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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十大宗教学观点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9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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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十大宗教学观点

  兰州报恩寺、报恩寺慈善功德会为玉树地震灾区举行赈灾祈福法会现场。 资料图片

  当代中国宗教学已成为被人们普遍关注和重视的人文、社会科学中的重要研究领域。它从开创到成熟,从敏感意义上的“险学”到蓬勃发展的“显学”,形成了许多研究热点和发展热潮。

  2010年,《宗教周刊》理论版一如既往地追踪学术前沿,关注热点讨论,为政界、教界、学界搭建沟通平台,并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岁末年初,本版盘点年度十大宗教学观点,让我们再次体悟中国政界、教界、学界的有识之士对宗教的敏锐观察、集中思考、深度分析以及现实关怀——

  ■缘起论:全球和谐共生的佛学理论基石

  全球化给世界带来了历史性的变化——全世界进入了相互依存的时代。这个时代,人类面对的各类全球挑战,凸显了缘起论的重要性。因而,阐扬缘起论是当代佛教重要的历史使命。

  方立天在901期《当代佛教要重视阐扬佛教核心思想“缘起论”》一文中认为:

  当前,在全球进程中,全世界已经进入了相互依存的时代。面对经济危机与复苏、气候变化与减排、流行性疾病的扩散与防治等全球性的挑战,需要国际间通力合作,这就凸显了佛教缘起论的重要性。缘起论是佛教对于宇宙存在的基本看法,即是说宇宙万事万物都处在一定的因果联系之中,并随着因果联系的变化而变化,是佛教世界观的理论基石,也是区别于其他宗教哲学派别的思想标志。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佛教缘起论为世界相互依存提供了重要的哲学根据和理论支撑。

  阐扬缘起论学说是当代佛教的重要历史使命。今后,我们应加强从缘起的一般意义去阐述人类社会哲学的理论基础,阐述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地区与地区、人类与自然之间相互依存的世界观。从而在人们内心确立正知正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社会和谐、世界和谐。

  同时,在中国,佛教阐扬缘起论时可以吸收儒家和道家的相关理念,如和为贵、和而不同、同则不继、与天地参、天人合一等理念,来充实、丰富自身的学术,以发挥缘起论学说的更大效益。

  ■中国的民族国家模式是“多族多教一国”

  中国古代社会的多神信仰以及统治者推行的多元包容的宗教政策,有利于中华各民族形成多元的民族认同。生活在中华大地上的各个民族,都认可以儒、释、道为核心的中华文化。当近代中国受到帝国主义列强侵略时,中华各族人民不是走向分裂,而是团结一致,共同反抗侵略,并使中华民族不断从自发走向自觉。

  张践在943期《中国“多族多教一国”的民族国家模式》一文中认为:

  在近代以前,中国虽然没有出现“中华民族”的清晰概念,但是作为复合性民族基础的中华文化已经形成了。到了近代,这种由于多元宗教信仰形成的多元民族认同,自然地演变成了多层次的民族认同,即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成员,既认同自己的支系民族,也认同上位的复合民族。

  具有多元宗教认同和多元民族认同的复合性民族“中华民族”的存在,就成为“多族多教一国”民族国家模式得以形成的深厚文化基础。在中国民主革命的过程中,无论国民党还是共产党,虽然都深受当时强势的西方文化的影响,但是在建立民族国家的关键时刻,都始终坚持“多族多教一国”的民族国家模式。

  从民族宗教学的角度着眼,保证各族人民宗教信仰的自由,是保证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团结统一的重要基础。

  ■宗教文化的多样性是我国民族地区社会变迁中不可忽视的因素

  中华民族是具有多元因素的整体,我国民族地区宗教传统文化具有多样性已经是不争的“公理”。历史发展的轨迹、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文化的传承与变异、价值观念同质与异质的交融,不同民族的通婚交往、日常生活的互助交往和生产劳动交往等,是我国民族地区宗教文化多样性的基础。

  何其敏在925期《我国民族地区宗教文化的多样性》一文中认为:

