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达吉堪布:中论讲记 六、观染染者品
索达吉堪布:中论讲记 六、观染染者品
本品观察染染者。所谓染,广义来讲就是指染净二法中的染法,它是一切烦恼的总称;染者,也就是具有烦恼者或者说具有烦恼的心王。从直接意义来讲,染是指五十一种心所中的贪心,即缘对境生起喜心并愿意接受的一种心所;染者是指具有贪心的补特伽罗或者是具有贪心的心王。
小乘行人认为,贪心、具有贪心的人或心王是存在的。但我们要知道这是不了义的说法。释迦牟尼佛在了义的经续中讲,贪心的本体是清净的。为什么呢?按密宗的说法,贪心的本体是五大智慧之一;显宗也有这样的教言,《般若经》云:“贪欲清净,故色法清净。”这才是佛的究竟密意。龙猛菩萨为了开显佛的这一甚深密意而宣说了本品。
不学佛的世间人、入了佛门的小乘人以及有实执的大乘修行人,他们不懂佛经的密意。为了断除他们的执著,龙猛菩萨通过逻辑推理让他们不得不承认:贪心本来就是清净的。不管什么样的智者,在这些推理面前都不得不承认。这些推理虽然在某些地方也近似于现在的形式逻辑,但龙猛菩萨以卓绝智慧所论证的是世人无法了知的实相道理。现在的很多推理来自形而上的哲学,其结论并非实相真理,而我们的推理是完全正确的事势理,所得到的中观见解,只要是公平正直的人,谁也不得不承认。尽管有人不承认空性,但推理摆在这里,其结论谁也无法反驳。
在现在的社会,很有必要弘扬《中论》。如果能加以弘扬,那么以前认为佛经是神话故事、佛教是传说的人的邪见就会消除。不管是什么国家、什么民族的人,也不管他有没有宗教信仰,在真理面前谁也无法抗拒。世间人很想认识真理,但真理就在龙猛菩萨的《中论》当中,只有依靠闻思才能获取,当然也一定要有信心才有缘分通达。若没有信心,即使是真理也不一定接受。
己二、(破法我之能立)分三:一、观染染者品;二、观三相品;三、观作作者品。
庚一、(观染染者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二:一、破染染者自性成立;二、以此理类推破其他法。
壬一、(破染染者自性成立)分三:一、破染染者前后成立;二、破染染者同时成立;三、摄义。
癸一、(破染染者前后成立)分二:一、破染法成立前有无染者;二、破染者成立前有无染法。
子一、(破染法成立前有无染者):
若离于染法,先自有染者,
因是染欲者,应生于染法。
如果离开了染法,先有一个染者,那么这个染者应该能产生染法。
在染法成立之前,如果先有了染者,那么这个染者应该可以产生染法。比如在第一刹那不依靠贪心先出现了心王,因为它是贪者,所以在后一刹那应该可以产生贪心;或者,如果我在第一刹那先成了贪者,那么在第二刹那也应该能产生贪心。因为是染者,就应该能产生染法。
但这样的染者成不成立呢?实际是不成立的。为什么呢?因为染者观待染法,还没有染法,染者就无法成立。因为本来具有烦恼才说是染者,然后再说染者生起了烦恼,即我具有贪心时才成为贪者,没有贪心,怎么叫贪者呢?如果离开了贪心也是贪者,那么就像《中论释·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所说:“假使不具贪欲的贪者存在,则有阿罗汉也是贪者的过失。”
所以,既然染法成立前不可能有染者,那么先有染者的说法就不合理。
若无有染者,云何当有染?
如果之前没有染者,那怎么会产生染法呢?
