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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佛学院尼众部二OO七年秋季招生启事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26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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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佛学院是经国家宗教局、云南省委、省宗教局批准的宗教院校。其尼众部设在大理州宾川县鸡足山九莲寺。鸡足山是佛陀的大弟子——头陀第一的迦叶尊者的道场。九莲寺是进入鸡足山 “灵山一会”牌坊后的第一座寺院,这里环境幽静,山环水绕。常住大众早晚课诵,诵经布萨,如法如律,道风远播,确为一理之想修学道场。

本院的任课法师是亲近当代著名高僧妙湛长老和隆莲老法师座下
多年的优秀尼师,师资力量较为充实。一、培养目标:

本院坚持“学修并重,行解相应”的办学方针,推行四大菩萨的行愿、迦叶尊者的头陀精神。培养爱国爱教,拥护党的领导,坚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在佛教信仰上,树立正信,学修并重,解行相应;在个人品德上,健全僧格,推动人间佛教,续佛慧命,德才兼备的年轻出家尼众。
二、学制与招生名额:

经省佛协批准,立足本省,面向全国。招收本科学员二十名,学制四年;预科学员三十名,学制三年。
云南佛学院走与国民教育相结合的道路,通过一段时间与云南民族大学的合作实践,这是既符合佛教自身特点,又解决佛教办学政策障碍(如不能颁发国家承认文凭等)的好路子。尼众部入学后当年10月份参加国家成人高考,成绩合格者,毕业时由云南民族大学与云南佛学院尼众部分别发给文凭。三、课程设置:

1、佛学课程:唯识、净土、中观、俱舍、律学、止观、佛教史,基础佛法概论,

寺院管理等。
2、世间学科:文史、英文、时政、书法、写作、电脑等。
四、报考条件:

1、信仰虔诚,具足正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求学动机纯正;

2、报考本科者文化程度须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报考预科者须具有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3、年龄在18岁至35岁之间,无婚姻及恋爱关系;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检合格;

5、无精神病史及其它传染病,无任何不良嗜好。
五、报考方法及有关规定:

1、填写完整的报名表;

2、考生所在地寺院或当地佛协的推荐信;

3、体检表(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检查有效,含奥抗检查);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寸免冠照片四张,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六、考试:

1、考试地点: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鸡足山九莲寺(云南佛学院尼众部)。

2、考试时间:2OO7年9月13日至14日。

3、考试科目:

(1)笔试:佛学基础、语文、英语、史地等;

(2)口试:日常应对、将来志愿,同时考察威仪、精神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4、考试期间食宿由本院负责安排,往来的各项费用(车船、食宿等)自理。


七、录取与入学


1、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健康状况、道德品质、宗教情操、佛门行仪、
求学态度等来确定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2、入学后,经体检复查,不合格者返回原寺院。

3、入学后,不能遵守学院制度或纪律者,劝令退学。

4、入学后,发现有传染病、精神病等隐患不能正常学习者,劝令退学。

5、学员因病不能坚持学习,耽误课时达每学期的三分之一,以致跟不上教学进度者,将按休学处理。

6、9月15日——16日阅卷。随后公布录取名单。被录取入学者进行为期十五天的体能训练。未录取者请离院。
八、学习期间生活待遇:

1、学院为学员免费提供食宿,并每月发给一定的生活补助;

2、每学年发一套校服;

3、每学期品学兼优的前三名,我院将按规定颁发奖品、奖学金及获奖证书。
九、毕业去向:

1、学员毕业后,学修优秀者留校升学、任教、工作, 或推荐出国留学。

2、根据各地寺院及佛协要求,征得原推荐单位同意,可介绍到各地寺院、佛协等单位服务;

3、回原推荐单位。

本招生简章系佛教内部招生,仅供佛教内部传阅。可发给各省、市、县、自治区宗教部门及佛协或有关寺院张贴、传阅,以供报考者参考。




联系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鸡足山九莲寺

邮 编:671602
电 话:0871—6962892 0872—
7350399
13708645875 13708645117
传 真:0872—7350023

Email:jiuliansi@163.com

云南佛学院尼众部招生办
2007年3月18日

云南佛学院尼众部2007年秋季招生报名表

姓名

法名

贴相片处

出生年月

籍贯

身份证


学历

爱好

特长

师父上下

邮编

电话

常住地址

邮编

电话

常住寺院意见及当地宗教局意见

本人师父意见


注:此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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