  在我国民族地区,宗教文化的加入使得民族成为复杂的文化复合体,而非单一的民族文化,或者纯粹宗教文化的群体。因而,要对宗教文化的凝聚力和排他性加以正确引导。

  鉴于我国民族地区宗教文化的多样,要以多样性的宗教文化为基础,引导“神道设教”的内容;要将人文理念带入民族工作,通过对少数民族精神关怀的重视,增加决策的预见性,同时应注重对少数民族深层文化的保护和文化生态的平衡;要在对不同民族文化关系的处理中,调整国家的位置;要从多个视角深入观察、研究具体的宗教文化,并通过政府引导民间力量,有意识地推动各种张力向着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方向发挥作用;不可低估宗教在社会公共领域中的作用、它的社会动员能力以及它所提供的社会资本。

  ■民间信仰:和谐社会建设的本土性潜在文化资源

  民间信仰在我国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是我国民族文化特别是大众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上世纪80年代以来,民间信仰迅速恢复发展,然而,和其它延续至今的文化传统一样,民间信仰也包含着封建迷信的因素以及其它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因素。因此,国家在社会控制层面上既要准确界定民间信仰的性质及其在社会文化系统中的地位,更要加强民间信仰的管理,引导民间信仰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文化资源。

  张祝平在915期《正名与正行:民间信仰的社会控制及策略选择》一文中认为:

  民间信仰是我国民俗文化的根本所在,是我国本土化的信仰资源和一种文化资本。在抵御外来宗教渗透的过程中,民间信仰以其作为民族文化资本的特有张力发挥着潜在的主体作用。只是,民间信仰“目前是以一种比较粗糙的形态存在”。

  当前,我们对民间信仰社会控制的偏差体现在:管理权责不明,社会控制弱化;管理标准失当,利益原则突出。

  针对这种社会控制度偏差,在和谐文化视阈下,对民间信仰社会控制策略的选择就是,一要理性评估民间信仰的社会地位,充分发挥其正向功能;二要以积极“扬弃”的态度,重塑民间信仰系统;三要完善科学的引导机制,创新民间信仰管理模式。

  ■城市化进程中,穆斯林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城市化是改革开放以来一场无法避免的社会变革,它将穆斯林推向散居的境地,对穆斯林近年来的文化自救及传统或新兴社区的构建提出了考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是穆斯林群体走向现代化必须经历的阵痛,也是我国社会发展变革给这一群体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马强在945期《城市化进程中穆斯林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一文中认为:

  只有尊重他者、求同存异,才能实现和而不同、美美与共。这是对我国城市社会发展,甚至是中华文明包容性的考验,也是对城市穆斯林自身如何在坚守中选择性融入提出的挑战。

  对于社区发展与改造问题,要在改造传统穆斯林社区时充分考虑穆斯林的宗教和经济生活,尊重其围寺而居、依坊而商的传统,保持寺坊结构的完整性。对于迁移人口的宗教活动点和子女教育问题,应将流动性宗教社区尽快纳入到政府宗教管理体制之内,这样既便于政府管理部门与迁移穆斯林之间的有效沟通,也利于信教群众对国家宗教政策形成正确认识,从而使某些宗教活动点不至于走入宗教“黑市”。对于宗教活动及管理问题,从政府层面看,民族、宗教、统战等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大贯彻和落实各项民族宗教政策的力度;从民间角度看,可以考虑在寺管会成员中吸纳社区流动人员,听取他们的建议,解决其需求和困难,使其对社区产生归属感,促进不同地域和族群成员之间的团结与和谐。对于各种宗教思潮问题,应该在坚持根本信仰原则的前提下尊重“他者”,维护穆斯林之间的团结。对于清真饮食问题,民族和宗教管理部门应该协同商业、公安等部门,定期进行必要的监管,宣传相关政策和法规,规范市场,保证清真食品经营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宗教教育问题,可以依托各级伊斯兰教经学院、国外著名的伊斯兰大学、国内较知名的清真寺以及阿拉伯语学校联合培养宗教人才,还可以在国内清真寺之间开展访学制度。对于城市女寺和女学的兴起,应该看到,女性宗教知识的提高,以及由此对女性人格、道德和行为的影响,将波及男性、家庭,甚至整个穆斯林社会,因而应该给予适当的支持。对于穆斯林如何在城市化进程中既融入城市生活,又保持信仰身份认同的问题,各级相关政府部门应该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在社会上倡导文化多样性理念,提倡人性化管理,教导更多的人接受那些因信仰而有“特殊”生活习惯的群体。

