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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耨楼陀尊者:摄阿毗达摩义论 附录五、南传上座部的色蕴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1日
来源:   作者:阿耨楼陀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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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耨楼陀尊者:摄阿毗达摩义论 附录五、南传上座部的色蕴

 

  色蕴的色字,含有忧、恼、变、坏、灭、障碍等等的定义。如果仅照字面来看,我们实难了解。显而易见的如形色和颜色的色,它是属于色尘,只是色蕴中的一部分。觉音的《清净道论》第十四品中把“一切寒冷等坏相之法,总括为色蕴”。《分别论》也把任何色,不论是过去、未来、现在的,或内或外,或粗细、劣胜、远近的,集为一处,名为色蕴。《集异门论》卷十一云:“诸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远若近,如是一切,摄聚一处,说名色蕴”。据我们所了解,佛学上所指的色略等于现代所说的物质,即指组成动物的肉体以及自然界一切无生物的物质。宇宙万有中的一切物质分子佛教把它分为“四大种”和“所造色”两大类。每个物质分子不是属于这一类就是属于那一类。如上座部的觉音说:“此色有大种及所造的区别,分为两种”;汉译《五蕴论》也说,“云何色蕴?谓四大种及四大种所造诸色”;在《大毗婆沙论》卷四十七同样指出“诸所有色”,皆是四大种及四大种所造。这种基本的分法,佛教各宗各派大致相同。不过上座部对于“所造色”的分类,与其他部派有着很不同的说法。这也就是本文着重要论述之点。

  一.四大种及大种所造色的关系

  虽说地、水、火、风“四大种”,是一切物质的基本原素,但佛教对它们有一种特殊的解释,与普通所说的地火风有些不同;关于四大种本身的状态和作用,各部派佛教的解释是大同少异,如说一切有部的《俱舍论》卷一云:

  地水火风,能持自相及所造色,故名为界。如果四界,亦名大种。一切余色所依性故;体宽广故;或于地等增盛聚中形相大故;或起种种大事用故。此四大种能成何业?如其次第能成持、摄、熟、长四业。地界能持,水界能摄,火界能熟,风界能长。长谓增盛,或复流引。业用既尔,自性云何?如其次第,既用坚、湿、煖、动为性。由此能引大种造色,令其相续,生至余方,如吹灯光,故名为动。

  瑜伽宗的《广五蕴论》及《入阿毗达摩论》卷上所说的,略同“俱舍论”。这里且看上座部的《清净道论》第十一品所说:

  坚性或固性的是地界;粘结性或流动性的是水界;遍熟性或煖热性的是火界;支持性或浮动性的是风界。地大有坚性的相,住立的味(作用),领受的现起(现状);水界有流动的相,增大的味,摄受的现起;火界有热性的相,遍熟的味,给与柔软的现起,风界有支持的相,转动的味,引发的现起。

  关于为什么叫“大种”,为什么叫“界”?除了说一切有部及瑜伽宗各有说明外,上座部的觉音对这个问题举了好几个理由来说明:(一)大的现前故,因为此等大种,在无执受(无生物)的相继及有执受(有生物)的相续中而大现前;(二)如大幻者之故,因为此等大种,如大幻师,能把本非宝珠的水而示作宝珠,本非黄金的石块而示作黄金,如是大种自己非青,能现青的所造色,非黄、非赤、非白而能现黄赤白的所造色;(三)当大供养故,因为此等大种要以资具饮食来维持而得存在;(四)有大变异故,因为此等大种于无执受及有执受中而有大变异故;(五)大故存在故,因为此等大种应该以大努力而得存在。由于这五大理由,故名“大种”。为什么叫它们为“界”?因为能持自相、领受诸苦,不能超越一切界的相,故为“界”。

  这些都是各派论师们有组织地解释四大种的特相及其作用。其实在经典中也有许多具体的说法,尤其是对内四大这方面说得特详细。这里仅举南传巴利藏经中的一例。中部《大象迹喻经》说:

  诸贤!什么是内地界?那内自身的坚的、固体的、所执持的、即发、毛、爪、齿、皮、肉、腱骨、骨髓、肾、心脏、肝脏、肋膜、脾脏、肺脏、肠、肠间膜、胃中物、粪,或任何其它在内自身的坚的、固体的、所执持的,是名内地界。什么是内水界?那内自身的水,似水的液体所执持的,即

