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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教慈悲观与孔子仁学观的比较——徐东明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4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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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慈悲观是佛教伦理道德的核心价值,是佛教一切教义和戒律的根本准则,具有丰富的人文意蕴和理性精神。孔子的仁学观,是孔子仁学思想的根本价值体现,是孔子仁学思想的理论基石和儒家伦理道德建设的基本准则,同样具有丰富的人文内涵和理性原则。本文拟通过比较佛教的慈悲观和孔子的仁学观,揭示两者在伦理道德导向上的异同,进而阐述两种观念在塑造中华民族伦理道德中的作用,以及各自在当代人类社会发展问题上所具有的价值启示,希望方家不吝指教。

一、佛教慈悲观产生的理论基础及其在佛教伦理中的地位

慈悲观是建立在佛教世界观缘起论基础之上的。大乘佛教缘起论认为,世界万物皆是因缘和合而生,因缘消散而灭。即任何事物,包括每一个人,都是一定因缘在特定的时空内的结合,并由此推导出物无自性、人无自性、缘起性空的结论。因此,佛教认为,人无我,即人的存在是虚幻不真的,人生充满了种种痛苦,如生、老、病、死、怨憎会、求不得、爱别离、五阴盛等,要消除这些痛苦,就必须勤修佛法、止恶行善。在修行的过程中,不仅要解脱自己的痛苦,还要解除众生的痛苦,即抚慰痛苦,缓解痛苦,祓除痛苦,由此而产生了佛教修行的基本要求,即慈悲观念。龙树在《大智度论》卷二十七说:“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大慈以喜乐因缘与众生,大悲以利苦因缘与众生。”“慈”是慈爱众生,给予快乐,“悲”是悲悯众生,拔除痛苦,二者合称为慈悲。简言之,慈悲就是“与乐拔苦”。大乘佛教最基本的修行就是发“四无量心”,即慈无量心、悲无量心、喜无量心、舍无量心。其中“慈”就是爱;“悲”就是同情;“喜”,就是随喜(例如看见别人好就高兴而不嫉妒);“舍”就是舍弃,对人生的一切拿得起,舍得下,不执著。大乘佛教把慈悲分为三种,称为“三缘慈悲”。《大智度论》卷四十云:“慈悲心有三种:众生缘、法缘、无缘。凡夫人众生缘;声闻、辟支佛及菩萨,初众生缘,后法缘;诸佛善修行毕竟空,故名为无缘。”与上述三种慈悲紧密相关,佛教还把慈悲层次化,分为小慈悲、中慈悲和大慈悲三个层次。三缘慈悲偏重于从慈悲的对象来区分,大、中、小慈悲则偏于从佛教修持者的认知和思想境界的高下来立论。佛教的慈悲观,是佛教教义的出发点和修行的基本准则,它体现着大乘佛教平等慈悲、自利利他、自觉觉他的理性精神,在佛教的伦理道德中处于核心的地位。慈悲实际上就是怜悯、同情众生,就是爱护众生,帮助众生解除苦难,给予解脱之乐。佛教所说的慈悲,是面对所有众生而言的,具体到人类,就是要解除人们的痛苦,带给人们解脱的大快乐,使人们修持佛法,最终达到涅槃的最高境界。

