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商盗印佛经19万册 被认定犯非法经营罪判4年
发布时间:2006年02月13日
一书商被认定犯有非法经营罪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利用刚刚开办的印刷厂,书商雷某联合他人盗印《金刚经》等佛教著作19万余册。
通州法院昨日消息,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雷某有期徒刑4年。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12月至去年4月间,雷某雇用了杨某和王某,利用自己在通州区梨园镇刚刚开办的印刷厂,大量印刷《金刚经》、《学佛须知》等85种佛教图书并出售,而这些图书均没有合法印刷手续。
在法庭上,辩护律师认为,雷某等人虽然非法印刷佛教书籍,但其行为并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故不应构成犯罪。
通州法院审理后没有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雷某违反国家规定,印刷非法出版物,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鉴于其投案自首,法院减轻对其处罚。
标签: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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