悔有关的作品中,经常如〈自恣文〉般,引用儒家“自讼”的论述。

  如〈湖州德清觉华净土忏院记〉中,他强调“仲尼之教与能仁(佛)之教共为表里”,文中他说:

  仲尼曰: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噫!能自讼而改过,庶乎为善人、君子者难矣哉!不然何圣师感叹激励如是之甚也。且吾释氏之勉忏悔者,其实自讼之深者,改过之大者。[77]

  自讼改过有其深刻的意含,但智圆认为佛教所强调的忏悔,其实是“自讼之深”、“改过之大”者,比一般人所说的“自讼”,有更深刻的功效。

  忏悔在天台宗的宗教实践上,有重要地位,而且和天台宗观心说有密切关系,落实观心其实即是忏悔。智顗《摩诃止观》解释忏悔之意谓:“忏名陈露先恶,悔名改往修来。”[78] 天台止观须具五缘,其中第一缘,即是“持戒清净”,[79] 《摩诃止观》又说:

  云何忏悔,令罪消灭,不障止观耶?若犯事中轻过,律文皆有忏法。忏法若成,悉名清净。戒净障转,止观易明。[80]

  忏悔在天台宗的宗教实践的重要地位,应是很清楚的。

  前文曾述及,智圆引《论语》“自讼”,说明忏悔是提升自我的重要过程,而且也说儒家与佛教,可以是“共为表里”的关系,而且他也曾说:“五戒五常同归”,[81] 然而由前引他的论述,不难发现,他所用来改造自我的动力,仍是佛教的忏悔,以“自讼”而言,佛教的忏悔,属“自讼”之大且深者。这和他于〈中庸子传〉中说:“吾修身以儒,治心以释”的论点相合。[82] 在〈四十二章经序〉他区分域内、域外,域内是指“治乎身”,域外则是“治乎心”,儒道长于治身,而佛教则长于治心的“内学”。[83] 儒家的教诲,仅是他立身处世的方法。

  (四)佛教的贡献及三教不可混同

  智圆曾由历史发展,说明汉朝时行“杂霸”,而儒、道之教,或几乎息,幸赖佛教传入,佛教以“三世报应”之说,又明“一心空寂”,发挥了救弊的功用,补充了儒、道报应说的不足,使一般百姓,亦知周振、博济,发挥了“为利于上下,救弊于儒道”的作用,而有助于礼让、朴素的风俗形成。[84] 智圆儒、佛互为表里的论述,除了三教各有擅长的意含外,更重要的是,佛教对儒、道,有实际的助益。

  智圆认为儒、道与佛教相较,二者虽亦谈性命,但均“未极于唯心”,故不如佛教来的深刻。智圆的这个论述,在北宋是可以得到学术界的认可的,例如王安石即主张佛、道有见于“退藏于,寂然不动”。[85]

  智圆认为初传入中国的经典为《四十二章经》,但历来注疏该经的作品不多见,因此基于“不忘本”的认知,他为该经作注,其〈四十二章经序〉谓:“逮于后汉,其(佛)道东传,时君仰其神,元元陶其训,仍与仲尼、伯阳之为训三焉。”[86] 由历史的论述,说明儒、佛、道三者并立的事实,三者各有所长。[87] 儒、道虽也有“心性”的论述,但不如佛教。因此,三教虽如鼎之三足,互为表里,但三教旨趣不同,不能混同,他说:“三教混同焉,或几乎失矣”;但若说三教存在着,无可沟通的差异,也非实情,他说:“或谓三教硕异焉,亦未为得也。”[88]

  六、中道与治心

  宋真宗于大中祥符六年(1013)告示宰相:“三教之设,其旨一也,大抵皆劝人为善,惟达识者能总贯之。滞情偏见,触目分别,则于道远矣。”遂作〈感应论〉以着其事。[89]

  另外,《中庸》在宋代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发展,是学术界的大事。宋真宗景德四年时,因邢昺的建议,而重视《中庸》,[90] 而后宋帝常有赐《中庸》予新及第进士之举。[91] 智圆亦感受到新的风气,因此自号“中庸子”,但他以“中庸子”自号,其实是为彰显佛教的特色。

  智圆曾撰〈中庸子传〉,文中除了说明儒佛共为表里,他自己是“修身以儒,治心以释”。然而“中庸”一词,是出自于儒典,佛教是否也有“中庸”?智圆回答说:“释之言中庸者,龙树所谓中道义”,他其实是用天台宗空、假、中三观,说明佛教的一心三观,其实是优于儒家。[92]

  前文述及佛教之治心,论及三世,智圆临终前,曾以“中庸子”的名义,撰〈生死无好恶论〉,[93] 说明“常住真心”,[94] 因妄想而有生死轮回。[95] 智圆主张天台宗所说的“理毒”并非“性恶”(本具,不可消伏)之义。[96] 理,是指随缘而有,因此智圆说:“毒由理毒,故即有行毒、事毒也。”至于心性本体,智圆主张“诸法唯心染体悉净”,[97] 学界已指出智圆等山外诸家,特别推崇《楞严经》,[98] 与山外诸师的心性论主张有关。佛教认为轮回是出于一念之妄心,智圆〈首楞严经疏序〉谓:

  夫觉理圆澄,杳无能所,真精湛寂,……一念之妄心既动,九界之幻境遽现。[99]

  他认为湛寂的真心,因一念之动,而造成认识的虚妄。

  妄心出于一念之动,若心澄静,即是真心,智圆曾注解《楞严经》,山家派往往将智圆的主张,归入“真心”,例如志磐《佛祖统纪》〈智圆传〉便说智圆注解《楞严经》是基于“真心”:

  (智圆)并因《楞严》一经,剧谈常住真心,的示一乘修证,为最后垂范之典。门人有以撰疏为请,曰:“此经解者,已二三家,学者未安其说,师胡不以三观四教约文申义,以启后人。”师从之,研核大义。以为智者三止之说,与经悬契,净觉谓其得经之深,非诸师所可及也。[100]

  《楞严经》的真伪,非本文讨论的重点,然而华严宗、禅宗均赋予该经相当关注,则是事实。

  前述及智圆常引“礼”来说明结界、戒律的重要,在〈宁海军真觉界相序〉智圆引〈乐记〉“性静情(欲)动”说明结界持戒的重要,他说:

  夫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诱于外而无穷,欲动于内而无节,不能反躬,天理灭矣。……不由结界则彝章不行,则粗暴无由息,天理无由复,又安知佛之圣法之大、僧之高矣。[101]

  智圆〈首楞严经疏序〉谓“真精湛寂”,但因“一念之妄既动”,而九界成幻境,他引用〈乐记〉“性静情动”,来辅成其心性论新说。〈宁海军真觉界相序〉强调结界持戒复理,才能显现佛法之大、僧之高。