二、孔子仁学观的主要内容及其在孔子思想中的地位

孔子的仁学观是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价值。孔子关于“仁”的观念,发端于西周时期的人本思想。孔子吸收了西周时期“德”的观念发展形成的诸多成果,用“仁”统摄了“德目”的众多内容,将“仁”的观念系统化,铸造起以“仁”为核心的哲学范畴——即“仁学观”,成为儒学和中华民族伦理道德的根本观念导向。“仁”,即“爱人”,这是一种博大的同情心和爱心,它既是一种生命的相互感通,是人、我、群、己之间的普通联系与相互关照,又是一种主体内在的意识自觉,是可以自己决定的道德自律和价值追求。儒家通过推广这种具有崇高道德价值的“仁爱之心”,提升人的精神,使之超脱寻常的人与我、物与我之别,从而达到“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孔子的仁学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仁者爱人”的仁爱观。孔子提出“仁者,爱人。”的命题,源自“仁”的本义。《中庸》引孔子曰:“仁者,人也。”这是孔子仁学观的又一个命题。以上两个命题指出爱心和用爱心爱人,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明确把道德主体和主体追求的价值目标统一起来,这是孔子对当时社会历史现状反思的结果。春秋时期“礼乐崩坏”的现实,导致了当时人性的恶化和人们道德的下滑,但是,孔子继承了上古和西周时期理性的人文精神传统,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标准,就是人要有爱心,要爱人,要关心人、尊重人,将对人的关爱和尊重提高到道德本体论的高度予以关注,这对以后儒家思想的发展奠定了深厚的人文基础。

2、“里仁为美”的仁德观。“仁德”是孔子心目中理想人格的核心内容,是孔子仁学观在道德修养上的具体体现。君子是孔子理想中仁德的体现者和实践者,君子有着崇高的道德人格、高度的道德自觉和道德修养。孔子曰:“里仁为美。”(《里仁》,以下凡引《论语》,只注篇名)孔子仁学观中提出的以“仁”为核心的一系列道德规范和道德原则,其目的就是要培养能够承担起历史使命的理想人格——具有仁德的君子仁人。对君子的仁德观,孔子规定了明确的价值取向。主要表现为:“仁者安仁”(《里仁》),即在义利关系上,主张“义以为上。”(《阳货》)“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里仁》)他讲“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述而》)“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里仁》)认为君子的志向不应为物欲所困扰,而应该“志于仁”,以弘扬仁道为己任。这种价值目标导向是成就理想人格——“仁德”的内在动力。

3、“克己复礼”的仁道观。孔子对“仁”的整合,其目的是为了谋求“礼”的深化,让“礼”在人们的心灵深处扎下根来。“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雍也》)孔子曰:“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认为只要君子有高尚的精神追求,并充分发挥个体的主观能动性,就能达到理想目标,获得最高道德价值——“仁”。这里,孔子充分肯定了人的能动作用,并指出了君子的人生追求。孔子弟子曾子云:“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泰伯》)孔子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卫灵公》)孔子认为,为了达到“仁”,就必须“克己复礼”,践行“仁道”。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颜渊》)又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这里,孔子阐明了从身心两方面实现“仁”、“礼”合一,这也为他理想中“内圣外王”的君主指明了修行“仁德”的路径——即“仁道”。

4、“天下归仁”的仁政观。孔子的仁学观,既是对个体生存权利和生命价值的肯定,又是对群体社会关系的规定。因而作为仁学的最高价值目标──“仁”的实现,对个体而言,是培养具有完善人格、高尚品德的志士仁人;对群体来说,则是建立体现“仁政”的既是充满生机而又和谐有序的大同社会。孔子说:“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颜渊》)“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子路》)这里所说的“仁”,就是指社会中人人都自觉接受仁道,实践仁道,仁政大行的社会理想境界。《宪问》篇讲了推己及人的三个递进的发展阶段,首先是“修己以敬”,其次是“修己以安人”,最后是“修己以安百姓”,这样就可达到身修、百姓安、国治、天下平的和谐大同的理想社会。