  胆汁、痰、脓、血、汗、脂、泪、膏、唾、涕、关节滑液、尿,或任何其它自身的水,似水的、所执持的,是名内水界。什么是内火界?那内自身的火、似火的热,所执持的,即以它而热,以它而衰老,以它而燃烧,及以它而使食的、饮的、嚼的、尝的得以消化的,或任何其他内自身的火,似火的、所执持的,是名内火界。什么是内风界?那内自身的风,似风的气体,所执持的,即上行风、下行风、依腹风、依下腹风、肢体循环的风,入息、出息,或任何其它内自身的风,似风的、所执持的,是名内风界。

  由此我们可以明白经典中指出组成有情的肉体自身的四大是些什么了。然而四大种的本身也不是单独存在,而是互相为因互相为缘的《清净道论》第十四品说到组成有情肉体的四大种,“它们都以自己以外的其余三界为近因”。论文第十一品说“地界由水界摄受,火界保护,风界支持,故不致于离散及毁灭”;“水界依地而住,以火保护,以风支持,才不致于滴漏流散”;火界依地而住,摄之以水,由风遍热于此身,故令此身不呈现于“腐败”;“风界依地而住,摄之以水,由火保护,故能支持此身不倒而能动”。由此可见四大种之间是有着互相依存关系的。

  其次对于大种与所造色之间的关系问题,各派也都有大体相同的解释。觉音论师,除了前面他叙述大种的五种理由中有所提示外,还在《清净道论》中说,“所造色的眼等是以大种为近因”,并说明“所造色由四界的地保持、水粘结、火成熟、风动摇的四种作用而资助,正如王族的孩子由四位保母的抱、浴、着饰、打扇的四种工作所保护一样。”说一切有部及瑜伽宗对这个问题说得更明白。《五事毗婆沙论》云,“此四能造诸所造色,谓依此四大,诸积集色、大障碍色,皆得生长”。《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二十七说大种是所造色的“生因、依因、立因、持因、养因”。更说明四大种能“生”余色,如母能生子;火为余色所“依”,如弟子之依师;地为余色所“立”,如大地负载万物;水能“持”余色,如食物之养身;风能“养”余色,如水之滋润树根。“杂集论”卷一也说:“所造者,谓依四大种为生、依、立、持、养因义。即依五因说名为“造”。生因者,即是起因,谓离大种,色不起故。依因者,即是转因,谓舍大种,诸所造色,无有功能,据别处故。立因者,即随转因,由大变异,能依造色,随变异故。持因者,即是住因,谓由大种,诸所造色,相似相续生,持令不绝故。养因者,即是长因,谓由大种,养彼造色,令增长故。”这些都是说明大种能造所造色。即是以四大种为组成有情肉体物质的四种根本原素,而其它被称为所造色的四大的物质,是由这四种原素所出。

  这里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有部及瑜伽宗都认为地水火风这些元素──四大种的自身,最极微细。非依肉眼之识所能见只有触能摄受。南传上座部却认为于四大种中,触也只能取地火风三种。一切物质虽然由水的吸引使在一处,但水却不是触觉所能触。例如把手放在冷水里,那时所感受到水体的柔滑,不是水性而是地性;所感受的冷,不是水而是火;所感受的压力,也不是水而是风。由于水的元素即不是触所摄受,又非其它的识所能了别,所以只得说水大种的存在是从推理得知的。

  二.二十四所造色

  南传上座部说所造色有二十四法之多,说一切有部和瑜伽宗则仅说十一法,说一切有部的十一法是:眼、耳、鼻、舌、身的五根,色、声、香、味、触的五尘(或五境),再加一个无表色。瑜伽宗的前十法与有部相同,第十一法则名为法处所摄色。南传上座部的前面九法也与有部同,再加上女根、男根、命根、心所依处、身表、语表、虚空界、色轻快性、色柔软性、色适业性、色积集、色相续、色老性、色无常性及段食而成二十四种。这里仅依南传上座部的论典略为介绍对二十四所造色的解释。