“破染法成立前有无染者”这个科判有一颂半,前一颂说明染法成立前有染者不合理;这半颂说明染法成立前没有染者也不合理。
染法成立前没有染者,怎么会产生染法呢?染法是在染者的基础上安立的,比如一个人有了贪心,贪心是这个人的贪心,如果连这个人都不存在,贪心就更无法安立了。就像水果不存在,也不会有水果的成熟一样。
所以,之前没有染者,也不能成立染法。
子二、(破染者成立前有无染法):
染者复染着,有无次第同。
如果是染者成立了以后再染着,那么以染者前有无染法可以破除,这和前文的观察次第相同。
这里观察染者前有无染法,和前面观察染法前有无染者的次第完全相同。所以这里的半个偈颂,已经包括了前面一颂半的内容。
依上面的颂词,这里可以改为:“若离于染者,先自有染法,因是染欲法,应生于染者。若无有染法,云何有染者?”意思是说,如果染者的前面先有染法,那么以这个染法就应该能成立染者,但离开染者的染法是不成立的,没有染法,也就无法成立染者;如果染者的前面没有染法,那怎么会有染者呢?所以,不论染者前有无染法,都不能成立染者。
以上两个科判破染染者非同时,下面破染染者同时。
癸二、(破染染者同时成立)分二:一、应成互相不观待而破;二、观察一异体而破。
子一、(应成互相不观待而破):
染者及染法,俱成则不然。
染者染法俱,则无有相待。
染者和染法同时存在不合理,因为染者和染法同时,就不是互相观待了。
有部宗认为:有些因果是同时的,像心和心所就是这样,互为相应因。所以,染者和染法可以同时存在。
染者和染法实际有一种因果的关系,染法是能染,染者是所染,应该是互相观待的。但如果染者和染法同时,这种关系就不成立了。比如我或者我的心王具足嗔心,是嗔者,那么嗔者和嗔心就是观待的,嗔心观待嗔者,嗔者观待嗔心。但如果它们是同时产生,那就会像牛头上的两只角一样,右边的角不观待左边的角,左边的角也不观待右边的角,没有任何关系了。
没有关系又有什么过失呢?没有关系就说明两者可以单独存在,不需要彼此依赖。比如我是贪者,相续中有贪心,因为是同时存在,不是观待的,所以贪者不依赖贪心,贪心也不依赖贪者。但实际的情况是不是这样呢?不是这样。因为它们并非互不观待,而是必须要有一种能所或依赖的关系。人们说我是贪者,是因为我具有贪心,观待贪心,我才是贪者;而说到以贪心贪执什么,也一定是贪者的行为,观待贪者,才有这种贪心。所以,染者和染法是观待的。否则,也就没有染者和染法了。
以上以互不观待的道理,破了染染者同时。
染者和染法不是非同时,也不是同时,说明这两个法根本就不存在。所以,在胜义智慧面前,烦恼是不存在的;所有的烦恼只是在众生的迷乱分别心面前存在着,是名言中如幻如梦的显现。有人觉得自己贪心重,有人觉得嗔心重,尤其是年轻的道友,总是生贪心,自己都觉得无法对治了。这个时候我们要用中观的推理方法,看看这个贪心和贪者之间是依次第而生?还是同时产生?详细观察以后,知道贪者和贪心都没有立足之地,贪心也就平息下来了。
子二、(观察一异体而破)分二:一、总破一异体;二、别破异体。
丑一、(总破一异体)分二:一、一体异体结合不成立;二、若一体异体极其过分。
寅一、(一体异体结合不成立):
染者染法一,一法云何合?
染者染法异,异法云何合?
如果说染者和染法是一体,但一个法怎么和合呢?如果说染者和染法是异体,但不同的法又怎么和合呢?
对方认为染者和染法是在同一时间中结合在一起的,比如我具足贪心,我是贪者,贪心是染法,所以就觉得这两个法是同时的,而且是结合在一起的。
但是我们观察,如果我和烦恼是结合的,那么它们是一体还是异体?如果是一体,两个法就成了一个法,那一个法怎么结合呢?要结合,起码要两个以上的法。就像我们说团结和合,要两个人以上才能说团结和合,一个人没法和合,自己和自己和合这是不成立的。如果是异体,染者和染法在本体上是分开的,也不可能结合。我们平常都认为,一个法不能结合,但两个法可以结合。比如某某道友之间关系很好,所以我们说他们合得来,但这并不是真正的结合。为什么呢?因为不同的本体不可能有结合。所谓结合,应当是在同一时间、同一位置上的结合。这个法的位置,那个法的本体也全部占据在上面,这才是结合。但这种结合根本不存在,如《显句论》中说:同一时间、同一环境的所谓结合不合理。
所以,不论是一体还是异体,都不能结合。
寅二、(若一体异体极其过分):
若一有合者,离伴应有合。
若异有合者,离伴亦应合。
如果是一体而有结合,那么在离开助伴的情况下,每个法上应该有结合;如果是异体而有结合,那么离开了助伴,每个法上也应该有结合。
不论是一体还是异体,如果有结合,就太过分了。
如果染者和染法是一体而有结合,那么离开了彼此的助伴,每一个法上都应该有结合。比如贪者和贪心,如果是一体,那么贪者离开了助伴——贪心,自己应该有结合;贪心离开了助伴——贪者,自己也应该有结合。因为此时从每个法的角度来看,它们自己就已经具足了结合。如果是异体而有结合,那么离开了助伴,每一个法上也应该有结合。因为是他体就说明二者无关,是他体而又有结合,就说明它们各自本具结合。但染者和染法不依赖助伴还能有结合,这是不成立的。
丑二、(别破异体)分二:一、结合不成立;二、互相依存之过失。
寅一、(结合不成立)分二:一、结合无有异体;二、异体无有结合。
卯一、(结合无有异体):
若异而有合,染染者何事?
