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倓虚法师纪念文集:倓虚法师与湛山寺制度建设(释心皓)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5日
来源:   作者:释心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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倓虚法师纪念文集:倓虚法师与湛山寺制度建设(释心皓)

 

  编辑:释心皓

  来源:闽南佛学

  内容提要:近代佛门耆宿倓虚法师是著名的天台教育家,他一生为兴办佛教教育修建了许多寺院,并广开言教,将天台宗从南方传到了北方。其中最突出的是他主持修建了青岛湛山寺这一北方大丛林,并制定了《私立青岛湛山寺佛教学校暂行规则》及相关的僧伽生活与学修系列规则。湛山寺佛学院重视天台三大部、五小部的学习,但倓虚没有门户之见,对学习其他各宗经论也予以鼓励。同时,为使湛山寺真正成为一个有章可循的模范丛林,他针对当时僧团情况,根据戒律和历来丛林清规,制定了《湛山寺共住规约》。他改革了传统的嗣法制度而代之以住持选贤制,并为此立了三条住持行则。倓虚对住持管理寺院及领众修行的另外规定,体现了他重视寺院道风建设的新思路。

  关键词:倓虚  湛山寺  共住规约  住持行则

  作者简介:释心皓,闽南佛学院讲师。

  近代天台宗的中兴,主要归功于谛闲法师及其门人宝静、静权、倓虚等人,他们以天台祖庭为基地,遵四明大师遗教,扇三观四教之风,为中兴天台付出毕生的精力。其中,自称“湛山老人”的絯虚法师和虚云和尚、太虚大师并称中国佛教界“三虚”。

  絯虚披剃于禅宗,学教于天台,一生致力于“僧伽教育”,在东北各地讲经说法,兴建道场。在每个道场完成后,皆创办佛学院,举办以天台教观为主的讲席,培育僧才。他为民国以后天台一宗从南方盛传于北方,甚至分灯至海外,做出了卓著的贡献。在其所创办的佛学院中,以湛山寺佛学院最为著名,并对这一作为近代天台道场的寺院制度建设给予了极大的关注。

  一、倓虚与近代天台传法地域的扩展

  20世纪天台宗弘扬的主要方域,除了浙东、鄂西等祖庭所在地外,在曾经沦为殖民地或被辟为外国租界的工商业城市特别兴旺,如哈尔滨、青岛等,这要归功于近代天台大家絯虚法师。哈尔滨在絯虚未去之前,由于中东铁路的建成,辟为商埠后,日益繁盛,市面上华洋杂处。民国初年间,其他宗教盛行;所遗憾的,虽是中国之地,而并没有中国佛教,连一个像样的庙都没有。1青岛也是,近几十年来经济发达,人文日盛。因为这里一开辟时,多仗外国人势力,所以基督教以及其他教派都很盛行!唯独没有佛教寺庙和出家人。香港、天津等地都有类似之处。天台宗在这类城市建立道场,应该说颇具眼光。首先,占当地人口大多数的中国人需要民族宗教的支撑,而台宗是最早成功地实现佛教中国化的宗派,与其他宗教相比,在中国特色教理与修持实践上均占一定优势;其次,这类城市工商业日渐发达,随之产生了与以往农业社会性质根本不同的新的宗教需求,这对天台宗的革新有较大推动作用;其三,对当时的佛教革新运动而言,至这类外来宗教与外道门很盛的城市弘扬天台,可以避免与太虚大师在华北、华中、华东倡导的佛教改革争夺宗教资源,发生正面冲突。而倓虚法师等“在保守中带有新意”2的做法,实质上与太虚的改革相呼应、相促进,是一种良性竞争,与30年代中国佛教会上层的内争恰恰相反。3中国佛教界内外这种良性竞争实在太少了,值得鼓励。

  倓虚法师(1875—1963年),河北宁河人,俗姓王,名福庭。法号隆衔,字倓虚。少有异秉,年十七奉父命婚娶。年四十,以半生度过,顿感人生短暂,遂有出尘之念。1917年,年四十三,因天津清修院清池法师引导,依涞水高明寺印魁法师出家。次年南游,于宁波观宗寺依谛闲法师受戒,并于座下学习天台教观。毕业后不久出任沈阳万寿寺佛学院讲席。此后,于东北各地讲经弘法,创建道场。他一生对佛教最大的贡献是复兴东北佛教,使东北缁素两众闻知正法。蒋维乔居士曾说:“天台一宗盛弘于北方,此乃智者大师创教以来所未有也。”他所创建的湛山寺亦成为中国佛教天台宗最年轻的道场。

