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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受辱度志——《王凤仪言行录》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0日
来源:   作者:王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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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听王善人这样说过:

  我家里穷,年景又不好,借我姑姑家的东西(衣物),当在锦县城里。冬至月(十一月)家里赎出一部分归还了。等我满工回家,听说还有没赎的当,我姑父派人来,催着要得很急。我心想,既是至亲,一定会原谅,又是临年靠近,路上又有胡子(土匪)不好走,想缓到来年春天再赎,便和我大哥一同到我姑父家求缓期。哪知道我姑父一听说求缓期,就来气了,用手指着我们说:“你们老王家没一个好东西,真是一筐木头,砍不出一个楔子来!”损(讥骂)了我半夜,我连一声也不敢响,鸡一叫就从白枣树沟村我姑父家起身,赶到十里台张东家家借到钱,连夜进城,把当赎出来,送还给他。我心里想,他是个人,我也是个人,为什么穷富差得这么远?叫人损得这样难堪?他在乡里很有名望,我怎么没有呢?我才决定来年到他家去扛活,看他到底是怎么成的名?也让他看看我,将来能不能成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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