  山家派基于佛性具恶说,回应社会救赎的需求,是提倡、开发忏仪。山外派诸师则侧重建立隐处、持戒清净的风范,让众生感兴向善。因此智圆相当重视“诗教”,以感兴善心。[102] 他认为如此,才能更深化佛教对新王道建立的参与。

  智圆于天禧二年(1018)作《金光明经玄义表微记》,以延续自咸平三年(1000)至景德四年(1007)与知礼的论争。[103] 天禧二年对智圆而言,有重大意义,该年除了完成了《金光明经玄义表微记》以回应知礼,并在玛瑙院立智顗碑、荆溪碑,撰慈光晤恩塔记,此外,并写有关佛教与“诗教”关系的〈钱唐闻聪师诗集序〉。凡此均为彰显对天台宗的尊崇,并以修订过的心性论,参与宋朝新王道的宏规。次年,于〈湖州德清觉华净土忏院记〉一文,他又重申儒佛互为表里,佛教的忏悔(而非忏仪)是“观其心”,而知罪无相,其实是“自讼之深”、“改过之大”。[104]

  智圆并反对全然否定“性恶”说,如他曾说:“随应得度者。以性恶不可断故。”[105] 又说:

  问:诸佛不断性恶,则果上三千九界无减,何名万善之理耶。

  答:修恶已尽,但性恶在,此恶即善,如云镜明具丑像性,岂令明亦丑耶。[106]

  因此特重持戒、结界,然而他对天台宗故说的修正,正彰显出他认为佛教“长于治心”,以持戒、止观等修持,并将之“内化”。虽然智圆用儒家“礼乐”的语言,来证明佛教的教义,但其目的是证成“佛圣法之大、僧之高”。

  七、报应、令名与史

  智圆三教如鼎三足、儒佛互为表里的理论,并非否定佛教的独特性,相反地他认为,佛教在中国历史中起了相当重要作用,且在历史发展中,更加彰显了佛教长于治心的特色。另外,他对历史思维的心得,也使他对报应等观点有所创新。

  个人行善作恶,是否能得到恰当的回报?《史记》〈伯夷叔齐列传〉对伯夷叔齐的高行,未得到好的报应,而饿死于首阳山,因此对天道“常与善人”的说法,甚感疑惑,[107] 司马迁是以着史为伯夷叔齐立传的方式,弥补天道之不足。[108]

  另外,《易经》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善恶延于子孙的论点,应是天道报应不及时的补充。然而牛僧儒作〈善恶无余论〉反对善恶延及子孙之说,主张“善恶庆殃,俱无余也。”[109] 牛僧儒的论点,有其事实的根据,而余庆余殃之说,虽有其诱人为善的功用,但牛僧儒质疑说:“善人之子,能不有恃庆,怠于善者乎?恶人之子,能不有恣恶,俟其殃者乎。”

  智圆承认牛僧儒的论点,有其长处,但并未掌握住“余庆余殃说”的要旨,因此作〈善恶有余论〉说:

  夫余殃、余庆之说,盖系于己,不系于子孙也?何哉?且士有屐仁义尽忠孝者之谓积善也,岂但享福于一朝,其实垂令名于百世也。垂令名于百世,非余庆邪!其悖逆残贱者之谓积恶也,岂但速祸于一朝,其亦垂丑名于百世。垂丑名于百世,非余殃邪![110]

  智圆认为善恶报应的原则,是“系于己”,而“不系于子孙”,在这点他和牛僧儒的见解相同,但“余庆余殃”之说亦无误,他将“余庆余殃”解释为名声(令名)。桀纣之恶,未必如后世所说之大,而“天下之恶”,悉归之于桀纣,岂非“余殃”。同样地,天下将善均归之于尧舜,岂非“余善”。

  智圆以“令名(源于令德)”、“恶名”证成“余善”、“余殃”,固维持了佛教的善恶报应的学说,同时也赋予传统“余庆余殃”说以新义。[111] 在中国学术传统,司马迁以着史留名,作为参赞天地造化的手段,已述于前。智圆评司马迁不纯于儒,[112] 然而智圆以著「令名”,落实其“余庆”说,则与司马迁以史参赞天地造化,有相似之处,[113] 中国史学以着史来彰显德行,是有悠久传统。智圆的作品,有不少是为彰显佛教僧侣高行,同样地是运用了中国传统资源于佛教的论述。

  智圆对史的作用,有相当深入的理解。曾“备览史籍、博寻经疏”,作摘要以贻后学。[114] 四十四岁时撰《翻经通纪》,叙述佛教的译经史,次年天禧四年(1020)智圆撰写师兄梵天庆昭行业记,是以“执野史笔江湖间纤善微恶”的心情,来记录庆昭的事。在〈故梵天寺昭阇梨行业记〉,他说:

  古君子有德善可称者,子孙必铭之金石,而明著于后世焉。……吾执野史笔江湖间纤善微恶,往往亦诸简牍,以劝以惩,况阇梨之行业伟异者邪!。[115]

  其祖师慈光晤恩,赞宁《宋高僧传》有传,智圆于〈祭祖师文〉说明“高僧”与“名僧”的不同,谓:

  古之传高僧者,有言曰:实行潜光则高而不名,寡德适时则名而不高。名而不高,则非所纪;高而不名,则备今录。……鸣呼!吾祖识见贞亮,道行淳正,不阿有位,不交时俗,不设奇以延誉,不用利以进物,屏弃浮伪,介然自得,故世莫我知,而其徒实寡。所以盛业高行,布于《大宋僧传》者,盖以高而不名取之耳。[116]

  慈光晤恩高洁,介然自得,而世莫之知,因此《宋高僧传》之所以为其立传,是基于“实行潜光”、“高而不名”之故。

  八、结语

  智圆秉承山外诸师的学说,对天台宗的心性论作了修正,而不专主“观妄心”故说,作为天台宗人,他同时尚须回应所处的时代。智圆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结束乱世、蕴酿新王道的时代,当时江南已渐步入商品经济,也出现了不少新兴宗教──淫祠。面对这些情势,智圆过着清逸的生活,希望能以此感召日益浮华的社会向道,并参与新王道教化的事业。

  他认为佛教对新王道的建立,应有其地位,故认为儒、释、道三教“如鼎之三足”,他说:

  三教之大其不可遗也,行五常正三纲,得人伦之大体,儒有焉。绝圣弃智,守雌保弱,道有焉。自因克果,反妄归真,俾千变万态,复乎心性,释有焉。吾心其病乎?三教其药乎?矧病之有三药可废邪?吾道其鼎乎,三教其足乎,欲鼎之不覆,足可折邪。[117]

  宋初种放认为韩愈排斥佛教,犹如大禹之治水,排除洪水猛兽,智圆对种放的论点,撰〈驳嗣禹说〉一文反驳,在文章的最后说:

  皇朝三圣(太祖、太宗、真宗)悉奉其教(指佛教),太祖召僧往西域;太宗修坠典、置译场,翻梵书以广其道,御制圣教序以发挥张大之;今上(真宗)亦然。盖知西圣清静无为之学,可以毗于大政也。翻不如韩愈而嗣禹功耶?征君(种放)之悖德、悖礼亦甚矣。言伪而辩者,征君有之。[118]

  智圆于该文中举史实证明佛教有助于教化,并论述佛教“清静无为之学”,已获宋太祖、太宗、真宗的认可。

  宋代新王道立基于三教,是宋代真宗等皇帝的理念,[119] 但智圆也感受到韩愈古文运动的“威力”,佛教徒中甚至也有受到韩愈的感染,而“反斥本教,以尊儒术”的,他认为佛教徒,若真能“师韩”,应“演经律”、行戒律、广慈悲,“能仁”(释迦)之于沙门,亦犹君父,因此佛教徒应效法韩愈忠君的学说,更应“率忠孝以事己君、己父(迦)”,[120] 这才是智圆儒、佛互为表里的实际意含。

  在智圆的作品中,“病”是相当令人注意的主题,他于〈病夫传〉说明自己多病,因此闭门不与世俗交,用药调理身体,在该文并说:“吾心其病乎,三教其药乎”,而三教如鼎之三足,实因“病”有三,固须有三教之药。[121] “心性”的升华是解除病痛的根本,另外在〈病赋〉一文中,说:“吾禀金方(西方)之训,学至真之法”,并推崇天台宗的理观为第一义治。[122]

  运用儒家“礼”的原理、原则,将六经(六艺)儒家视为方法论,而非价值论述,在智圆作品中,是常见的现象。如祭祀祖师、结界、忏悔等论述中,均将“礼”作为方法论,予以引用。

  另外,智圆对“六经”涉入之深,亦是僧人中所少见。六经实是“六艺”,是六种自我管理的技艺,在《汉书》〈艺文志〉中,儒家是置于“诸子”,诸子的自我完成均有取于“六艺”。智圆的作品,有时将六经视为儒家的经典,但六经不专属于儒家,而是中国文化中的自我认知、实践论,虽然儒家对六艺的解释,取得主导地位,但不能否认“六艺”原本即有方法论的意含。智圆曾为闻聪的诗集作序,其中谓:“厚人伦移风俗者,莫大于诗教”,并提出“诗之道何所出”的问题,他说道:“出于浮图邪?伯阳邪?仲尼邪?”当时士人所作的诗多“不可以训”,相反地闻聪的诗,把握到了“诗教”的“善善恶恶”教化的主旨。[123] 另外,智圆于〈(崇)远上人湖居诗序〉中,也由诗教论述崇远上人的诗,有助诗教。[124] 六艺作为自我完成的技艺,佛教僧侣亦可参与,对智圆而言,是相当自然的。

  智圆临终前作〈挽歌词〉谓:“平生宗释复宗儒,竭虑研精四体枯。莫待归全寂无语,始知诸法本来无”。[125] 其中“平生宗释复宗儒”,易令人以为他是“融合”儒释,由本文所述,智圆是将儒(或六艺)视为处世方法论,其实仍宗主佛教。宗鉴《释门正统》说智圆认为儒、道之谈性命、报应,不如佛教,[126] 应是如实地陈述智圆的主张。

  因为智圆认为佛教在新王道的建立过程中,扮演著「长于治心”的角色。这点在当时学术界,是相当有说服力的。不过北宋中晚期兴起的道学运动,即以“心学”为主轴,作为对佛教论述的回应。虽如此,佛学长于治心的论述,在往后的学术市场,仍有相当说服力。