三、佛教慈悲观与孔子仁学观在伦理道德导向上的共性

1、佛教慈悲观与孔子仁学观两者都是关于人性修养的基本目标和要求。

佛教的慈悲观和孔子的仁学观,都是关于人类伦理道德建设的根本性观念,是关于人性修养上的基本目标和要求。佛教的慈悲观,强调佛教徒在修行中,以慈悲作为修行的根本出发点,首先,要求修行者要以慈悲的心态关注众生的苦难,从缘起性空、物无自性、三世因果、六道轮回的高度,把握修行的总体目标,即要求修行者要认识到世界万事万物都是因缘和合而生,一切现象都是各种条件和合形成的假相,是没有自性的,在本质上是空的,是相互依存而不是孤立存在的,因此,众生也是虚幻的存在,众生因为无明的业力处于因缘的流转之中而深受苦难的煎熬,然而一切众生都是自己前世的父母,因此,对众生要以慈悲的心态去看待,看到众生受苦,就会自然地生发慈悲拔苦之心。其次,佛教徒修行,不能只停留在自己身上,同时也要解除众生的苦难,因为,大乘佛教认为,没有广大众生的解脱,就没有个人真正的解脱。只有求得所有众生得到解脱,才能使自身得到彻底的解脱。这是大乘佛教慈悲救苦的菩萨行的最高要求。佛教的这种慈爱众生、同情众生、帮助众生、解救众生苦难的观念,对中国古代中华民族伦理道德的形成,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孔子的仁学观,强调仁爱是君子“仁德”的基础,君子仁人在实践“仁德”的过程中,对内应“克己复礼”,“里仁为美”,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对外做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颜渊》)进而希望圣明的君主能将“仁德”推行于天下,实现“天下归仁”的社会政治目标。孔子从仁爱的本质出发,指出了君子实行“仁道”的基本目标和要求,其丰厚的人文内涵,奠定了中华民族宽厚仁爱、知书达理、追求大同的理性精神。

2、佛教的慈悲观和孔子的仁学观,在道德哲学的层面上,都阐述了有觉悟的道德本体所追求的共性价值,那就是“爱人”。

佛教慈悲观的核心,就是以爱心去帮助众生,觉悟众生,解救众生,使众生摆脱生死轮回的苦境,到达常、乐、我、净的涅槃境界。孔子仁学观的核心,就是以仁爱之心待人,以“仁德”塑造君子的理想人格,以仁德的君子去实践“仁道”,从而成为孔子理想中的“仁人”,进而希望仁人志士能够将“仁德”推行于天下,最终实现“天下归仁”的“仁政”目标。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佛教的慈悲观,还是孔子的仁学观,都要求有觉悟的道德主体,要存有爱心,要爱护人,关心人,帮助人,改善人的生存状况,提升人的生存境界,从而体现出,人作为道德主体所具有的超越动物本能的伦理价值追求,显示出人类摆脱野蛮蒙昧时代后的文明理性精神。所以,佛教的慈悲观和孔子的仁学观都体现了对人的关切,和对人的伦理道德建设的构筑,虽然两者阐述的立场不同,但是,两者都提出了具有人本内涵的核心道德价值,即“爱人”,这是从终极关怀的角度对人的生存发展和价值追求提出的理性导向,是解决人生终极问题的道德价值理论。

3、佛教的慈悲观和孔子的仁学观两者都是实现其最高道德目标的思想基石和根本准则。

佛教的慈悲观体现在佛教是慈悲的宗教,以慈悲观为根本的准则,慈悲精神渗透到整个佛教教义之中。《观无量寿经》说:“佛心者,大慈悲是。”把慈悲作为佛法的核心、佛教教义的根本。《大智度论》说:“慈悲是佛道之根本。所以者何?菩萨见众生老、病、死苦、身苦、今世、后世苦等,诸苦所恼,生大慈悲,救如是苦,然后发心求阿褥多罗三藐三菩提。亦以大悲力故,于无量阿僧诋世生死中,心不厌没。以大悲力故,久应得涅槃而不取证。以是故,一切诸佛法中慈悲为大。若无大慈大悲,便早入涅槃。”这段话说明了在大乘佛教中,菩萨本已具有成佛的果位,但不忍看到众生受苦,便生出大慈大悲之心,誓救众生出离苦海,而绝无厌弃之心。所以,可以说,慈悲观念已成为修佛证悟的根本准则和思想基石。孔子的仁学观,首先体现在仁学是仁爱的学说,以仁爱为其核心,以修养仁德、成就仁德为君子之仁道,继而提出了将仁德推行于天下的仁政学说,要求君子无论是在个人的伦理修养中,还是在社会政治理想的实现中,必须始终坚持仁爱的立场丝毫不变,这充分显示出,孔子仁学观是实践其伦理道德和社会政治理想的根本准则和理论基础。

