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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子通录》谈教子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4日
来源:和讯博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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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代刘清之的《戒子通录》是“历代人生哲理集成”丛书之一,另外还收录有袁采的《袁氏世范》、明代姚舜牧的《药言》、清代张英的《聪训斋语》和《恒产琐言》、郑燮的《郑氏家训》、曾国藩的《曾文公家训》、左宗棠的《左文襄公家训》等。这些书中的金玉良言好比陈年佳酿,历久弥新,相信能为今天的人们在家庭教育方面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原文
  古者妇人妊子,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跸,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视于邪色,耳不听于淫声。夜则令瞽诵诗,道正事。如此则生子形容端正,才德过人矣。――《列女传》
  译文
  古时候妇女怀了身孕,睡觉时就不能侧着身子,座席不靠边,不用一只脚站立,不吃有异味的东西。食物切得不正不吃,席子放得不正不坐,眼睛不看邪僻的色彩,耳朵不听浮靡颓废的声音。夜晚让乐官吟诵诗歌,讲述正人君子的事迹。这样生下的儿子必定相貌端庄,才智和品德都出类拔萃。


  原文
  人之有子,多于婴孺之时,爱忘其丑,恣其所求,恣其所为。无故叫号,不知禁止,而以罪保母。陵轹同辈,不知戒约,而以咎他人。或言其不然,则曰小未可责,日渐月渍,养成其恶,此父母曲爱之过也。及其年齿渐长,爱心渐疏,微有疵失,遂成憎怒。摭其小疵,以为大恶,如遇亲故。妆饰巧辞,历历陈数,断然以大不孝之名加之,而其子实无他罪。此父母忘憎之过也。爱憎之私,多先于母氏,其父若不知此理,则徇其母氏之说,牢不可解。为父者须详察此,子幼必待以严,子壮无薄其爱。
  译文
  世人有了儿子,大多在其幼小时百般疼爱,看不到其任何缺点,尽可能满足其欲求,对其言行听之任之。孩子无理取闹,家长不去禁止,反而怪罪保姆。孩子欺侮其他孩子,家长不去制止,反而指责他人的不是。有人指出孩子的错误,做家长的借口孩子太小,不忍心责罚,任其日积月累,逐渐养成不良的品行,这完全是父母溺爱的结果。等到孩子长大成人,父母的爱心便渐渐淡薄,孩子稍微犯了一点过失,父母便大发雷霆,抓住小孩的小错,当做不可饶恕的大错,遇到亲戚朋友,就添盐加醋,一桩桩地数个没完,还把大逆不道的罪名强加在孩子头上,实际上孩子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过错。这就是父母轻率发怒的害处。爱怜和憎恶不当,多数是先由母亲引起,做父亲的没有弄清事实真相,就听信做母亲的所说,深信不疑。所以做父亲的应当注意这一点,在孩子年幼时要严格要求,在孩子成年后不要使爱心淡薄。


  原文
  欲求子孝,必先慈;将责弟悌,务为友。虽孝不待慈而慈固植孝,悌非期友而友能立悌。夫和之不备或应以不和,犹信不足焉必有不信。倘知恩意相生,情理相出,可使家有参、柴,人皆由、损。——颜延之
  译文
  想要儿子孝顺,父母必须慈爱;想要弟弟恭敬,哥哥必须友善。尽管孝顺不一定非得以慈爱为前提,而慈爱却确实能够培植孝心;恭敬不一定非得以友善为前提,而友善却确实能够树立恭敬之心。自己不和善,别人自然会以不和善来回应;就好比自己缺乏诚信,别人也会以不讲信义来回应一样。假如明白了恩惠和情义相辅相成、情感和义理相互依存的道理,就可以使家家都出现像曾参、高柴这样的大孝子,人人都成为像子路、闵损这样的大贤人。


  原文
  人生至乐无如读书,至要无如教子。父子之间不可溺于小慈。自小律之以威,绳之以礼,则长无不肖之悔。教子有五:导其性,广其志,养其才,鼓其气,攻其病,废一不可。养子弟如养芝兰,既积学以培植之,又积善以滋润之。人家子弟惟可使觌德,不可使见利。富者之教子须是重道,贫者之教子须是守节。子弟之贤不肖系诸人,其贫富贵贱系之天。世人不忧其在人者而忧其在天者,岂非误耶?——家颐
  译文
  人生最大的乐趣莫如读书,最重要的事就是教子。父子之间不能总是沉浸在溺爱、仁慈之中。对孩子,从小就要威严,用礼义的准则来要求他,长大以后就不会因为他不贤无能而后悔。教育孩子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做起,诱导他的秉性,拓展他的志向,培养他的才能,鼓舞他的勇气,克服他的毛病。这五点,缺一不可。培养子弟就好像养植芝兰一样,既要积累学识来培植他,又要用善良美好的情感来滋润它。对于家中子弟,只能使他随时看到美好的道德,不能让他过多看到世俗的功利而受到诱惑。对于富贵人家的子弟,必须要求他重视道义,对于贫穷人家的子弟,教育他应该恪守节操。子弟的贤能与否是由人的教育决定的,贫富与贵贱是天生的。现在人们不去担心那些由人决定的事情,却操心那些天生的事情,这难道不是错误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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