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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687写本与莫高窟第61\55窟的关系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1日
来源:不详   作者:陈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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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2687写本与莫高窟第61\55窟的关系

  陈菊霞

  内容摘要:S-2687写本由两件文书组成。其中第一件文书是莫高窟第61窟建成时举办法事活动的疏文,第二件是莫高窟第55窟建成时举办法事活动的疏文。据文末题记可知,第61窟建成于天福十二年,即947年;第55窟建成于乾德二年,即964年。

  关键词:S.2687;莫高窟;第61窟;第55窟

  中图分类号:K879.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06(2010)03—0097—04

  S.2687写本由两件文书组成,第1—14行为一件文书,第15—23行为另一件文书。唐耕耦先生将s.2687写本定名为《河西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浔阳郡夫人翟氏回向疏二件》。《英藏敦煌文献》则将其分别定名为S,2687(1)《大汉天福十三年丁未岁(947)十一月十九日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浔阳郡夫人翟氏施巾题记》和S,2687(2)《大汉乾德二年(964)四月廿二日归义军节度使敦煌王曹元忠之凉国夫人翟氏施巾题记》。下面先将S.2687(1)《河西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浔阳郡夫人翟氏回向疏》的全文录于下:

  1.弟子河(西)归义军节度瓜沙等州

  管内

  2.营田观察处置押蕃落等使、特进

  3.检校太傅、谯郡开国侯、食邑一千

  4.户曹元忠、浔阳郡夫人翟氏,先奉

  为

  5.国安人泰,万方伏款于台庭;社稷

  恒

  6.昌,四远来宾于王化;狼烟息焰,

  千门快

  7.乐而延祥:塞虏无喧,万户获逢于

  喜庆。

  8.府主宠禄,膺五岳而长隆;寿比

  9.王乔,等五星而永曜。合宅姻眷,

  俱沐祯祥;内

  10,外枝罗,俱沾福佑。已躬康吉,贤

  圣护

  11.持;法界有情,皆成妙果。敬造万

  色锦绣经

  12.巾一条,施入宕泉窟,永充共

  (供)养。于时大汉

  13.天福十三年丁未岁十一月壬子

  朔十九日庚

  14.午毕功纪。

  从本件的行文格式和书写内容来看,本件应是一次法事活动的疏文。至于这次法事活动的性质,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三点对其进行推定。

  1.依据本件前四行的记述,我们可以肯定,此次的法事活动由节度使曹元忠及其浔阳郡夫人翟氏举办。

  2.本件第11—12行记日:“敬造万色锦绣经巾一条,施人宕泉窟,永充共(供)养”。“宕泉”乃泉流名。李正宇先生在《敦煌学大辞典》解释曰:“此水源自莫高窟东南四十里鸣沙山东麓之高泉;西北流,汇合梧桐泉、大泉,迂曲穿行鸣沙与三危二山之峡谷间,至小拉牌,汇合苦沟泉水,又西北流,至城城湾西,折北,经莫高窟前,北行,没于戈壁之中,总长四十余里。”因宕泉流经莫高窟窟前,所以,古人又将莫高窟称之为“宕泉窟”。如P,2641《莫高窟再修功德记》云:“窃以州府平广,毗耶接水精之堂:岩壁高深,坛(檀)特莲(连)宕泉之窟。”此外,P.3720《张淮深造窟功德碑》、P.2113《唐沙州龙兴寺上座马德胜和尚宕泉创修功德记》和P.2991《敦煌社人平诎子等宕泉建窟功德记》等敦煌文献都将莫高窟的营建活动称之为“宕泉建窟”。以本件记载曹元忠夫妇将敬造的万色锦绣经巾施人宕泉窟来看,这次法事活动应与曹元忠夫妇营建莫高窟有关。

  3.本件第13—14行日:“天福十三年丁未岁十一月壬子朔十九日庚午毕功纪”。“毕功纪”又写作“毕功记”。如P.4660《梁僧政邈真赞》文末日“大唐大中十二年岁次戊寅二月癸巳朔十四日丙午毕功记”;P.2113《唐沙州龙兴寺上座马德胜和尚宕泉创修功德记》文末曰:“时唐乾宁三年丙辰岁四月八日毕功记。”[31312"毕”有“结束”之意。依据P.4660《梁僧政邈真赞》和P.2113《唐沙州龙兴寺上座马德胜和尚宕泉创修功德记》之内容判断,“毕功”应指完成某件事,其中包括某项活动或某项工程。当然,“毕功”也可通俗地理解为功德之“完成”。如P.2991《敦煌社人平诎子等宕泉建窟功德记》云:“功德已毕,庆赞营肃(修),赞咏斯文,将传千载。”而我们在前揭文中已推定S.2687(1)《河西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浔阳郡夫人翟氏回向疏》与曹元忠夫妇营建莫高窟有关,那么,本篇疏文中的“毕功”之意应与P.2113《唐沙州龙兴寺上座马德胜和尚宕泉创修功德记》所载的“毕功”之意相同,即指在莫高窟营建T程的完工。由此,根据S.2687(1)《河西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浔阳郡夫人翟氏回向疏》中的“毕功纪”之意以及S.2687(1)号文书的内容判断,S.2687(1)《河西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浔阳郡夫人翟氏回向疏》应是曹元忠夫妇营建完莫高窟某窟后所举办法事活动的疏文。

