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佛教信息>> 内地>>正文内容

学诚法师在藏传佛教学衔工作指导第三次会议上讲话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18日
来源:佛教在线   作者:【佚名】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2006年10月16日,藏传佛教学衔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圆山大酒店隆重举行。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学诚法师在大会上讲话。讲话内容如下:
  尊敬的朱维群常务副部长:
  尊敬的嘉木样主任: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今天,藏传佛教学衔工作指导委员会在这里举行第三次会议,刚才朱维群常务副部长、嘉木样主任分别都作了很重要的讲话,听了之后,很受启发,也很受教育。杨坚赞副院长作了《关于藏传佛教学衔工作报告》,听了之后,很鼓舞人心,那仓副主任宣读了有关人事调整事项的文件,上午的开幕会议,虽然时间很紧凑,但内容很丰富,气氛很融洽,意义也很重要,在此,我谨代表中国佛教协会表示热烈的祝贺!
  2004年,藏传佛教学衔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藏传佛教学衔制度的正式确立。去年10月18日,首批学僧在一年的修学后,经过藏传佛教高级学衔考评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诸位高僧大德的严格辩经考评和评审,11名学僧均获准授予“拓然巴”高级学衔。“拓然巴”高级学衔的授予,标志着藏传佛教高级学衔指导工作的实施已经取得了成效,标志着在党的宗教政策的光辉照耀下,藏传佛教僧才培育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迈出了新的步伐,学衔指导工作焕发出了新的生机和光彩。这不仅是藏传佛教界的一大盛事,同时,也是全国佛教界的一大喜事。
  藏传佛教寺院学经制度是随着藏传佛教历史发展而逐步建立并完善起来的,是经过了历史反复检验的。这一具有藏传佛教鲜明特色的传承体系是经过历代高僧大德的艰苦努力,在学经制度、教法传承方面,形成了独特的学位晋升办法,得到了藏传佛教界的重视和肯定。建立藏传佛教高级学衔制度,有利于培养具有宗教学识的藏传佛教爱国爱教人才,有利于促进藏传佛教各寺院宗教学业的发展,有利于藏传佛教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有利于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进程。
  当前,我国欣逢盛世,佛教的复兴,要靠大批具有坚定爱国主义思想觉悟和丰富佛学知识、戒律清净的僧人主持。培养藏传佛教爱国爱教的佛教人才,也是抵御境外渗透,反对民族分裂,保证藏传佛教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的大事。我们相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藏传佛教学衔工作指导委员会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认真贯彻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学衔制度的文件精神,努力做好实施学衔指导的各项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好的成绩。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安定、民族团结、政通人和,为全国佛教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我们应该继续高举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光辉旗帜,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坚定不移地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团结一致,同心同德,为中华民族的“和平崛起”而勇猛精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我们的智慧与能力。
  最后,敬祝各位领导、各位同仁身体健康,吉祥如意!
  谢谢各位。

标签:佛教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