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网经菩萨戒略注:说法不如法戒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1日
第四十六说法不如法戒
说法不如法,说者听者,皆有慢法之罪,故制。
若佛子,常应教化,起大悲心,若入檀越贵人家,一切众中,不得立为白衣说法,应在白衣众前,高座上坐。
佛子常应起大悲心而教化众生,若入檀越贵人家,大悲说法,教化一切时,不得仓猝而立为说法,恐有人坐己立,或人卧己坐,或人在坐,己在非座等,不如法之事,彼此有慢法之罪,应在白衣众前,高座上坐,听者下坐,彼此敬法,然后为说。
法师比丘,不得地立为四众说法,若说法时,法师高座,香华供养,四众听者下坐,如孝顺父母,敬顺师教,如事火婆罗门。
法师比丘转法轮时,不得地上站立为四众说法,应依说法仪式,法师升高座,香花供养,四众听者下坐,倾诚敬法,如儿女孝顺父母,如弟子敬顺师教,如婆罗门事火,致敬尽礼。
其说法者,若不如法说,犯轻垢罪。
说法者,乖说法之仪式,犯轻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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