  1. 眼根:以与色接触的种净(是眼等的感官,为四大种所造的微细明净的物质,相当于有部所说的胜义根,亦名净色)为相,以牵引眼识于色中为味(作用),以保持眼识为现起(现状),以欲见因缘的业而生的四大种为足处(直接因),眼根的元子,即在于整个眼珠而围以白圆圈之内的黑眼珠的中央前面站着的人的形象所映现的地方,它是很微细的,不过虱头那么大。为眼识的所依和门。

  2. 耳根:以与声接触的种净为相,以牵引耳识于声中为味,以保持耳识为现起,以欲闻因缘的业而生的大种为足处,它在耳腔之内那掩有薄黄毛而形如指套的地方,为耳识的所依和门。

  3. 鼻根:以与香接触的种净为相,以牵引鼻识于香中为味,以保持鼻识为现起,以欲嗅因缘的业而生的大种为足处。它在鼻孔之内而形如山羊之足的地方,为鼻识的所依和门。

  4. 舌根:以与味接触的种净为相,以牵引舌识于味中为味,以保持舌识为现起,以欲尝因缘的业而生的大种为足处。它在肉舌中央的上部而像莲花的花瓢的前部的形状的地方,为舌识的所依和门。

  5. 身根:以与所触接触的种净为相,以牵引身识于所触中为味,以保持身识为现起,以欲触因缘的业而生的大种为足处。它散布在身体中有执受(有神经的部分)的一切处,如油脂遍布于棉布中相似,为身识的所依和门。

  综合南传上座部对五根的主张,大概还有如下几点:(一)不同意大众部认为眼耳等的差别是由于大种成分有多有少的主张,南传上座部都认为眼耳等的差别是由于业的差别为它们的根本原因。如说眼与耳不必直接与境接触而能远取于境,这是因为眼识耳识起于不依附于自己所依的色声之境;而鼻舌身要与境直接接触之时才能取境,这是因为这些识起于依附于自己的所依之境。(二)眼等五根对于色等五尘,各各有它自己的境域。(三)肉眼等不是真正的官能机官,所谓五根是指净或净色而说,肉眼等只不过是种净的所依。(四)五根的组合是很复杂的,在它们的质点里面有四大种的元素,由时节(寒暑等的自然现象)、心和食的支持,由寿所保护,并附有香味等的元子。

  6. 色:有刺眼的相,有为眼识之境的味,以它存在的范围为现起,以四大种为足处(此句通用下面其他的所造色,如无不同之处,下面便不再提此句)。此色依青黄等有多种(据有部说色分二类:一形色有八,即长、短、方、圆、高、下、正、不正;二显色有十二,即青、黄、赤、白、云、烟、尘、雾、影、光、明、暗)。

  7. 声:有刺耳的相,有为耳识之境的味,以它存在的范围为现起。此声依大鼓小鼓等有多种(据有部说声有二类:一名“有执受大种为因”声,即有知觉者所发之声,如语手等声;二名“无执受大种为因”声,即无知觉者所发之声,如风林等声。此二种声又分为“有情名”与“非有情名”,成为四种。如是每种又有可意及不可意而成八种)。

  8. 香:有扑鼻的相,有为鼻识之境的味,以它存在的范围为现起。它的根香及木髓之香等多种(《入阿毗达摩论》分为好香、恶香、平等香三种;《杂集论》加俱生香、和合香、变异香为六种)。

  9. 味:有刺舌的相,有为舌识境的味,以它存在的范围为现起。它有根味及六味等多种(有部分为甘、酸、咸、辛、苦、淡六种)。

  10. 女根:有女性的特相,有显示是女的味,是女的性、相貌、行为、动作的原因为现起。

  11. 男根:有男性的特相。有显示是男的味,是男的性、相貌、行为、动作的原因现起。

  这男女二根是遍在全身的,犹如身净根,然而不得说是在身净所在之处或在身净不在之处。男女根也无混杂之处,如色与味相似。

  12. 命根:有守护俱生色的特相,有使它们(俱生色)前进的味,使它们的维持为现起,以应存续的大种为足处。然而命根与俱生色是相互存在而同时生灭的,无俱生色,它不能独起作用。

  13. 心所依处:有为意界及意识界依止的特相,有保持彼等二界的味,以运行彼等为现起。它在心脏之中,依止血液而存在。

  14. 身表:是由于从心等的风界所转起的往还屈伸等及俱生色身的支持和动的缘的变化行相,有表示自己的意志的味,为身的动转之因是现起,以从心等起的风界是足处。因为由于身的转动而表明意志,故名身表。