  通过以上三点的分析,我们可以推定,S.2687(1)《河西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浔阳郡夫人翟氏回向疏》是曹元忠夫妇在莫高窟建成某窟时举办庆贺活动时宣读的一篇疏文。又据其文末的“天福十三年丁未岁十一月壬子朔十九日庚午毕功纪”知,“毕功纪”写于天福十三年丁未岁十一月十九日,这应是此窟的建成年月。天福十三年非丁未岁,天福十二年为丁未岁,即947年,此处应以干支纪年为准。既然曹元忠夫妇在天福十二年十一月时在莫高窟建成某窟,那么,下面我们就对这个洞窟的归属问题进行讨论。经考察莫高窟营建史后发现,曹元忠夫妇在天福十二年前后所建的洞窟只有第61窟。关于第6l窟的营建时间,学界曾作过讨论。

  最初,有学者依据第61窟东壁北侧“大朝大于阗国天册皇帝弟三女天公主李氏为新受太傅曹延禄姬供养”之题名将第61窟定为曹延禄窟,并认为建窟时间在太平兴国五年(980)以后,甚至晚到至道元年(995)。之后,贺世哲先生提出了不同意见,贺先生认为东壁北侧第七身供养人画像和题名均系后来重绘和重写,并依据第61窟甬道被重修,以及主室南壁第三身供养人“施主敕授浔阳郡夫人翟氏一心供养之题名等信息,将第6l窟定为曹元忠夫妇功德窟。关于第61窟的营建时间,贺先生也提出了精辟见解,他认为翟氏夫人在第61窟被称为“浔阳郡夫人”,而翟氏夫人只在天福十二年至显德四年(957)九月间被称为“浔阳郡夫人”,所以,第61窟开凿于天福十二年至显德四年九月之间。贺先生的这一论断得到了学界的普遍认同。后来,郝春文先生也对第61窟的建成时间发表了更细致的看法,他说:

  据土肥义和考证,敦煌法门寺存在于五代后晋至后周显德初年,则伯三三六四《某寺面油破历》应在公元九三六至九五四年间……“启窟斋”当指所建之窟落成时举行的庆窟活动……而曹元忠在新建第六十一窟时其夫人的题名是“浔阳郡夫人翟氏”,这正符合后汉开福十二年(947)留守节度使妻可封为郡夫人的规定,是时曹元忠正自称“太保”……这样,伯三三六四《某寺面油破历》只能是 在曹元忠自称太保的九四七年……莫高窟第六十一窟的修建年代,贺世哲认为在九四七年至九五七年九月之间,现既已考证出该窟之“启窟斋”在九四七年,其建成时间亦当在是年。

  郝先生的这一推定对讨论第61窟的建成时间意义重大,但是,郝先生将第61窟的建成时间定在947年还是稍显证据不足,因为曹元忠是于947、950—955年问称太保:翟氏夫人是947—957年间称浔阳郡夫人;法门寺存在于936—954年间。依据这三个条件只能将P,3364《某寺面油破历》的年代推定在947、950—954年间,而不能定断在947年。这也就是说,P,3364《某寺面油破历》中所记载的“启窟斋”应在947或950—954年间的某一年举行。此外,P,3364《某寺面油破历》云:“(七月十六日)一斗五升一升一合官启窟斋,大众看夫人用。”又云:“(七月十六日)七斗三升,太保启窟斋生诚将起用。”显然,从七月十六日的支出历可看出,“启窟斋”除“太保启窟斋”外,还有一个“官启窟斋”,所以,此处的“启窟斋”并非仅仅指第61窟的“启窟斋”。

