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人做生意的过患
尤其值得提醒的是,当今末法时代,在家人做生意比较正常,但许多出家的僧人,甚至众人敬仰的高僧大德,若不把经商看成是过患或罪恶,平时也没有想过闻思修行或利益众生,只是将毕生精力都放在经商上,整天为此忙得焦头烂额,还自以为精明能干,这是十分颠倒的。
网上常见有人评论:“某某大德,不是佛法的高僧,而是经商的大老板。”这或许是无因诽谤,但也可能真实说到了他的过失。不管怎样,僧人经商很不好,再没有比这更能毁坏僧人的相续了。佛陀在《发觉净心经》[i]中也说:“我今出家求利德,莫作诤竞生恶心,无有田地及商估,为何事故起诤斗?”我们出家是为了求功德,最好不要与人竞争、生恶心,如果没有田地也不经商,又有何事让我们争斗呢?
因此,出家人应当看破世间琐事,既然已经身披袈裟、剃除须发,就应利益一切众生,假如还像在家人那样,想方设法地赚大钱,这是很不应理的。而且,出家人所居住的寺院,也应该是闻思修行、弘法利生的道场,不能借此来牟利敛财。
你们来藏地求学的出家人,以后要将目光放在弘扬佛法上,这对每个人来讲最重要。大家应该清楚,上等的修行人,在证悟超胜的开悟境界后,能利益无边无际的众生(像藏地有位大德,是噶丹巴的四大弟子之一,他一辈子造了108座寺院;汉地的虚云老和尚,也是坐拥十五道场,中兴六大祖庭,兼承五宗禅门);中等修行人,维护道场的同时,自己精进修行;下等修行人,整天生出不同的烦恼;最下等的修行人,不但不能利益众生,反而经常做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所以,我们即使现在做不了第一种人,但个别人以后也许能做到。对于他们的境界,自己就算达不到,但也一定要随喜。
有些人经常说:“一切都是空性的,修道场有什么用呢?”这种说法不正确。虽然在胜义中万法皆空,但在世俗中,积累资粮也不能放弃。虚云老和尚曾讲过:“空花佛事时时做,水月道场处处建。”像空中鲜花一样无自性的佛事,时时都要做;像水月般显而无实有的佛教道场,处处都要建。寺院如果多了,还是很有好处的。就像在我们藏地,每个山谷下都有小寺院,即便在佛教遭受灭顶之灾的年代,这些小寺院对周围的老百姓,也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要知道,现在不像过去,宗教政策还是比较宽松的,如果各方面因缘具足,尤其在汉地,应该多建一些寺院。假如一个城市有几百万人,但只有一座寺院,那用世间的话来讲,“根本不能满足信教群众的要求”。现在很多人对佛教有信心,每逢初一十五,寺院的门口就人山人海,挤都挤不进去。若能在各地多建一些道场,还是很有意义的。
所以,你们来藏地求学的道友,一旦学好了,还是应该落叶归根,回到自己的故土。我们藏地也有种说法是:“禽老回原巢,人老归故土。”到时候,你们如果有能力、有条件,应该修建一些道场。虽说像古大德那样一人建108座,恐怕不太现实,但一人建一座寺院或精舍,应该是可以的。当然,这些精舍也不能始终关着门,除了自己以外,谁都不让进,这样会无法跟众生结上缘。如果能够对外开放,周围起码会有十几个人常来听佛号、学佛法,渐渐给他们的相续种下善根,慈悲和智慧的火焰,就可以一代一代传下去,这非常有意义。
不然的话,整天把目光和精力放在财富上,这不但不能利益众生,自己的修行也不会成功。为什么这样说呢?你可以想一想,假如整天为了做买卖而四处奔波,必会将求学参学、积资净障等该做的闻思修行忘得一干二净,而且也没有求学修行的机会,最终跟世人同流合污,自己的良心也会失去。有些出家人今天到香港,明天到北京,逢人就宣传:“最近我们公司要上市了,应该没问题。过段时间我准备搞搞关系,跟民政局、商务部的领导见见面。我相信以后的发展肯定更好,不管是整个寺院的规模,还是……(不能这样说,嗡班扎儿萨埵吽!)”