  清末民初,华北地区寺院并不缺乏,但寺院僧侣普遍不重视讲经弘法,专务经忏,造成了华北(包括东北)佛教的衰微。倓虚法师在《影尘回忆录》一书曾对以北京为中心的民国初年华北佛教情况有一段记载:

  据佛教会登记调查,全北京城,大小有一千一百多处庙,在这么多庙子里,没有一处请法师讲经的,而且听经的时候,他们连听都不听。因为清朝以来,北京的旧风气,都是以经忏和交际为主,如果能经忏佛事拿得起来,再能交上某督抚,或提督或王爷,就成功了。所以,他们的生活都很舒服,然而却没有人发心来弘法。

  作为首都的北京尚且如此,偏远之地的东北可想而知。据说慈舟法师当时在北方挂单参学,每天去听谛老讲经,晚上听完经回寺,寺里竟已关门,和他同住的人都不满意他去听经,有时连门都叫不开,不得已只好迁走。这种佛教不宣不弘的状况,直到倓虚法师来此地讲经办学以后才有所改变。1921年,絯虚法师到北方广建寺院,倡办僧学,北方广大地区的佛法才开始兴盛,特别是天台宗一脉的弘扬地域,由南方扩展到北方,的确为智者大师创教以来所未有,所以蒋维乔居士的评价是十分公允的。

  倓虚法师一生在北方兴创道场极多,其中以哈尔滨极乐寺、长春般若寺、营口楞严寺规模最大。1929年,哈尔滨极乐寺建成,絯虚就寺传戒,并请宁波观宗寺的谛闲法师担任得戒和尚。谛闲法师以七十二岁高龄,不辞辛劳,飞锡北上,四众闻风而来者人数极众,盛况空前,扩大了佛教的对外影响。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倓虚法师离开东北,赴西安讲经,并任大兴善寺住持,开设佛学院,使台宗在西北的影响进一步扩大。1933年,又创办有北方丛林明珠之誉的青岛湛山寺,并创办著名的佛教学府——湛山寺佛学院。

  此外,经他复兴的寺院还有吉林的弥陀寺、天津的大悲院、沈阳的般若寺、永安寺等。他所兴建的寺院,均附设佛学院,其他佛学院如奉天万寿寺的佛学院、北京弥勒寺的佛学院,也都请他去讲学,天台宗在华北、东北一度复兴。1949年他应邀赴香港,先后在港创立华南佛学院、佛教印经处、中华佛教图书馆、天台精舍、弘法佛堂、青山极乐寺等,为天台宗在香港的弘传拓宽了道路。

  他一生设立的佛学院有十三处之多,所造就的僧才及度化出家的僧伽,难以计数。他在北方对佛法不遗余力的弘扬,确实没有辜负谛闲法师对他的期望。4他自己也说:我接观宗寺,谛闲老法师嫡传天台教观,第四十四代法卷,承续老人德荫,阐扬智祖教法。天台宗传到北方后,共发起建立弘法丛林九处,弘法支院十七处,主办僧学院十余处,其他尚有很多有联系的小的庵堂,都已加入天台宗。

  倓虚法师一生于弘法之外,亦有甚多著述,主要有《金刚经讲义》、《心经义疏》、《心经讲义》、《大乘起信论讲义》、《天台传佛心记释要》、《始终心要义记》、《普贤行愿品随闻记》、《楞严经讲义》和《影尘回忆录》等。《影尘回忆录》系絯虚法师自述一生修学的经过,由门人大光笔录而成,相当于自述年谱,是了解近代天台佛教弘传及寺院制度建设的重要资料。

  二、湛山寺佛学院的创建与规则的制定

  倓虚法师将天台宗传到北方,最突出表现是他主持修建了青岛湛山寺这一北方大丛林。湛山寺建于1934年,他晚年住持青岛湛山寺11年之久,对这一作为近代天台道场的寺院制度建设给予了极大的关注。

  青岛原是一个小渔村,后来辟为商埠,日益繁荣。德国人占驻后,大力建设,使青岛成为国际商港。青岛原先没有僧侣,1929年,周叔迦居士在青岛办了个佛学研究社,并附有佛经流通处,当时有男女居士十余人,组成念佛会,是青岛佛教的先声。1931年,叶恭绰和陈飞青两位居士到青岛避暑,因觉此地佛寺不兴,而其他宗教盛行,于是商议在该地建寺。在叶恭绰、王金钰等居士的努力下,建庙款项得以募集,絯虚法师即应请主持建寺事宜。