  【参考书目】

  一、智圆及其他论师论著

  志磐述,《宗门尊祖议》,一卷,《卍续藏》册101,台北:新文丰出版。

  宗晓,《四明教行录》,七卷,《卍续藏》册100,台北:新文丰出版。

  宗晓,《宝云振祖集》,一卷,《卍续藏》册100,台北:新文丰出版。

  宗晓编,《四明尊者教行录》,七卷,《大正藏》册46,台北:新文丰出版。

  宗鉴,《释门正统》,八卷,《卍续藏经》册130,台北:新文丰出版。

  知礼,《四明十义书》,二卷,《大正藏》册46,台北:新文丰出版。

  智圆,《金刚碑显性录》,四卷,《卍续藏》册100,台北:新文丰出版。

  智圆,《金刚錍科》,一卷,《卍续藏》册95,台北:新文丰出版。

  智圆,《阿弥陀经疏》,一卷,《大正藏》册37,台北:新文丰出版。

  智圆,《涅槃经玄义发源机要》,四卷,《大正藏》册38,台北:新文丰出版。

  智圆,《涅槃经治定疏科》,十卷,《卍续藏》册56,台北:新文丰出版。

  智圆,《涅槃经疏三德指归》,二十卷,《卍续藏》册58,台北:新文丰出版。

  智圆,《般若心经疏》,一卷,《卍续藏》册41,台北:新文丰出版。

  智圆,《般若心经疏诒谋钞》,一卷,《卍续藏》册41,台北:新文丰出版。

  智圆,《闲居编》,五十二卷,《卍续藏》册101,台北:新文丰出版。

  智圆,《维摩经略疏垂裕记》,十卷,《大正藏》册38,台北:新文丰出版。

  智圆,《请观音经疏阐义钞》,四卷,《大正藏》册39,台北:新文丰出版。

  智顗说,《摩诃止观》,二十卷,《大正藏》册46,台北:新文丰出版。

  善月,《山家绪余集》,三卷,《卍续藏》册101,台北:新文丰出版。

  源清,《法华十妙不二门示珠指》,二卷,《卍续藏》册100,台北:新文丰出版。

  源清,《法华龙女成佛权实义》,《卍续藏》册101,台北:新文丰出版。

  遵式述,《天台智者大师斋忌礼赞文》,一卷,《大正藏》册46,台北:新文丰出版。

  遵式述,《天竺别集》,三卷,《卍续藏》册101,台北:新文丰出版。

  遵式述,《金园集》,三卷,《卍续藏》册101,台北:新文丰出版。

  遵式集,《金光明忏法补助仪》,一卷,《大正藏》册46,台北:新文丰出版。

  遵式集,《请观世音菩萨消伏毒害陀罗尼三昧仪》,一卷,《大正藏》册46,台北:新文丰出版。

  遵式撰,《炽盛光道场念诵仪》,一卷,《大正藏》册46,台北:新文丰出版。

  怀则述,《天台传佛心印记》,一卷,《大正藏》册46,台北:新文丰出版。

  灌顶纂,《国清百录》,四卷,《大正藏》册46,台北:新文丰出版。

  二、其他相关史料

  元昭,《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十六卷,《大正藏》册40,台北:新文丰出版。

  王安石,《王安石全集》,文集二十卷、诗集三十八卷,台北:河洛图书出版,民国63年。

  王复礼,《御览孤山志》,一卷,《武林掌故丛编》第三集,钱塘丁氏嘉惠堂刊本。

  王栐,《燕翼诒谋录》,五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

  司马迁,《史记》,一百三十卷,台北:鼎文书局,新校本。

  宋真宗,《四十二章经御注》,一卷,《卍续藏》册59,台北:新文丰出版。

  志磐撰,《佛祖统纪》,五十四卷,《大正藏》册49,台北:新文丰出版。

  李涛,《续资治通鉴长编》,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

  念常集,《佛祖历代通载》,二十二卷,《大正藏》册49,台北:新文丰出版。

  邵伯温,《邵氏闻见录》,二十卷,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

  洪迈,《夷坚志》,台北:明文书局,民国71年。

  常裳,《澉水志》,二卷,收于《宋元方志丛刊》,台北:中国地志研究会。

  脱脱,《宋史》,台北:鼎文书局,新校本。

  陈述辑校,《全辽文》,十三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

  陈浩,《礼记集说》,十卷,台北:世界书局,民国63年。

  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十二卷,《大正藏》册40,台北:新文丰出版。

  道原,《景德传灯录》,三十卷,《大正藏》册51,台北:新文丰出版。

  道谦编,《大慧普觉禅师宗门武库》,一卷,《大正藏》册47,台北:新文丰出版。

  福建通志局纂,《福建金石志》,三十卷,台北:新文丰出版,民国68年。

  刘煦,《旧唐书》,台北:鼎文书局,新校本。

  欧阳修,《新五代史》,台北:新文丰出版,新校本。

  潜说友,《咸淳临安志》,一百卷,收于《宋元方志丛刊》,台北:中国地志研究会,影道光振绮堂本。

  黎靖德,《朱子语类》,京都:中文出版社,1979年。

  赞宁,《宋高僧传》,三十卷,《大正藏》册50,台北:新文丰出版。

  觉岸编,《释氏稽古略》,四卷,《大正藏》册49,台北:新文丰出版。

  三、近代学者相关论著

  (一)专著

  Valerie Hansen、包伟民译,《变迁之神》,(Changing God in Medieval China, 1127-1276),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

  尤惠贞,《天台宗性具圆教之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民国82年。

  包伟民,《宋代地方财政史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

  王志远,《宋初天台学窥豹》,今日中国出版社,1992年。

  潘桂明、吴忠伟,《中国天台宗通史》,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年。

  安藤俊雄,《天台学根本思想及其开展》,台北:慧炬出版社,民国87年。

  朱瑞熙着,《宋代社会研究》,台北:弘文馆出版社。

  吴汝钧,《法华玄义的哲学与纲领》,台北:文津出版社,2002年。

  吕澄着,《中国佛学思想概论》,台北:天华出版事业公司。

  张锦鹏,《宋代商品供给研究》,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

  陈荣富,《浙江佛教史》,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年。

  斯波义信着,方键、何忠礼等译,《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

  蒋义斌,《春秋经传对汉代决策制订的影响》,国科会86年专题研究计画成果报告。

  蒋义斌,《宋代儒释调和论及排佛论之演进》,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民国86年初版二刷。

  蒋义斌,《宋儒与佛教》,台北:东大图书公司,民国86年。

  赖永海,《湛然》,台北:东大图书公司,民国82年。

  释演培译,《天台性具思想论》,新加坡:灵峰菩提学院。

  董平,《天台宗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

  (二)论文

  方东美讲、杨政河校,〈研究天台宗的思想步骤及对唯识宗应具有的认识(上)〉,《中国佛教》,v.26, n.11。

  日野开三郎,〈五代镇将考〉,收入《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卷5,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

  朱秀容,〈孤山智圆之研究〉,中华佛学研究所博硕士论文,1998.07.22。

  吴忠伟,〈智圆佛学思想中的报应论〉,《东南文化》,2000年第1期。

  吴忠伟,〈智圆佛学思想研究〉,南京大学1999年哲学博士论文,收入《中国佛教学术论典》册16。高雄:佛光山文教基金会,2001年。

  许尚枢,〈唐宋时期天台山三教关系雏论〉,《东南文化》n. 2,1994.04。

  陈沛然,〈唐君毅先生论华严宗与天台宗之圆教义〉,《鹅湖》v. 270(总),1997.12。

  杨维中,〈真如遍在与生佛互具──天台宗心性本体论的逻辑推展〉,《正观》n. 10。

  漆侠,〈儒家的中庸之道与佛家的中道义──兼评释智圆有关中庸中道义的论点〉,《北京大学学报》,1999.03。

  潘桂明,〈从智圆的《闲居编》看北宋佛教的三教合一思想〉,《世界宗教研究》,1983.01。

  蒋义斌,〈《清明集》论吏治、惩恶征引礼经研究〉,收于《国立台北大学人文学报》第1期。

  蒋义斌,〈法眼文益的禅教思想〉,《中华佛学学报》第13期。

  蒋义斌,〈清明集“子讼继母”、“收养异姓”案例分析〉,《国立台北大学人文学院人文集刊》创刊号。

  蒋维锬,〈莆田祥应庙记碑述略〉,《海交史研究》第1期,1994年。

  钱穆,〈读智圆闲居编〉,收于氏撰,《中国学术思想史论集》册5,台北:兰台出版社,民国89年。

  四、日文论著

  (一)专著

  《盐入良道先生追悼论文集──天台思想?东???文化研究》,东京:山喜房佛书林,平成三年。

  久保田量远着,《支那儒佛道三教史论》,东京:东方书院。

  安藤俊雄,《天台学根本思想???展开》,京都:平乐寺,1968。

  忽滑谷快天着,《禅宗思想史》,东京:名著刊行会。

  林鸣宇,《宋代天台教学?研究──金光明经?研究史?中心???》,东京:山喜房,平成15年。

  牧田谛亮着,《中国佛教史研究》,东京:大东出版社。

  阿部肇一着,《中国禅宗史?研究──南宗禅成立以后?政治社会史的考察》,东京:诚信书房。

  常盘大定着,《支那?于??佛教?儒教道教》,东京:原书房。

  椎名宏雄,《宋元版禅籍?研究》,东京:大东出版社,1993年。

  道端良秀着,《中国佛教思想史研究》,京都:平乐寺书店。

  铃木哲雄,《宋代禅宗?社会的影响》,东京:山喜房佛书林,平成14年。

  (二)论文

  大野荣人,〈天台宗山家派?禅宗??交涉〉,收入铃木哲雄,《宋代禅宗?社会的影响》,东京:山喜房佛书林,平成14年。

  山田俊,〈北宋真宗?三教思想????──“天书”?“清净”〉,《日本文化研究所研究报告(东北大学)》第28号,收入《中国关系论资料》第35号,第一分册增刊。

  中山正晃,〈知礼?智圆〉,《印度学佛教学研究》,v. 15, n. 1,1966.12.25。

  木村清孝,〈日本僧道元?三教调和论批判(下)〉,《佛教与中国文化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1995.07。

