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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元春:根治“心业” 遏制乱象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1日
来源:   作者:刘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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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元春:根治“心业” 遏制乱象

 

   翻阅佛教史,也难以找到当今这般的景象:各色人等都能打着“文化”的大旗,抑或圈地造寺,抑或露天造像,借佛敛财,中饱私囊,而且还要号称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为“经济社会”服务。于是,依靠攫取的社会公共资源,层层盘剥甚至欺诈的“旅游产业”煞是发达,唯独“文化”被奴役,“神圣”被亵渎。

  “文革”之后,随着宗教政策的拨乱反正,全国各地一些极具历史文化价值的寺院陆续恢复和重建,成为佛教信仰活动场所。当时,经过严格审核批準重建的寺院,多是在“文革”动乱中被毁坏的古寺,即使新建的寺院,也多是为了满足当地佛教信仰活动需要,具有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之后,随着旅游经济的“开放搞活”,特别是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以佛道教为主题的露天宗教造像在各地人造景观中纷纷涌现,可谓第一波狂潮。不过,当时各级主管部门干预和处罚力度也不断加大,比较有效地阻止了这种现象的蔓延。比如,1995年2月19日,杭州西湖区小和山森林公园,不顾杭州市宗教主管部门的反对,坚持举办隆重的大佛落成典礼。4月27日,杭州市有关部门依法拆除了这尊耗资200余万元的弥勒佛像,一旁业已建好的寺庙也改作它用。

  针对乱造露天佛像这一现象,中国佛教协会原会长赵朴初也多次提出批评并制止。1994年12月24日,赵朴初在无锡灵山大佛工程签约仪式上就曾提出:“北方有云冈大佛,中原有龙门大佛,西方有乐山大佛,南方有香港天坛大佛,如今,无锡的灵山就是东方大佛,这一下,五方五佛都齐整了,够了,以后露天大佛就不用再造了。”也就是说,五方五佛与四大名山四大菩萨相呼应,共同构成了中国佛教信仰的体系。

  然而,进入21世纪,乱建之风骤起,再掀起第二波狂潮,一尊尊“世界之最”拔地而起,势不可挡。据宗教学者调查了解,这一波狂潮出现了如下现象:

  第一,参与者甚众,成员复杂。如果说第一波狂潮中多以旅游单位为主导,那幺,第二波狂潮中涉及各级地方政府、权势机构、利益集团、特权个人、宗教界自身,不仅有国内的,还有境外的,甚或说是涵盖了众多社会阶层,大有“全民参与”之貌。

  第二,借口翻新,五花八门。上世纪90年代乱造佛像多是借口发展旅游经济,而这次狂潮中各有各的理由,各有各的旗帜,除了所谓“为经济社会服务”、“发展文化产业”之外,还有诸如“弘扬传统文化”、“构筑软实力”、“打造文化品牌”、“突显地方特色”、“提升创意经济”等,令人眩目。

  第三,手段各异,方法多样。为了获得批準建寺造像,有移花接木、暗度陈仓的(如借口纪念某地某一历史名人而改建成大佛),有先斩后奏、借势要挟的(如擅自建造后上下运作便成为合法景点),有迂回包抄、鹊巢鸠占的(如设卡扩建景点最终封堵强占寺院)等。

  第四,机制复杂,利益均沾。这些新建的寺院景区、大佛景点,因各方势力纠结加入,表面上称“现代管理模式”,实则内部利益分配机制多是暗箱操作,有名义属“公”而实则“私”,也有形式属“私”而实则“公”,最终都是假公济私,形成一条黑色利益链条。

  第五,承包转租,欺行霸市。这些乱建者们不是因为“信仰”,也不是为了“文化”,只是把“神圣”当做商品,多采取纯粹“商业运行”的手段,转嫁责任,榨取利益。同时,依仗自身的“背景”与“能量”,多是通过“统合”,围圈地盘,实现“规模效应”,以获取最大利益。

  面对这些乱象,多年来,社会有识之士披肝沥胆,不断呼吁,有关主管部门也是接连不断出台法规,宗教界信众更是激愤难平坚持抗辩。宗教界代表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人大、政协两会上集体发声,呼吁坚决制止目前愈演愈烈的寺庙乱建之风、承包之弊。依笔者来看,要真正遏制这些乱象,必须要根治滋生乱象的“心业”。虽然乱因复杂,但是探究起来,借佛敛财,贪得无厌,实乃“心业”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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