  青岛的湛山寺,规模极其庞大,自1934年动工,直到1947年才告一段落,前后历时十几年,虽然整个庙宇兴建的周期很长,但寺院的主体工程较早完成,故得以开展弘法教学活动。陶静1935年,湛山寺设立佛学专科补习班,选20名资质优秀的出家人,授以各部经典。后来把专科补习班改为湛山寺佛教学校,分专、正、预三科,增例研究科。《回忆录》中还附有倓虚所订的《私立青岛湛山寺佛教学校暂行规则》,以及相关的《讲堂规则》、《自修室规则》、《寝室规则》和《图书室规则》等等,这些规则无一不体现了絯虚法师对办学之认真与重视僧人综合素质之培养。据这些规则来看,僧人学修的任务是比较繁重的,这从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可知。《私立青岛湛山寺佛教学校暂行规则》第十三条云:

  本校所定食息工作时间如左:夏令早三点起床盥洗;三点三十分,至四点三十分,上殿讽经祈祷;六点早斋;八点至十一点,上课三小时;十一点三十分午斋;一点至四点上课三小时;四点至五点,上殿讽经;六点休息(由二十五年春请慈舟法师制律寺僧不非时食)。六点三十分,至八点三十分自习,九点就寝。下殿或斋罢之时间,在寺内任各人经行运动或休息。冬令早三点三十分起床盥洗,余与上同。

  除了作息时间严格要求外,学校还规定学僧不得随意外出,随导师出外演讲佛法,或奉命出外布道,及赴佛学会讽经除外。由于他重视僧人素质的培养,湛山寺的僧人在当地获得良好印象,居士们对僧人也必合掌致敬。

  对于佛教院校的发展,絯虚有明确的思路,就是培养佛教僧才,把湛山寺建成一个纯粹佛教院校性质。平素以学习为主,少应佛事,杜绝经忏带来的负面影响。由于湛山寺后来的经费,是由各位居士发心捐助的,为了报答护法们的厚德,也不得不应佛事,但絯虚又对经忏佛事做了一些规定:

  第一,无论任何人,有念经的要到庙里来念,师父们不出庙去念,不送殡;第二,不讨价钱,不索衬资,末了由施主随意供养,多少全归常住作香资,没有任何争竞;师傅们的单钱,由常住照例发给;第三,因为湛山寺是学校性质,上午有三堂课,下午有两堂课,无论给谁念经,不能耽误学校课程;规定念经时间,上午念两次,下午念两次,每次约四十分钟左右,时间夹在课程的空当里。

  《湛山寺共住规约》中亦作了明确规定:

  第十条,本寺僧伽,概不出寺应赴经忏。其有延生荐亡、念佛拜忏者,得就本寺;或下院为之。

  第十一条,本寺护法斋主,来山作道场者,概不受经价及衬钱之名,所有资助,均归布施入公,其经师经单,由本寺照例发给。

  这种对佛事的硬性规定,是以有利于学校及学生学修为标准的,避免了经忏的不良之处。正如絯虚自己所说:“这样于学校课程,于常住应酬,利己利人,两不耽误。"此种应付经忏的良好方式,实是值得当代经忏日益浮化的寺院所借鉴的。

  湛山寺无疑成为台宗在山东的弘传基地。湛山寺佛学院很重视天台三大部、五小部的学习。但絯虚没有门户之见,出于天台宗而不囿于此宗,对学习其他各宗经论也予以鼓励。主张兼收并蓄,各家取长补短,还曾邀请慈舟、弘一法师等近代名僧来湛山寺讲学弘律,使得湛山寺成为著名的佛教学府,其门下和信徒遍布国内外。

  三、湛山寺共住规约与住持行则

  由于湛山寺为新建,故絯虚对于寺院制度建设极为关注。首先表现在他对戒律的重视:

  戒律在佛家很重要,佛临入涅槃时,教弟子以戒为师,正法之能否久住,就在乎后人对佛的戒律能否持守,一切都建筑在佛的律仪上。有佛的戒律在,就有正法在,如果出家人不守戒律,正法也就快湮灭了。所以出家人,无论到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不能把佛的戒律忽略过去。尤其对于新开创的地方,奠基伊始,一切规矩法则,更应当遵照佛的戒律,纵然不能完全持守,在可能范围内,也应当按照可行持的去行。

