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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昧因果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1日
来源:明伦创刊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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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叶佛时代,有人问某僧:「大修行人,还落因果否?」某僧答:「不落因果」。後来
,某僧就因此堕为野狐,直到释迦世尊的象法时期,由中国高僧百丈禅师替他下一转语:「
不昧因果」才得解脱。这就是野狐的公案。
人类在陆地上远行,必须坐车子。不论坐甚麽车子,都要顺着道路前进。车子愈大,坐
的人愈多,路面愈要宽坦,路基愈要坚固。如果开大车,不在大路上行驶,就没有不翻车的
道理。野狐僧就这样的翻了车。他以为大乘佛法可以不讲因果,岂知因果是大小乘必行之道
,愈是大乘,愈是要讲求,不然,必定翻落到三涂的深亢。现在是释迦牟尼佛的末法时期,
学佛的人居然还不少,而且都是学大乘佛法,但,不昧因果的并不多。一般人虽也知道野狐
公案,却不引为鉴戒,只会拿它作敲门砖。但所敲的不是智慧之门,而是名利之门。所以,
谈玄说妙,大有人在,而能护持根本戒律的实在少之又少。这就像只有大车,没有大路,闭
着眼,向深坑里开,那能不肇祸。
凡夫众生,无不迷惑颠倒。自古以来,劝人防患未然,对方听了,总觉得不顺耳。佛法
以慈悲为本,眼看他人大祸临头,何能忍心不加劝告。今日唯有深信因果守持戒律,才能避
免灾难,学有所成。
因果的道理很深,戒律的条文很多,求其简要,就是断恶行善。这不但在今日,就是在
古时也特别要紧。白乐天问:「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不论过去现在与将来,真学佛者必
须以此为先决条件。

                   第48期 公元1975年11月15日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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