  平了照,〈指要钞?见?旧本十不二门????〉,《印度学佛教学研究》。

  末广照纯,〈孤山智圆?儒佛道三教观〉,《天台学报》,v. 24。收入《中国关系论资料》,第24号第1分册下。

  末广照纯,〈源清?教学????〉,《印度学佛教学研究》,v. 28, n. 1。

  玉城康四郎,〈智圆?于??心把捉?问题〉,《印度学佛教学研究》,v. 5, n. 2,1957.03.30。

  安藤智信,〈孤山智圆?明教契嵩──宋代二高僧?见?儒佛二教?位置〉,《大谷学报》,v. 55, n. 3,1975.12.30。

  利根川浩行,〈四明知礼?授菩萨戒仪〉,《印度学佛教学研究》,v. 27, n. 1。

  武觉超,〈四明知礼?起信论──佛身论?中心?〉,《印度学佛教学研究》,v. 27, n. 2。

  金井崚纯,〈孤山智圆????首楞严经?讲赞〉,《天台学报》v. 29,收入《中国关系论资料》,第29号第1分册下。

  金井崚纯,〈孤山智圆?三教观〉,《天台学报》v. 30。

  高峰了州,〈首楞严经?思想史的研究序说〉,《龙谷大学论集》v. 348,1954. 12. 20。

  须江隆,〈福建莆田?方氏?祥应庙〉,收于宋代史研究会编,《宋代社会?????一?》,东京:汲古书院,1998年。

  铃木宜邦,〈知礼教学????‘十义书’成立?意义(二)──智圆??论争〉,《印度学佛教学研究》,v. 28, n. 2,1980.03.31。

  桥本芳契,〈三教论衡????维摩经智圆“垂裕记”?山外义????〉,《印度学佛教学研究》,v. 9, n. 1,1961.01.25。

  五、英文论著

  Chan, Chi-wan, “Chih-li (960-1028) and the crisis of T’ien-t’ai Buddhism in the Early Sung”, in Gregory, Peter N. and Getz, Daniel ed., Buddhism in the Sung.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9.

  Chien, Edward T. “Chiao Hung and the Revolt anainst Cheng-Chu Orthodoxy”, in Wm. Theodore de Bary ed. The Unfolding of Neo-Confucianism, pp. 271-303.

  Chien, Edward T. “The Neo-Confucian Confrontation With Buddhism: A Structural and Historical Analysis”, Journal of Chinese Philosophy 15,(1988), pp. 347-370.

  Chien, Edward T., Chiao Hung and the Restructuring of Neo-Confucianism in The Late Ming. 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6.

  Elide, Mircea, Patterns in Comparative Religion. New American Liabrary, 1974.

  Elide, Mircea, The Sacred and theProfane: The Nature of Religion. H.B.J. Inc., 1959.

  Fu, Charles Wei-Hsun, Chu Hsi on Buddhism, in Wing-tsit Chan, Chu Hsi and Neo-Confucianism.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86, pp. 377- 407.

  Getz, Daniel A., “T’ien-t’ai Pure Land Societies and the Creation of the Pure Land Patriarchate”, in Gregory, Peter N. and Getz, Daniel ed., Buddhism in the Sung.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9.

  NG,Yu-Kwan, T’ien-t’ai Buddhism and Madhyamika.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3.

  Shinohara, Koichi, “From Local History to Universal History: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ung T’ien-t’ai Lineage”, in Gregory, Peter N. and Getz, Daniel ed., Buddhism in the Sung.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9.

  Stevenson, Daniel B., “Protocols of Power: Tz’u-yun Tsun-shih and T’ien-t’ai Lay Buddhism Ritual in the Sung”, in Gregory, Peter N. and Getz, Daniel ed., Buddhism in the Sung.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9.

  Ziporyn, Brook, “What Is the Buddhism Looking At? The Importance of Intersubjectivity in the T’ien-t’ai Tradition as Understood by Chih-li”, in Gregory, Peter N. and Getz, Daniel ed., Buddhism in the Sung.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9.

  Ziporyn, Brook, Evil and/or/as the Good Omnicentrism, Intersabjectivity, and Value Paradox in Tian Tai Buddhist Thought,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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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为“宋代天台宗的危机与发展”研究计画成果之一,感谢国科会对该计画的补助,并感谢二位匿名审查人所提供的宝贵意见。

  本文撰写期间使用中研院史语所资料库及CBATA资料库,谨此致谢。

  [1] 张方平(1007-1091)曾与王安石(1021-1086)说:“儒门淡薄,收拾不住,皆归释氏。”安石欣然叹服,后以语张商英,抚几赏之曰:“至哉此论也。”参志磐,《佛祖统纪》,〈法运通塞志〉,收于《大正藏》册49(台北:新文丰出版社),页415b。这则记载,在两宋时广为流传,如道谦编,《大慧普觉禅师宗门武库》,收于《大正藏》册47,页954c。

  [2] 钱穆,〈读智圆闲居编〉,收于氏撰,《中国学术思想史论集》第5册(台北:兰台出版社。民国89年),页84-89。

  [3] 潘桂明,〈从智圆的《闲居编》看北宋佛教的三教合一思想〉,《世界宗教研究》第1期,1983。

  [4] 智圆儒、释、道三教是鼎之三足的论述,和宗密由五乘佛教的“层次”,来安置儒释,是不同的论述。鼎之三足,不涉及层级高下。

  [5] 欧阳修,《新五代史》卷16,〈唐废帝家人传〉(台北:新文丰出版社,新校本),页173。

  [6] 同前注引书,卷34,〈一行传〉,页369。

  [7] 日野开三郎,〈五代镇将考〉,收入《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卷5(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

  [8] 智圆,《闲居编》卷10,〈佛氏汇征别集序〉,收于《卍续藏经》册101(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页42b。另外,智圆有关钱氏“霸”吴越的措词,亦见其〈法济院结界记〉,收于《闲居编》卷13,页47a。

  [9] 参梁天锡,〈北宋汉译佛经之类别、部卷、译者及译成时间考〉,发表于“纪念陈乐素教授百年诞辰国际学术研讨会”。

  [10] 智圆,《闲居编》卷10,〈翻经通纪序〉,页42b,谓:“某养疾林野,讲谈多暇,遂于嘉祥、南山、通慧三代僧传,靖迈、智升两家图纪,洎诸传录而皆删取,翻传事迹,编次成文。其间年世差舛,颇为刊正,分为二卷。”