如果是异体而有结合,又怎么会有染法和染者呢?
对方认为:染法和染者是异体,异体亦有结合。
在名言中,两个人先分开坐着,然后坐到一起,这是结合;这个组的人合在一起,那个组的人合在一起,这也是结合,这种结合并不影响他们个人异体的存在。但这种异体、结合只能在名言中安立,经不起胜义的观察。在胜义中观察的时候,是结合,也就分不开彼此了。所以,如果说是异体而又有结合,既然结合了,“染染者何事”?染和染者的自性是什么?没有自性,又怎么是异体呢?
卯二、(异体无有结合)分二:一、他宗之说;二、自宗回答。
辰一、(他宗之说):
“异体无有结合”这个科判分“他宗之说”和“自宗回答”两个方面。这个分法是我参考了宗喀巴大师、果仁巴大师和现有的很多讲义以后,在反复阅读的基础上安立的。首先是他宗之说:
是二相先异,然后说合相。
这两个法的体相先是分开的异体,然后才说它们有结合的相。
对方说:染法和染者并不是结合了以后才说异体,而是它们两个先是异体,然后才有结合。比如东山的牦牛和西山的牦牛,它们先是异体,后来才走到一起。这也像人们所谓的结婚,两个人先是分开的,后来合在一起——“混”在一起,虚度光阴。
辰二、(自宗回答):
若染及染者,先各成异相,
既已成异相,云何而言合?
如果染和染者先各自成了异体,既然已经是异体了,那又怎么说结合呢?
对方说染和染者先是异体,然后才有结合,但如果成了异体,本质上完全分开,又怎么能结合呢?
人们把靠近的两个物体称为结合,但这只是一种说法,是分别心前的一种概念而已。真正去观察,把两个物品放在一起,靠得再近——即使中间没有微尘隔开,也不叫结合。为什么呢?因为它们自身的微尘互相不能融入,不能融入也就没有结合。如《入行论·智慧品》云:“尘尘不相入,无间等大故,不入则无合。”所以,《显句论》中说:所谓结合,一定是时间上统一,空间上一致;否则,就不是结合。
如果时间上有前刹那后刹那的差别,肯定不能结合;即使时间上是同时,但两个法的位置也不可能一致。比如我坐在我的位置上,你坐在你的位置上,两个人无法同时占据同一个位置。所以,如果染法和染者是独立自主的存在,它不观待我,我不观待它,先各自成了异体之相,已经成了异体,怎么结合呢?不可能结合。
其实染法和染者只是互相观待的名言,是假立的,并没有真实自性。中观宗所揭示的就是这个最关键的道理。
人们内心的概念常常是迷乱的,没有结合认为有结合,不是快乐却叫作快乐,不是常有却叫常有,昨天的河流认为今天还在流淌……这些不良串习,再加上宗派的熏染或世间共称的名言,让人们从小到大一直在非理作意中受染污,头脑中留下的都是这些颠倒的思想和概念。所以,我们最需要的就是中观。依靠中观,我们可以打破在言语和思维上的不如理串习。
我们平时也应该看一看,看学了中观以后对我们的心是否有一点帮助。我经常问一些道友:“你们学了中观以后有何感想?”这样问是有必要的。因为如果能结合我们相续中的烦恼,用这些理证再再观察分析,以前的实执会渐渐轻微下来,这样也可以增长道友们的利他能力。我们知道,世间人的头脑中充满了邪见,但要改变他,不能娴熟运用理证,是很困难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串习这些理证。更登群佩大师说过:只要能运用释迦牟尼佛的教理,在外道或新科学的面前,我们不会害羞和畏惧。
我们学佛的确要有信心,但更要有智慧。有了智慧,就可以运用理证对治自身的烦恼,当然这也要长期串习和修持,否则也无济于事;与此同时,我们弘扬佛教面对外来攻击的时候,只要能自如地运用理证,就能把对方一一攻破。世间上有些人非常聪明,要摄受他,就要有智慧。所以,我们学佛不能只停留在信仰上,一定要有智慧。信心和智慧是佛教徒不可缺少的两个素质。
寅二、(互相依存之过失)分二:一、结合不成立异体;二、异体不成立结合。
卯一、(结合不成立异体):
对方之所以说异相、说合相,就是想通过它们的互相成立,来建立染法和染者的自性。但以结合来成立异体是不可能的;以异体来成立结合也是不可能的。首先是以结合不成立异体。
异相无有成,是故汝欲合。
为使合相成,复说异相乎?