  15. 语表:是由于从心等起的地界中的有执受色(唇喉等)的击触之缘而转起种种语的变化的行相,有表示自己的意志的味,为语音之因是现起,以从心等起的地界(唇喉等)为足处。因为由于语音而表明意志,故名语表。

  16. 虚空界:有与色划定界限的特相,有显示色的边际的功用,以色的界限为现状──或以四大种不接触的状态及孔隙的状态为现状,以区别了色为近因。因为由于这虚空界区划了色,我们才起了“这是上,这是下,这是横度”等的概念。

  17. 色轻快性:有不迟钝的特相,有除去诸色的重性的功用,以色的轻快转起为现状,以轻快的色为近因。

  18. 色柔软性:有不坚固的特相,有除去色的坚硬性的功用,以不反对色的一切作业为现状,以柔软的色为近因。

  19. 色适业性:有使身体的作业随顺适合工作性的特相,有除去不适合于作业的功用,以不弱力的状态为现状,以适业的色为近因。

  从17到19三种,虽然是互不相违的,但有它的差别性:如健康者的色是轻快性,不迟钝,种种轻快迅速的转起,是从反对令色迟钝的界的动乱的缘所等起的,这样的色的变化为“色轻快性”。其次如善鞣的皮革,那色的柔软性,能于一切作业中得以自由柔顺,是从反对令色硬化的界的动乱的所等起,这样的色的变化为“色柔软性”。其次如善炼的黄金,那色的适业性,随顺于身体的种种作业,是从反对令诸身体的作业不随顺的界的动乱的缘所等起,这样的色的变化为“色适业性”。

  20. 色积集:有积聚的特相,有从诸色的前分而令出生现在的功用,以引导为现状──或以色的圆满为现状,以积集的色为近因。

  21. 色相续:有色的转起的特相,有随顺结合的功用,以不断为现状,以令随顺结合的色为近因。

  色积集和色相续这两种,觉音说是“生色”。《法聚论》说:“色等诸处的积聚为色积集,那色的积集是色的相续。”据《义疏》的解释:“积聚是生起,聚集是增长,相续是转起。”“譬如在河岸掘一井,水涌上来时为积聚(生起),水充满时如聚集(增长),水溢出时如相续(转起)。”这便是说诸色最初生起的为积聚,在它们生起以后进一步生起而增长的色为“色积集”;由此等色积集生起而后结合其他的行相,再再继续生起别的色为“色相续”。

  22. 色老性:有色的成熟的特相,有引导色的坏灭的功用,犹如陈谷,虽不离色的自性,但已去新性是它的现状,以曾经成熟了的色为近因。如牙齿的脱落等,是显示齿等的变化,所以说这色老是“显老”;以非色法的老名为“隐老”,唯隐老是没有这表面变化的;在地、水、山、月、太阳等的老,亦无可见的变化,名为“无间老”。

  23. 色无常性:有色的坏灭的特相,有色的沉没的作用,以色的灭尽为现状,以受坏灭的色为近因。

  24. 段食:有滋养素的特相,有取色与食者的作用,以支持身体为现状,以食物为近因。这段食与维持有情的营养素是一个意思。

  这里介绍的二十四所造色和前面所说的四大种,那是南传上座部所说的二十八种色法,它和北传的大小乘宗派显然有所不同。

  三.杂论色蕴

  南传上座部对于色蕴,还有下面几种说法:

  (一)摄为十一种色:四大种及四大种所造色的二类色总摄为十一种:即(1)地界、水界、火界、风界名为“大种色”,(2)眼、耳、鼻、舌、身名为“净色”,(3)色、声、香、味及除去水界的其他三大种的触名为“境色”,(4)男根、女根,名为“性色”,(5)心所依处名为“心色”,(6)命根名为“命色”,(7)段食名为“食色”。以上的十八种色,总摄自性色、自相色、完色(清净道论说:因为它们超越于区划、变化、相、性而得把握自性,故为完色)、色色(前一个色是变异义),思惟色。(8)虚空界名为“限界色”,(9)身表、语表名为“表色”,(10)色轻快性、色柔软性、色适业性及二表名为“变化色”,(11)色积集、色相续、色老性、色无常性名为“相色”。此中的积集及相续与生色同义。这十一种色依其自性的各别而说二十八种。