  [11] 智圆,《闲居编》卷10,页42b。

  [12] 例如唐代法律规定子女不得告父母,否则论以死罪,而宋代于太宗时,修订了此一规定,参见蒋义斌,〈清明集“子讼继母”、“收养异姓”案例分析〉,《国立台北大学人文学院人文集刊》,创刊号。

  [13] 宋仁宗朝中央政府的财政开支日益扩大,因此须增加地方州军的征调,参包伟民,《宋代地方财政史研究》,第三章“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演变”(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页 91。

  [14] 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3(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页23。

  [15] 王栐,《燕翼诒谋录》卷2,〈禁侈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页18。

  [16] 福建通志局纂,《福建金石志》卷8(台北:新文丰,民国68年),页14a。

  [17] 脱脱,《宋史》卷8(台北:鼎文书局,新校本),页172。

  [18] 例如妈祖信仰的兴起,即与海洋贸易有关。另外,祥应庙所祭祠的神明,原扮演村落保护神的角色,后因海洋贸易的兴起,亦扮演海洋保护神的角色。方略,〈祥应庙记〉卷8,收于《福建金石志》,页11-13。该庙记谓:“往时游商海贾,(冒)风涛历险阻,以侔利于他郡外蕃者,未尝至祠下,往往不幸有覆舟于风波,遇盗于蒲苇者,其后郡民周尾商于两浙,告神以行舟,次鬼子门,风涛作恶,顷刻万变,……遂号呼以求助,……俄顷风恬浪息,舟卒无虞。”

  [19] 智圆,《闲居编》卷42,页88a。

  [20] 宋代人民生产的产品,具有“商品”性质的趋势,日益明显,甚至农民的农产品,也具有“商品”的性质,参张锦鹏,《宋代商品供给研究》(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一章第二节“剩余农产品的商品化和商业性农业的发展”。

  [21] Valerie Hansen、包伟民译,《变迁之神》(Changing God in Medieval China, 1127-1276),第六章(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

  [22] 智圆,《闲居编》卷31,〈天台国清寺重结大界序〉,页72b。

  [23] 玛瑙院初建于后唐天成二年。见《闲居编》卷13,〈玛瑙院重结大界记〉,页46b。

  [24] 智圆,《闲居编》卷17,〈撤土偶文〉,页53a。

  [25] 洪迈,《夷坚志》册3,〈支庚〉卷7,〈莲湖土地〉(台北:明文书局,民国71年),页1186。

  [26] 陈述辑校 ,《全辽文》卷9,〈添修缙阳寺功德碑记〉(北京:中华书局,1982),页246。

  [27] 智圆,《闲居编》卷17,〈撤土偶文〉,页53b。

  [28] 斯波义信着,方键、何忠礼等译,《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页369。

  [29] 包伟民译,《变迁之神》,页141。

  [30] 潜说友,《咸淳临安志》卷74,〈祠祀四.诸县神祀.临安县〉谓:“五通祠,在县西五里。”收于《宋元方志丛书》(台北:中国地志研究会,影道光振绮堂本),页4018。

  [31] 黎靖德,《朱子语类》卷3,〈鬼神〉谓:“风俗尚鬼,如新安等处,朝夕如在鬼窟。某一番归乡里,有所谓五通庙,最灵怪,众人捧拥,谓祸福立见。居民才出门,便带纸片入庙,祈祝而后行。士人之过者,必以名纸称‘门生某人谒庙’。某初还,被宗人煎迫令去,不往。是夜会族人,往官司打酒,有灰,乍饮,遂动脏腑终夜。次日,又偶有一蛇在阶旁。人哄然,以为不谒庙之故。某告以脏腑是食物,不着关他甚事!莫枉了五通。中有某人,是向学之人,亦来劝往,云:亦是从。某告以从何为?不意公亦有此语!某幸归此,去祖墓甚近,若能为祸福,请即葬某于祖墓之旁,甚便。又云:‘人做州郡,须去淫祠。若系敕额者,则未可轻去。’”(京都:中文出版社,1979年),页85。

  [32] 常裳,《澉水志》卷2谓:“荆山在镇西南五里,占永安湖之胜山,有悟空寺,寺有五显灵官庙,其感应通灵。”收入《宋元方志丛书》,页4661a。

  [33] 智圆,《闲居编》卷17,〈撤土偶文〉,页53a。

  [34] 刘煦,《旧唐书》卷89,〈狄仁杰传〉(台北:鼎文书局,新校本) ,页2887。

  [35] 参蒋义斌,〈《清明集》论吏治、惩恶征引礼经研究〉,《国立台北大学人文学报》第1期。

  [36] 智圆,《闲居编》,卷17,〈撤土偶文〉,页53a。他引用礼法,说明“(庶)民悉祀其土地,又非礼也。”

  [37] 本文为行文方便亦延用山家、山外的分法,但当时争论的双方,均认为自己的主张是天台宗的正统。参林鸣宇,《宋代天台教学?研究──金光明经?研究史?中心???》(东京:山喜房,平成15年),页7-10。

  [38] 参觉岸,《释氏稽古略》卷4,收入《大正藏》册49,页861c。

  [39] 赞宁,《宋高僧传》卷7,〈宋天台山螺溪传教院义寂传〉,收入《大正藏》册50,页752b。

  [40] 《佛祖统纪》卷8,〈兴道下八祖〉谓:“会昌之厄,教卷散亡。(物)外、(元)琇、(清)竦三师,唯传止观。”页189c。

  [41] 道原,《景德传灯录》卷25,收入《大正藏》册51,页407c。并参《宋高僧传》,〈宋天台山螺溪传教院义寂传〉,页752b。二书均谓至高丽抄回典籍,但《佛祖统纪》则认为亦曾由日本抄回,但乃以由高丽抄回的为主,参《佛祖统纪》卷8,页191a。

  [42] 《宋高僧传》卷7,〈晤恩传〉,页752a说:“先是天台宗教,会昌毁废,文义残缺。谈妙之辞,没名不显。(晤)恩寻绎十妙之始终,研核五重之旨趣,讲《大玄义文句》、《止观》二十余周,解行兼明,目足双运。使法华大旨,全美流于代者,恩之力也。又慊昔人科节,与荆溪记不相符顺。因着〈玄义〉、〈文句〉、〈止观〉、〈金光明〉、〈金錍论科〉总三十五帖,见行于世。吁!河汉中有鱼,溯流而上者何,潜泳有所取故。”