甚至有些出家人,连晚上睡觉都一直在考虑经营的账目:“这个生意的成本是多少?路费扣多少?每件产品能赚多少?投入资金后,得来的利润除去国家的税收、工人的工资、电费、水费、房租,到底能不能赚钱?哦,恐怕有点困难……”如此久而久之,自己身不由己地在迷茫中打转转,势必会断绝信心、出离心、慈悲心等的根本。(虽然他每天想着赚钱、赚钱,结果却可能是亏钱、亏钱,最后连成本都收不回来。)
从前,米拉日巴尊者来到一座寺院,晚上在一位僧人家中就寝。由于尊者常以普通人的形象云游,故那个僧人不认识他,二人一起吃过晚饭后,就各自休息了。那僧人躺下以后,心里便展开这样一幕筹划:“明天杀一头牦牛[ii],我该怎么销售它的皮肉呢?它的头可以赚这么多,大腿赚这么多也没问题,前腿的肩胛部分可以赚这么多,小腿也能赚上这么多……”他将里里外外的部位盘算好了,整个晚上都没有睡,除了牛的尾巴以外,一切均已计划妥当。(不知道当时一头牦牛卖多少钱?去年我们到红原放生时,牦牛被杀之后,肉直接运到拉萨的话,一头大牦牛,要五千块左右,这是比较贵的。还有一部分会运到成都,一头是三四千块钱。)
这时天也亮了,那个僧人立刻起来,装模作样地念经礼佛、供施食子等,做些习惯性的佛事。他见米拉日巴尊者仍然沉睡不醒,一直在打呼噜,便过去冷嘲热讽地说:“你自以为是个修行人、舍事者,可法事、诵经等什么也不做,竟然还在睡懒觉。”
尊者回答说:“实在对不起!本来我平时是不睡懒觉的,但昨天夜里,我一直在考虑如何出售一头被杀的牦牛,没有空出时间来睡觉,因此今天早晨才睡着,没想到一下子睡过头了。哎哟,是不是天亮了?好想睡哦,不过牦牛的尾巴还没算好……”尊者的这番话,淋漓尽致地揭穿了那个僧人内心的丑恶。
可见,一个人出家若只是表面形象,骨子里一门心思想赚钱,那不要说白天没有修行的机会,连晚上睡觉的时间也没有。现在唯一经商的那些人,白天晚上都在考虑生意账目,经常处于散乱中荒废光阴,在死亡的时候,也只能在这种迷乱的状态中死去,一辈子没有真正行持过善法。
此处本来是讲“不与取”,但华智仁波切主要针对当时的状况,指出了出家人经商的过失。其实现在也是如此,有些出家人把经忏当成赚钱的工具,正如前不久有个居士所说,寺院根据超度者身份的高低,价位上也相应有上、中、下等之别。甚至开光加持也有了价钱,上等开光值多少钱,中等开光值多少钱……很多人打着佛教的旗号行事,实际上就是在做买卖。如此成天为赚钱筹划、安排、设计,肯定要耗费很多时间和精力,修行势必受到影响。
其实作为真正的修行人,除了维持基本的衣食以外,最好是将精力放在利益众生、修学佛法上。尤其是一个道场的住持大德,应该关注寺院有没有闻思修行,而不要把它当成专门赚钱的单位。现在有种说法是:“佛教搭台,经济唱戏。”先用佛教搭好台子,再在这个平台上发展经济,从世间的角度来讲,这确实是个方便,因为现在信教的人越来越多了。但从佛教的本意来看,当人们遇到各种痛苦时,内心需要一种信仰,这时最好能给他佛法的教育。否则,建寺院只是为了赚钱,当地领导可能比较高兴,但这对人类社会没有意义,对弘扬佛法也没有意义。
不过,现在末法时代,这种现象很难避免。莲花生大士说过:“人不变心变,人不变时变。”虽然总体而言,人是不变的,但人心会变,时代也会变。因此,作为出家人,某些方面一定要注意。不然的话,如果整天忙着做生意,那十种不善业几乎全都具足了。
比如,在销售过程中,本来自己卖的是低劣商品,却巧舌如簧地说:“我自己买进时,成本也是花了多少钱。先前某人说给怎样的价,我都没有卖。但如果你要,算了,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就不赚钱了,赔一点也可以……”全是一派胡言,这就是妄语。
别人在进行交易时,自己如果也很想买,就谎称这个物品不好,在买卖双方之间制造不和,最终使自己得利,这是离间语。
口出不逊地说对方质量太次、数量不对,或因欠款不还而吵得天翻地覆等,这是恶语。不过也有公司规定:在接待客户时,不能说恶语,态度要温和。有些商场还要求:不能跟顾客吵架。所以,个别人虽然很想吵,嘴皮也一直在动,但还是尽量压着。按照他们的规定,只要口中不说出来,心里生嗔恨是不“犯戒”的。
毫无意义地评论价格太高,本来不想买也与对方讨价还价等,属于绮语。