  为此他请来两位专门持律的法师——慈舟老法师和弘一律师。他说请慈舟法师的原因:

  一则是因他为当代大德,南北都去过,饱参饱学,对各地家风规矩都经验过,来湛山后,可以帮同建立一下丛林的规矩;二则因慈老讲教代持律,出家人如果不明白戒律,是一个大缺点。

  慈舟法师的到来对湛山的持戒规矩的树立有很大功绩,他到湛山寺后,树立持午、诵戒、结夏、安居等佛教原始戒律制度。

  他请弘一大师给学生讲有关戒律课程,如唐道宣的《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和《四分律含注戒本》等。《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为南山五大部之一,系采自《四分律》中有关戒律之羯磨(即行仪作法),再依诸部律删补而成。内容共分十篇,主要是有关佛教僧团如受戒、忏罪、界之结解、羯磨等作法的一些制度。《四分律含注戒本》是出家比丘应持的二百五十戒。弘一大师在湛山讲完这些戒律本以后,5写成两部书,分别是《随机羯磨别录》和《四分律含注戒本别录》。湛山寺有了这两位律师的弘戒,规矩顿时树立,倓虚在《回忆录》中说:

  慈老和弘老到北方来,在别处,没有能拿整个丛林来接受其律仪的,惟湛山寺能接受。每到初一、十五诵戒羯磨;四月十五,结夏安居;七月十五自恣;平常过午不食……二位老法师走后,这些年来,还是照规矩去行。原因这里是新创的地方,做事单纯,不像其他地方那么复杂,自己也能作得主,也乐意,所以能接受。同时还有几位同学,继续弘老的意志,发心专门研究戒律,日中一食,按律行持;不但湛山寺是这样,和湛山寺有关系的庙如哈尔滨极乐寺、长春般若寺、天津大悲院……等也都按照这样去行。虽然不能完全做得到,但对戒律方面,能持几条算几条,持总比不持强。最低限度,出家人对四根本戒、十戒、十三僧残、应拣要紧的去行持。

  倓虚法师认为,戒律是僧人根本,僧人不守戒律,则失去出家之本分,佛法不会久住。为了使湛山寺真正成为一个有章可循的模范丛林,絯虚法师还针对当时僧团情况根据戒律和历来丛林清规,制定了《湛山寺共住规约》:

  常住规约,是根据佛的戒律,及现时环境,因时制宜而定。十方善人,同来聚会,规约就是人们的管教师,任何人不能出乎规约范围以外。常住的兴旺与否,端视人对于规约的遵行与否。

  要求寺院全体僧众共同遵守常住规约,不得例外。他所订的规约共三十三条,这三十三条规约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明确了湛山寺的宗派属性和丛林属性。规约第一条指出:“本寺宏扬佛法,以教阐天台,行修净土为宗旨。"“教阐天台,行归净土"一向为许多天台高僧所主张并身体力行,倓虚法师也继承了天台一贯的教学思路。他还将哈尔滨极乐寺、长春般若寺、营口楞严寺、沈阳般若寺、天津大悲院等规定为天台法系下的寺院。规约第二条指出:“本寺住持,定为十方选贤,不收剃度徒弟;亦不专传法子。"现今一般丛林,以其住持传承方式不同,可分为子孙丛林(法门丛林)、十方丛林两种。子孙丛林系由自身所度之弟子依序传承,此等寺庙之性质多为一僧或一系僧众所私有,寺产可由主持者随意处置,与十方丛林之为僧团所共有者不同;十方丛林是大型寺院,住众较多,日常生活有严格的规约限制,寺产公有,住持之推选较合乎住众公推的原则。十方丛林依住持继承制度之不同,又可分为选贤丛林与传法丛林:传法丛林是依法系相传;选贤丛林则系请诸方名宿住持。故从僧团制度的发展来看,是更趋完善的。湛山寺将本寺规定为选贤丛林,是要避免此寺日后成为少数利益集团的私产及无谓之争端。

  关于为什么不专传法子,他认为传法一事是祖师以心印心之凭据,不可等闲视之,故法卷属于弘法系统,非住持之左券,不与庙务及住持逊座相干。他说无论任何丛林,都应当公开实行十方选贤制,不许以十方送人情,私相授受。否则容易“出事闹吵子”,过去常见一般丛林,为了专传法子,争住持,弄出很多笑话来。为了避免传法兼传座的弊端,他主张“传法不传座",并对二者做了区分:

  传法是因受法的人,对法理有解悟、有研究,研究到彻底,可以为人讲经说法,缘法大时,可以为多数人讲;缘法小时,可以为少数人讲;缘不成熟时,可以止于自己明白,得传法人的印证。传座是因接座人的道德行持为众望所归,能领众修行、能办事刻苦耐劳,大家推选出他来住持寺务、维持道场;接座的人可以接法(视情形亦有例外)。接法的人,除非有接座人所具足的条件,经大众推选外,不能固定要接座,因此传法时,不能对接法人固定要传座。

  可见,接法是属于自利方面的,接座是属于利他一方面的,二者兼而有之者亦有。但接法的人,可以接法,可能不领众;而接座人则是可能不接法,而必须能领众,两者的情形不同。为此他特用了四句料简说明:一、传法不传座;二、传座不传法;三、法座俱传;四、法座俱不传。分清二者的区别,才不致寺宇零落,门庭败坏。所以倓虚法师的基本主张与做法是“传法不传座”,他认为接法的人,只要他参破、开悟、有资格,合于接法的条件,三个五个,十个八个,往下传都可以;甚而自己的徒弟徒侄,只要他是一个法器,都不妨传给他一支法,让他到外面去弘扬佛法。所有受法的人,只要因缘时节成熟,可以仗他的道德行持,分至四方,随缘教化。只要十方请他,他可以到各地寺庙,当执事、当方丈、当法师,创建丛林、复兴道场、著述立说,这全看他自己法缘如何了。这样既能保持天台法脉不坠,甚至犹如细胞分裂一样加速弘传。法卷既是对接法者学识德行的肯定,也是让他能在社会立足的帮助。不传任何寺产,反而能鞭策接法者自谋发展。絯虚法师对传统嗣法制度的改革对天台弘传是一大贡献。

  其次是对有关寺院住持行则的规定,主要指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三条。包括住持的任期内、退居后的待遇,住持的选举及职责等等。继倓虚之后公推的湛山寺第二任住持是善波法师,倓虚法师认为善波法师夙慧老成、器识卓越、威仪严肃、言行有节,对他的领众修学寄予厚望。在送座那天,还特意写了《湛山寺住持简单领众课程规则》,这是有关住持带头提升寺院道风的一些制度。其规则简明易识,兹摘录如下:

  (一)专责领众。僧伽为三宝之一,译华言为和合众。其能和合者,唯在一人领导。领众必先调众,调众必先知众,知众必先临众,由临众而后知众,由知众而后调众,调众而后领众,始能统理大众,一切无碍。今湛山寺首任住持老病颓唐,不能临众,若再敷衍领众,难免本乱治末之虞。于是照章改选住持,简订领众规则,以作常行轨道。

  (二)行持课程。十方常住,云集僧众,皆以三宝熏修为本。今以普通公共行持,要自他两利,每日早晚两遍殿堂为要务,住持必亲自临众,共其甘苦。早殿讽经,祈祷国泰民安,世界和平;晚殿讽经,超度十类孤魂,古今八方,阵亡将士,及灾死难民等。又晨午二次斋堂,念供观想,十方诸佛应供,法界有情,普同供养。念毕食时,各存五观,食毕结斋,回向施主安乐,领众绕佛,共祝十方,消灾弭厄。

  (三)遵守规则。两序班首执事,由住持敦请,各负专责,尽职服务。四众弟子,循规就序,今略举规则,亦在大众心目之中,不过耳目勤熏,利于躬行实践。前任者为临时住持,在创建时期,未得般般照章就序,今选正式住持,宜应各按轨道。住持为一刹之主,兴衰在此一人。内外缁素,皆要维持,时常肃静,不可纷扰,障碍清修。为住持者,二六时中,念念在道,每日两次殿堂,为领众修行之专务,倘有疏虞,四众无依。故选静室修养,少应繁务。寺内班首执事,无急要事,不可轻见方丈,若有要事,告毕即出。会客皆在方丈外寮,会毕即归静室,存养精神,领众熏修。自然空中戾气化作祥和,灾劫消于无形。又每日开大静时,住持须至司房阅账,知客亦至司房,同监院报告一日经过,及次日应办之事。大钟响时,回寮休息。其余班首执事,及居士寮,念佛堂,四众人等,皆以方丈为模范,一律遵行,免去俗务繁扰,及散心杂话,始得纯粹修行。

  其余各条,另有细则,以上所订,乃经常轨则,若处难缘,须通权达变!