染法和染者的异相不成立,所以你们要成立合相;为了成立合相,难道又要说异相吗?
前面对方建立合相,就是想成立异相,没有合相,染染者的异相无法成立。但合相不成立,所以异相也不可能成立。
“异相无有成,是故汝欲合”,异相不成,因为没有合相;所以你们想建立合相。“为使合相成,复说异相乎”?要成立合相,只能依靠异相,因为只有两个以上的事物的聚合,才能出现合相。你们现在想成立合相,是不是又要说异相呢?
卯二、(异体不成立结合):
异相不成故,合相则不成。
于何异相中,而欲说合相?
异相不成立的缘故,合相也不成立,那在什么样的异相中说合相呢?
如果真的又说异相了,那么“异相不成故,合相则不成”。异相是不成立的,因为染法和染者是相互观待的,既然是观待的,就不可能有自性的异相;异相不成,合相也就不可能成立。这样一来,“于何异相中,而欲说合相”?既然只有异相才能成立合相,而现在又没有异相,那你们有实宗要从什么样的异相中获得一个合相呢?显然是无法实现的。所以,以异相不成立合相。
你们想成立异相,必须用合相,但合相不成立,所以也没有异相;现在你们想成立合相,又必须用异相,但异相不成立,所以也没有合相。这是互相依存的过失。
以上破了染染者的异体和结合。
癸三、(摄义):
如是染染者,非合不合成。
染法和染者结合不成立,不结合也不成立。
合是指染法和染者同时存在的结合;不合是指染和染者次第或先后存在的不结合。前面作了观察以后,现在摄义,说明不论结合还是不结合,染法和染者都不成立。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想每位道友对自相续的烦恼和这个烦恼者本身,都有了一定的了解。我们经常说:“今天很烦恼,很烦恼……”但用中观理证去观察的时候,烦恼和你之间是一体还是异体?如果是一体,你和贪心无二无别,这一点恐怕谁也不会承认;如果是异体,那么互不观待了,你是你的事,烦恼是它烦恼的事,你就不用管它了。染和染者不是一体、不是异体,不是结合、也不是不结合,所以是无自性的。
染法和染者无自性这一中观的空性正见是以理证,而不是以教证成立的。有很多对治烦恼的教言是以教证成立的,这部经典如何说,那部论典如何说,这是以教证成立;而这里的观点全部是通过智慧分析以后得出的,所以是以理证成立。我们现在学佛了,应该说有信心,而这种信心如果有了理证智慧的基础,就会更加稳固。所以,作为一个有智慧的修行人,我们应该依靠中观正见来对治自己的烦恼、深入佛法,这样便可以生起真实的信心。
我们毕竟是修行人,学习理证是为了对治自身的烦恼。但有些没有修行的人,他们认为这些理证和正见只是《中论》的说法,尤其是学术界的一些人士,他们完全把正见和自相续分开。所以,他们研究佛教的态度和我们研究佛教的态度完全不同。我们研究的态度和目的是什么?为了利益众生,为了调伏自相续的烦恼,这就是我们修行人修学佛法的目的。而这些学术界的佛学研究人士,以及很多学了佛的研究人士,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为了即生中的名声和地位。因为能实现一定的利益,他们才去研究这个道理,除此以外,为了得佛果,为了自相续的烦恼得以调伏,这种发心是没有的。他们听说佛教非常深奥,“那里面到底说的是什么?”想研究一下,但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利养恭敬。因此,我们一定要看清佛教学术界和修行人的区别,对他们所写的文章、讲义,我们只要理解了其阐述的说法就可以了。至于怎么样结合自相续,他们提得比较少,这一点你们也可以从很多经典、论典的注释中看得出来。为什么会这样呢?这跟研究者的态度有很大关系。
壬二、(以此理类推破其他法):
诸法亦如是,非合不合成。
一切诸法也是这样,结合不成立,不结合也不成立。
一切万法在我们凡夫眼里是成立的,但以中观理证来推的时候都不成立,就像染法和染者一样,所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结合不成立,不结合也不成立;同时不成立,不同时也不成立。任何法都可以这样类推,认识它的空性。如果通达了这个道理,当下就可以认识自己心的本来面目。
