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内明>> 律宗>>正文内容

释门法戒录:贪业未除 终归堕落 (民国 继祖)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5日
来源:   作者:郭涵斋 编辑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返回目录

释门法戒录:贪业未除 终归堕落 (民国 继祖)

  僧继祖,湘阴人。中年出家,至宁波阿育王寺燃指供佛,又在扬州高旻寺习禅定,修持苦行,饮食粗劣,毫不介意。可惜贪业未清除,常以经忏收入作私蓄,他师父生前也曾多次告诫。他将所得的积蓄,拿给儿子买田宅。不到几年,家产还是一无所存,儿子媳妇先后死亡,俗家已没有后人。自己疾病缠身,一度垂危。后来住茅蓬,因多病,发愿朝普陀,供众结缘。又将修建的私庵卖掉,用这笔钱放瑜伽焰口。但是,舍了以后又放不下,心绪起伏不定,病情也时好时坏;有时平地跌倒,神志不清;甚至切齿怒骂,偶然流露一两句,都是说的从前营谋失败,因而归怨别人的话。又喜吃葱蒜,并在寺内养猫,毫不在乎。我曾经笑问他:"世间上做什么事能够发财 "回答说:"只有出家当和尚最容易发财。"虽是开玩笑的话,正反映出末法时期的现实情况。唉!从前的出家人是为"了生死",现在的出家人说是谋生活,真是距离十万八千里!出家人被称为佛门眷属,应该以断爱为本。施主的布施,功德如同须弥山,只能用于弘扬佛法,利益众生,怎能看作私人储蓄,用来供家养口呢 !他的神经错乱,也是小小的业报。过不几年,胸部生一突出的疮,痛苦而死。这还是眼前的业报,死后堕地狱受的恶报就严重了!

  (出《芬陀利室笔记》)

返回目录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

办公地址:北京昌平区望都新地南区18号楼三单元501室 办公电话:010-81754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