4、佛教的慈悲观和孔子的仁学观,两者均在中华民族品德的形成中发挥了积极和建设性的作用。

佛教的慈悲观,作为佛教教义的根本准则,随着佛法的弘传,对中国古代社会伦理道德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与佛教慈悲观相伴而生的有佛教的众生平等观、大乘佛教菩萨行的自觉觉他、自利利他、拔苦救难的修行观,这些观念,不仅成为佛教徒修行的根本准则,而且也成为世人赞叹和仰慕修习佛法的崇高目标,特别是随着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造像运动在中国的普及,具有大慈大悲观念的佛菩萨造像,成为广大信众顶礼膜拜的偶像,而慈悲观念也成为吸引中国士大夫深刻研究佛教,进而反思佛教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民间对阿弥陀佛、观世音菩萨与地藏菩萨有着广泛信仰。阿弥陀佛接引众生往生西方极乐国土,使众生离苦得乐,表现出来的崇高慈悲形象、伟大慈悲情怀,令众多信徒感激赞叹,趋之若鹜;观世音菩萨与大势至菩萨同为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的侍从,以慈悲济世,拯救众生为本愿。观世音菩萨大慈大悲,解救众生现实生活中的种种苦难,随类度化,一视同仁,又应化无方,融通自在,因此,观音信仰无论在中国汉传佛教还是藏传佛教中,均极为普遍、深入,在广度和深度上都超越了对诸佛与其他菩萨的信仰。地藏菩萨也是中国佛教重点崇奉的菩萨,他受释迦牟尼的嘱托,承诺在释迦牟尼身后和弥勒菩萨成佛以前的中间无佛时期,现身世间,救度众生。广大信众对这几位佛菩萨的广泛信仰,一方面说明了这些佛菩萨的形象,蕴含了现实生活中信众所需要的关爱与同情,以及内心渴望消除苦难的诉求,而这些佛菩萨所立的救度众生的慈悲誓愿能在心灵深处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而且他们相信,崇信这些佛菩萨定能带来现实的福佑;另一方面,这种广泛的信仰,也说明了广大信众崇拜这几位佛菩萨,已有了深刻的伦理道德认同,说明他们已经接受了这几位佛菩萨所具有的平等慈悲、救苦救难、自利利他的修行准则。佛教的慈悲观正是体现出一种普世的博爱精神,而得到世人的钦佩和接受,这种慈悲观念,虽然有其局限性,但是它对中华民族品德的形成无疑产生了巨大的作用和影响,诸如博大包容、光明磊落、勇猛无畏、救急救难、慈悲济世、拯救众生等观念都已经融入了中华民族的品德之中,成为中华民族博大心胸、宽容慈悲、英勇无畏、舍己救人、助人为乐等理性品德形成的基石。

孔子的仁学观,以“仁爱”为本,以追求“仁德”为个人的崇高目标,讲求“克己复礼”,讲求“里仁为美”,讲求“仁者安仁”,在具体的道德修养中,包含了非常丰富的内容,成为君子仁人塑造崇高人格的修行准则。孔子关于“仁”的述说,都是在表达如何培养、引发和规范“爱人”这种情感,使之合乎中庸之道,达到理想中君子仁人的德行境界。

首先,在塑造君子仁人的理想人格方面,孔子提出了“仁、知、勇”三“达德”。“君子道者三……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宪问》)“知”(通“智”)、“勇”和“仁”同是君子之道的不同方面,也是孔子理想人格三个不可或缺的方面。其次,在处理君子与社会、群体的关系方面,孔子提出了“礼”的观念。“礼”不仅是孔子理想人格的又一组成部分,还是规范个人与社会群体关系的行为准则。“克己复礼为仁”(《颜渊》),“礼”不仅指礼仪形式,同时也具有安家、治国、稳定社会的本质内容。孔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里仁》)具有仁德的君子能够自觉遵守“礼”的规定,以此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参与社会活动。“不知礼,无以立也。”(《尧曰》)君子之所以为君子,是因为他能依“礼”而行,实现了“仁”与“礼”的统一。“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八佾》)“仁”是讲爱人,“礼”则要求尊尊、亲亲,即忠君、孝亲、敬长等。“礼”是在“仁”的前提下衍生出来的,是君子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又因此而形成君子人格的重要特征。