  综上所述,S.2687(1)《河西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浔阳郡夫人翟氏回向疏》写于天福十二年,它是曹元忠夫妇在莫高窟建成某窟时所举办法事活动的疏文。而贺世哲先生已将第61窟定为曹元忠夫妇功德窟,且推定其营建时间大致在947—957年间。由此,我们认为,S.2687(1)《河西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浔阳郡夫人翟氏回向疏》应是莫高窟第61窟建成后举办庆贺活动时宣读的疏文。既然S.2687(1)写本是第61窟的“毕功”疏文,那么,我们应依据其内容和性质将其定名为《莫高窟第61窟毕功疏文》才更为妥当。

  下面再将S.2687(2)《河西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浔阳郡夫人翟氏回向疏》的全文录于下:

  1.归义军节度使检校太师兼中书

  2.令敦煌王曹公之凉国夫人寻阳翟氏敬。

  3.造五色绣经巾一,施入窟内。伏愿一州土地。

  4.万里山河,烽烟不起于三边,乐业永安于

  5.万姓。皇后天年永久,四海河(荷)霹蒙之恩

  6.波;大王神算遐长,七郡布殊常之德化。

  7.夫人心愿,愿王业金枝,衙佑案寮,官苑侍

  8.女,并皆安乐。百换周星,但是带含灵。齐登

  9.觉路。于时大汉(宋)乾德二年甲子岁四月廿

  二日题记之耳。

  从行文格式和内容来看,本件也应是一次法事活动的疏文。关于这次法事活动的性质,我们也可以通过以下三点进行讨论。

  1.本件第2、3行日:“敬造五色绣经巾一,施入窟内”。虽然此处没有明确说明“施人窟”的具体位置,但就此记载来看,这次的法事活动也应与建窟有关。

  2.本件第1—2行记载,节度使曹元忠夫人浔阳翟氏将敬造的经巾施人窟内。由此知,这次建窟活动的主要功德人为浔阳翟氏夫人。

  3.本件文末曰:“于时大汉(宋)乾德二年甲子岁四月廿二日题记之耳”。这说明浔阳翟氏夫人的这次建窟时间是在乾德二年。

  依据以上三点,笔者认为,本件是节度使曹元忠夫人浔阳翟氏兴建某窟时举办法事活动的疏文。经考察敦煌石窟的营建史,乾德二年前后,浔阳翟氏夫人参与营建的洞窟只有莫高窟第55窟。

  关于莫高窟第55窟的营建时间,贺世哲先生曾作过缜密讨论。莫高窟第55窟甬道南、北壁原为西夏壁画,1908年伯希和从西夏壁画下剥出曹议金祖孙三代的供养人像。其中南壁第四身题日:“窟主敕推诚奉国保塞功臣归义军……”贺先生认为这身被写为“窟主”的供养人即曹元忠,并依据曹元忠的“推诚奉国保塞功臣”称号将第55窟的建窟时间推断在962年前后。

  第55窟不仅被重修,而且窟内的一些供养人题记已漫漶不清,这使得我们无法找到浔阳翟氏夫人的供养人画像和题记。但是,我们知道,浔阳翟氏夫人是曹元忠的贤内助,她本人非常崇信佛教,经常出席一些重大的佛事活动,而且尤为热心支持曹元忠在莫高窟和榆林窟的营建或重修活动。由此,莫高窟、榆林窟遗存了大量有关翟氏夫人的供养人画像和题记。鉴于以上因素考虑,翟氏夫人应当参与了第55窟的营建活动。因此,笔者认为,S.2687(2)《河西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浔阳郡夫人翟氏回向疏》当与曹元忠夫妇营建第55窟有关联。那么,它是什么性质的文书呢?

  我们前文已推定,S.2687(1)写本是第61窟建成后举办法事活动时的疏文。而S.2687(2)《河西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浔阳郡夫人翟氏回向疏》抄写在s.2687(1)写本之后,且其书写形式和内容都与S.2687(1)写本相近,由此,笔者认为,S.2687(2)写本与S.2687(1)写本之间应有一定的关联性。既然S.2687(1)写本是第61窟的毕功疏文,那么,S.2687(2)写本也很可能是第55窟的毕功疏文。如果这一推论能够成立的话,我们也可将S.2687(2)写本定名为《莫高窟第55窟毕功疏文》。

  通过上述讨论,笔者认为,s.2687写本是节度使曹元忠与浔阳翟氏夫人在莫高窟营建洞窟的毕功疏文。细而言之,S.2687(1)写本是曹元忠夫妇功德窟第61窟的毕功疏文;S.2687(2)写本是曹元忠夫妇功德窟第55窟的毕功疏文。又据这两件文书文末之题记知,第61窟建成于天福十二年十一月,即947年11月;第55窟建成于乾德二年四月,即96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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