  ■应实事求是地看待、研究宗教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创新之举在于与时俱进。对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种宗教的发展与变化,我们要作实事求是的评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国宗教界几十年来爱国爱教的伟大实践充分说明,总体上说,爱国宗教界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

  冯今源在939期《关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再思考》一文中认为:

  “研究宗教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观点不准确、不科学,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也不符合当今现实社会的实际。因为,当今是一个信仰多元化的时代。由于立场、世界观、方法论不同,对同样一件事物的看法也不可能完全相同,宗教研究也是如此。在我国,马克思主义毫无疑问是宗教研究事业的指导思想。但同时,宗教研究工作者也要认真地学习、批判地继承历史上以及国内外一切学者的宗教研究成果,这样,才能建构起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的大厦。用什么样的世界观、方法论研究宗教,怎样研究宗教,则是每一位研究者神圣的权利,这就是平常我们一再强调的学术民主。

  此外,研究宗教的同时也不是必须要批判有神论,宣传无神论。按照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做好宗教的历史、理论、教派、现状研究工作,了解宗教信仰者的过去与现状,倾听他们的愿望和诉求,通过研究成果反映他们急需解决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以利于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才是宗教研究工作者的主要任务,也是我们做好宗教研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中国化佛教体现出了一种“西学东渐”的智慧

  认识中国固有的传统文化,正确对待外来文化,这是中国思想家和爱国知识分子一直在思索研究的问题。事实证明,只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才能正确认识和评价中国佛教在中华文明进程中的独特意义和应有地位。

  林劲松在985期《佛教是否征服了中国?——从印度佛教到中国佛教》一文中认为:

  中国文化兼具独立性与融通性,对内聚合社会,对外吸纳文明。佛教作为一种内在超越的宗教文化,与同样重视内在超越和心性修养的中国传统儒、道文化相激荡、融合,产生了中国佛教及其哲学思想。这是中国本土文化吸收、接纳外来文明突出而成功的范例之一。

  佛教以前瞻性的眼光、哲学性的思维以及悲天悯人的人文关怀之心,深深影响着中华民族的子孙。但佛教未能征服中国,而是激发了中华民族的创新活力,发展出了超越外域佛教而具有中国思想面貌和中国精神气象的佛教体系。

  ■宗教的社会救助模式——“公共慈善+心灵共建”

  以救助人类苦难为信仰核心的各大宗教,无疑是灾时救命、灾后重建的重要灵性资本和社会资本。宗教的社会救助,不应当局限于灾难救助、钱财物质的捐助,而应该涉及灾区民众的精神重建、认知重建、社会重建等多个方面。

  李向平在937期《宗教发展及其社会救助模式》一文中认为:

  从当前我国的宗教及其社会救助事业来看,宗教的社会救助模式大致有如下4种:救助式社会救助、指令式社会救助、交换式社会救助、特殊式社会救助。事实上,宗教的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救助功能,应当是一种社会事业交往、社会财富再分配、社会价值共享的方式。因此,宗教的社会救助模式应该是“公共慈善+心灵共建”,应当具有专业化、团体化、社会化、理性化的特征。

  宗教的社会服务模式不应被局限于精神和心灵的抚慰,或者是局限于财物的捐助,而应该把二者与社会重建整合起来,建构一种新的慈善理念——“社会慈善”,以区别国家慈善和个人慈善,从而改变财物捐献式、残补型的公益慈善模式。社会慈善整合了人力慈善、财物慈善等内容,致力于建构一种社会组织或个人之间的直接交往,致力于信仰、宗教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文化——信仰体系之间的相互理解,进而建构一种彼此认同、信仰互动的社会重建机制。

  政府相关部门应该为当代宗教组织发展以社会服务、社会建设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慈善事业,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和平台,为宗教组织的社会服务建构更多的公共性、社会性与专业性。

  ■对待宗教事务,媒体应该“脱敏”