由此可知,“仁”、“智”、“礼”相统一是孔子理想人格的主要内容。这里的“仁”,不仅是仁学中的最高道德价值范畴,它还包含了许多其他的道德内容,是所有这些道德要求的总称。如“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阳货》)君子的全部人格内容都可由“仁”一字而统之。后来,由孔子、孟子奠基而形成的儒家伦理“五常”,即“仁、义、礼、智、信”等道德规范,在古代中华民族伦理道德形成过程中起到了构建的作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去除其封建性的成分,至今仍具有永恒的价值。总之,孔子的仁学观,以其丰富的内涵,不仅奠定了中华民族伦理道德的基本内容,如仁爱、智慧、勇敢、诚信、文明、礼让,等等,而且培育了中华民族的博大仁爱、见义勇为、舍生取义、追求真理、担当天下的理性品质,并且至今仍然发挥着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四、佛教慈悲观和孔子仁学观在伦理道德导向的不同之处

1、佛教慈悲观和孔子仁学观各自阐发的角度不同。

佛教的慈悲观是佛教关于佛教徒修行过程中所持的基本观念。它的理论基础是佛教的缘起性空论,它所阐述的是,佛教徒对于众生解救的义务和对世界的基本看法。因此,佛教的慈悲观,是基于佛教世界观基础上的对于自身修行所持的根本观念,一方面,它在总体上指导佛教徒的修行实践,如大乘佛教的基本教义就是“慈悲济世,拯救众生”,另一方面,它又具体体现在佛教徒修持的许多教义和戒律上,例如,作为通戒,慈悲观表现为:“诸恶莫做,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作为大乘佛教的具体修行教义,慈悲观念集中体现在“四摄”、“六度”上,“四摄”即发“四无量心”,即慈无量心、悲无量心、喜无量心、舍无量心。“六度”指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孔子的仁学观,是立足于儒家的人本思想,构筑关于人的伦理道德和社会政治理想的学说,他从中国古代宗法伦理的角度,阐述“仁德”的内容,构建了将“仁德”推行于家庭、国家、社会的政治理想,从而形成以“仁学观”为核心的儒家思想。

2、佛教慈悲观和孔子仁学观各自所要达到的目标不同。

佛教慈悲观,要求佛教徒在修行的过程中践行慈悲济世、拯救众生的义务,也就是自觉觉他、自利利他,最终都获得彻底的解脱,到达长、乐、我、净的涅槃境界。孔子仁学观所追求的是,要求君子仁人践行仁道,成就仁德,进而推行仁政于天下,以仁德治国,实现仁爱、和平、和谐相处的大同世界。

3、佛教慈悲观和孔子仁学观各自在实际修行中的具体操作不同。

佛教强调慈悲与智慧的结合是解脱之道的两大环节,也是大乘菩萨德性的两个方面。慈悲是在践行上要求自我牺牲和无私奉献,智慧是在认识上要求证悟宇宙、人生的真谛。悲智结合,悲智双运,为解脱成佛的正道。大乘佛教把“戒、定、慧”三学的戒学、定学,归结为慈悲,将慧学归结为智慧。“六度”中的前五度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也被定为慈悲之度,最后第六度智慧即是智慧之度。大乘佛教,尤其中国佛教对慈悲理念的践行主要侧重于布施和不杀生两个方面。小乘佛教的布施有两种:一是“财施”,二是“法施”。大乘佛教在此基础上又增加“无畏施”,给人增强无畏的信心,使之面对茫茫人生之苦而无所畏惧,在修持解脱的漫漫长途上勇猛精进。大乘佛教还将布施与慈悲教义联系起来,用以济世利他,普度众生,把布施的对象扩大到遍及一切有情(众生),并把它纳入“四摄”和“六度”之中,且居于两者之首项,这就表明,布施是大乘佛教道德修养与解脱修持中最重要的善行。不杀生是佛教“五戒”的首戒,指不杀人,也指不杀鸟兽虫蚁,还指不乱折草木等,表现了对一切生命体的尊重,也体现了佛教戒律所包含的慈悲的本质特性。