想尽一切办法欺骗别人,野心勃勃想把对方的财物据为己有,这是贪心。
希望他人一败涂地,这是害心。生意人很容易起这种心,所谓“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一直想把别人吞下去。
杀羊、杀鱼、杀鸡等做买卖,就是杀生。
可见,在经商的时候,十不善业除了邪见、邪淫以外,其他都已直接具足了。当然,间接也可具足这二者,比如为了谈生意,踏入不正当的场所,这是邪淫;生意做久了,不好好闻思修行,自然就会诋毁因果、三宝,这就是邪见。如《大宝积经》云:“贪著他资财,数起于嗔恚,兴种种邪见,是人趣恶道。”假如贪著别人的财产,数数生起嗔心及邪见,此人逐渐会毁坏自己的道心,将来定会堕入恶趣。
除了造不善业之外,做生意如果经营不顺利,还会倾家荡产,使大家深感痛苦,最终损人害己,甚至落得个饿死的下场。如果搞得好,生意稍有起色,那不论赚了多少也不知足,一直贪得无厌,就算是财产与多闻天子不相上下,也仍旧兴致勃勃从事罪大恶极的经商。现在许多人都是这样,即使拥有几千万、几亿,但还是不断在投资,一辈子既没为社会做什么事,也没享受过一天的快乐。到头来,就这样在忙忙碌碌、散散乱乱中,寿命已经到了尽头。由于毕生没有行持过善法,每天都大吃大喝,杀害了无量众生,也欺骗了无量众生,临终时只能是手抓胸口,悲惨地堕入三恶趣。诚如《正法念处经》所言:“若人为恶贪,常覆其心者,恒入于地狱,及在饿鬼等。”
因此,有钱人的生活看似充满欢歌笑语,但因为他们造的业太多了,这些快乐只是暂时的。要知道,凡是生意场上的人,总是怀揣恶念、居心叵测,心里装着各种阴谋诡计,像刀刃、矛尖、针尖一样与人针锋相对,特别恶毒。所以,有些做生意的人一旦出家,在很长时间中,恶心都转不过来,即使身处于清净的僧团,也还是用世间方法来对待僧众,甚至对三宝的财产不懂取舍,完全背离了饶益他众的菩提心,结果只能使无边的恶业一增再增。
那么,既然做生意的过患这么大,或许有人会问:“出家人若为寺院弘法利生做些生意,在家人为了维持生活而经商,是否都不如法呢?”
这也不能一概而论。出家人做生意,若是为了利益众生、护持僧众,佛陀在《毗奈耶经》中有开许。《瑜伽师地论》讲十一种利他事业时,也说过:“或是出家,便有营为衣钵等业;或是在家,便有无倒商估营农仕王等业。”出家人为了基本的衣食,可以做些生意;而在家人的话,依靠务农、经商、做官等维生,也是可以的,只要不特别颠倒就行。例如,你到批发市场进一些货物,再拿到小卖部去卖,从中赚取利润是很正常的。
还有,《杂阿含经》中也讲得比较清楚:“始学功巧业,方便集财物,得彼财物已,当应作四分:一分自食用,二分营生业,余一分藏密,以拟于贫乏。”一个人通过学习工巧技术,可将其作为一技之长来谋生,依靠这种方便积累财富后,应将赚来的钱分为四份:一份自己使用;两份用于投资;最后一份储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但现在许多人不懂这一点,赚了钱以后,自己不舍得用,又全部投资进去,最后连本钱都拿不回来。所以,大家应该学学佛陀的这个方法,比如你赚了四百万时,其中一百万自己使用,两百万作为运转资金,还有一百万就放着不动,一旦出现经济危机、金融风暴,便可以用它来应急。
所以,佛陀在有关经典中,对在家人所讲的求财方法,是要具足“无倒”、“智慧”。《妙法圣念处经》也说:“若于有情所,如同父母想,能离不与取,智慧福无量。”若能把一切有情当作父母,便可远离不与取,并获得无边的智慧与福德。因此,一个人要“以智慧择法,以大悲待众,以信心求证”,这是我强调的三点,也是修行人的基本要素。
话说回来,不与取也像杀生一样,具有罪业的四种分支,这在《三戒论》等论中也讲过。因此,我们甚至仅仅给猎人、强盗等少许口粮,也将分毫不差地得到他们杀生或不与取的罪业。所以,干坏事的人,最好不要去帮助他,也不要从人力、财力等各方面支持他,否则,就会给自己带来不好的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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