  (二)色的分别:依一门分别,则此一切色都是无因、有缘、有漏、有为、世间、欲界、无所缘、非所断的。依多门分别则有内外等的区别:(1)五种净色为内色,余者为外色。(2)净色与心所依处为六种所依色,余者为非所依色。(3)净色与表色为七种(根)门色,余者为非门色。(4)净色、性色、命色、八种根色,余者为非根色。(5~7)净色与境色为十二种粗色、近色、有对色,余者为细色、远色、无对色。(8)业生色为有执受色。余者为非执受色。(9)色处为有见色,余者为无见色。(10)眼等二种不与境合而取境,鼻等三种要与境合而取境,这五种为取境色,余者为不取境色。(11)色、香、味、食素(段食)及四大种为无简别色,余者为简别色。

  (三)色的等起:诸色的生起有从业、心、时节和食的四种,所以这四种名等起色。

  (1)业等起色:是说一切有情的色,最初是从业生起的。即由于行了欲界及色界的二十五种善、不善业(欲界不善12+善+色界善=25)而取得其终生之后,有情的色便剎那剎那于内相续等起,故名业等起色。

  (2)心等起色:除了无色界的四异熟心及二种五识的其他七十五心的生起,从最初的“有分”开始,便能等起有情的色,故名心等起色。此中安止定的速行心,能够加强威仪。确定心,欲界速行心及神通心,能够等起表色。十三种的喜俱速行心(四喜俱不善心、四喜俱欲界善心、四喜俱欲界唯作心及笑心),能令生笑。

  (3)时节等起色:称为冷与热的火界,能够适宜地等起内色与外色,故名时节等起色。

  (4)食等起色:称为滋养素的食物,食下而消化的时候能够等起有情的色,故名食等起色。

  此中,心色(心所依处)及诸根色(眼、耳、鼻、舌、身、男根、女根、命根)九种从业生,声从心及时节生,色轻快性、色柔软性、色适业性三种则从时节、心及食生。八种不简色(色、香、味、食素、四大种)及虚空界则从业、心、时节及食四法生。四种相色(色积集、色相续、色老性、色无常性)则非从他生,由此我们知道:

  (1)从业生的色有十八种:心色1加根色8加不简别色8加虚空界1=18

  (2)从心生的的色有十五种:轻快等3加表色2加声1加不简别色8加虚空界1=15

  (3)从时节生的色有十三种:声1加轻快性等3加不简别色8加虚空界1=13

  (4)从食生的色有十二种:轻快性等3加不简别色8加虚空界1=12

  (四)色的聚:南传上座部认为色身等的色,是由多群物质元素组合起来的。这种一群一群的物质元素叫做“聚”。诸色共有二十一聚,它们是同生、同灭、同一所依而同住着。在此二十一聚中:

  (1)从业等起的色聚有九:一、命与八种不简别色及眼共同组合的名为眼十法为一聚,二~八、各别命与八种不简别色与耳共组合的名为耳十法,如是次第有鼻十法,舌十法,身十法,女性十法,男性十法及心所依处十法的七聚。九、八不简别色与命结合的为命九法为一聚。

  (2)从心等起的色聚有六:一、八不简别色的单纯八法为一聚。二、八法与身表组合的身表九法为一聚。三、八法与语表及声组合的语表十法为一聚。四、八法与轻快性、柔软性、适业性等组合的轻快性等十一法一聚。五、八法与身表及轻快性等组合的十二法为一聚。六、八法与语表、声及轻快性等组合的十三法一聚。

  (3)从时节等起的色聚有四:一、单纯的八法,二、声的九法,三、轻快性等的十一法,四、声及轻快性等的十二法,各自成一聚。

  (4)从食等起的色聚有二:一、单纯的八法,二、轻快性等十一法,如是为二聚。

  在二十一种色聚中,单纯的八法及声九法由时节等起的二聚可以发现在有生物及无生物的物体中,其他各聚则只能发现在有情的有生物的物体中。

  初步研究南传上座部所说的色蕴,大略如是。其实还有更广泛更详细的说法。可以参考《清净道论》第十一品、第十四品、第二十品;《摄阿毗达摩义论》第六品;《法聚论》第二品;以及觉音的《法聚论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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