孔子的仁学观,在具体的实施方面,首先是确立了君子的理想人格,以仁德为核心,具体表现在“仁者爱人”“,仁者人也”的思想落实上,仁德包含了系统丰富的内涵,如“知、仁、勇”,“恭、宽、信、敏、惠”等等。其次,孔子要求君子在日常生活中践行仁道而须臾不能间断,“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里仁》)同时,强调君子要坚守初衷,不忘使命,弘扬仁道。“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泰伯》)再次,孔子提出君子必须以“礼”作为修行仁道的行为规范,以“礼”作为建设理想社会的基本准则,所谓“克己复礼为仁。”(《颜渊》)最后,孔子寄寓君子仁人,利用“亲亲”原则,将仁德推行于天下,施行仁政,实现理想中的大同世界,“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季氏》)这正是孔子对于大同社会的美好幻想。

4、佛教慈悲观和孔子仁学观各自在对中华民族道德建设中发挥的作用不同。

佛教慈悲观作为佛教的根本教义,随着佛教的普遍弘扬,对中华民族道德的形成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佛教的慈悲观弥补了孔子仁学观的局限,大大开阔了中国人的伦理道德视野,提升了国人的博爱境界。佛教的慈悲观,是一种彻底的博爱观,它关注的是一切有情众生,即一切生命体。对于众生的慈悲观念,体现在对众生的平等相待、关爱同情、拔苦与乐、修行证悟上,它要求佛教徒在修行的过程中,自始至终都要以实际的行动解救众生的苦难,帮助众生了悟佛法,最终获得身心的彻底解脱,虽然这是一种宗教行为,但是在阶级社会,这种宗教行为,却吸引了处于深重苦难中的人们来普遍信仰,对于人们获得精神慰藉,确立理性的生存观念和道德观念,产生了无法估量的作用。二是佛教的慈悲观,使国人认清了孔子仁学观的不足和缺陷,对于修正儒家伦理道德的不足起到了积极作用。孔子的仁学观,是为仁人君子构建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体系,它以中国古代的宗法制“亲亲”原则为指导,带有浓厚的等级观念,在社会稳定时期,易于为统治阶级作为世俗教化的工具,但是,在社会动荡时期,其作用就表现得无能为力。相反,佛教的解救众生出离苦难的慈悲观念和英勇无畏的救世精神则会发挥出巨大的作用。三是佛教的慈悲观,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古代的统治阶级和士人阶层,促进了佛教慈悲观在国人心性道德修养体系中的确立。

孔子的仁学观,以“仁爱”、“仁德”、“仁道”、“仁政”,构建了具有人本主义思想的伦理道德体系和社会政治理想,贯穿于其中的是从中国上古社会延续至今的仁爱的人文主义精神,体现在诸多方面,例如,具有仁爱之心、成就仁德修养的志士仁人,将仁政推行于天下的圣君明主,以及体现在社会礼仪和法度方面的儒家教化,这些,对于构建中华民族伦理道德,塑造民族心理,造就民族精神和民族品德,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正因为孔子的仁学观富于人文精神,具有开放包容的合力和天下归仁的大同理想,所以数千年来,吸引着无数的中华民族的仁人志士来为之奋斗,并且不断丰富和发展了孔子的仁学观,形成了凝聚民族力量的强大思想资源,使中华民族能够经历千难万阻而勇往直前,生生不息且源远流长。