  此一规则从住持的专责领众修行共住,公共行持课程的共同参与,以及和两序班首执事共同带头熏修等三方面规定了一寺之主住持的职责。现代丛林一般只立共住规约,较少对住持做另外规定,而絯虚法师对住持管理寺院及领众修行的另外规定,体现了他重视寺院道风建设的新思路。

  《湛山寺共住规约》的第三个主要内容,是对寺院僧众行持的规定,包括僧众对根本戒律及讥嫌戒6的守护。不准斗争、骂詈、诽谤等僧团六和敬生活的维护,侵损常住等的处罚,僧人随众威仪与修道生活的监督等等。主要是指从第十四条至第二十八条。此外还有对执事职责的规定、亡僧遗物的处理等。

  在《共住规约》中还有一个创新的地方是第五条规定:“本寺以僧伽为持法,主理内务;以佛学会居士为护法,佐理外务。"自古以来,居士护法都是一个普遍的事实,但以条文的形式将之表达并列入寺规,是其他寺院共住规约之所未见。这说明絯虚对佛教僧俗众关系的把握有更新的视角,对居士在佛教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有非常清楚的认识。佛陀在世时,就指出僧众的根本是修行并住持佛法;而在家居士的职责是保护、维持佛教正法。两者主内主外的分工为佛法的弘扬示现了一种完美的结合。由于居士们的护法,每月定期给予资助办学,因此湛山寺规定不许外来诸山长老及居士等住于寺内募缘,也不许本寺僧伽私自募缘,这一规定保持了寺院清修之场的纯洁性。规约的最后一条,也即第三十三条说到:“本规约,未尽事宜,得参酌《百丈清规》处理之。"《百丈清规》对中国佛教僧团运作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虽然天台宗曾订有自宗的《教苑清规》,7由于没有政府的颁令,故得不到广泛实行。因此后代佛教各宗寺院基本参照《百丈清规》来制定共住规约,在共住规约中有不够详尽的地方,均要参酌《百丈清规》来处理。

  倓虚法师被认为是近代天台继谛闲法师之后的又一大佛教教育家,为了造就僧才,他大力倡导学术自由,各宗兼重。尽管湛山寺是台宗道场,学僧以学天台三大部、五小部为主,但他不存门户之见,延请其他名德高僧如弘一、慈舟法师等来任教。倓虚法师的佛教制度建设对于天台宗在北方的弘传、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整个天台宗历史来看,直到近代,天台宗才真正将传法地域扩展到北方,从而由一地方性佛教发展成为一全国性的佛教。

  〔1〕倓虚:《影尘回忆录》,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版。以下引文若非特别注明,均出自本书。

  〔2〕江灿腾:《二十世纪台湾佛教的转型与发展》,高雄净心文教基金会1995年印。

  〔3〕邓子美:《传统佛教近代化——百年文化冲撞与交流》,上海华东师大出版社1994年版,第267页。

  〔4〕倓虚法师在观宗寺的观宗学社受学时,谛老以他系北方人,在社中品学兼优,对他十分重视,希望他将来能在北方弘扬佛法。他果然达到了谛闲老和尚对他的期望,为此亲写了一统嫡传天台宗第四十四代法卷传给他,以示絯虚继承天台法嗣之意。

  〔5〕据《影尘回忆录》说:弘一大师由于气力不佳,随机羯磨头十几堂课,是他自己讲的,以后由他的学生仁开代座,有讲不通的地方去问他。弘一大师则为他准备讲课笔记。

  〔6〕讥嫌戒为“性重戒”之对称。指其性本非罪恶,但为避免世俗之讥嫌所制之戒。即除去四重禁等性戒后之其余诸遮戒,如规约第十五条“本寺僧俗,若有私吃荤酒、看戏、吸烟者,出寺。”即是为护讥嫌戒而制。

  〔7〕元明清佛教诸宗,都编制清规,为寺众日常生活的必要规范。元自庆编撰《增修教苑清规》是天台宗僧人编印的一部比较完整的清规戒律。至正七年(1347年)刊行,又称《增修教苑清规》,收于《续藏》第101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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