当然,其他的法只要类推就可以了,不必一个一个去研究,要研究也研究不完。全知麦彭仁波切说过:为什么释迦牟尼佛是量士夫?因为佛为众生无误宣说了四谛取舍之道。能宣说此道,就说明佛是全知。像“世界上有多少昆虫?”“树上有多少叶子?”……这些佛并没有讲,但没有讲并不是佛不知道,而是因为没有必要讲。同样的道理,我们这里主要抉择的是贪心,其他的嗔心、痴心、傲慢、嫉妒等根本烦恼,以及二十种随眠烦恼,乃至所有众生相续中的八万四千烦恼,这些染法以及它们和染者的关系只要类推就可以了。
很多道友说:“我的烦恼特别深重!”但烦恼深重也不可怕,只要我们能好好学习《观染染者品》,不是一次两次、一天两天,而是反复地看,这样日子久了,烦恼也就轻了。以前有些大德就是这样,反复地看中观论典,《中观庄严论释》看了一百遍,《中观根本慧论》也看了一百遍,这时候他们才对空性生起了非常稳固的定解。古大德都要这样做,作为后学者怎么能不下一些功夫呢?如果上课时三心二意,下了课也是囫囵吞枣地看一看,这样就没有实义。我们学《中论》,讲完以后你们连一两遍都没有看,那你们在我面前听课就没有任何意义。像《中论》这样的法,仅仅听一次就想全部融入心间,这是不可能的,我们没有那么利的根基。所以,我希望你们能反复地看。听一部法,谁也不是来完成一个任务,作个表面的交代,你们毕竟也想得到利益。所以,一定要反反复复地看。
对本品到底怎样观察烦恼,大家一定要好好分析。我们的相续中每天都有数不完的烦恼,为什么不用这么好的药来对治呢?就像一个非常可怜的病人,有了妙药,为什么不服用呢?同样的道理,这些甘露妙药对我们有好处,我们这些可怜的烦恼病人为什么不去享用呢?所以,趁现在还有闻法的机会,希望你们千万不要以毫无意义的世间琐事来消磨时光,还是精进看《中论》吧!
我总听到很多人说自己烦恼特别重,正因为烦恼重,你们更要好好学中观。不要说证悟大圆满,如果证悟了中观,烦恼也就没有力量了。就像更登群佩大师所说的那样:如果你会运用《中观根本慧论》的宝剑,同样能铲除相续中的烦恼,并消灭烦恼所生的一切迷网;如果不会用,给你讲再高的法,也不能消除烦恼的损害。
我们学法就是要对治烦恼,能对治烦恼就是殊胜的法。再说这些中观的法门也是基础,没有基础也证悟不了高高的密法。全知无垢光尊者在《句义宝藏论》中说:只有广闻博学的人才有机会通达大圆满法。这些道理在慈诚罗珠堪布的讲义中也讲了很多。
所以,现在我们学中观要重视理证的观察。经过观察以后才可以彻底摧毁烦恼,才能在自相续中显现空性境界;否则,这些境界不可能无因出现,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地下冒出来。很多人想得简单:“我只要得一个灌顶,再随便闭上眼睛修两天大圆满、大手印的法就可以解脱了。”这是不可能的。虽然密法不可思议,但我们也要知道,自己相续无始以来的烦恼很粗重,障碍重重,连出离心、菩提心的基础也没有打好,要出现上上的境界是很困难的。
辛二、(以教证总结):
《般若波罗蜜经》云:“佛告极勇猛菩萨言:‘善男子,色非染体,非离染体,如是受想行识非染体,非离染体。复次色受想行识非染体空,非离染体空,此是般若波罗蜜如是。色非嗔体,非非嗔体,亦非痴体,非非痴体,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此名般若波罗蜜。极勇猛,色非染非净,受想行识非染非净。复次色非染法性,非净法性,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此名般若波罗蜜。’”
《等持王经》云:“贪欲之念、所贪之境与贪者;嗔恨之念、所嗔之境与嗔者;愚痴之念、所痴之境与痴者,此等诸法实则无迹可观,亦了不可得也。”
《中观根本慧论·观染染者品》传讲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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