  [43] 《宋高僧传》卷7,页752a。

  [44] 同前注。

  [45] 同前注。

  [46] 参蒋义斌,〈法眼文益的禅教思想〉,《中华佛学学报》第13期,页433。

  [47] 同前注引文。

  [48] 梵天庆昭不仅年长于智圆,且庆昭从源清学习长达十七年,而智圆仅二年。

  [49] 智圆,《闲居编》卷15,〈故梵天寺昭阇梨行业记〉,页49b。

  [50] 智圆,《闲居编》卷13,〈孤山玛瑙院界相榜〉,页45b。

  [51] 智圆,《闲居编》卷34,〈钱唐兜率院界相榜序〉,页76a。

  [52] 智圆,《闲居编》卷36,页79a。

  [53] 智圆,《闲居编》卷13,〈华亭兴圣院界相榜序〉,页46a, 谓:“乾祐二年……张嗣子仁,乃舍所居为精舍……为梵宇六十七载于兹矣。”

  [54] 智圆,《闲居编》卷13,〈法济院结界记〉,页47a。

  [55] 智圆,《闲居编》卷13,〈宁海军真觉界相序〉,页46b。 大中祥符八年,他写〈华亭兴圣院界相榜序〉后,有人提出“结界”应是“结戒”之误,因此他再写〈与门人书〉,说明“结界”是出于律藏,见《闲居编》卷24,页62b。

  [56] 智圆,《闲居编》卷31,〈杭州法慧院结大界记〉,页72b。

  [57] 智圆,《闲居编》卷31,〈杭州法慧院结大界记〉,页72b。

  [58] 智圆,《闲居编》卷13,〈玛瑙院重结大界记〉,页46b。

  [59] 智圆,《闲居编》卷13,〈玛瑙院重结大界记〉,页46b。 文中他说:“夫凡圣性均,生佛混一,所以为凡,而不能自复者,以由迷倒于形,必致笼槛于生死尔。……吾之后居于是者谁欤?禅观者欤?营福者欤?读诵者欤?俾读吾之文,然后知法王之制,宜同遵乎?”

  [60] 智圆,《闲居编》卷19,〈中庸子传〉中,页56a。

  [61] 儒家典籍中“不忘本”的礼义,几乎随处可见,如《礼记》〈乡饮酒义〉:“尊有玄酒.教民不忘本也。”

  [62] 智圆,《闲居编》卷14,〈出生图纪〉,页48a。

  [63] 智圆,《闲居编》卷35,〈智顗大师忌〉,页78b。

  [64] 智圆,《闲居编》卷35,〈南山大师忌〉,页78b。

  [65] 蒋义斌,《春秋经传对汉代决策制订的影响》,第二章“汉代春秋学者对‘皇帝’的理解及宗朝制”,国科会86年专题研究计画成果报告。

  [66] 智圆,《闲居编》卷17,〈祭祖师文〉,页52b。

  [67] 智圆,《闲居编》卷17,页52a。

  [68] 智圆,《闲居编》卷13,〈华亭兴圣院界相榜序〉,页46a。

  [69] 智圆,《闲居编》卷13,〈宁海军真觉界相序〉,页46b。

  [70] 《礼记》〈乐记〉认为人身体犹如感应器,人生而静,感于物而动,因此秩序(礼)、场域可感发人之善心。

  [71] 智圆,《闲居编》卷13,〈宁海军真觉界相序〉,页46b。文中说:“噫!上栋下宇、范金合土、丰厨甘餐、铿钟伐鼓苟不行其律仪、制度,谓之佛庙,不可也。土室编蓬、藜藿屡空、沙聚塔形、爪画尊容,苟行其律仪、制度,谓之佛庙,可也。”

  [72] 智圆,《闲居编》卷13,〈法济院结界记〉,页47a。

  [73] 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二,收于《大正藏》册40,页14a谓:界法约可分为摄衣界、摄食界、摄僧界等。并参元昭,《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上二之一,收于《大正藏》册40,页202b。

  [74] 智圆,《闲居编》卷13,〈孤山玛瑙院界相榜序〉,页45b。

  [75] 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4,页42b。

  [76] 智圆,《闲居编》卷35,〈自恣文〉,页78a。

  [77] 智圆,《闲居编》卷23,〈湖州德清觉华净土忏院记〉,页61b。

  [78] 智顗,《摩诃止观》卷14,收于《大正藏》册46,页98a。

  [79] 《摩诃止观》卷4上,页36a。其他四缘分别是:衣食具足、闲居静处、息诸缘务、得善知识。

  [80] 《摩诃止观》卷4上,页39c。

  [81] 智圆,《闲居编》卷28,〈驳嗣禹说〉,页68a。

  [82] 智圆,《闲居编》卷19,〈中庸子传〉上,页55b。

  [83] 智圆,《闲居编》卷1,〈四十二章经序〉,页32b。

  [84] 智圆,《闲居编》卷21,〈与骆偃节判书〉,页58a。谓:“夫秦火六经,汉兴杂霸,民浇俗漓,争夺方炽,礼让渐微,则仲尼之仁谊、伯阳之道德,或几乎息矣,赖我浮屠之为训也。”又说:“民有闻报应之说者,虽贪贱啬吝之夫,亦庶乎振之周急矣。民有闻空寂之说者,虽矜功用壮之夫,亦庶乎守雌保弱矣。能周振则博济之道行也,守雌弱则朴素之风振也,博济行则礼让着,朴素振则刑罚措,以斯而利于民,则仲尼、伯阳之道,不远复矣。故曰:为利于上下,救弊于儒道焉。”

  [85] 王安石,《王安石全集》,文集卷41,〈致一论〉(台北:河洛图书出版社,民国63年),页127。虽如此,王安石将礼乐视为儒家的专长,参见蒋义斌,《宋代儒释调和论及排佛论之演进》,(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民国86年初版二刷),第二章、第三节二。

  [86] 智圆,《闲居编》卷1,〈四十二章经序〉,页63a。

  [87] 例如儒家的宗旨为“仲尼之为训也,揭唐虞三王之道,尊仁而尚义,俾复其王而企于帝者也。伯阳之为训也,扬三皇朴略之道,而绝圣弃智,俾复其皇而企于结绳者也。”智圆对儒、道的理解,是否完整,暂不深论,但他对儒家的论述,应与社会的“常见”,相去不远。

  [88] 智圆,《闲居编》卷1〈四十二章经序〉,页63a。

  [89] 李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81,(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页1853;卷92,页2129,谓:“上作冬至宴亲贤诗,又出御制三教诗,各百首,歌论九首,示宰相。”至于真宗的三教思想,参见山田俊,〈北宋真宗?三教思想????──“天书”?“清净”〉,《日本文化研究所研究报告(东北大学)》第28号,收入《中国关系论资料》第35号,第一分册增刊。

  [90]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66,页1483,载:“(邢昺)入辞日,赐袭衣、金带。是日,特开龙图阁,召近臣宴崇和殿,上作诗二章赐之,预宴者咸赋。昺视壁间尚书、礼记图,指中庸篇曰:‘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因陈其大义,上嘉纳之。”

  [91]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05,页2439,载:“赐新及第人闻喜燕于琼林苑,遣中使赐御诗及《中庸篇》一轴。上先命中书录《中庸篇》,令张知白进读,至修身治人之道,必使反覆陈之。”