  宗教是人类文化的核心部分之一,新中国几代领导核心都强调,不了解宗教,就不能很好地理解人类的历史与文化,也不能很好地理解当今世界。然而,迄今为止,国内还没有一份以宗教为主题的报纸;在目前的出版界,除了宗教文化出版社等极少数单位能够积极地出版宗教类图书外,绝大多数的出版社或者受到很多约束,或者自我规避,导致宗教类图书的出版非常困难。

  魏德东在915期《媒体要对宗教脱敏》一文中认为:

  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了,宗教早已被认为是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但媒体对于宗教事务依然过敏,回避、弱化乃至排斥宗教话题的现象,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首先,有关宗教事务的媒体数量极少,不能充分地反映我国当代宗教的发展。其次,主流媒体对于宗教话题,在很多时候都以敏感为由,采取回避的态度。另外,在书籍出版方面,对于宗教主题审查过严。

  媒体长期回避宗教话题的消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回避宗教,对宗教话题过敏,并不意味着宗教就不存在了,而只会造成大众及政府部门对宗教知识和事务的无知与隔膜,既影响发挥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的积极因素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也影响政府在决策宗教事务时的科学性。现在,这种状况该有所改变了。

  ■应用兼容并蓄的“宗教生态平衡”观对待我国多元的宗教与信仰

  宗教生态平衡,是借用生态学的理论和概念,研究宗教与社会、宗教与个人以及宗教内部因素的制衡关系。目前,国内的研究一般称之为“宗教文化生态”或是“宗教生态”。这一具有原创性的理论观点,是近年来我国宗教研究领域中的一个新课题。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一个民族的宗教一般都是其民族文化的重要内容和文化内核。从历史文化现象看,我国多元宗教、多元文化和谐共生。当前学界的有识之士,正是基于这一历史传统和文化现象,提出应该兼容并蓄地对待不同的宗教和信仰,使之处于有序的环境之中,让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内容、不同来源的宗教信仰都能各得其所,真正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宗教生态平衡机制。《宗教周刊》本年度推出的“宗教生态平衡”栏目,陆续刊发了相关文章,较全面地介绍了学界的研究成果。

  王爱国在903期《民族民间宗教信仰对于宗教生态平衡机制的维系》一文中认为:

  民族民间宗教信仰是我国多元民族文化、多元宗教信仰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当前一定时期内、一定范围内我国广大群众的重要信仰资源之一,是我国宗教生态环境中的重要一支。对其合理内容的正当维护,可以为广大群众提供充分、有效的信仰选择资源,从而有可能最终构成宗教生态的平衡。而这种宗教生态的平衡,能从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抵御境外宗教渗透。

  段琦在905期《宗教生态失衡对基督教发展的影响——以江西余干县的宗教调查为例》一文中认为:

  在正常情况下,各类宗教形态彼此间应该是互相制约而达到一个平衡状态,即各类宗教各得其所,都有它们的市场,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但如果人为地不适当干预,就会破坏它们的平衡,造成有些宗教发展极其迅速,有些则凋零了。传统宗教力量保持得较好的地区,也就是宗教生态较为平衡的地区,基督教的发展一般比较缓慢。反之,如果人为地压制传统宗教的力量,基督教则会迅速发展。江西余干县民间宗教信仰发展缓慢,而基督教的发展则很快速,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此外,引入西方概念的“宗教”,只承认制度性宗教是“宗教”,而将分散性宗教或普化的宗教视为封建迷信,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人们在心理上对“土教”的排拒超过了“洋教”。

  陈进国在941期《相遇还是相知:基督宗教与中国民间信仰的对话》一文中认为:

  在提倡“和而不同”、“非我无所取”的文明融合的大格局中,我们应该具有这样高度的文化自信:基督宗教并不必然等同于西方文化或西方宗教,既然它扎根于中国已经成为或必将成为合理的现实,那么它必将成为“文化中国”之意义世界中的基督宗教,作为开放多元的中华文化体系中的一元存在。而以基督宗教作为一个有效的参照系,亦能促成中国文化在全球化时代的自我反思与创新。中国文化体系无论是包括精英的传统还是包括民间的传统,一样都可以在“相遇”的过程中与基督宗教谦卑地走向“相识”和“相知”,从而与基督宗教相互会通和包容。当然,就像佛教的中国化一样,从“基督教在中国”到“中国的基督教”,还有相当长的历程。

  (本版文字由马丽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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