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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财为五家所共有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7日
来源:挖贝网 2011-01-10   作者:文/杨轶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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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的本质终究只是上天托付作妥善管理和支配之用,没有人可以真正拥有。

  “任何人都不能真正拥有”——这是财富的本质。不仅人死之后赤条条而去无法带走一个铜板,就算现在已经揣在你兜里的人民币,也不能全算你的。古人说“钱财为五家所共有”——除了你自己之外,还有“恶王”、“贼”、“水火”、“败子”。也就是说腐败了的官府、盗贼、水火灾害、不肖子孙,他们随时都可能取走你的钱财。这世间没有任何人能够独享所有的钱财,故无须强求强留。

  从佛学智慧的角度而言,财可分成“内财”与“外财”两类。“内财”是指自己的身体,如四肢五官、五脏六腑等;“外财”即指钱财。无论是内财还是外财,到人命终时,都是带不走的。所以《大智度论》说:“富贵虽乐,一切无常,五家所共,令人心散,轻躁不定。” 古语云“积财伤道”——钱财的本性原是具有腐蚀性的,所谓“艺多不压身”而“财多压身”也正是这个意思。自古以来因为过度追求财富而因财丧命、因财得病者大有人在。现在海外华人圈依然流传的“丁财不两旺”、“财多体弱”等商谚就揭示了这个道理。

  对商人来说,财富是上天考验的第一关:能否取得财富、如何使用财富。所以商人的财富伦理可以分为两段:“积聚财富”和“支配财富”。积聚财富靠的是勤奋和努力,看的是能力;而如何支配财富靠的是境界和觉悟,看的是德行。

  王永庆93岁驾鹤西去,生前属意将千亿财产捐助公益慈善事业。王永庆给子女留下的训示清晰地表述了他的财富观:“财富虽然是每个人都喜欢的事物,但它并非与生俱来,同时也不是任何人可以随身带走。如果我们透视财富的本质,它终究只是上天托付作妥善管理和支配之用,没有人可以真正拥有。当生命终结,辞别人世之时,这些财富将再全数归还社会,无人可以例外。”

  “保管而不是拥有”——这是王永庆认识的他和财富之间的关系。

  基督教的财富伦理亦与中国传统财富观相吻合,最有代表性的是安德鲁·卡内基,这位说出“人在巨富中死去是可耻的”名言的美国钢铁大王,去世前陆续捐出了八成的个人财富。他认为富人的财产并不属于他们自己,他们只是受上帝安排,是穷人的代理者和信托人。富人的义务就是要用有效的方式管理和使用财富资源,为公众谋求最大利益。对于卡内基来说,使他快乐的是“追求财富并返还财富”的过程,而不是享受财富的过程。

  “钱财为五家所共有”揭示了一切都在运动变化的人世真理。懂得这个道理,我们对于财富的态度会更加豁达坦然:既然我们都只是财富的“保管员”而不是“占有者”,那么舍悭贪、行慈善、尽职责就在情理之中,就不会做拼命攥紧拳头抓沙子的蠢事——攥得越紧沙子漏得越多。不取不义之财,不一味聚敛,不欠五家之宿债——这个融入经营过程的分享回馈一样功德无量。

标签:财富|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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