  [92] 智圆,《闲居编》卷19,〈中庸子传〉上,页55b。漆侠先生虽曾说明智圆的中道与中庸不同,但他也说:“智圆通过《中庸》和《中论》将儒佛两家思想沟通起来、绾合起来,也就是非常自然的、顺理成章的,而不是牵强附会的。”参氏撰,〈儒家的中庸之道与佛家的中道义──兼评释智圆有关中庸中道义的论点〉,《北京大学学报》,1999.03期,页83,与本文的论旨不合。

  [93] 智圆,《闲居编》卷18,〈生死无好恶论〉,页54b。该文谓:“予中庸子寝疾于床,其手足也将启,其神爽也将亡,而乃怡然无闷,以道自强。……抑又吾年四十有七矣。”

  [94] 智圆及山外诸师的“真心”说,让山家诸颇感危机,谓:“遂使圆谈法性,错为直显心性”,参见知礼,《四明十义书》〈序〉,收于《大正藏》册46,页831a。山家山外观心说的争论,参见潘桂明、吴忠伟,《中国天台宗通史》(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年),页428-432。西文著作参见,Chi-wan Chan, “Chih-li (960-1028) and the crisis of T’ien-t’ai Buddhism in the Early Sung”, in Peter N. Gregory and Daniel Getz ed., Buddhism in the Sung.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9. pp. 415-418.

  [95] 智圆,《闲居编》卷18〈生死无好恶论〉,页54b谓:“夫天理寂然,曾无生灭之朕乎,妄情分动,遂见去来之矣。”

  [96] 智圆,《请观音经疏阐义钞》卷1,《大正藏》册39,页978b,对山家派的“性恶理毒”说,反驳谓:“或谓性恶是理毒者,毒义虽成,消义全阙。若无消义,安称用耶?若云有者,应破性恶。性恶法门,不可破也。”宗晓,《四明尊者教行录》卷2,《大正藏》册46,页873c,对智圆的主张反驳谓:“九问。《(阐义)钞》曰:或谓性恶是理毒者,毒义虽成,消义全阙。若无消义,安称用耶(文)。(知礼)诘曰:一家圆谈,若许理毒即性恶义,那得复云消义全阙。若尔,荆溪何故云:忽都未闻性恶之名,安能信有性德之行耶。然不知理毒即性恶者,何异都不闻耶。纵许理毒为性恶。已那又责云。消义全阙。此乃虽闻。而不解矣。且荆溪之意唯恐不闻性恶则无性德之行。今何返此耶。如斯述作莫成坏己宗途否。莫成翳人眼目否。”

  [97] 《请观音经疏阐义钞》卷1,页978a。

  [98] 安藤俊雄着、苏荣焜译,《天台学根本思想及其开展》(台北:慧炬出版社,民国87年),页392-393。山外诸家之所以特别重视此经,与山外诸师受华严宗影响有关。

  [99] 智圆,《闲居编》卷1,〈首楞严经疏序〉,页32a。

  [100] 《佛祖统纪》卷10,页205a。

  [101] 智圆,《闲居编》卷13,〈宁海军真觉界相序〉,页46b。

  [102] 如后文所述,智圆认为佛教僧侣,有不少人有得于诗教。其《闲居编》也有不少诗作,前文曾引用其〈湖西杂感诗〉。

  [103] 该论争首先以《金光明经》广本的真伪展开,而以观心说为论争的焦点。

  [104] 智圆,《闲居编》卷23,页61b。

  [105] 《请观音经疏阐义钞》卷1,页983b。

  [106] 《维摩经略疏垂裕记》卷2,页740a。

  [107] 司马迁,《史记》卷61,〈伯夷列传〉(台北:鼎文书局,新校本),页2125。

  [108] 司马迁的立场,是着史以“参赞天地造化”,为天道所不周全之处,作出补充。

  [109] 董诰等编,《全唐文》卷682,(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页6970-b。

  [110] 智圆,《闲居编》卷18,〈善恶有余论〉,页54a。

  [111] 智圆〈善恶有余论〉的新意,吴忠伟先生曾指出其新意“在方法论上是佛家的,在价值论上却是儒家的。”见氏撰,〈智圆佛学思想中的报应论〉,《东南文化》第1期,页94,2000年。智圆价值观的核心,仍属佛教,相反地他常以儒学(或六艺)视为方法论,智圆〈善恶有余论〉的新意,与其说是儒家式的价值论,不如说他思想中,有浓烈的历史感。

  [112] 智圆,《闲居编》卷29,〈送庶几序〉,页69b,谓:“故为文入于老、庄者,谓之杂。宗于周、孔者,谓之纯。马迁、班固之书,先黄老后六经,抑忠臣饰主阙,先儒文之杂也。”

  [113] 潘桂明、吴忠伟,《中国天台宗通史》(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年),页634,亦已注意及智圆〈善恶有余论〉的历史感。

  [114] 智圆,《闲居编》卷12,〈目录序〉,页45a。该计画始于景德三年,至中宗祥符七年完成。

  [115] 智圆,《闲居编》卷15,〈故梵天寺昭阇梨行业记〉,页49a-b。

  [116] 智圆,《闲居编》卷17,〈祭祖师文〉,页52a。

  [117] 智圆,《闲居编》卷34,〈病夫传〉,页76b。

  [118] 智圆,《闲居编》卷28,〈驳嗣禹说〉,页68b。

  [119] 真宗对三教的态度已述于前,陈恕曾建议废除译经院,真宗宛转拒绝,《宋史》卷267,〈陈恕传〉,页9208,谓:“恕颇涉史传,多识典故,精于吏理,深刻少恩,人不敢干以私。前后掌利柄十余年,强力干事,胥吏畏服,有称职之誉。善谈论,听者忘倦。素不喜释氏,尝请废译经院,辞甚激切。真宗曰:‘三教之兴,其来已久,前代毁之者多矣,但存而不论可也。’”

  [120] 智圆,《闲居编》卷28,〈师韩议〉,页68b。

  [121] 智圆,《闲居编》卷34,〈病夫传〉,页76b。

  [122] 智圆,《闲居编》卷34,〈病赋〉,页76b。他说:“又尝闻诸天台云:夫治病有四焉,谓:药治、假想治、咒术治、第一义治。吾不敏,庶几上智之道,而以理观为专治,盖第一义之谓也。”

  [123] 智圆,《闲居编》卷29,〈钱唐闻聪师诗集序〉,页70a。

  [124] 智圆,《闲居编》卷33,页75b。

  [125] 智圆,《闲居编》卷37,页80b。

  [126] 宗鉴,《释门正统》卷5,《卍续藏经》册130,页414,谓智圆“明吾佛之教”,与儒、道相较,儒、道之谈性命、报应,“皆未臻其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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