以孔子的仁学观为核心的儒家思想,作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官方意识形态,在统治阶级和士人阶层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并且随着统治阶级的大力提倡和推行,深入到普通民众的生活之中,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而以慈悲观为核心的大乘佛教,以其慈悲济世、自利利他、拯救众生的博大情怀成为中国士人和下层民众殷切向往的宗教道德信仰,同时也成为统治阶级维护统治的辅助工具,虽然佛教的慈悲观是建立在缘起性空的唯心主义世界观之上,但是它所包含的一切众生平等的观念、拔苦与乐的利他观念,勇猛无畏解除众生苦难的救世观念,也为历史上无数的中华儿女所吸收,成为中华民族伦理道德建设中的积极成分,进而成为民族精神和民族品德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使中华民族的伦理道德更具丰富的内涵,并且,也提升了中华民族的伦理道德层次和境界,使之与儒、道融合,共同构成了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总之,佛教慈悲观和孔子仁学观在历史上相互激荡相互影响,相互融合和吸收补充,对中华民族伦理道德的发展起到了建设性作用。

五、佛教慈悲观和孔子仁学观在当代社会所具有的价值启示

1、佛教慈悲观所具有的生态智慧。

佛教的“慈悲观”显示出佛教是一种教人以“善”与“爱”的宗教,而“善”与“爱”,则是构筑人类基本伦理道德的核心观念。佛教的慈悲观念是一种善待一切众生、关爱一切众生的观念。“慈悲”作为社会普遍的道德规范,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也是提高人类道德水准、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佛教最大的慈悲,就是救世、救难、治心,即救世为务、治心为本。佛教从“善”出发,提出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宣扬“西方净土”、涅槃境界,主张众生平等,提倡尊重、珍爱生命,认为人人皆有生存权利,都是平等的生命个体,都应受到尊重。佛教更认为,一山一水,一石一木,皆是众生,都应得到关爱,即万物皆有佛性,必须慈悲对待一切众生。“慈悲观”落实在佛教的具体教义和修行之中,就是五戒、八戒、十善等等,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戒杀”,这对于保护生物的多样性和维持生态平衡,具有重大意义,同样,佛教慈悲观,体现在社会领域,就是倡导和平,反对战争,这同样具有积极的意义。因此,佛教的慈悲观,对于医治现代社会的生存危机,是一种重要的思想资源,其独特的生态智慧,值得人类深入研究、借鉴和应用。

2、孔子仁学观所具有的中和智慧。

孔子的仁学观,不仅构筑了君子仁人的理想人格和社会政治蓝图,而且,也提出了全面落实仁德的现实可行的协调措施和方法,这就是孔子提倡的“中和”智慧。中,指中庸,和,指和谐。中庸,就是仁学用来处理各种价值冲突的思想方法和内在协调原则。在实践“仁”的活动中,无过无不及,在实现了“仁”的境界中,呈现出一种和谐状态。作为价值标准,“中庸”思想体现、贯穿于仁学的各个组成部分之中。“和”,即和谐,是孔子思想的又一个基本点。事物的运动变化,都是矛盾双方互相作用的结果。矛盾双方既相斗争又相共处,即使在斗争之后也可共融于一个新的统一体中而获得和谐的发展。“和”的思想是孔子对事物运动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又指和而不同。“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子路》)“和”就是指对立面的和谐,“同”则意味着无原则地取消对立面的差异。因此,“和”中孕育着生机,“同”则意味着丧失生机。“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学而》)讲求“和”,也强调用“礼”来进行约束,以求达到人际关系中的协和,符合最佳度。“礼之用,和为贵”(《学而》)。所以,孔子的仁学观,蕴含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其“中和”的智慧,对于处理目前人类的极端行为,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理性准则。例如,目前人类社会政治生活中存在的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单边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等等,已经对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构成了严重的挑战;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出现了人与自然的严重异化现象,如生态危机、环境污染、植被破坏、物种锐减等等。如何应对这些问题,都可以从孔子的仁学观中获得最基本的理性指导原则,这就是“天人合一”的生态观,“和而不同”的文化观,“致中和”的和谐发展观。因此,孔子的仁学观,对于构建当代人类社会的总体发展战略,提供了丰富的理性思想资源,值得我们给予重视、发掘、研究和利用。

作者:徐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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